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注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外语系,安徽 芜湖 241000)
在《药》中,夏瑜之死为情节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动力。作为故事背景,鲁迅先生对夏瑜之死看似吝于着墨,纯用白描,实际上,他借夏瑜之死从整体上描摹出了皇权专制统治下的基层社会的诸多面相。由此生发,可以从政治、经济及大众娱乐三重视角解读夏瑜之死,以此更全面、立体地体会鲁迅先生批判现实主义精神的深邃与博大。
作为社群的基本构成要素,个体意义上的死亡不属于“一己之事”,而属于“群落之事”,因为死亡本身并不单纯,其必然直接或间接地牵扯到个人之外更庞大、复杂的社会网络[1]63。在《药》中,夏瑜之死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视角来加以审视和分析:
首先,夏瑜之死是标准的政治事件。作为封建闭塞的乡村世界中的先知先觉者,夏瑜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坚定地站在基层社会的专制统治者即官(及吏)、绅的对立面,谋求按照他所笃行的民主信念改造乡村社会。对于夏瑜这样的异己分子,官、绅必除之而后快。在小说里,这种迫切感是通过紧凑连贯的叙事节奏加以展现的。在鲁迅笔下,夏瑜从被捕、受刑到被害、肢解,全程连贯、完整,没有无关宏旨的“闲笔”或枝节,烘托出了官、绅所代表的专制势力扑灭反抗者的急迫心态。不仅如此,在捕杀夏瑜这件事上,官权与绅权达成了高度统一:夏三爷“出首”(举报)、衙门抓捕,分工合作,一气呵成。再进一步来看,对夏瑜进行肉体消灭,实现的乃是地主——广义来说是农村有产者——阶层内部的成员调整。夏瑜并非底层民众中的一员,相反,他因家境相对优裕而得以有机会接触了解外部世界,服膺异质价值观,走上了颠覆固有文化—思想母体的革命之路。他的选择和行动使他无法被他所属的阶层容纳,并成为被后者消灭的依据。从效果上看,夏瑜之死起到了粘合官、绅的客观效果,从各方在该事件中担任的角色来看,夏瑜是抗争—受难的主体,而官、绅则是镇压—施害的主体,双方置身在同一个“政治场”中,彼此的主体性正面冲突,以夏瑜一方全盘失败告终。
第二,夏瑜之死属于典型的经济事件,它贯穿刑求与处刑的全程。在夏瑜被捕直至殉难后,无论死活,他本人都是这场经济事件的焦点。对夏瑜及其家庭的经济剥夺与榨取为这场经济事件鸣锣,执行者是以阿义为首的狱卒;对他的鲜血进行买卖从而获得经济利益是事件的高潮,在高潮中,死难者夏瑜成为不折不扣的特殊商品,被“拿”到半地下的人血“交易场”中直接变现,任由掠夺者、刽子手康大叔从中牟利、无本生财。此外,作为这场经济事件的重要补充和尾声,夏三爷因举报夏瑜有功得以从官府领到了“二十五两雪白的银子”,加深了夏瑜之死的经济底色。
需要看到的是,经济事件架构中的夏瑜之死兼有背景化与前台化的特征。一方面,夏瑜之死被鲁迅作了背景化处理:夏瑜无法掌控自己的死与活、“卖”与“被卖”、“被谁卖”和“卖给谁”,而不得不以尴尬的商品属性存在,为前台的人物活动提供行为逻辑与物质交易两个层面的依凭,充当故事发生、发展的广义背景;另一方面,夏瑜之死(特别是由他的死亡所衍生的附产品——人血)则是全篇的中心意象,它的作用近似于色彩学的术语“高光”(highlight),“高光”渲染之处,人际的互动、线索的铺陈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夏瑜之死可以被视为《药》文本世界的核心。
