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时间视域下村志写作的思考

2019-02-20 02:14张宗帅
史志学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乡土文本文化

张宗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2488)

一、乡土时间观念的生成及其坍塌

(一)乡土时间观念由农业生产活动所决定。农民群体以农业生产为导向,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乡土生活的时间框架。乡村生活与城市生活的区别,除了地理空间差异,更根本地与捆绑在不同地理空间上的时间观念有关。哈布瓦赫指出,生活中“家庭和土地非常自然地彼此紧密联系在一起”[1](法)哈布瓦赫.毕然,郭金华译.论集体记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P113),中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既是以家庭为单位与相对固定的熟人网络建立联系的活动,同时也是与非人造对象(土地、农作物、动植物、山川河流等)在周期性的气候环境下长期相处的活动,农民按照物候、节气、历法来开展田间劳动,这种生产劳动中的“时间”不是测量的时间,而是节奏的、循环的时间,如杨联陞与梅欧金所指出的那样,“大部分乡村人并不真正需要精确细微地安排时间,他们需要的是知道一年年循环往复的那些重要的日子”[2](美)司徒琳主编.世界时间与东亚时间中的明清变迁(上卷).三联书店,2009.(P227)。这使得传统农业生活的时间观念根本上不同于建立在机器大分工大合作基础上的现代工业社会的时间观念。如笔者曾调研的鲁中传统半工半农地区,解放前普遍没有钟表,人们靠煤矿汽笛掌握上班时间,去做工的农村妇女刚开始工作时,会突然放下生产线上的活计,跑回家去蒸馒头。在她看来,面团发了,接下来“自然”要蒸面,这种“自然时间”必然会与工业生产的“人造时间”相冲突。再如笔者在贵州农村调研时,有些地方父母常因农业生产需要,给孩子请假,不让孩子按时上学。对这些行为的道德判断,很容易忽略时间观念的多元性。农民被认为“没有时间观念”,事实上他们只是没有“现代时间观念”。杨懋春指出,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田园工作中时“他们不时常计算一甲地的作物收成能赚多少钱,不以亏本或盈余为标准而考虑农业值得经营或不值得经营”[1]杨懋春.中国乡村文化的特点.台大社会学刊,1968,(4).。一旦农民在农业生产中计算时间成本,那么传统农业生产必定会被抛弃。20世纪8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乡村工业的发展、大量的外出打工和电视的普及,使得以八小时工作制为代表的现代工业社会的时间观念进入到乡土社会中,不断冲击着传统的以农业生产为导向的乡土时间观念,乡土时间观念经历着坍塌,伴随而来的就是土地抛荒,农民越来越倾向于进入到现代工业生产活动中去,或者进厂或者进城,因为接受了现代工业生产的时间观念的洗礼后,农民群体开始从现代工业社会的时间效率上看待自己的劳动,工业生产的时间生产效率自然高于传统农业生产的时间生产效率。

(二)乡土文本承担着乡土时间观念的再生产功能。传统乡村生活中的个体通过集体记忆的方式来感知时间,集体记忆承载着乡土时间观念并以乡土文本的形式传承下来,这些乡土文本表现为大量谚语、传说、习俗信仰等,乡土文本反过来巩固了农民的时间观念,承担着重要的乡土时间观念再生产功能。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农民群体不是直接以个体的方式对乡土时间观念进行体验和感受,而是以群体的时间——集体记忆的方式来对时间观念进行直接感知。因为,虽然在每个人都有他作为个体的时间感觉,但作为人类生活感知的基本范畴,个体所感知到时间之流的绵延并不等同于普遍的时间观念。时间观念是非个人的框架,“它不仅包含着我们的个体实存,也包含着整个人类的实存”[2](法)涂尔干.渠敬东,汲喆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商务印书馆,2016.(P12),时间观念是群体生活的一种节奏,它源于社会生活,是社会所有成员共享的一种集体意识和集体记忆,是一种传统文化的遗存。如孟德拉斯所指出的那样,农业劳动者生活于其中的时间并不仅仅是受到农作物自然生长周期和气候纪律的影响,它同时也是传统文化的遗传,农业经营者虽然是自己时间表的主人,“但实际上却要服从习惯的安排,他对这种安排的服从是很刻板的,就像他并非是自己时间表的主人一样”[3](法)孟德拉斯.李培林译.农民的终结.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P54)。集体记忆是时间流的“沉积物”,它在某种程度上不是一种自觉的意识,而更倾向于一种自动化的无意识结构。要维持一种承载着时间感觉和时间观念的集体记忆,需要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乡村不断地生成,例如农民按照共同的时间节律(节气、气候)在土地上展开劳作,收割的人不用协商,就在同一天割麦。同时这种同相同节律劳动还必须能够实现代际传承,即农民要和自己的子女长期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一个农业家庭的土地能永远耕作下去。

