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佰峰,张小静
(东北林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自党的十八大开启新时代以来,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促使扶贫工作进一步推行,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作为中国扶贫实践的指导思想应时而生,扶贫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可缺少的环节。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进入新时代,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也是国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经过实践的不断检验、理论的不断完善,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内容也得到不断充实、发展,公平正义的道路也越发光明。在新时代脱贫重大命题和新思想凝结理论精华的沉淀中,这个具有独创性、时代性的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新时代,新作为。习近平在继承前人扶贫工作经验和理论的基础上,应对当代我国扶贫现状所面临的挑战,继续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开创新局,扶贫事业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早在2013年,习近平在湖南湘西考察时就提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1]这是精准扶贫首次出现在大众视野,在此之后习近平多次在不同场合提及并丰富精准扶贫思想体系,多年扶贫经验的沉淀使其理论内涵日益丰富,主要内容可概括为“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六个精准”等。
习近平在关于脱贫问题时多次强调要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的问题,这为精准扶贫攻坚战提供了一个基本逻辑思路,更加明确了精准扶贫首先要关注的问题。这一问题贯穿于整个扶贫重要论述的全过程,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程度。
“扶持谁”就是指扶贫的对象。解决要扶持谁的问题,是整个扶贫体系的基础,截止2014年底我国仍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扶贫任务依然艰巨。我国在实施扶贫过程中,随着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扶贫对象的构成日益复杂化,贫困对象的确认有一定的艰巨性,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贫困人口分布比较分散,大多又在偏远的农村地区,有些甚至是在集中连片特困区。在空间的分布上具有较高重合性,也有呈现出离散化状态,这导致了在确定贫困对象的时候难以分清。另外,贫困群体教育水平普遍不高,他们对于自身的贫困认识不全面,往往带有浓厚的封建陋习,并伴有“等要靠”的心理倾向。面对这些挑战,扶贫对象的精准化就要凸显扶贫针对性。
“谁来扶”就是明确扶贫工作的执行者。在实际扶贫中,党的领导,特别是县乡一级领导,他们是连接上级和贫困群体的纽带,在扶贫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目前,贫困农村以及农村中的贫困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而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农村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因此,农村工作队伍人员的能力和素质至关重要,他们在执行党的决定时会受到各种问题的阻碍,这就导致中央的政策是好的,而下达到地方的时候被执行偏差。一方面,个别农村工作者由于缺乏科学的教育、知识水平较低,在执行党的相关政策时,由于理解上的偏差,导致好事办成坏事,工作人员本身的知识能力水平有限,不仅使得落实措施不到位,严重者甚至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另一方面,扶贫队伍思想道德不坚定,利用自己的权利谋私利,由于一些工作者狭隘的个人主义以及受到各种权钱的诱惑,做出有损扶贫工作的行为。例如,评定贫困户时倾向亲属、为了个人政绩不顾当地脱贫实际搞“面子”工程等,还有由于扶贫工作队伍变动性较大,新来的一批人员可能经历少,再重新工作了解程序的时候导致扶贫资源浪费的现象。因此,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十分必要。
“怎么扶”就是指扶贫措施的问题。扶贫措施直接影响扶贫成效,措施的实施也需要相关政策的保障。以往采取何种扶贫模式是针对当时情况而制定的,每个阶段扶贫的主要任务不同,当情况发生变化时,之前的扶贫模式就不能完全适应当下脱贫发展的需要,就会导致问题的出现。一方面,考虑到用以往不精细的扶贫方法来指导当下的扶贫工作,可能导致扶贫只注重短期的成果,单靠政府及社会的“输血”无法真正使贫困户摆脱贫困,返困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资源无故浪费并成效甚微;另一方面,过去比较单一的扶贫形式难以适应当下复杂的贫困形势,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扶贫方法。每个个体都具有差异性,统一的扶贫措施无法满足个体的发展情况,应考虑当地特点,注重扶贫工作的实效。
“如何退”就是确保精准脱贫。扶贫的全过程是否成功由最后的结果来定论,及时反映脱贫成效是防止脱贫资源浪费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精准扶贫任务的圆满完成。一方面完善“如何退”机制是为了确保已经脱贫的人群能够及时退出帮扶机制,在为扶贫成效做出贡献的同时让自身由贫困到小康生活更为顺畅,脱离贫困的群体只有对自身有了全面的认识才能走向更好的生活,这样也能激发扶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数字脱贫”。有些地方为了突出所谓的成效,虚报脱贫结果或者降低脱贫标准,这种做法会导致脱离民心和返贫现象,从而加大了再次扶贫的难度。因此,建立完备的贫困退出机制是巩固脱贫成效、净化扶贫作风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包括精神扶贫和物质扶贫,精神扶贫是根本,物质扶贫是基础,扶贫必须先扶志,并与扶智相结合,使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共同发力双向扶持。