第三,夏瑜之死属于大众娱乐事件。对于《药》中的一干人等,夏瑜个人命运的走向具有鲜明的公共性。与暴力同行的是狂欢,夏瑜被众人对象化则是狂欢的前提。稍有区别的是,不同的人物和群体对夏瑜施加的作用力或者说娱乐场力大小不一,因此获得的有形或无形的快感也不尽相同。
在狂欢者当中,数量最大的无疑是热衷围观的看客。他们是真正的普罗大众,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属于被剥夺了经济权、政治权的群众。他们身无长物,因备受压制而极端压抑。他们唯一的财产只有“活着”,除此之外一无所有。这使他们格外畏惧死亡及其可能带来的变故——譬如夏瑜所从事的革命,因而他们自然而然地选择站在革命和革命者的对立面以静观其变。他们的快乐之源实际上有三个:通过目睹他者的惨烈死亡获得强烈刺激感;通过直接感受死亡威胁但无需被死亡吞噬获得欣快感;议论死亡者之“非”与“罪”,在自觉为官、绅站台的基础上,为自己的意见表达诉求和社会参与本能寻找到安全出口。综言之,夏瑜的死向看客们提供的不单是身首异处的血腥画面,更是对这一画面进行点评的权力。
与看客一样,刽子手与皂隶也享受着狂欢带来的快乐。对这些暴力的拥趸,他们缺乏也没必要拥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嗜血加贪婪的本性驱使他们借助对他人施予肉体折磨与最终毁灭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确立自己在人群网络中的威权地位并排遣由滥用暴力所导致的疑惧不安。如果这样的施刑程序中夹杂了受难者的祈求、受难者家属的贿赂、乡人的莫大敬畏、受戮者临刑前的恐惧,那么,程序所催生的快感无疑会大大增加。对他们而言,尽管夏瑜的坚贞不屈使他们的快感打折,但中间的殴打与最终的斩首则确保他们得以获得最基本的快感,从而让他们在这场大众娱乐事件中占据一席之地。
夏瑜的血为买血馒头者如华老栓们送来了生的快乐。华老栓们是乡村中的下层有产者,他们脱离了土地,依靠小本买卖维持艰难生计,但又限于出身而永远无法进入更高的阶层。这样的生活使他们胆小懦弱,害怕变故,但他们的期望也是脆弱不堪的,儿子的重病让他们的人生趣味荡然无存。人血馒头是让他们的生活回到正轨唯一的灵丹妙药,他们未必不怜悯夏瑜,但他们更需要借由夏瑜的死换取病者的生,实现微薄渺茫的愿望,收获些许苦涩的快乐。从这一点看,华老栓们是娱乐场中最可怜的一群。
在所有人里面,最快乐的莫过于官与绅。他们得到的快乐至少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由消灭反抗者、延续统治权带来的酣畅淋漓的快乐,这个层面的快乐丝毫不需要加以掩饰;二是通过杀戮反抗者向其他人作出示范,形成无形的高压恐怖,提前消灭潜在的威胁者,这个层面的快乐是潜在的、不足与外人道的。但无论处于哪个层面,官、绅获得的快乐都是最具实质性的。
总之,夏瑜的个人命运构成了大众娱乐的前提。夏瑜之死点燃了整场娱乐事件的篝火,献上了狂欢必不可少的祭品。在火光的映照下,夏瑜从肉身消灭走向意义消解,达到了最终极的毁灭。
如前所述,夏瑜之死是一场复合事件,它具有政治、经济、社会三重属性。与这些属性的生成彼此同步的是:夏瑜之死从情节单调、形式单一的“被斩首”演化成了层次分明且彼此交叉的“被消灭”,进而赋予夏瑜之死以三重意蕴。
夏瑜之死的第一重意蕴是:政治话语中的权利褫夺。对于牢牢掌控政治话语权的官绅阶层,夏瑜是如假包换的叛逆。对付这样的叛逆,杀戮必不可少,但需要解决的事项不会少于两个——杀戮的正当性、杀戮之后的“消毒”工作——这两条必须提前考虑、认真落实。相比之下,杀戮的正当性较易处理,用“官”“匪”势不两立、危害一方平安之类的说辞就可以实现;杀戮之后的“消毒”工作则不大轻松,为了防范后继有人、星火燎原,政治上对夏瑜作贬抑定性成为题中应有之义。贬抑定性包含三项:
