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国家安全观视域下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

2019-02-20 15:55莲,武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2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网民网络安全

李 莲,武 晟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 广州 510050)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就特别指出,我国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家安全为依托”[1]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安全道路,并突出强调,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非传统安全,因为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一方面不断扩大了广大网民群众的生活空间,拓展了网民群众信息传播的范围,也增强了网民群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使得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成为影响我国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影响广大网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有的国家甚至“企图让互联网成为当代中国最大的变量。”[2]由此可见,网络安全作为国家总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十分重要,可以说没有网络安全,国家安全就无从谈起,就无法“构建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1]以此为背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维护网络安全的重点是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3]而党的意识形态在网络内容建设中居于首要地位,因此要构建总体国家安全,就必须以维护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为题中之意。

1 总体国家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意识形态安全问题是伴随着意识形态问题的产生而产生的。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一文中,马克思就揭示了意识形态的重要性,他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4]习近平总书记把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他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3]这意味着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5]的极端重要的工作,将面临更加艰巨的任务以及更加严峻的挑战。

1.1 网络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中居于重要地位,可以说,“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1]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网络信息技术革命不仅对国际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社会发展以及军事发展等产生了深刻影响,而且对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变革。他指出,我国正处于网络发展的大潮中,网民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已经成为网络大国。但也要注意,网络信息化是一把双刃剑,在改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同时,也带来网络安全方面的挑战,因此要着重处理好网络安全和网络发展之间的关系,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要在保障网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网络发展,在促进网络发展的基础上构建好网络安全,在网络安全与网络发展协调一致、齐头并进的过程中建造一个长治久安的网络强国。

1.2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

网络安全内容复杂,既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在内的网络内容安全,也包括网络数据、网络应用、网络资本、网络渠道、网络关防等在内的网络技术安全,其中,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在网络安全中居于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在当前形势下,美国垄断网络霸权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网络空间敌强我弱的总体态势没有根本改变,敌对势力企图利用网络“扳倒中国”的政治图谋没有根本改变,我国互联网技术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也没有根本改变。从根本上讲,这“四个没有根本改变”是制约我国网络安全建设的主要障碍,而要扭转这“四个没有根本改变”的局势,打赢网上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要加强网上斗争。首先,培育网络专业人才,掌握网络核心技术,为构建牢固的网络安全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其次,要注意争取人心,意识形态工作的本质就是争取人心,人心扑到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就要在网上展开,网上人心凝聚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就巩固了,网络安全也就有了群众基础。因此,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来抓,把打赢网上斗争作为首要任务,不管是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还是信息化发展战略,都要紧紧围绕顶得住、打得赢网上斗争这个首要任务来部署。

1.3 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构建总体国家安全的内在要求

意识形态代表的是一个国家执政党的精神状态和思想路线,涉及的是一个国家执政党的执政策略在国家内部得到民众的真心支持和热烈拥护、在国际社会能获得更多理解和广泛认同的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大国斗争和较量的核心。毛泽东同志指出:“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6]胡锦涛同志也特别指出,在西方国家加紧向全世界输出他们的价值观念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必然要面临西方敌对势力长期西化和分化的政治图谋,而且随着中国的发展,这种西化和分化将会愈加的不可调和,有时甚至会非常复杂和尖锐,因此,意识形态安全将面临更加紧张的局势。而网络信息化的发展进一步加剧了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和分化我国的危险。可以看出,敌对势力对中国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已经突破传统的陆域、海域、空域的限制,逐渐向人类文明发展的第五大空间同时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第五大战场即网域进发,西方反华政要甚至直言有了网络对付中国就有了办法,这一现象不仅说明了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利用网络传播技术上的优势占领我国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控制我国网络舆论的野心,而且也充分说明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位愈加重要。

2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现状

美国学者阿尔文·托夫勒在其著作《第三次浪潮》中指出,当今世界,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拥有整个世界。由此可见,随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个社会信息大平台,不仅是舆论生成的策源地、信息传播的集散地,而且还是思想交锋的主阵地,对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在这样一个网络发展的大背景下,党要经得起长期执政的考验,首先要经得住网络的考验,这就要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到在网络空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分析网络意识形态发展的新特点,不断掌握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新规律,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的工作中注意新战略、新战术的应用,掌握主动性、机动性和灵活性,以抢占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话语权和制高点为出发点,以维护总体国家安全为落脚点,切实保证网络意识形态斗争不仅能够顶得住、打得赢,而且能够站得稳、建得牢。

