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蓝
(南方科技大学 人文科学中心, 广东 深圳 518055)
近两三年来,山西解州的地名读音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学术热点。除了多家媒体报道外,还有两篇论文讨论了山西解州地名的读音。这两篇论文先后登载在《光明日报》上,都被《中国社会科学报》转载,在学术界引起了不小波澜。
2017年5月8日,运城市民政局邀请国内一些地名学和语言文字学专家对解州的地名读音进行审音论证。应邀参加审音工作的专家有中国地名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地名办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地名研究所副所长商伟凡研究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汉语方言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李蓝研究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韫佳,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研究员厉兵以及山西省、运城市的一些专家学者。运城市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陈竹琴、市政协副主席翟冬鸿等领导也参加了审音论证会。绝大多数参加审音讨论的学者认为,根据“名从主人”“方便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原则,解州的“解”可定音为“hài” 。在此之前,运城本地学者闫爱武2015年在《黄河晨报》发表题为“关公故里解州为何应读‘解(hài)州’”的文章。闫文认为,根据《广韵》反切和地方典籍,按照“名从主人”原则,解州的“解”应该定音为“hài”。
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刘祥柏不同意闫爱武的意见,在《光明日报》发表“地名解州究竟怎么读”一文,从下列几个方面反驳闫爱武的说法。第一,根据《广韵》里记载的“胡买切”来折合成北京话,解州的“解”还是只能读xiè,而且,同类的字在北京都是读xiè音,如螃蟹的“蟹”等。第二,地名用字的读音应根据北京话来定音,不能迁就各地方言的读音。虽然南方有老山界、黄洋界等地名,但这些地名的读音也都审为jiè。第三,“名从主人”原则应有限制,只能用在某个地名或人名在普通话中找不到合乎古今音演变规律的读音时。解州的地名读音不适用这个原则。[1]
山西省运城学院中文系副教授张向真2018年10月21日在《光明日报》发文不同意刘祥柏的意见。张文认为,地名审音,还是要坚持“名从主人”的原则。山西解州的地名读音没有文白异读,只有hai33(去声)音一读,而且,不只是解州地区,整个山西省都是把解州的解读成hai33(去声),折合成普通话就是hài,这样的折合符合普通话音系。如果按刘文意见强行定为xiè音,会给当地人造成不便。张向真认为:“不只是名从主人,甚至是名从众人,名从人民。”[2]
我们基本同意张向真的意见。但张文在讨论“名从主人”时说理不够透彻,对地名读音的审定程序,对地名的审音情况了解也不够充分。因此,我们拟从中国地名读音的审定程序、为什么必须坚持“名从主人”原则、一些成功的地名调查研究案例、解州定音为hài没有问题等几个方面来申述自己的意见,最后对地名审音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刘祥柏在文章中说:“确定普通话汉字读音标准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法定工作职责,由国家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根据相关章程审定普通话读音,而其他机构或组织擅自审定普通话汉字读音是不合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地方媒体自行更改普通话汉字读音也是于法无据的。”
这个话说得很重。他认为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组织解州地名的审音工作“不合法”,媒体报道解州的地名读音也不对。这个意见主要基于他是普通话审音课题组成员的身份。但显然,他对国家相关的地名审定程序缺乏必要的了解。
国家对地名审定程序有明确的规定。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六条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
第(二)款: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驻地的迁移。