一是乱臣贼子。乱臣贼子的“命名者”为官府——夏瑜反对现政权,被现政权的实体形式(官府)消灭,失败者的身份及其思想、行动被胜利者定义——这对胜利者来说,顺理成章。
二是家族耻辱,确切地说是叔辈的孽侄。夏瑜被捕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三叔的主动出首甚至出卖有关。出卖身为晚辈的夏瑜,在叔辈那里并非不可理喻,恰恰相反,这是叔辈或者说长辈站在家族立场权衡利害后的最优结果:不出卖夏瑜则举家连坐,人财皆损,即便如此,侄子还是肯定保不住,自己和其他族人也将无一幸免;出卖夏瑜,用一个人的死换来一个家族的存。这笔账根本不用算来算去,左右为难,计算的结果是夏瑜在贼子之外,还沦为了家族的罪人,政治评价更低了一层。
三是不孝子。在小说里,不孝子的评价主体并不是夏瑜的寡母,而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礼教:理论上与寡母相依为命的儿子不应该以身试法,但作为儿子的夏瑜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自撞南墙,咎由自取,最终让寡母靠儿子养老送终的期待落空,显然,这样的逆子死不足惜。
可以说,当权者站在政治灭绝的立场综合运用了现行法律、家族观念、礼教传统对夏瑜施加了三项罪名,从政治上否定了夏瑜思想和行为的全部正当性,从政治层面判处夏瑜死刑。
夏瑜之死的第二重意蕴是:金钱推动下的肉身销毁,具体来说,就是借助经济手段毁掉夏瑜的肉体。
仔细阅读文本,不难看到“钱”的意象在《药》里的三次闪现。
“钱”最先出现在牢中刑讯、剥衣露体的情节中。在这段情节中,阿义等“牢子”为了求财(即旧时监狱里所谓“捞浮财”)而剥去了夏瑜的衣服,这样的行为在监牢环境中是被允许的[2]153-156:受刑者因赤身裸体而尊严荡尽,颜面尽失,更有可能尽快屈服;牢子所得的财物充当犒赏,也提高了施刑者的积极性,可谓一举两得。可以说,在钱的支配下,夏瑜肉身唯一的遮挡物“衣”被剥离,为后续的肉体毁灭做了准备。
“钱”的作用集中发挥在人血馒头交易中。“钱”是这桩交易的驱动力与润滑剂,华老栓省吃俭用、康大叔坐地起价围绕的都是一个“钱”字。交易的结果是夏瑜的鲜血成为商品被馒头吸取、转卖,将悬首示众传统所起到的警示恐吓功能发挥到了新的高度。就这样,夏瑜的尸身被侮辱、分解、弃置,等待最终的彻底消失。
在小说结尾处,夏瑜的遗体被草草埋葬在“西关外靠着城根”的“穷人的丛冢”中。这个细节别具意味。究其实质,还是“钱”在起主导作用:夏瑜不能得到正式的安葬,不仅因为他的政治身份,更因为他的家庭本来就是清寒之家,所以只能让他栖身野坟荒冢,慢慢化为黄土一抔。值得注意的是,坟的所在地专门用来埋“死刑和瘐毙的人”,这样的安排实际上是对夏瑜这样的反抗者作边缘化处理,被埋在此处意味着死者远离人间、淡出公众视野,也意味着死者注定会在短时间内退出公众记忆。由此不难看出,官绅运用经济手段完成了对夏瑜的肉身销毁。
夏瑜之死的第三重意蕴是公共舆论达成的意义消融。夏瑜被捕之后便成为了街头巷尾热议的焦点,华老栓的茶馆是众人热议的重要聚集地。茶馆是典型的公共场域,在这里,人们以相对平等的关系交换信息,共同参与针对社会事件的话语重塑。满足表达需求无可厚非,但问题是,如果表达所依凭的信息源单一、叙述方式主观化,那么最终重塑的事件及其评价必将无公允可言[3]57。在茶馆里的对话中,夏瑜的形象是康大叔——加害夏瑜者之一——所定义的“打不怕”的“贱骨头”和“花白胡子”所评价的“疯子”的合成体。经过众人的一致附和,夏瑜的“贱”与“疯”被坐实,并成为夏瑜被以阿义为首的狱卒残酷虐待的正当理由。