一是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天津市司法局2018年、2019年连续下发《关于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了对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这次专项斗争中的专项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及责任部门。二是细化举措,精心组织。各区司法局结合各地区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工作举措,层层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并细致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震慑力。全市各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利用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材料70多万份,现场讲解、入户宣讲、走访社区,1 万余次,切实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有效营造了震慑黑恶势力的社会氛围。
天津市司法局
5月22日,浙江省司法厅在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举行“智慧矫正”联合实验室启用仪式。“智慧矫正”联合实验室集“产、学、研、用”为一体,依托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国家重点课题“犯情动态演化和再犯风险预警研判技术研究”项目展开前期研究工作,国内高校专家、知名学者及相关产业联盟等为其提供科研力量和技术保障支撑。“智慧矫正”联合实验室将围绕5G 商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设备在社区矫正领域的深度应用,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辅助,强化大数据分析与5G 技术的创新应用,以研发“精准矫治”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5G+社区矫正智能装备应用”等为主攻方向,助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助推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全国“智慧矫正”建设贡献浙江智慧。
浙江省司法厅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全省“智慧矫正”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智慧矫正”建设试点工作稳步开展。“智慧矫正”建设试点主要任务是建设“1224 智慧矫正”工程,即构建“一个平台、两个中心、两大支撑体系、四个智慧化融合”体系架构,总体搭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社区矫正信息化整体框架,形成全面覆盖、移动互联、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实现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建设目标。目前,山东省共选择26 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作为“智慧矫正中心”示范单位建设试点,将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建立长效的信息化经费投入和保障机制,确保“智慧矫正”建设科学、健康、有序开展。
山东省司法厅
日前,江苏省依法治省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一要加快推进对接平台建设,积极构建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体系,搭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对接平台。二要建立健全对接工作机制,完善和强化甄别分流、调解程序前置、分类对接、实质化解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矛盾纠纷中立评估等工作机制。三要加强对接工作保障,强化对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对接工作所需经费给与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加强宣传引导。
江苏省司法厅
7月2日,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事项作了进一步规范。《意见》明确,司法所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类开发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可设置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一般应配备3 名以上正式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司法辅助人员。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实行“专编专用、空编即补”,司法所公务员实行省级统一招录。《意见》规定,全面落实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将司法所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等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保障,对危旧司法所业务用房及时进行加固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司法所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面积应在120 平方米以上,应配备必要的执法执勤车辆。
河南省司法厅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会同省财政厅对《辽宁省司法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进行修订,将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民商事纠纷仲裁、12348 中国法网驻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大对法律援助、公益性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依据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明确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保障标准。
辽宁省司法厅
近日,云南省司法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推动落实律师调解工作在全省全覆盖。《通知》明确了律师调解受案范围,律师进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进驻或者挂帮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律师事务所设立专业调解工作室等调解工作模式。规范了调解引导、调解场所、调解要求、调解结果、调解终结等工作程序。完善了律师调解管理制度、律师调解专业人才库、律师调解组织队伍。强化了各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工作领导、工作责任和工作保障。《通知》要求,到2019年底,律师调解工作要在所有州、市级行政区域进行试点,力争每个县级行政区域都有律师调解工作室。
云南省司法厅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为120余名人民调解员就脱贫攻坚期,扶贫领域常用的法规政策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专项培训。2018年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就出台了《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10 条措施》,成立了人民调解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开展扶贫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两年来,陕西全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举办法治讲座5000多场,受众20 多万人次。共排查矛盾纠纷105198 件,预防纠纷82444 件。共调解矛盾纠纷273560 件,其中达成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的共257340 件,履行率达94.7%。
陕西省司法厅
本刊2019年第3 期刊登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指引(试行)》第三十八条中,“也可以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适应延长调解期限”,应为“也可以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适当延长调解期限”。特此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