2.1 网络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

随着博客、论坛、贴吧的迅速发展,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的强势崛起,自媒体网络舆情时代到来。自媒体时代,网络传播呈现以下几个特点,首先,网络传播的主体呈现多元化,每个网民都有可能成为网络信息的出版人和发行者;其次,网络信息的影响广泛化,广大网民可以通过即时、互动、联通的信息,将任何一个小范围的事件迅速放大并传播成为一个社会乃至全球关注的公众大事件;最后,网络环境呈现开放化,网民由传统的社会信息被动接受者逐渐转变成现代的社会信息的当事人,不仅可以独立获取新闻资讯,独立跟随网络舆情并直接作出价值判断,而且还可以独立完成公众事件的参与、利益诉求的表达和社会关切的回应等一系列动作。

综合来看,网络传播的新特点,确实给各个知识水平、各个社会身份、各个年龄层次的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自由、平等、开放的机会,让更多的社情民意通过网络这个大平台得到充分的反映。与此同时,网络传播媒介的弊端也由于网络环境的虚拟性和网民身份的匿名性不断地暴露出来。一些网络媒体、公知“大V”、舆论智库、意见领袖等滥用甚至操控网络的话语权、传播权和定性权,在网络平台上“搭台”“唱戏”,公然表达一些非理性声音,公开进行话题炒作,甚至恶意地传播虚假信息,催生网路舆论暴戾、网络谣言和网络谩骂攻击等,使得网络舆情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给现实社会的健康发展带来强烈的冲击和严重的负面影响。

同时,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趁机在网络平台上兴风作浪、趁火打劫,经常打着“人权、民主、自由”的幌子在全世界进行文化侵略,使得国际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更有甚者还将网络作为意识形态渗透的锐利武器以及对付中国的便捷工具,一方面,在网络平台上支持台独、港独、藏独、疆独分子散布分裂中国的谣言,不但将分裂势力分裂中国的分化力量扩大化、分化行径夸张化,而且还不断培植、雇佣网络水军谩骂、造谣、恐吓、攻击爱国网友和正能量的网友,限制甚至是消除爱国声音的扩散;另一方面,西方敌对势力还将网络作为诋毁中国的“传声筒”,通过网络平台在国际社会唱衰中国,宣扬中国崩溃论以贬低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巨大成就和工业化水平,并将中国发展、中国崛起、中国强国战略等当作中国对世界的威胁而大肆散播,抹黑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致使国际社会对中国产生恐慌和敌对情绪,从而实现对中国的“颜色革命”。毫无疑问,网络已经发展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这场战争的输赢,直接关系党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稳定。

2.2 网络已经成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

美国当代著名的国际政治理论家塞缪尔·P·亨廷顿指出:“对一个传统社会的稳定来说,构成主要威胁的,并非来自外国军队的侵略,而是来自外国观念的侵入,印刷品和言论比军队和坦克推进得更快、更深入。”[7]历史和现实也都反复证明,舆论的力量不容小觑。正面的社会舆论可以成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推进器”、充分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整合社会力量的“黏合剂”以及道德风尚的“风向标”,总体而言,对社会的发展、人的进步具有积极影响;相反,负面的社会舆论可能成为蛊惑民众的“迷魂汤”、分化社会的“分离器”、杀人无痕的“软刀子”以及骚动变乱的“催化剂”,总体而言,对意识形态的安全和国家政权的稳定产生消极影响。

当前,网络传媒的进一步发展,使得思想防线全面开放,心门变成了国门,心防变成了国防,心战变成了意识形态之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认识深刻,他指出:“互联网是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主阵地。这个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占领;这部分人我们不去团结,人家就会去拉拢”[8],因此,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尤其是网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来做。

观察目前的形势,可以发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红色、黑色、灰色“三个地带”,其中,红色地带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人心巩固和工作拓展的主阵地,也是网络主流媒体和网上正能量的发声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必须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每一个和党一条心的热心网民都能够发出爱国的声音,会发出爱国的声音,也敢发出爱国的声音;黑色地带是网络非主流意识形态的重灾区,西方意识形态的代理人、代言人和一些混淆视听的流量红人在这个地带大行其道,无所畏惧,对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对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大大的遏制、缩减并改造西方意识形态代理人、代言人和流量大V的地盘;灰色地带处于红色地带和黑色地带之间,既可以引导蜕变成为红色地带,也可以引诱转化成黑色地带,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开展网络意识形态的主要作业区之一,在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国网民大多都是普通民众,来自四面八方,经历各不相同,结构非常复杂,同时,网民观点多种多样、想法五花八门,所以思想激辩多元化倾向会十分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不举旗帜、打头阵、当先锋,积极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如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不主动在线上沟通、在线下交流,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增进网民的政治认同;那么,网络平台就很有可能成为敌对势力瓦解我国意识形态的“桥头堡”,灰色地带的网民就很有可能成为敌对势力围攻我国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的主力军。

