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会蓉
(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9)
2015年8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要求各地方政府“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工作”“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1]。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该意见的精神,做好地方志的编纂和研究工作。《西藏通志》作为民国时期所编纂的唯一一部有关西藏地区的通志,较为系统地记载了近代西藏的社会风貌与自然地理,为藏学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史料,但却未受到应有的重视①。因此,重新考察《西藏通志》的编纂及其史学价值,是有效实施《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纲要(2015-2020)》,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陈观浔,1861年出生,字友生(一说“酉生”),四川成都人,1882年考中举人,1885年乙酉科四川乡试为拔贡。据《近代名人小传》载,陈观浔曾纳资为郎中,少为张之洞所拔,肄业于尊经书院。湘绮手题“通经术能文章”六字赠之。曾入刘秉璋幕府,后主讲于芙蓉书院。观浔家本富有,以好学,喜延纳文士,搜采图书,复不知出内,家遂中落,困顿以终。当在湘绮门下,治诗礼甚专,已而弃之,一志攻史,兼善赋及骈文[2](P68)。
早在1916年,北洋政府教育部联同内政部就曾諮文各地编纂地方志。继而在1920年,四川省省长杨沧白与四川督军熊克武经过会商,拟成立“重修四川通志局”,立案分县派款,聘请宋育仁、林山腴、骧成骧等著名乡贤,商榷重修四川通志之事。但是,一直到1924年杨森担任四川军务督理时,才在成都陕西街正式设立“重修四川通志局”,由杨森亲任监修,聘请宋育仁担任重修四川通志局的总裁,陈观浔任协理,苏兆奎任提调,陈观浔、张森锴、哲明轩、陶调甫、周紫庭、王伯启、彭少东、龚登山、魏用予、浦懿荪、胡安澜、刘退溪、冯春翘、李新畲、何雨辰、李铁仁、刘鉴泉、郭云章等18人任纂修,在清嘉庆《四川通志》的基础之上,开始编纂《重修四川通志》。《重修四川通志》分为建置、舆地、官政、食货、礼俗、学校、人物、艺文等八个门类,而陈观浔主要承担“艺文志七略”“西藏志”的纂修任务[3](P43-44)。期间,陈观浔广泛搜集、采录此前诸种有关西藏的史书、地理典籍、地方志书以及其他种种资料,按照通志的编纂体例,经过整理、分析、删减与考订,于1925年编纂成《西藏通志》初稿,但时因《重修四川通志》未能编纂成书,当时的稿本亦多有散失,因此陈观浔所编纂之《西藏通志》当时也未公开刊印,原稿本已残缺严重。值得欣慰的是四川省图书馆收藏有一部陈氏后人誊录的《西藏通志》抄本,此抄本系海内外的孤本,为今人研究西藏、编纂西藏地区的新方志提供了宝贵的资料[5](P57)。1985年四川地方志专家何金文以此为依据,对《西藏通志》进行了点校和整理,1986年由巴蜀书社公开出版。
从编纂体例来看,陈观浔《西藏通志》并未采用近代的章节体,而是沿用古代的门目体。门目体这一方志体例,始于宋代,采用这种体例的地方志只有门目而无纲领,直列门目,无所统摄。《西藏通志》不分卷,包括“总论、卫藏疆域、卫藏山川、西藏名山及支系、西藏大川及支水、西藏湖池、西藏海子、西藏津梁、西藏城廓、西藏都邑、西康定郡、西藏寺庙、西藏寺院内部及礼拜、西藏道路交通、西藏关隘、亚东关通商、西藏塘埔、西藏种族及其沿革、西藏官制、西藏兵制、西藏人御敌之方法、汉兵行军康藏应有之准备、西藏礼俗、西藏货币、西藏贸易、西藏度、量、衡、西藏矿产、西藏土宜”等30个门目②[4]。各门目系平行并列的,彼此之间并不存在统属关系。仔细考察《西藏通志》的体裁,陈观浔主要采用了“志”“述”“表”“录”等表现形式。“志”是地方志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专门记述某一事物(或事业)的历史和现状。