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自治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2019-2020年)》,将从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健康发展、充分释放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效应等方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根据工作措施,我区将在绿色农业、绿色工业产品、现代服务业等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标准较多的领域,推动发展团体标准,培育我区团体标准制定者。加强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开展对违法违规制定团体标准的监督检查,促进团体标准制定范围更加合理、程序更加规范,更好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
充分释放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效应,扩大公开标准的企业覆盖面,合理开发应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大数据,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出一批自治区企业标准“领跑者”,强化标准的引领作用,营造“生产看标准,消费选标准”的氛围。
同时将全面实现地方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加强地方标准档案管理和信息查询服务。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促进标准有效实施。开展重点领域标准制定的监督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依法处理违法制定标准的行为,倒逼标准质量水平的提升。
此外,还将支持和鼓励我区高校开设标准化课程、方向和专业,强化干部标准化知识培训,推动标准化课程走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拓展标准化职业教育,探索开展标准化中小学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普及标准化理念。加强国标标准化中高端人才培养,提升我区标准化专家队伍的素质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