(三)乡土文本的缺失与乡土时间观念的坍塌。近现代以来,中国传统乡土社会中的集体记忆和乡土知识生产(具体以乡土文本的形式呈现)逐渐式微,现代城市文化主导的学校教育加速了乡土文化的消失,乡土时间面临都市时间的全面取代。清末民初以来实行的“新式”教育,强烈地冲击着乡土社会的文化逻辑,并引发农村人才的“水土流失”(费孝通语),“新式教育的推行,促使乡村在中国教育发展中逐步被疏离和抛弃”[4]饶静,叶敬忠,郭静静.失去乡村的中国教育和失去教育的中国乡村——一个华北山区村落的个案观察.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现代教育的教学内容以城市为导向,缺乏农村社会生活和农业生产的知识内容,承载着乡村集体记忆的乡土文本严重缺失。“乡村教育坚决地摒弃乡村经验,一味地向城市化、抽象化、普遍化进发,中国社会因此越发走向一种单面社会,这种社会因为缺乏多面向而将变得很脆弱。”[5]熊春文.文字上移:乡村教育走向终结?社会学研究,2009,(5).农民把孩子送去城里的学校,教学点也被集中到中心城镇,这使得即便是出身农村的学生,在学习内容和学习环境上都与乡土隔离起来,这从根本上掐断了乡村集体记忆和乡土知识的传承。布迪厄与波特斯基指出:“现代学校教育加速了农民(包括乡村的小商人和小手艺人)的孩子的文化断裂过程。”[1](法)布迪厄,波特斯基.社会结构的变迁与教育需求的变化(1978).清华社会学评论(第5辑),2012,(6).接受了现代文明洗礼的农村子女,很难认同农村的生活方式,通过让自己的孩子参与到城市导向的教育竞争中,往往造成农村出身的人对自己社会身份的厌弃和文化身份的不自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越来越多的农民子女进城接受现代教育(通过将学校集中到中心城市,撤并农村小学),乡村人才的流失,使得共同的田间劳动急速消失,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乡村的消失,使得产生于其中的集体记忆也快速坍塌。

二、村志是承载乡村集体记忆的重要文本形式

(一)保留乡土时间具有重要意义。城市中国召唤一种多元性的文化逻辑的回归,这对于应对全球化和工业化所带来的文化危机、生态危机具有重要意义。乡土时间之于城市时间,绝非同一“时间线条”上的低级阶段,而是具有不同文化逻辑的独立类型,它具有丰富的文化价值。乡土时间因村庄不同而不同,它具备包容性和多元色彩,以至于每个村庄都有其特点,这与同质性的现代城市时间截然不同。中国领土广阔,气候和水土条件有着极大的地域性差异,由此产生了特有的“风土”概念,“风行地上各有方位,土性所宜因随气化,所以远近彼此之间风土各有别也”[2](元)王祯.王毓瑚校.农书·地利篇第二.农业出版社,1981.。在丰富的地域性差异下,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具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实践经验,在这种多样化的“风土”条件下,乡村生活呈现出多样性,这种多样性就沉积在与之相应的乡土时间之中。这种多元性的时间观念不同于都市生活中的整齐划一的“标准时间”,它更具有人情味和亲和性,对于缓解人在单一标准时间下的紧张和焦虑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人作为在时间中展开和存在,在现代大机器生产和全球市场资本流动的时间节奏带动下,呈现出扭曲和迷失的状态,人自身时间感觉的丰富性越来越脆弱。从现代人与自我和自然这两个角度来看,多元性的乡土时间,是具有纠正现代化偏失,实现人的自在状态的作用。