《西藏通志》中的“西藏疆域考”“西康定郡考”“亚东关通商”“西藏种族及其沿革”“西藏货币”与“西藏度、量、衡”等皆体现了“志”这一体裁的应用。而在编纂“支山名义考”“支水名义考”“西藏津梁考”“西藏城郭考”“西藏官制”“西藏兵制”“西藏礼俗”及“西藏土宜考”等内容时,则先介绍概貌(此属无题之序),再详细阐述现状或列表载明详情,体现了对“述”这一体裁的具体运用。“表”是地方志书的一种重要记述手段,它将大量地情、事情等信息进行系统化的处理,增强了文字叙述的可靠性,具有信息容量大、简明扼要、便于综括与阅览等特点。陈观浔考察西藏的疆域、分支山脉与水系、津梁、寺庙、通往西藏的交通道路、塘浦、种族、土特产以及西康的郡县设置现状之后,皆附表详加说明,体现了对“表”这一体裁的熟练运用,使人们对西藏的疆域界限、山脉水系的流向、道路里程与塘浦驿站、官制递嬗、寺庙与种族的分布详情及特产概况,有更为清晰地认识和了解。“录”是地方志中用于保存珍贵资料和地方文献的一种体裁,以记录正文所需又不便载入的第一手资料,以起到存史留实和补充引证的作用。陈观浔所编纂之《西藏通志》中的“亚东关通商”,在介绍英国侵略西藏与亚东关通商状况后,即附录有1906年4月27日清廷外务部左侍郎唐绍仪与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订立的《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原文与1904年9月7日英国与西藏地方所签订的《拉萨条约》原文。
《西藏通志》虽不分卷,但却是民国时期西藏地区第一部以“通志”命名的一部地方志,指出了“西域”与“西藏”的区别,详细记载了近代西藏地区的自然地理、官制、兵制、中英关系、城市交通、经济商贸、种族宗教等多方面的情况。概括起来,其主要内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指出“西藏”与“西域”系两个不同的地域名称,考证了“西域三十六国”在民国初年的名称及其所属地域、“西藏”的历史沿革与地理范围。
陈观浔在《西藏通志》“总论”中指出:“旧志③定名为《西域志》,盖沿《明史.西域乌斯藏传》及《方舆纪要》《西域见闻录》之说。以今论之,似是实非。西域、西藏,判然两地,固不容混厥称名也。西域三十六国,见《汉书》。”[4](P1)接着,他依次考证了古玉门关、古阳关、古敦煌郡、古瓜州、古伊吾卢、古鄯善、楼兰等“西域三十六国”在民国初期的名称,以证明其“西域”非“西藏”的观点,并指出:“以上皆今新疆地隶版图者④,继以汉志分列之,即古之西域地,并非西藏也,且无西藏之名。”[4](P2-3)继而,他进一步考证了广义西域范围的古康居、古西夜、古身毒、古罽宾、古安息、古条支、古大秦地等在民初的地名,指出这些地区,“亦并非西藏地,亦无西藏之名,则西藏不得称为西域明甚。”[4](P3)最后,陈氏考证了西藏的历史沿革与地理范围,指出:“以今考之,西藏本《禹贡》三危地,前人称‘卫’……三代之际,僻在西戎,秦汉为西南夷,《唐书》称吐蕃。……当中国唐代,番众猖炽,其主赞普,尚唐文成公主,是为通中国之始……宋神、哲、高宗,均授其人官爵,是为册封之始。元封其后为大宝法王,领其国,复置宣抚司……等职,以卫其地,是郡县西藏之始。明袭元制……,用其僧教通行内地,是藏教入中国之始。清定鼎以后,优恤尤加……复监以大臣,戍以重兵,意深远矣。”[4](P4)关于其地理范围,是志指出:“今其地东界四川,东南界云南、廓尔喀,西南界印度,西界雪山,西北界新疆和阗,北界新疆青海,西北界河、湟。中分三部,曰‘康’……曰‘卫’……曰‘藏’。元为乌斯藏,前清名‘西藏’。……全藏所辖六十七城:卫地三十;藏地十六;喀木九;阿里十二城。”[4](P4)
其次,记载了西藏地区的疆域、山脉江河、湖池、海子等自然地理的概貌。
关于西藏疆域,该志“卫藏疆域考”先据旧志记载,指出西藏“东至巴塘之南墩,东南至类伍齐番族,东北至青海属之纳木,南至狢犭俞茹巴、怒江,西南至布鲁克巴部落,北至草原,通回部和阗”[4](P1)。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证了西藏西部疆域,介绍了西藏与廓尔喀、哲孟雄、布鲁克巴之间的分界情况,并列表详加说明。
《西藏通志》将西藏地区的山脉分为喜马拉雅山、喀喇昆仑山、冈底斯山等三大名山来介绍,该志云:“西藏诸山分系,统系于喜马拉雅及喀拉昆仑二山。……冈底斯山,在阿里之达克喇城东北三百十里……梵书又称为阿耨山,以今考之,即冈底斯山也。唐古特称冈底斯者,犹言众山水之根,与释典之言相合也。”[4](P8)继而,是志亦对这些名山及支脉的名号、形状、地理位置及走向等作了较详的考证。