奇妙之处在于,公共舆论达到了政治、经济手段所无法达成的效果:在轻松的议论氛围中,议论者秉持着同样的价值观、人权观,异口同声诬蔑夏瑜的声名,对夏瑜的公众形象作简单的符号化处理,齐心合力将夏瑜驱逐出“正常人”的范围,客观上为杀害夏瑜找到了充分的理由。众口铄金,在大众的协力下,夏瑜本人的思想和行动被贴上了极其负面的标签“盖棺定谳”,更致命的是,夏瑜所献身的事业——“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伴随着夏瑜在声名上的消亡而成为荒谬绝伦、不可理喻——“老虎头上搔痒”——的笑柄,继而使这一事业的成功实现越发遥不可及。
总而言之,夏瑜之死是多个阶层共谋的结果:在政权鼓励与金钱促成下,在群氓所充塞、操控的舆论空间的配合下,夏瑜的“身”被肢解、“形”被诬蔑、“名”被消解,彻底“死”去,不留痕迹。
从社会变革角度而言,夏瑜死得毫无价值:没有亲人的理解,没有群众的支持,仅有坟头一束野花“聊作慰藉”;但从思想角度而言,夏瑜之死的“无价值”恰恰具有不可比拟的价值,那就是:通过描摹革命者“无意义的死”,凸显皇权专制制度与专制文化的强大,凸显出改造“老大帝国”任务的艰巨性,唤起有志者的警惕与注意。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论断,需要拓宽视野,通过将夏瑜之死与民国初年小说文本中的“英雄之死”加以对比来说明。《药》发表于1919年4月间,在《药》发表之前的数年里,涉及“英雄之死”的描写便不鲜见,但这些英雄的死都是同质且廉价的。
这种同质与廉价集中体现为两点:一是英雄超人化,譬如,老军官福克林的五个儿子被父亲亲自送上战场,全部牺牲,在死前个个都“慨然无悔”[4];中日再次爆发战争,大尉顾明森面对必死的任务“不觉拊掌而笑,得意至于无极”,最终以身殉国[5];闽人简大狮于台湾沦陷前破家募勇以抗击日军,致日军败蹿泉州,日人逼迫闽官交出简大狮,大狮被缚,日人劝降未成,大狮“骂敌不绝而死”[6];庚子之变,日军占据天津,老僧人拒绝为日军服务,“痛斥敌酋”“举火自尽”[7];浔阳望族少年林擘云,以捍卫共和为己任,投身二次革命后被袁党捕获,慷慨就义[8]。
二是牺牲理念化。在作者笔下,英雄之“死”是祖国获“生”的前提。英雄身边的亲友无不秉承别无二致的“为国而死”的价值观,鼓励英雄奔向死亡:比利时母亲爱莉斯夫人送其子雪格那参加反普鲁士的卫国战争。子依依不舍,母则诫之以忠即是孝,“他日邀天之幸,或得勋章章胸而归,阿母当依闾而迎,以笑颜向汝”[9]。青年学生黄钟仁面对妻子的留恋,慨然道出“当国家生死存亡关头,正我辈各尽能力,致死命以相争之日。大义所关,良心所激,有不能牺牲以殉情爱者,身非其时,命也何如?断不忍自放弃其责任,视国家存亡不关痛痒!”的心声并牺牲在武昌战场上[10]。
然而,英雄超人化剥夺了英雄的七情六欲,否认英雄有畏惧死亡的权利,牺牲理念化掩盖了英雄所处环境的真实性与复杂性。可以说,这些英雄们的死酣畅、崇高,看似极有价值,相比之下,夏瑜之死显得混沌暧昧,不值一提。
但夏瑜之死的深层价值恰恰隐藏在这表面无意义的背后:究其实质,夏瑜属于普罗米修斯式的叛逆者,他立场坚定、性格刚毅、血肉丰满,明知不可为而为,以必死之心行必死之事,虽九死而未悔。他的身边,除了讥笑、迫害、残杀,没有鲜花、掌声和拥趸,只有惨淡与冷清。正是借助渲染这惨淡与冷清,鲁迅先生生动地描摹出了觉醒者的凶险处境和蒙昧者的残暴狡黠,真正刻画出了“老中国”虽僵未死、“旧社会”崩而不溃的本来面目。
借一人之死,溯三重根源,洞见世人心,遍察诸世相,这便是夏瑜之死的思想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