(二)村志是延续乡土时间的重要文本形式。乡土时间观念是无法直接重构的,它依赖乡村集体记忆的传承不辍,而既有的传承方式,如口述传说、民间仪式等等已面临全面危机,目前亟需一种介入性的文化实践来延续这种文化逻辑,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发明乡土中国的文本形式,这种文本形式应该容纳乡土空间内的一切内容,一定意义上,实践层面上他就是一部“村志”。中国历来重视对“方志”编撰,它无疑对村志写作具有启发意义,但村志写作与“方志”有巨大的不同,即前者自上而下,遵循严格的政治时间(古代为帝国时间,在近代为城市时间),后者是自下而上的,遵循村庄独特的时间逻辑。并且,传统方志是记录性的,具有档案价值,村志则是主动介入的,在知识层面具有乡土教育的意义,在情感层面,村志具有文学的感化作用。“志”作为一种悠久的写作传统有其独特优势,重新激发这种文本类型所蕴含的构建地方集体记忆的活力,创造一种全新的村志文本,将赋予“志”以全新的时代精神。作为介入性的文化实践,村志写作试图通过重建乡村集体记忆来平衡全面现代化与普遍乡愁的张力所制造的精神裂痕,它以村庄和村庄中的普通农民为主体,以农业生产、自然生态、乡土日常为内容,以揭示乡土生活人情味、重建人与自然(土地)的丰富情感关系为文本风格,从而在一定程度与记录式的、崇尚权威、名人,非日常的方志传统区别开来,村志写作不仅承担着发掘、探寻、保存乡土知识的使命,还要呈现零散知识、独立对象之间的逻辑和关系,它不是落满尘灰的无机无趣的历史档案薄,而是具有可读性的活在文本上的有机有趣的“文本化的乡村”。

三、村志的历史发展情况和现状

(一)村志的历史发展情况。“志”既可理解为一种文体规制的“志书”,也可理解为一种“志向”事业,在中国的书写传统中,以县志为典型代表的志书是一个独特而悠久的文体制式,但是以村为描写单位的“村志”却是一种非常近代的文体。村志在历史上出现较晚,中国现存最早的村志文本为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安徽池州的《杏花村志》和康熙五十七年(1718)上海闵行的《紫堤村小志》。另外值得注意的村志文本为清光绪初年(1873—1875)太平天国与捻军时期,李鸿章为重建地方了解民情,因编纂《畿辅通志》的需要而作的地方普查报告:《深州村图》《青县村图》《正定县村图》,这些村图以村为单元,包含了河北各村的人口、土地、乡绅等丰富信息。对于中国的不同地区,村志编写情况也有较大不同,如山西最早的村志为光绪中后期的《祁县谷恋村志》,民国时山西保留至今的村志有5种,其中《虞乡县第三区黄旗营治村志》(1945)是在虞乡县组政经军统一行动委员会发文要求各治村修志的情况下修成的,也是山西官方首次组织编写村志。1963年毛泽东提出“用村史、家史、社史、厂史的方法教育青年群众这件事,是普遍可行的”[1]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P297),号召在厂史、社史基础上加上村史、家史,作为推动“四清”运动、进行阶级教育与革命传统教育的工具,“四史”运动蓬勃开展起来。因为处于特殊的政治历史环境下,这一时期的村志写作更多地被视为一种“运动”。20世纪80年代,在编修地方志的热潮中,也开始零星出现村志作品,但这一阶段的村志作品数量不多。到了经济发达的20世纪90年代,由于地方志编写的制度化和正规化,村志的数量和“规范性”都较20世纪80年代有大幅的提高。根据已出版的村志文献(还有很多村志文本是以非正式出版的形式存在)进行统计后发现,中国的村志写作文本在21世纪以后开始大量涌现并在数量上占据了主体(相比于上世纪80年代),林丽娥也指出,“进入21世纪以后,村史志的数量呈井喷式状态”[2]林丽娥.近三十年中国村史志研究.宁波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总量在750本左右(可能会更多)。