《西藏通志》对西藏境内的雅鲁藏布江、澜沧江、金沙江、怒江、噶尔招木伦江、冈布藏布江、朋出藏布河等及其各分支水系的名称由来、别名、发源地、流向等皆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且在介绍完一条大江之后,又注明其出处。在考证各支水名义后,又通过“西藏支水表”,按前藏、中藏、后藏分类,将各自境内支水名称、发源与流向进行介绍,使人一目了然。同时,该志还记载了西藏境内腾格里湖、伊克湖、彭公湖、马品木达赖池等众多湖池的位置、形状、长宽深度、矿物质与生物的分布情形;在阐释“海子”内涵的基础上,对其境内的盐海、洋卓雍错海等海子的得名、位置及现状进行了考证。
再次,记载了清代西藏地区的官制、兵制及西藏人御敌的方法。
该志“西藏官制”部分,先总括介绍西藏政治情形,指出:“西藏崇信佛教,政治力量全操诸喇嘛之手。达赖、班禅固无论矣,其总理国政(应为地方政务)之噶伦卜亦非俗人所能充任。此外尚有僧官之设。”[4](P195)继而,依次记载了前藏官制和后藏官制的详情。其中,前藏设有噶布伦、仔琫及商卓特巴、业尔仓巴、朗仔辖、协尔邦、达琫、大中译、卓尼尔、小中译、营官、土司等官职,陈观浔对各自的职责与产生途径进行了介绍。后藏则为班禅管辖区,其官制俱用喇嘛僧人组织,以岁琫、森琫、济仲、卓尔尼等僧官负责大小事务,另设硕第巴一名,管理扎什伦布市民。关于清代西藏兵制,该志分“藏军编制”“汉兵配置”“藏军配置”与“藏军武器”四个部分作了介绍。同时,陈观浔指出,西藏人主要采取“深林埋伏、夹谷包围、高坡滚石、窄路劫粮、黑夜扑营、阻挡关隘、拆毁桥梁、掘断险路、据守坚碉、诈降”等御敌方法。清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于光绪(1905)在巴塘鹦哥嘴惨败,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藏人采用了“高坡滚石”的方法。此外,此志指出,汉兵行军康藏地区,应作好诸多准备,如雇用乌拉和通事,携带帐幕、药品和棉衣,包裹军需、购运军粮,尤其是在雪地行走,切忌烤火,以免脚溃烂或冻裂等等。
第四,记述了近代英国侵略西藏与不平等条约签订的历史。
19世纪70至90年代,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阶段过渡,帝国主义列强掀起了争夺殖民地的狂潮。这一时期,列强从侵占中国周边邻国发展到吞食中国边疆地区,使中国陷入“边疆危机”[6]。英国从印度侵入西藏,英军于1888年3月20日,突袭隆吐山,发动第一次侵藏战争,很快击败西藏地方军队,逼迫清政府先后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和《中英会议藏印续约》[7](P153-161)。这在陈观浔的《西藏志》中有明确的记载:“英国觊觎西藏由来已久,在一八九零年,即清光绪十六年,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承认锡金为英属,并须划定锡金与西藏边界。时当清季末叶,中国外交屡次失利,怯于外患,许之,乃在印度加尔各答订立藏印条约。然此未能满足其欲望,至一八九三年,更着着逼进,要求开放亚东通商,补订协约,即藏印续约。”[4](P165)条约虽订,但并未得到有效的实行。于是英国侵略者于1903年冬发动第二次侵藏战争,迫使西藏地方于1904年9月签订《拉萨条约》,但清政府拒不承认。该志对英国侵略军头目荣赫鹏逼迫西藏地方签订《拉萨条约》等也有一定记载。陈观浔还将“照会原文”以小字形式附注于后,随后又载明“有泰接此照会后,即电告北京中国政府,得复谓:有损清国主权,不可盖印……”[4](P168)。嗣后,双方再次交涉谈判,1906年4月27日,唐绍仪与萨道义分别代表中英双方在北京签订《中英续订藏印条约》。《西藏志》中载有该条约的全文,并附有1904年9月7日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签订的《拉萨条约》的详细条款和“印度政府外务大臣甫伦萨署名”。这些记载可谓是全面反映了近代中国中央与英国、中央与西藏地方以及英国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复杂关系,深刻揭露了近代英国侵略我国西藏的野心与野蛮的侵藏行为。
