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城 陈荣宣
(广西宏观经济研究院 广西 南宁 530022)
上世纪70年代前后,美国、日本、韩国等国首先出现服务业由分散型向集聚型过渡业态,并成为地区的核心竞争力,80年代初期,以外向型经济为特征的上海虹桥开发区发展迅速和内部结构优化,逐步形成了虹桥商务集聚区,增强了上海经济集聚和辐射功能,这是上海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雏形初现。2004年,上海率先提出服务业集聚区概念,以区为单位,建设一批集商务、住宿、旅游、购物、餐饮、休闲为一体的服务业集聚区。其后,以信息、金融、物流、科技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日益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也呈现蓬勃发展态势,涌现了上海文化创意园、浙江互联网创业小镇、四川少城国际文创硅谷、湖南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以信息化为基础,相关产业相配套,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空间集聚等功能的产业发展区域,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2015年广西召开全区服务业发展大会,提出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是新常态下引领广西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作出了加快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部署,制定了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区要建成100个左右规模较大、特色鲜明、业态多样、功能完善的自治区级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区增加值占全区服务业增加值的45%左右。2017年广西出台了广西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首批认定了防城港市东湾物流加工园区、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五象新区金融集聚区等9大类38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见表1),2019年初在38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里评定了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中马钦州产业园综合性服务业集聚区等8家发展较快的优秀示范服务业集聚区(见表2)。这38家服务业集聚区呈现出投资增长快、入驻企业多、吸纳就业强、发展势头好、后发潜力大的良好态势,是广西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主动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全区各市兴建或改造了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质量不断提升。2018年38家服务业集聚区累计完成投资1100亿元,营业收入1041亿元,上缴税收38亿元。营业总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15个,超过30亿元的有6个。
充分利用沿海、沿边、沿江的区位优势,各集聚区集合有效资源,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各种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和标准化得到了提高,服务业集聚度进一步提高,集聚效应开始显现。2018年38家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约1.4万家,从业人员约43.4万人。
集聚区依托自己的产业优势,以促进产业成长为主,选择新兴产业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规模,邮政、电信业务总量近两年以来分别增长40%和180%以上,增速均为全国第一位,助推广西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收入增速连续在2017年和2018年居全国首位。
近年来,广西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是:一是服务业集聚区单体规模和效益偏低;二是基础设施功能不够完善;三是产业协同和集聚度创新不足。与上海、浙江、四川、湖南等地区相比,广西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相对较晚,各项集聚经济效应还没有完全显现。
上海在2004年在全国首先提出服务业集聚区的概念,2007年认定商务服务、金融贸易、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7大类20家服务业集聚区。浙江省于2011年首批挂牌200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2013年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100家。四川省在2014年开始谋划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健康产业等11类服务业集聚区建设,2018年认定了5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湖南每隔2年就认定一批以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服务、会展和人力资源服务等为主的10类服务业集聚区,自2015年至2019年一共认定了45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上海、浙江、四川、湖南等地区现代服务集聚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归纳其主要经验和做法是:
与上海、浙江、四川相比,湖南的服务业集聚区体制机制比较创新,自上而下健全完善推动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常设工作机构,并由当地领导牵头,加强对本地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统筹规划、项目推进和政策研究等,同时,定期组织召开研究解决集聚区重大问题会议。
根据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其在全省的功能定位,分类规划不同层次的集聚区,坚持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先行,强化规划引导。紧紧围绕集聚区的核心功能和主导产业,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同时,各集聚区强化规划的执行力度,始终贯彻如一,一张蓝图绘到底。
立足市场需求,结合集聚区推进工作力度和建设情况,继续在重点行业、新兴领域积极谋划业态新、辐射力强的集聚区。细化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明确扶持对象及细化奖励指标,对各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淘汰一批不合格的集聚区,确保服务业集聚区的先进性、引领性和带动性。
与上海、四川、湖南相比,浙江最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了一套快捷、高效、切合实际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经济运行统计制度和指标管理体系,统计集聚区内所有从事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采取网上直报方式,每季度上报一次,准确掌握各集聚区发展动态。
借鉴上海、浙江、四川、湖南服务业集聚区经验做法,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分批分阶段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并实施动态管理,推动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化、集约化发展,不断提高全区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规模、水平和层次。
根据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5〕4号)精神,充分发挥自治区服务业联席办综合协调管理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口管理、协同合作,推进信息联动共享工作机制,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监测、预测、分析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发挥各市和各管委会职能作用,明确机制创新工作的具体内容,落实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人员和固定专职统计人员等,切实将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集聚、集约原则,编制、完善好控制性详规,明确集聚区的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发展目标、实施路径和管理体制等。协同相关部门要围绕制定的规划开展推进措施,力争一张蓝图绘到底。各集聚区原则上要严格按照原先的规划进行到底,如有调整的有原则性作微调,切不可一哄而上,形成同质竞争。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函〔2017〕28号)要求,对各集聚区实施动态管理,对集聚区的入区企业情况、投入、产业、税收、就业以及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等指标进行评估,淘汰不合格的集聚区,及时将具备条件的集聚区纳入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公共服务平台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是提升集聚区服务功能的重要载体,也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支持平台建设,灵活发展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人才培养等平台建设。搭建企业合作交流平台,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让企业享受服务得到实惠,拉动集聚区经济增长。
每年定期召开银企对接活动和省外招商引资专题会,鼓励金融机构、投资和信用担保机构以及各类资本对集聚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平台、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有效对接,鼓励有条件的集聚区探索同社会资本共办“园中园”。对新入驻集聚区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补助。
项目是资金、技术、人才等发展要素集聚的载体。通过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和相关政策的引领作用,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百亿、超十亿、超亿元的项目,形成发展前景好、产业链完善、设施功能齐备的服务业集聚区。
参照浙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建立一套快捷、高效、切合广西实际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经济运行统计制度和指标管理体系,准确掌握发展动态。各管委会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各项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