(二)现有村志文本的特征。目前现有的正式出版的村志具有以下特征:从文本的写作者的角度来看,村志文本的实际执笔人多为地方知识人,如本地作协成员、退休教师等本地乡贤成员,以老年人为主,创作形式多为本村人集体创作,由家族中人担任主编,同时设编委会、顾问委员会。从组织形态上,早期村志多为村民自发编写,到了后期,乡镇志和村志的编写被纳入到各省市县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指导范围,如河北沧州某地的乡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征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各村都成立了以村支书和村主任为正副主任的征编委员会,聘请了责任心强、文化功底深厚的人士为主编或主笔。从文本体例来看,村志基本上都是仿照县志体例,内容不外建制沿革、自然地理、人口宗族、经济社会(农业、工业,商业,农业侧重合作化,工业侧重乡镇企业)、政治(党政机关组织)、文化风俗(教育、宗教)、人物(历史人物、革命烈士、领导干部、读书人),但与县志体例不同的地方在于,有些村志专门开辟一章论述本村的独特处,如特色企业产业、宗族谱系、物产资源等。从编写村志的村庄类型来看,可以分为四类:(1)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因乡镇企业而发展起来的“明星村”,在地域上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等这些村集体经济发达的地区,如《王化村志》《谢田村志》。(2)沿海开放城市的城郊农村,主要分布在广东深圳、东莞等地,大都因为经济特区的城市化和引进外资企业而发展起来,村庄经济发展主要靠房地产建设和物业出租,这类村庄多已转为社区,名为村志,实际是社区城市化发展史,如《和平村志》《四村志》。(3)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物遗迹的村庄,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如山西、河南、河北等地。这类村庄的特点是,交通发达、资源丰富、文化古迹众多,多为乡镇政府的所在地,名为村志实为镇志,实际上是超级村庄,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普通村庄,如《贾村志》《王陶村志》。

(三)现有村志文本的局限性。本世纪以来的村志文本,从描写对象上看,多为经济发达、具有特殊性的“明星村”“超级村庄”,且多处于城乡结合地带的村庄,这类村志写作是以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逻辑为导向的,而缺失了传统乡村社会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层面,因此并不能很好地实现记录乡村独有的文化逻辑和地方知识,尤其是乡土时间观念的功能,村志作为承载乡村集体记忆,保留乡土时间观念的文化实践职能未能充分体现出来。从体例上看,这一类村志文本在体例上大多模仿方志的体例,从而不可避免地保留了传统方志文体的固有问题:明清以来所确立下来的传统方志的文体制式,体现出一种中央-地方的分类体系,其中对于写作格式的严格规定,在于追求一种“抽象的客观性”[1]林开世.方志的呈现与再现.新史学,十八卷二期(2007年6月).,在有意无意中,方志写作成为一种分类系统和知识类型,如对地方“八景”的描写呈现出程式化的特点,对“人物”只记载考取功名和忠孝之人。这种分类体系造成传统方志文体形制的诸多限制,以至于它虽号称博物全书,但大量对象是无法纳入到它的分类体系之内的。这种知识分类也影响到村志文本,如现有村志文本中对地方风景名胜浓墨重彩,“人物”在这类村志中占据了较大的篇幅,村志中所重点书写的人物为领导干部、大学生、教师医生等,而极少将村中普通人物如农民、工匠、手艺人、边缘人物等纳入写作范围,其对人物、人才的入选是以行政头衔、体制内身份、接受高等教育水平为标准。在对所记载的乡村事件选择上,也是惟政治事件、历史事件马首是瞻,地方普通乡土景观、普通民众的生命情感(生老病死)、日常生活(饮食、器具)往往阙如。传统方志体制上的局限性体现到村志文本中来,具体表现为乡村生活的丰富性和多样性被忽视,如农事耕作(包括农作物的种植、生长、收获,乡土器具、玩具)、乡土作物(包括谷物、蔬菜、果树等)、乡土动物(家养动物、野生动物、昆虫等)、生活方式(生老病死、文化娱乐、民间仪式节日、食物制作等)、鬼怪故事等等,都无法纳入到村志中,事实上这些被忽视的才是传统乡村时间的生成和展示场域,才是村志写作所要承载的乡村集体记忆之所在。

四、开辟新的村志写作方向

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是人所赋予的,村志写作就是一个构建和赋予价值意义的创造过程。在作者试图描述乡村社会的方方面面之前,首先要对现有各种乡村书写文体的洞见和遮蔽有一个深入的认识。除了在创造性、批判性地借鉴和运用传统方志和现有村志文本的写作方法之外,还要借鉴其他的乡土文本类型,比如人类学的“民族志”和文学的“非虚构”等。