最后,该志对西藏的城市交通、经济贸易以及种族宗教也多有记载。
通过是志中“西藏城廓考”“西藏都邑考”“西藏道路交通考”等内容,可以窥见其时西藏的城市交通道路的面貌。陈观浔指出,西藏有城无廓,其城与他处有同有异,“异则如拉萨城是也”。他援引《一统志》指出,“拉萨城在四川打箭炉西北三千四百八十里,本无城,有大庙,土人共传唐文成公主所建。今达赖喇嘛居于此,有五千余户,所居多二、三层楼……其余凡有官舍民居之处,于山上造楼居,依山为堑,即谓之‘城’……更有土城,如乍丫土城……类伍齐土城……若硕般多城……”[4](P81-82)。陈观浔还以表的形式,简要载明西藏前藏、中藏的31城和后藏17城的名称及地理位置。是志亦对西藏的都邑进行了考证,对拉萨、昌都、类伍齐、硕般多、泽当、墨竹工卡、洛隆宗、札什伦布、萨伽、聂拉木、济咙、定日、亚东等城市的地理位置、人口、城市面貌、物产等进行了介绍。同时,陈观浔还考证了西藏的道路交通,指出“西藏交通甚形困难。其间高峰插云……大河横空……故险峻崎岖,运输全赖兽力”[4](P121),并对西藏与内地西康、青海、云南、新疆等省以及西藏与中国邻国印度、尼泊尔、不丹等之间的主要交通路线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察。
关于西藏的经济贸易,陈观浔在志书中记载到“西藏全境贸易以拉萨为中心点,买卖亦颇繁盛。其余境内凡属人烟稠集之地,即有市场贸易,官吏、僧侣亦杂为之。”与西藏通商之地涉及西康的打箭炉、云南大理、青海西宁以及印度、克什米尔、不丹、尼泊尔、锡金等地。从西藏输出的货物主要有羊毛、麝香、砂金、藏青果、鹿茸、紫草、藏香、氆氇、佛像、硼砂、食盐等产品。
最后,陈观浔还对西藏种族与西藏宗教寺庙等情形作了介绍。他介绍了西藏部族的源流,考查了西藏三十九族的族名及其居住地域。据其所载,西藏信奉的唯一宗教系喇嘛教,其著名寺庙,约有三千余座,所住喇嘛,达八万四千余人。对其中大昭、小昭、布达拉、色拉寺、别蚌寺、噶丹寺、桑鸢寺、垂仲殿、木鹿寺、菊岗寺、招拉笔筒山寺、萨斯伽寺、多尔吉拔姆宫、达隆寺、热正寺、楚布寺、业郎寺、江巴林寺等极为重要的寺庙之名称、建筑时间、地理分布、形状、供奉对象等进行了尤为详细的介绍,对其他一般的寺庙分前藏、中藏、后藏,列表载明其名称和地理位置等信息,为人们研究西藏的民俗宗教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作为民国时期首部以“通志”命名的西藏地方志,《西藏通志》的编纂及其内容,蕴藏着进步的思想倾向,具有极重要的学术价值。
首先,具有鲜明的反对英国侵略的思想,体现了编纂者深刻的忧患意识、强烈的国家领土主权观念。《西藏通志》中所设“亚东关通商”,不仅体现了门目设置的创新,更反映出编纂者鲜明的反对英国侵略的立场和强烈的国家领土主权观念。是志既深刻揭露了近代英国武装侵略西藏、逼签和约、强开商埠的详情,也表达出作者对其不良后果——国家领土主权受损的深刻忧患意识。在《亚东关通商》的末尾,陈观浔痛心地指出:“经此而后,西藏门户洞开,利权外溢,后果如何,将不堪设想矣”[4](P174),从而为人们研究近代中国西南边疆危机、英国侵藏史以及中英关系、清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英国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史料。
其次,《西藏通志》记载翔实,出处有据。编纂者陈观浔曾师从王闿运研治经史,其史学功底较为深厚,治学态度颇为严谨。其对西藏自然地理、社会风貌、中英关系及城市交通、种族宗教的记载较为翔实,并大多载明具体的出处,所引资料,涉及范围甚为广泛。据粗略统计,在编纂该志时,陈观浔所引用的文献典籍近五十种,主要涉及经史籍、地方志、他人诗、文以及佛学典籍等文献。其中引用的经史典籍文献就有《尔雅》《诗经》《礼记》《周礼》《周易》《尚书》《孟子》《吴越春秋》《汉书》《后汉书》、新旧《唐书》《宋史》《元史》《明史》等十余种;引用的地方志尤为丰富,且以西藏地方志居多,主要包括《博物志》《山海经》《水经》《水经注》《水经提纲》《地理志》《一统志》《西康.山记》《西康建省记》《卫藏志》《卫藏通志》《卫藏图识》《西藏图考》《西藏志》《西招图略》《西藏通览》《卫藏志说》《四川通志》《云南志》《大理府志》等。此外,其所引文献还包括一些诗文和佛学经典,如明僧宗泐的《望河源诗》、明代周文安之《辨款录》《徐霞客游记》、黄真元的《大金沙江考》、张机南之《金沙江源流考》、徐宏祖之《湘江记源》、清代松筠的《审隘篇》、魏源的《海国图志》以及《维摩诘所说经·佛国品》《楼炭经·泥犁品》《佛本行集经·成无上道品》《艺林伐山》等等。