2.3 网络已经成为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最前沿

网络覆盖广、声势大,我国要在全面深化对外开放的基础上依靠网络平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任重而道远。一方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要引导中国网民通过网络平台更加客观全面看待外部世界;另一方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还要尽力引导世界各国人民通过网络平台来更加客观全面认识当今中国。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的阐释、中国故事的阐述、中国声音的传播与网络的关联性将越来越高,对网络的依赖性将越来越强。

但是,值得警醒的是,中国网络发展的核心元器件国有化程度还比较低、网络产业链的“命门”还受制于人、网络安全建设还处于比较薄弱的阶段。首先,作为因特网基础设施的域名跟服务器在全球共有13台,其中1台是主根服务器,放置于美国,主要的作用是管理互联网的主目录,其余十二台是辅根服务器,美国拥有9台,英国、瑞典、日本各拥有1台,中国目前尚处空白。通过对根服务器拥有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美国对域名解析的服务器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这种绝对控制权表现在美国如果想要禁止访问某个域名,就可以完全屏蔽掉这个域名,使这些域名所指向的网站从网络世界完全消失。其次,美国还可以凭借对域名根服务器的管理优势,对其他国家的网络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的监控,比如,通过对某个国家的某类网站进行流量访问数据统计,就可以从中分析出该国热门网站的分布情况以及该国网民上网的访问喜好等,事实上,美国早就已经这样操作了。据2013年“棱镜门事件”爆料人爱德华·斯诺登透露,美国情报机构联合谷歌、脸谱、微软等一批大公司一直在收集、监控世界各国的电子通信信息,而对中国的监控和入侵早在2009年就已经开始了。

美国垄断网络霸权的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中国的网络风险无处不在,网络意识形态自然而然的站在了网络风险的最前沿。要在网络风险无处不在的背景下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不仅要求每一个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牢固树立网络风险意识,把没有意识到风险当做最大的风险,而且要求每一个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深刻认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形势的严峻性,斗争手段的复杂性,做到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基本立场出发,准确把握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3]

3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重点

意识形态“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8],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就是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3]。随着网络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在网上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逐渐成为常态,但同时,网络风险的存在又给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因此,要做好网上意识形态工作就要以掌握网络风险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构建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平台。首先,搞清楚网络风险的方位,只有从网络风险的源头出发,摸清网络风险的家底,才能防患于未然;其次,要搞清楚网络风险的基本形态,只有发现网络风险的漏洞,对症下药,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网络风险波及的范围以及减小网络风险造成的损失;最后,还要总结防范网络风险的经验,从风险中找出风险发展的规律、动向以及趋势,从风险中总结预防风险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堡垒,从而从根本上“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3]。

3.1 网络技术的突破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关键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民数量已经突破8亿大关,网络普及率为57.7%,使用手机接入网络的用户比例高达98.3%;同时,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出行、环保、金融、医疗、家电等行业与网络的融合程度也在不断加深。整体来看,我国网络基础设施不断优化,网络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网络服务速度不断提升,网络服务费用不断降低,这是我国网信事业向好发展的方面,因此依靠网络平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大有可为。

但同时,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还只是一个网络大国,在网络技术创新、网络产业综合实力等方面与网络强国还有一段距离,这种差距既表现为我国网络智能化和精细化程度相对较低,网络通用技术还不健全,又表现为我国还没有完全掌握网络核心技术、网络“杀手锏”技术、网络颠覆性技术的主动权。这就使得我国在网络空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双重风险。因此,只有在网络技术领域“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1],才能从根本上构建网络安全体系,从而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保障;也才能从根本上扭转我国网络技术跟跑和并跑世界网络强国的局势,实现对世界网络强国的并跑和领跑。

要掌握网络核心技术这个国之重器,第一,在制定网络技术发展的政策、战略方面,一方面要立足于我国网络技术发展的国情和世界网络技术发展的世情,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的放矢,争取在网络技术的某些领域、某些方面实现“弯道超车”;另一方面,还要在遵循网络技术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超前部署,制定出全面的网络技术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并以坚持不懈的恒心,有步骤、分阶段实现网络技术突破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第二,在网络技术的攻克方面,要正确处理开放引进和自主研发的关系,不能关起门来搞技术研发,可以在保证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对一般技术领域的开放创新、协同攻关,在最核心的技术领域自立自强,自主创新。第三,在网络技术突破的最前沿,要把人才当做关键,“得人者兴,失人者崩”,要集结优势人才资源,培育造就出一支政治立场十分坚定、业务本领特别过硬、思想作风尤其端正的“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高水平创新团队”[1]。第四,在网络风险的应对方面,要让每一个投身于网信事业的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都能成为抵御网络风险的战士,都能认清网络风险的本质、找到网络风险的源头,并以攻坚克难的决心,在网络风险未发之际御风险于国门之外,在网络风险发生之时坚决打赢网络风险攻坚战。第五,在网络技术链条的搭建方面,既要积极推动网络核心技术的研发,又要积极推动网络技术成果的转化,不断实现网络核心技术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整合。只有这样才能逐渐破除美国长期占据网络核心技术制高点的格局,从根本上把我国从一个网络大国建设成一个网络强国。

