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安徽 淮南 232001)
从人类文明出现的时间来看,音乐文化的发展路径以及形态都在时间的推移下趋近成型。人类社会中曾经存在过许多音乐文化题材,但像美声唱法一样跨越国界、海域和语言限制,在异国他乡形成别具一格的融合性音乐文化的音乐艺术类别则不多见。美声唱法于民国时期传入中国,发展至今已经形成了稳定的融合局面。但在近期内,随着多元文化社会背景的成型,美声唱法逐渐失去了稳定的市场地位。故本文以重塑美声唱法在中国的音乐地位为核心目标,对美声唱法在中国的发展路径展开了深入研究,旨在通过路径研究为美声唱法的发展提供一些理论思路。
每个国家在声乐领域都拥有独一无二的表现形式,也正是这种独特,令许多声乐唱法成为了跨境传唱的经典艺术。美声唱法初入中国的契机就是因为其唱法的发声方式极为特殊,因此其传入的初期阶段,多为达官贵人所观看,用于满足其与外国文化接轨的心理特征。因此从美声唱法初期传播的受众人群来看,该阶段中,美声唱法并未对中国民族唱法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启发。而在建国后期,随着国家整体情势的稳定,全国各地的学堂、高等院校逐步兴起“外国文学”教学,于是美声唱法作为极具特色的外国音乐艺术文学,便开始在中国的学生以及教育阶层开始了传播之路。虽然在政治斗争时期,美声唱法的发展遭遇短期停滞,但随着国内红色文化的大力兴起,这种音色洪亮、节奏铿锵有力的唱法便被当时的民乐创作者所应用,正式迈出了美声唱法与民乐相融合的第一步[1]。
中国为多民族和谐发展国家,且五十六个民族中,拥有独特民族唱腔和民族音乐风格的民族数量极多。这些独具特色的音乐文化艺术不仅充实了中国的音乐市场,也为美声唱法在中国的发展形成了一定障碍。初期阶段,国内多数专攻美声唱法的声乐艺术家以及学生都会把重点放置在演唱英语作品中,认为美声唱法应保持“原汁原味”。但实际上,跨文化艺术的发展必定会陷入到两难的境地中,即如何在尽力保持原样的基础上加入中国音乐市场。针对此,美声唱法界内的演唱者便决定使用中文进行演唱。而这一选择在美声唱法接下来的发展中得到了肯定性的验证,已经融入了中国语言特色的美声唱法在汉语发音下得到了艺术效果的再度升级。也正是因为此,才使得美声唱法这一外国声乐艺术形式得以在中国繁荣发展。但目前,美声唱法已经渐渐走出了人们的视线,取而代之的是融入了多元文化的民族音乐。因此我们可以思考,美声唱法是否也能够在现有的融合状态中,在拓展一些新的发展领域。下文将以美声唱法为主,分析其在中国现代音乐环境中的发展路径。
3.1.1 应将“唱中国歌”作为发展核心
美声唱法原属西洋,是西洋传统声乐文化中的佼佼者。在中国境内传入美声唱法的第一目的,实际上是为了丰富国内音乐领域的多元化特征。但从实际的角度考虑,声乐艺术虽然具有艺术价值,但声乐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都需要借助民众的力量。即民众认同,该艺术才拥有传承空间。因此美声唱法的发展基底,就是为中国人民的音乐审美和音乐艺术欣赏需求而服务。中国为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和人民的思想特征皆为团结,因此中国人对于中国文化的认同感与民族自豪感极为强烈。故针对此,美声唱法应在未来的发展路程中,更加注重对“中国歌”的呈现。要将唱中国歌、特色化中国歌作为演唱和创作的第一原则。这样才能符合中国民众的受众取向,重塑美声唱法在中国音乐发展领域中的地位。
3.1.2 重视美声唱法的“民族化”发展
当前我国格外重视对民族音乐的传承,但在多元文化背景下,民族音乐也需要与其他文化融合,才能更加适应当前的发展风貌。故美声唱法领域内的创作者和表演艺术家就应将视线调转,适时在美声唱法的发展区域中融入民族音乐文化。民族音乐中,类似于陕北民谣和内蒙古歌谣等发音同样洪亮有力的民乐分类,就可以与美声唱法有效融合,形成具有民族特征和新式唱法的“新艺术形态”。在发展“民族化”融合前,艺术家们可以先对国内的民族文化进行深入研究,研究民歌民谣的基本形态、产生条件、传承特色等,要尽力找出民歌民谣中能够与美声唱法融合的部分。同时也要对当前音乐听众的喜好加以研究,务必要坚定自身的“服务”意识,这样才能做出适合听众审美、融合民族特色的美声音乐。