地方志通常具有“资治、教育、存史”三大功能。陈观浔所编纂之《西藏通志》也不例外。《西藏通志》作为民国时期所编纂的首部以“通志”命名的地方志书,较为全面地记述了西藏的疆域、自然地理、城市交通、政治军事、经济贸易、宗教寺庙、社会习俗等内容,保存了大量的原始西藏地方文献,既为藏学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史料,又为当代边疆地方志的编修与边情教育的开展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陈观浔在编纂此志之前,收罗了以前各种记述西藏的相关资料,重点考证了西藏的疆域、山川、河流、湖池、海子、关隘、津梁、货币、塘浦、物产,详细记载了西藏的城廓、都邑、交通道路、沿革、宗教寺庙以及近代的中英关系,对其官制、兵制及西藏人御敌方法、汉军行军康藏应有之准备、西藏礼俗等则有记有述,加上其编纂本志所引用的各种资料,为研究近代西藏留下了一笔宝贵的地方文献史料,对于了解西藏的历史地理,考察近代中英关系、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以及英国与西藏地方的关系,研究西藏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宗教、社会习俗以及西藏方志发展史等皆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西藏作为边疆地区,其自然地理与社会风貌自然有别于内地省区,具有自己独特的区域性。陈观浔编纂的《西藏通志》,对西藏自然地理、道路交通、物产风俗民情的记载,皆有其地方性特点,对于开展边情教育与边疆治理具有启示意义。且其中蕴含的方志思想、内容及其修志方法、治学态度,对当代地方志的编纂仍具有参考价值。该志本身涉及的内容及其所引的资料,可为当今西藏地方志的编纂提供翔实的素材。陈观浔在编纂该志时,不仅考其源流,而且究其原委,并不掠人之美,详细载明资料的出处,做到引之有据。这一严谨的修志方法与治学态度也值得今人借鉴。
诚然,《西藏通志》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与不足。该部方志虽然系民国时期所修,也算得上是民国时期西藏地方志中的代表性著作。遗憾的是,它对民国时期西藏情况的记述却未曾涉及;且在“亚东关通商”中,对1904年9月签订的《拉萨条约》的记载,涉及具体日期时,前后却有细微的出入。该志正文记载的是“一九零四年九月二日也”[4](P167),而该条约作为附约时,则记载的是“一九零四年九月七日”[4](P170)。至于为何会存在这一出入,陈观浔并未加以说明。
尽管存在这些瑕疵与不足,但瑕不掩瑜,陈观浔所修之《西藏通志》仍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它不仅为当代藏学研究奠定了一定的文献基础,也为当代修志和边疆治理、边情教育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注 释]
①关于民国《西藏通志》的研究,仅有少数学者略有介绍。如何金文在《西藏志书述略》(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吉林省图书馆学会,1985)中对其成与结构作了一定介绍;张莉红的《西藏地方文献考略》(中华文化论坛,2005年第3期)介绍了《西藏志》的编纂、流传及其结构;房建昌以其为依据,考察了清代后期入藏的路线(《<西藏志>所载清代后期入藏路线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0年第3期)。
②张莉红的《西藏地方文献考略》与房建昌的《<西藏志>所载清代后期入藏路线考》均提及是31个部分,这一说法有误,实为30部分,即30个门目。
③旧志系指雍正《四川通志.西域志》。
④据何金文考证,这些地区,不仅仅限于新疆,实际上还分属甘肃、青海、内蒙古三省区的部分地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