一个行政区划当用什么字,应读什么音,属于上述管理规定中行政区划的“更名”范畴,完全在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范围之内。
具体到国家部委,地名的行政管理工作由民政部负责。
根据上述情况,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解州地名读音进行审音,审音的学术讨论由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副所长商伟凡主持。这样的操作完全符合国家对地名管理的规定,是民政部门合法合规的行政管理行为。
地名审定必须遵从“名从主人”原则,这是由地名读音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决定的。
说地名读音特殊,主要是说地名审定事关国家主权,民族尊严,民族感情。国家间的地名审定必须“名从主人”,事涉国家主权,无讨论余地。日本的首都东京,历来有汉字的写法,但在涉外场合用汉语拼音拼写这个地名时,必须使用日本国自行审定的“TOKYO”,不能使用“Dōngjīng”。韩国首都“汉城”是中国旧来的称呼。经韩国政府定为“首尔Soul”后,现在中国政府的官方文件、国家媒体中,全都遵从韩国政府审定的汉字、读音及拉丁字母的拼写方式。
地名读音的特殊性还在于,地名审音定字是国家行政机构的行政权力。国家对各级各类地名的定音定字有专门的规定,地名审定不完全属于汉语言文字学的学术讨论范畴。但汉语文字学家的意见可以成为行政区划名称定音定字的学术依据。
说地名读音复杂,那是确实非常复杂。地名读音用字复杂是世界语言的普遍现象,并不限于汉语。泰国首都“曼谷”用英语拼写需要使用172个字母,被列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地名一方面联系自然地理,一方面联系人文地理;一头连接现实社会,一头连接人类历史。而且,地名既可能源于明确的理性依据,又可能缘于千奇百怪的偶然因素。因为这种种情况,导致地名审定工作异常复杂繁重,难以简明扼要,一锤定音。
至少从成文史记载以来,中国就一直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文字并存的国家。同时,汉语又是一个拥有丰富文献,历史演变漫长,地域分布广阔,方言分化严重,拥有十几亿使用人口的大型语言。这些历史文化积淀重重叠叠压到汉字地名上,使得中国的地名读音用字情况尤其复杂。
但无论如何,汉字地名也只是万千地名的一种。汉字地名的定音定字,同样要遵循“名从主人”原则。“名从主人”原则,就是据音定字(词形)原则。不管是什么语言,也不管是什么方言,在地名定音定字时,首先考虑的是地名语音形式的对应关系。地名定音定字,与反切无关,与古音来源无关,与同类字无关,与典籍文献无关,与非地名无关。只有坚持“名从主人”原则,才能执简驭繁,处理好地名的定音定字问题。
在解州地名的定音问题上,闫爱武讨论了“解”的各种反切及在解州当读何音,刘祥柏逐条予以反驳。这样的讨论其实是多余的。问题并不在于“胡买切”在山西运城或北京城区当读什么音,而是山西运城解州的地名读音在普通话中应折合成什么音。只要坚持“名从主人 ”原则,这个问题就很好处理。如果一定要坚持古音来源或同类字的古今语音对应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不同国家、不同民族语言之间的地名无法定音定字。
一些年来,一些汉语言文字学者不了解地名审定工作的复杂性,只从汉语出发,只从普通话出发,简单否定或自行定义“名从主人”原则,这对地名审定工作有百害而无一利。否定“名从主人”原则,必然导致地名审定莫衷一是,无规可循。
笔者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工作,承担过语言所的地名调查任务,参加过民政部门组织的地名审定工作。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简要介绍自己的一些工作体会。
山西芮城县有一个匼河村。这是一个黄河边上的古老村落。“匼”字本意为缠绕,在古书中用例很少,现在变成一个生僻的地名专用字。在《康熙字典》中,匼,邬感切,音闇。但匼河本地人却是把这个字读成kuo31(阴平)。这个读音与《康熙字典》中所载的古音不合。辽僧行均《龙龛手鉴》卷一匚部入声,匼,苦合反。这个音与匼河村的读音正好对上。这是一个《康熙字典》失收,但保留在现代地名中的古音。这是著名语言学家丁声树先生的一项研究成果。丁声树先生指出,现代地名读音可补《康熙字典》之缺,地名读音与古音可互相验证。[3]这个研究成果已被《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工具书吸收。