(一)创造性地借鉴运用传统方志和现有村志的写作方法。为了克服目前现有的村志文本的局限性,就需要在继承传统村志文本写作中的积极因素的基础上,探索一种新的村志文本写作形式:首先要借鉴传统方志中好的工作方式和写作方法,依托现有的地方文化资源,我国八九十年代以来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地方史志编辑整理工作,设立了地方史志办等专门的组织机制,留下了宝贵的地方文史资料,这一部分资料圈定的知识范围为县域,而一村必被包含在一县之中,只有从宏观上对一县之人文地理、政治经济有宏阔的了解,才能进一步对以一村为单位的村志书写进行微观的介入。除了注意搜集地方文史资料外,更重要的在于建立与地方文史工作者的联系,县一级的政协、文化馆、图书馆、史志办中的文化工作者,乡镇一级的各类艺术协会成员(如书法协会、音乐协会,多由乡镇退休教师、公务员组成),村一级的退休工人、退休教师、村两委工作人员、家族长老、账房先生等(这些人了解村中事务及村庄人际关系),这些人员组织构成了一个地方知识文化生态的“场域”,是地方文化生活的重要实践者和村志写作的重要帮助者。其次,传统方志写作中充分利用档案资料、图书资料(如报刊杂志、旧志书、史书、族谱、日记、账本等)及口述材料(口碑、谚语、歌谣)、碑刻等实物材料的写作方法也要在新的村志写作中学习继承下来,力求充分地占有材料,以记录下农村生活方方面面的知识,实现一种接近于地方志“述而不论”的朴实记述的文体风格。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严守志书体例规范,而是要创造性、批判性地吸收其中的积极方面。前面所提到的传统方志和现有村志文本的局限和问题,也是需要引起注意的,如传统方志和村志中严格遵循着“越界不书”的原则,超出本行政村即不予记录。这种观点忽视了一村必在一镇之中,对于某一村之了解必建立在对其所在镇之了解之上,即村志书写不应只关注于某村,还应从乡镇一级的视角发现某村与其邻村之交流关系,将某村放在其所在镇的村庄关系网络和人文地理界限中进行定位。

(二)借鉴人类学民族志的文本类型。在中国开创以一个村庄为单位进行详细书写的这种方法,受到人类学“民族志”的很大影响。人类学自传入中国以来,就集中在乡村社会研究上,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1899年出版的《中国乡村生活》中指出:“中国乡村是这个帝国的缩影。”[1](美)明恩溥.午晴译.中国乡村生活.时事出版社,1998.(P1)这种认知心态使得西方的人类学家一直把乡村社会作为中国人类学研究的重心,如荷兰学者高延的《中国宗教系统》(1892)、美国学者葛学溥的《华南农村生活》(1925)。20世纪三四十年代,费孝通、杨懋春、林耀华等有志于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的人类学者,以村落为基本单位进行了大量的社区研究,写出了《江村经济》(原名《中国农民的生活》,费孝通,1939)、《金翼》(林耀华,1944)、《山东台头:一个中国村庄》(杨懋春,1945)等优秀的人类学著作。可以说,人类学对于中国以村落为对象的地方性知识的生产功不可没。新的村志写作与人类学民族志的共同特点在于对地方性知识、乡村集体记忆的关注,对民间故事与风俗、地方文化传统的发掘和研究,强调以一种在地的“当地人”眼光来认识乡土世界,而非一种城市人的工业“文明”的眼光来看待乡土生活,以“深描”的方法揭示出乡土世界独特的文化逻辑。同时,一种新的村志写作与人类学民族志写作的显著区别在于:首先,人类学民族志不论是功能主义的田野调查还是文化阐释主义的“深描”,都强调“问题”的优先性,受制于民族志的文体制式和学术规范,使得许多“多余”的材料无法进入到民族志写作的问题域中,造成一种学科的盲视。其次,民族志书写作为一种科学,遵循对象化的研究和客观中立态度,这使得民族志文本缺乏与在地民众的联系,终究是一种学术写作,很少和地方文化生态系统发生联系。而一种新的村志写作正是试图克服民族志写作中的局限,借鉴中国传统方志“博物之书”的定义,将一方之万物统纳进来,而不是“问题先行”。同时,寻求将村志写作的成果运用到在地的文化生活中去。