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中最根本的是精神扶贫。1988年习近平在闽东九县调查时就强调:“当务之急,是我们的党员、我们的干部、我们的群众都要来一个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四面八方去讲一讲‘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的辩证法。”[2]可见思想解放对于脱贫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摆脱陈旧的观念,树立新思想。扶贫必须扶志,“人穷志不穷”“有志者事竟成”等这样的名言励志句早就在中国人心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一个人虽然物质贫困,但要努力奋斗,拥有志气是成就事业、摆脱贫困的不竭动力。近年来,精准扶贫成效显著,但存在的问题也较为明显。有些贫困群众不仅自身条件差,而且还缺乏积极向上的精神动力,甚至出现坐等政府来救济的行为。脱贫是一项持久战,每个人都必须做好思想准备,不仅是扶贫工作者,还有被扶持者都要从思想上淡化贫困的意识,实现自我提高、自我革新,以自身立志为根本并坚持不懈培养奋斗精神。扶贫也要扶智,智慧需要科学文化知识来积蓄,有了科学文化的支撑就有了脱贫致富的保障,从而酝酿出更好的扶贫策略,再将主观能动性的志气与智慧相结合,将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结合为国家扶贫事业减轻重压。其中重要的途径就是教育,在注重教育投入的同时更加关注贫困群体的需求,精准对接贫困群体的精神需要,创建一对一精准导向的链条,打破各种粗放形式的不合理对接。另外除了健全贫困地区基础义务教育设施之外,还要保障人员配备的数量与质量,积极引进教师队伍,运用国家政策为那些自愿留在贫困区任教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并消除其生活顾虑。因此,扶志与扶智是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的关键举措,能够促使中国特色扶贫成效经得起历史考验。
物质扶贫是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基础。贫困群体一般生活资料都很匮乏,严重贫困地区甚至连温饱问题都未彻底解决,因此,只有在保障他们吃饱穿暖的基本需求下才能讲精神脱贫。首先,政府要承担应有的责任意识,根据贫困地区不同的区域特点、农户状况以及个人情况,精确识别、帮扶和管理,保障资金投入的及时性和持续性。针对贫困区域,设立乡村社区脱贫服务部,扶贫到个人,定期考察与接待特困群众并发放一定钱粮物品,在发放物质资源时应考虑长久性。例如,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为其提高种子品质,企业在对粮食进行初步加工进行销售的同时也让群众获得更多利益,长期的物质供应有所保障,还需综合考虑短期与长期脱贫相结合合理分配资源的问题。另外还应该考虑长效物质脱贫措施,在产业扶贫时应以政府安排为主导,企业和其它社会组织帮扶作为辅助,精准对接群众需要,政府利用当地各种资源等优势引进企业,就地发展产业。产业扶贫是发展经济的良性之策,为避免“错配”产业所引发的不良影响必须创新产业扶贫机制,将当地需求与实际可操作性结合起来,使产业扶贫措施得当,既谋求短时期的成效也谋求长远的利益,持续打造良好的脱贫生态环境。
2015年习近平在贵州时提出“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综合施策、精准发力”[3]。“六个精准”是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的核心和本质,将“精准”贯穿于扶贫全过程,是其扶贫重要论述的灵魂。
扶贫对象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是开展扶贫工作任务的基础,要精准识别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个人,才能做到“对症下药”。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确定贫困的类型,并明确贫困的范围,对此进行登记。自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六个精准”思想以来,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制一直发挥着重大作用,能够对贫困对象进行记录从而实现动态跟踪,运用网络等科技手段使扶贫对象识别更加精确和灵活。针对此项创新方法,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推行建档立卡的形式,并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创新途径来明确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贫困对象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秉持公事公办的原则以做到认准人、脱真贫。
项目安排精准。政府在为贫困地区及贫困户引进扶贫项目时,要通过调查研究考察当地情况,争取做到项目发挥实际效应。例如,对于一些资源丰富但却因为没有知识科技作支撑的贫困地区要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引进企业开发资源要注重当地特色并保护生态环境。针对资源很少并且生态环境恶劣、没有开发价值以及生存困难的地区应考虑易地搬迁,针对搬迁户还要考虑搬迁的地方是否能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前景,不能一搬了之而不考虑贫困户未来的生活状况。比如,搬迁到有工厂或者能提供更好生存生活资料的地区。要做到不做表面工程,争取项目到位,真正扶持到“穷根”。
资金使用精准。中央对于补助地方专项扶贫的基金在中央财政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国家在对扶贫地区给予资金支持时,要明确资金的具体去向,比如,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工厂设立、特色产业发展等建设。通过记录资金的具体用途可以明确当地发展方向,也有利于避免出现挪用公款的腐败现象,现在国家对于扶贫资金的管理趋于精确和明晰,通过公示扶贫的资金去处,凡是工作人员对资金的相关申请都要做好备案以及公示。这样发挥公众监督作用,既有利于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也有利于扶贫工作的有效推进。关于申请资金时也要特别注意减少工作的流程,只要是合理的请求都应该及时给予回复,明细化的资金去向并不是要限制人员在扶贫过程中的使用,而是要鼓励工作人员积极献计献策,同时也要保障使用资金与实际脱贫成效成正比。
措施到户精准。措施到户侧重于“靶向治疗”,找准贫困的根源,异地分类施策,要求对每一户每一人进行调查。对于因病贫困的应该发动爱心人士捐款或者联系医院帮助;对于有适龄受教育的应该资助一定费用完成学业;对于生态环境恶劣且没有发展潜力的地区进行搬迁;对于劳动力丧失人群除了资金援助外还应当根据其自身条件制定谋生的职业规划;对于无子女的老人并无法自食其力的应该加大养老院的财政支持力度等。争取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问题导向,在分析独特个性的基础上再联系整个贫困类型,因人实施。
因村派人精准。同样是贫困村,贫困的类型各不相同,村里的第一书记很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精准扶贫工作的指示中就强调“因村派人要精准”,说的就是要选准派强第一书记。第一书记是村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有过人的胆识更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强烈责任意识,还要有一定的聪明才干和工作经验。另外,还要选拔相应的农村工作者队伍,上下一条心,选拔人才要以吃苦耐劳、有一定工作经验、乐于为人民服务等为标准。脱贫攻坚任务一般都是在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地方,怎样留住人才也需要考虑,对于有能力且愿意干一番事业的干部制定考核、奖励机制,这不仅有利于脱贫任务的完成,也有利于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把准贫困根因,并根据干部的特长派遣入村发挥作用。