中国有两个酂阳。一个是河南永城市酂阳镇,一个是湖北老河口市酂阳路。湖北酂阳是伍子胥的故乡,两个“酂阳”都是西汉开国重臣萧何的封地。酂在古代的字典中有多个反切。河南永城酂阳的读音一直有争议,历经千年,直到段玉裁才最后论定,当读为cuó(折合成普通话)。《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及其他语文词典都是用这个音。但根据我们的实地调查,酂阳镇本地人不读cuó,而是读cuán(折合成普通话)。这个读音来源于古代字典中记载的“在丸切”。湖北老河口市的“酂阳”无异读。根据这种情况,我们建议《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修改河南永城酂阳的读音。主编江蓝生同志采纳了我们的建议,在新版《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中作了修订。
甘肃宕昌县的县名来源于羌族在东晋时建立的一个古国。宕昌位于陇南山区,虽然经济欠发达,但风光秀美,中药材质优量大,是中国著名的药乡。2010年起,宕昌县投资上千万元拍摄了一部宣传片,准备向外界推介宕昌的旅游资源和药材资源。但节目在试播时却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强烈抵制。原因是播音员读的是“dàng昌”,当地人觉得这不是他们的地名,要求播音员改成“tàn昌”。但播音员表示,在正规节目中,他们不可能读“方言音”,否则是工作事故。于是宕昌县于2012年启动了申请改变地名读音的程序。我参加了民政部组织的审音工作。在2014年2月17日的宕昌地名审定会上,我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在地名调查研究方面的成功经验,强调了“名从主人”原则,反映了宕昌人民强烈要求用本地读音折合成普通话这一合理诉求,最后终于得到与会专家的理解和认可,投票同意更改宕昌地名的读音。
为什么我要在地名审音会上为宕昌人民反映他们的更名诉求?为什么要说明他们已投资上千万元拍了风光片却不能播放?这不是装哭腔博同情,也不是辩论技巧,而是基于地名审定原则。我只是用比较客气的方式来表达。
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
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
这一条虽然说的是地名命名原则,实际也是地名审定必须遵循的原则。在地名审定工作中,“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也是重要原则。
在我发言结束后,谙熟地名审定工作的商伟凡同志马上指出我的发言与这两条原则的内在关系,再一次强调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意愿在地名审定工作中的重要性。这对转化一些专家的态度起了重要作用。
现在我们回头检视解州地名读音的审定工作:
1.山西省运城市民政局的地名审音工作合法合规;
2.把解州的读音定为“Hàizhōu” 符合“名从主人”原则;
3.把解州的读音定为“Hàizhōu” ,符合运城人民的意愿;
4.把解州的读音审定为“Hàizhōu”,有利于当地人说普通话;
5.“Hàizhōu”的读音符合普通话音系;
6.“Hàizhōu”是地名专用读音,不能类推,不会影响“解”字的其他音义。
结论:山西解州地名审定为“Hàizhōu”,没有问题。
最后,我们还有三点看法需要稍做说明。
第一,地名审定原则看似很简单,只要名从主人,只要尊重当地人的意愿就能实现,因而有的专家在审音时担心:这样会不会导致要求更改地名的情况大量出现?我们可以负责地告诉大家,大量要求更改地名读音的情况绝无可能发生。主要原因是地名审定的程序非常严格,需要地方政府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除非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做这件事。
第二,地名审定强调“名从主人”,会不会破坏普通话音系?这也不可能。因为把外来地名的读音直接引入普通话是完全做不到的。旧国语保留入声,分尖团,即使是赵元任发音示范也推行不下去。因为这种音是人为的,外来的,与北京音不搭配。而且,国家有明文规定,不管是什么地名,在进入普通话时都必须折合成符合普通话音系的读音。
第三,有一种意见认为,实在改不了音时就改用字。比如解州,如果要坚持用这个音,也可以考虑把解字改成亥字。这是一个非常荒谬的意见。汉字在中国使用了几千年,汉字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已深植于国人心中。改了汉字,就不是那个地方了。而且,地名专用字是地域文化系统中最具代表性的身份符号,在地名系统中具有非常高的显著性和区别度,一些源远流长的地名著于文献,世代相承,具有厚重的历史底蕴和重大经济价值,随便就把原有地名用字改了,引起的社会反应会更强烈。一些地方轻易放弃在《诗经》中出现的古雅地名,换用毫无区别度的日常用字,我们对这种做法非常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