(三)借鉴文学和非虚构写作的写作方法。除了人类学民族志,近代以来的“乡土文学”也是地方性知识的重要生产文体,如杜赞奇所指出的那样“在汉语和日语中,20世纪前半叶流通于东亚的关于‘乡土文学’及‘民族学’的符号标记常常可以互换”[2](美)杜赞奇.褚建芳译.地方世界:现代中国的乡土诗学与政治.中国人类学评论(第2辑).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7.(P23),而正是来自于弗雷泽等人的人类学著作和屠格涅夫等人的乡土文学构成了现代中国关于地方话语的理论资源。作为一种地方知识生产的村志写作与近代以来的乡土文学都是围绕着“家乡”这一地域范围展开叙述,但不同之处在于,乡土文学偏重于文学性中想象虚构的部分,村志写作的文学性并不体现在它的抒情性上、主观性上(如近年来充满着感伤色彩或浪漫主义的“返乡体”),而是在文体上效法于《水经注》《洛阳伽蓝记》《梦溪笔谈》这类古代说明文、记述文,将写作者的主观情感都凝练在对描写对象的描写上文字本身上,不追求传统文学叙述的故事性,而是试图实现非文学作品的文学性。村志写作以事实性的采访、回忆作为素材,在此基础上做轻度的“叙述”加工,但是这样的“叙述”不是小说家那样的推崇“想象力”,不是深度地提料加工,而是反其道而行,尽量地贴近事实性的素材,更像是一种现象学的“还原”。新的村志写作在文体上还可值得借鉴吸收的是非虚构写作(nonfiction writing),非虚构写作是基于“事实”前提展开的写作活动,强调运用采访、口述、文献等材料,以接近新闻描写的方式来还原真实的生活经验。村志写作与非虚构写作的共同点在于:这两种写作都不是在密闭空间苦思冥想完成,而是要求写作者进行扎实、详实的采访过程与繁复的资料研读。但它们的不同点在于:一般的非虚构写作多描写当下现实情境和公共性议题,以时代社会的快速变迁为关注点,主题较为宏阔,而新的村志写作则是面向乡村“长时段”历史时间和集体记忆的写作,追求更细微的时间感觉,而非新闻性的社会历史“事件”。

(四)村志写作是参与乡村文化保护的实践过程。村志写作是一个介入乡村文化生活的实践过程,村志写作者根据自身的文化资源,以合适的方式和契机与县乡镇一级的地方文化实践者建立联系,介入到地方文化“场域”中,积极动员起当地人的地方生活知识和人际资源经验,为村志写作收集丰富的地方文化知识资源。村志写作所最终呈现出来的文本固然是一个重要的结果,但村志写作更重要的在于参与到地方文化场域的这个实践过程,即以一种文化的身份返回到家乡,以自身的文化特长和知识背景积极参与到地方文化生活中去。例如村志写作者积极参与村级艺术协会[1]村级艺术协会是一个在党的领导下的群众文化组织,它是一个由村民及各类返乡、退休有一技之长的热心人员组成的,具有公益性质的服务乡村文化社会生活的协会组织。的发展,调动村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对于村志写作者来说,如能协助参与村级文化艺术协会的建立、运行,将极大地方便村志写作工作的展开,如帮助村志写作者动员乡村群众,组织座谈、提供素材等。实现村志写作的过程化,使村志写作超越“写作”本身,成为乡村文化重建的一项参与式活动。村志写作的成果最终还是要回归到乡村本身,以多种形式呈现村志写作的成果。除了写作村志文本,村志写作者还应在发掘乡村文化资源的同时,促进乡村文化资源的转化和展示,如组织书画展、摄影展、非遗展演等形式,促进乡村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村志写作所生产出的地方知识将作为乡土教育的教本,平衡过度以城市为导向的现代教育,村志文本将会成为本地乡镇中学最后的乡土读本和校本课程,同时,村志文本还应进一步以镇级、村级文化活动室、文化馆、博物馆为依托,以各种乡村记忆馆、民俗博物馆、名人纪念馆为活动场所,以村级艺术协会为组织者,开展村志文化讲座,实现村志文本的社会化,使村志写作的成果——村志文本成为地方知识场域的一部分,成为未来可重写、可再生的乡村社会文化文本写作实践。

总之,由于地方文化生态的多样性及写作主体知识背景的差异,村志写作实践必然是多样化的,它的介入形式和文体样态也是多元和未知的。但这一点是相同的,即:村志写作的目的在于,以一种开创性的文体风格生产出地方性知识话语,创造出乡土中国的富于情味的文本形式;建构再生产出正在坍塌的乡村人自身时间观念和情感结构,塑造乡村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共同体的社会集体记忆,开辟出乡村作为自由精神之创造的可能性空间,借此彰显乡土社会独特而丰富的文化魅力,进而为现代化、城市化所引发的文化困境,提供若干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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