3.2 网络空间治理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保障

网络既是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新空间,也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对广大网民群众的求知途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则符合广大网民群众的发展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则与广大网民群众的发展利益相悖。因此,要在网络空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就要求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对社会的长远发展负责、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负责,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要在研究和掌握网络传媒传播规律的基础上,真正发挥好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就要在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过程中,一方面,提倡网络自由,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让网络真正“成为我们同群众交流沟通的新平台,成为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8];另一方面,也要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任何破坏网络空间秩序,破坏网络空间公平正义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维护网络生态平衡,首先,要求主管网络的主体必须坚持依法治网。法治是现代社会文明发展的标识,也是网络空间治理的有力保障,只有建立健全与网络空间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治网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近些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已经在网络空间初步构筑起了一条坚固的法律防线。其次,要求主办网络的主体坚持依法办网,依法办网强调的是谁去办,怎么办的问题。新闻媒体具有鲜明的阶级属性,是党和人民的喉舌,建国初期,毛泽东同志就特别指出“搞新闻工作,要政治家办报”[9],从此,“政治家办报”的原则为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新时代背景下,政治家不仅是办报的主体,同时也是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主体,这就要求每一个新闻媒体工作者都要坚持党性原则,都能具备政治家的立场、觉悟和素质,在开展意识形态的工作中,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出发,做到无条件的体现党的意志,反映党的主张,并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始终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和高度的政治清醒,真正把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前沿阵地守得牢,管得好。最后,还要求使用网络的主体坚持依法上网,法律不是用来束之高阁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网络空间虽然是虚拟的,但是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却和现实社会的主体一样,是真实的,如果使用网络的主体利用网络平台“鼓吹推翻国家政权,煽动宗教极端主义,宣扬民族分裂思想,教唆暴力恐怖活动”[8]等活动则超越了法律界限,执法部门就要毫不手软地使用法律的盾牌坚决制止、无情打击以及严格管控,只有这样,才能为广大网民群众营造一个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

3.3 网络内容建设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根本

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和全面深化对外开放的大背景下,文化也开始走出国门在世界范围内激荡、交锋和碰撞。在国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技术和经济上的优势,利用网络多媒体,不遗余力的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以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为代表的社会思潮在我国网络空间“攻城略地”,严重挤压党的意识形态在网上的传播空间,对我国网上主流意识形态的主体地位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在国内,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思辨性,部分同志学习功力不强,专业水平不高,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不深刻、不透彻,在实际工作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逐渐对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导致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在一些重要领域被边缘化、空泛化以及标签化,在一些重要学科中话语权不高,在教材中学理性不强,在论坛上影响力不大;在这种国内大环境下,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受到巨大的挑战。

因此,要在构建网络安全的基础上进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就必须以网络空间的意识形态内容建设为根本。一方面,网络意识形态的内容建设要以正面宣传为主;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积极宣传马克思主义真理、宣传党的主张、反映群众呼声”[8],都能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为主旋律;确保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站在时代的最前沿,以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正能量网络文化来团结人心、稳定大局,不断地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从而最终达到凝聚社会共识、滋养人心、滋润社会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加强网上舆论斗争,网络空间不是一个自由市场,既不允许西方敌对势力肆意“贩卖”各种反动思潮,也不允许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等误导舆论的言论大行其道。因此,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既要认识到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又要做好准备,“抓住时机、把握节奏、讲究策略,从时效度着力,体现时效度要求”[8],直面网络空间的丑恶现象,以增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加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力为目的,坚决和搬弄是非、颠倒黑白、造谣生事的错误舆论斗争到底。

猜你喜欢
网络空间网民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
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专题概要
网络安全人才培养应“实战化”
网络空间并非“乌托邦”
网民低龄化 “小网虫”的明天谁来守护
上网时如何注意网络安全?
军地联动共治涉军舆情 打造清朗网络空间
有关公路,网民有话说
我国拟制定网络安全法
论网络空间的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