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02-19 16:48魏笑甜
山西财税 2019年6期
关键词:财政局财政部门记账

各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管,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和《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9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9〕13 号)等要求,请各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扶助小微企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0 号令)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严格履行代理记账行业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切实规范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行为,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质量,为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和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内容

1.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以后是否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以及是否到财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关系等。

2.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部规范、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3.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情况、委托代理合同履行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4.代理记账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情况,从业人员执业稳定情况,从业人员接受相关教育培训情况等。

5.各市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检查方法

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本次检查由各市财政局统筹安排,所辖各县(区、市)财政局具体实施,可聘请会计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检查。

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的数量不低于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总量的20%,并将执业质量检查延伸至服务客户,实施检查可采用现场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6月初至7月初。完成有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检查方案的制定、检查工作的布置等。

2..检查阶段。7月初至9月下旬。

3..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下旬。根据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梳理本地区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行业管理的对策建议,并报送工作总结。

4..考核评价。11月初至12月初。检查工作结束后,省财政厅将对各市财政部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请各市财政局于10月31日前上报本市(含所属县、区市)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总结报告至省财政厅会计处。

五、有关要求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完善有关制度,控制行政风险;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和保密教育,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猜你喜欢
财政局财政部门记账
财务自由第1步,从记账开始
记账类APP
记账理财的好处有哪些
全国地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会计机构负责人名录
全国地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会计机构负责人名录
对财政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
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财务部门作用的策略
中小企业代理记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全国地市级以上(不含县级市)会计机构负责人名录
财政部门实施内部控制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