脱贫成效精准。脱贫的成效才是最终目的,关于脱贫成效的评估体系需要更加完善,实时记录每个脱贫战略的脱贫效果,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有些地方为了凸显业绩虚报脱贫实际成果,也有些地方急于求成把好事办成坏事,更有些地方早已脱贫却隐瞒不报占用国家资源,这些现象都阻碍了脱贫的实际推进,也挫伤了老百姓对于脱贫的积极性。这就要求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安排,全面了解现在贫困地区具体情况并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将顶层制度安排与基层制度建设对接并对准贫困难题,干部及贫困主体都需要树立正确的脱贫观,据实汇报,这样才有助于脱贫成效的精准。目前,脱贫任务依然严峻,需要做好思想准备,为打赢这场硬仗做好规划,建立脱贫致富长效机制,做到扶贫真有效果、有好效果。
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体系。现阶段精准扶贫适合中国国情,将为中国的扶贫事业作出划时代的巨大贡献,在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理论体系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马克思主义科学阐释了共同富裕理论,并阐明了人类由贫穷状态走向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通过揭示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论述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并且指出:“扩大的生产在现今的社会制度下引起生产过剩,并且是产生贫困的极重要的原因。”[4]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贫困发生的根源,只有通过推翻这个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消灭私有制,最终实现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从而实现共产主义和共同富裕。物质利益和富裕程度直接相关,所以通过物质的积累来提高富裕的程度是重要途径之一,另外不断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共同富裕的是实现共产主义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习近平高度重视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人民享受更好的生活水平,“共享”是实现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也日益成为中国生活的热点词汇。“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做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5]要求全体人民都要共同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美好生活,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体现着共享理论,实现共享的结果,影响着扶贫成效,两者都是实现共同富裕在现阶段的重大战略思想安排。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就是以发展为根本途径,使社会成员中的贫困群体从根本上脱离贫困并共享发展带来的成果,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内容也彰显着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的目标要求。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是通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之一,是相对于之前粗放式扶贫模式提出来的,对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具有原创性的理论贡献。
精准扶贫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6]马克思将公平与正义的实现归结于当时有关的社会经济中,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做前提。这就要求从中国现有的各种关系出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寻求公平正义的实现路径,公平正义需要协调人类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作为实现经济发展手段的精准扶贫策略正是公平正义得以有效发展的正确决定。一方面,习近平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强调政府作为扶贫主体,市场调节与社会扶持相结合,现阶段我国经济中市场调节是决定资源配置的关键性因素,政府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公平正义。而精准扶贫更多涉及资源的再分配,在精准扶贫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市场经济的特点决定了资源配置的弊端必须由政府来完善,加强资源的合理分配,更多公平的分配给需要的相对贫困群体。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内容本身更多涉及提高贫困人民的生活水平,经济制度是主要的手段之一,国家在制定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制度方面越来越精准、完备。例如,实施过程前、中、后等都有相应的政策保障、精确数目,政策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精准扶贫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很大程度上为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实根基。
精准扶贫延伸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思想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平正义各方面的标准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通过精准扶贫能够丰富当下公平正义的理论意义。将精准扶贫与公平正义相结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7]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丰富了公平正义思想内容,强调全国共同全面小康,公平正义引领共享发展。习近平还特别重视公平正义中的规则公平,并将这一原则体现在扶贫工作中,首先对于扶贫干部提出了要求,要求干部去贫困的地区发挥聪明才干,严格要求扶贫过程公开、公正,将全部扶贫工作做到透明化,全面接受人民监督。另外对于认定贫困群体,只要是符合标准的贫困群体都在国家扶贫的范围之内,人人都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帮助,没有法外“特殊对待”。精准扶贫作为扶贫中的新生事物,深化和扩宽了社会公平正义思想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