3.2.1 需改正美声唱法的发音
一些美声唱法的专家表示,当他们检查民族化美声唱法的创作成果时,常常会抱有一种矛盾的心态。一方面音乐本身的融合形态值得加以鼓励,但另一方面多数演唱者的吐字发音却并不清晰。发音不清晰是声乐演唱的大忌,歌词与音色、音调相同,都是构成优秀作品的核心要素。而形成不规则发音的原因非常简单,即演唱者想要尽量保留西洋唱法的技巧特征,例如花腔、颤音等。但汉语发音与英语发音不同,歌词的韵脚若未能与技巧形成一种和谐的状态,整体的表演过程便都将呈现出一种极强的“违和感”。针对此,国内美声唱法的表演者变应尽快对自身的普通话发音和技法的违和感进行考察,发现问题应尽快改善,方能保障表演过程的艺术性,否则就将成为“混乱演出”,丧失艺术美感[2]。
3.2.2 需深入研究语言和语音
演唱者必须对汉语的发音文化和语言优美性展开深入的研究,演唱者无论是否参与作词作曲,都需要保证自身能够体会汉语歌词的美感,能够掌握韵脚节奏。这种能力对于美声唱法在中国的发展而言,具有绝对性的推动作用。简言之,国内越多的美声演唱家开始重视语言和语音,美声唱法与汉语的融合效果就越好。相对的,其在中国的发展之路便会越发的通透。
3.3.1 研究外国技法,融入并形成“民族特色”
在美声唱法深入融合至中国的发展路径中,是否美声唱法的原有技法完全无用武之地,答案是否定的。美声唱法嘹亮而温柔,嗓音坚定又优美,这是美声唱法特有的意义表达特征。因此在发展过程中,演唱者应该设定一个基本的文化创作方向,再按照该方向选择更加适应作品情感的演唱技法,从而真正做到将歌曲精神与演唱技巧融合,为观众呈现出内涵深厚、民族文化特征明显的美声艺术作品。例如在演唱红色文化美声作品时,演唱者首先可用基本的演唱方式突出自身嗓音的沉稳,而当歌词递进至斗争阶段时,直接将演唱风格调整为颤音花腔,突出国家斗争的激烈特征。这种艺术表现形式能够最大限度的感染听众,令听众在欣赏音乐的过程中感受家国文化。
3.3.2 以创作为契机,汇聚多元民族文化
许多美声唱法艺术家都表示,自己为求在融合路径中加强艺术作品的发展价值,通常都会对国内的戏曲文化与民歌文化进行极为深刻的研究。他们认为,能够传承至今的音乐文化一定有其可取之处。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许多艺术家学习了民歌民谣的演唱技巧,并将或浑厚或高亢的嗓音也添加到了美声演唱的过程中,例如由声乐表演艺术家温可铮演唱的《杨白劳》、以及由艺术家刘秉义演唱的《沁园春·雪》,就是将民歌民谣演唱技法与美声唱法高度融合的代表作品。
3.4.1 突出中国美声唱法的特色,创立独特风采
国内的美声唱法表演艺术家们需要明确,美声唱法是固定且自由的,其艺术形式固定,但如何通过二次创作提升其艺术价值,对于创作者和演唱者而言便应是自由的。历史上已有多个艺术家通过改造与传承,缔造了具有本国音乐文化特色的美声唱法风格。而中国在未来的音乐发展道路中,也应将此作为发展方向,突出中国特色,直至创立出属于中国的美声唱法风采。
3.4.2 尊重美声唱法的原则,探索中国美声唱法发展道路
在发展路程中,中国内部的艺术家以及研究学者应该对成功建立国家特色美声唱法的各个国家进行研究,旨在研究其艺术成型的过程,探明艺术成型所需的必要条件。进而需要对中国音乐市场和发展趋势的规律性进行系统性的研究,需注重汉语发音、汉字文化的特殊性,要将发展与融合放置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探索属于中国的美声唱法发展道路,这样才能稳定美声唱法这一国际音乐艺术在中国的发展地位[3]。
综上,本文以美声唱法在我国的发展路径为题展开了深入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要实现有效和高效的发展,需要国内艺术家重视美声唱法的“服务”性质,重视民族化、中国化的发展思路,如此才能将美声唱法的发展方向调整为更加适应国内音乐市场形势的基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