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前路 刘天平 乔 娟 李秉龙 赵玉红
(①③④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3 ②⑤西藏农牧学院 西藏林芝 860000)
提高牧民市场参与程度是改善牧民生计、缓解草原生态压力的主要手段之一。目前,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推进畜牧产业兴旺,需要提高畜牧业的商品化程度,提高牧民的市场参与程度。然而,受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外流影响,牧区劳动力大幅减少,整体素质下降,极大地削弱了牧民参与市场的积极性。尽管2010~2014年牛羊肉价格高价波动,活羊与活牛市场持续活跃,较高的市场价格刺激了牧民的市场神经,但我国很多牧区牧民市场参与仍显不足。以西藏牲畜业为例,2016年,肉羊出栏率为32.93%,肉牛出栏率为26.28%,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8.9%/58.3%)。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牧民在市场中是否“有活力”成为畜牧产业兴旺的关键。
关于农民和牧民的市场参与问题的研究,学术界主要围绕农民特征和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Amankwa et al,2012;Hlongwane et al,2014;Gani&Hossain,2015;侯建昀、霍学喜,2017),而对牧民的市场参与问题的研究较为鲜见。农民经历、贷款机会、市场信息、基础设施、农场规模、农场收入、家庭劳动力、通讯工具等因素对农民市场参与有显著正向影响,这对研究具有相近身份的牧民的市场参与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仅有的牧民市场参与问题的研究中,Uchezuba et al(2009)发现养殖经验、扩大参观和基础设施对小规模养殖户参与主流市场有积极影响,而家庭规模、到最近市场的距离及是否有未偿债务对养殖户参与正规市场有负面影响;Lubungu et al(2012)认为家庭到主干道路距离是养殖户市场参与的关键;Chipasha et al(2017)根据Choma地区105例养殖户家庭半结构访谈资料,绘制了肉羊市场渠道图,发现疾病难以控制、生产技能缺乏、市场信息难以获得、运输成本高、信贷渠道缺乏及市场基础设施薄弱等因素制约了养殖户市场参与的积极性。西藏牧民的市场参与度历来偏低,通常认为西藏浓厚的宗教信仰和薄弱的市场氛围限制了牧民的市场参与度。如杨新玲等(2017)发现,由于自然条件的恶劣和长期的农奴制历史,西藏农牧民重农抑商的传统思想浓厚,且由于宗教信仰等原因,很多农牧民重视精神信仰和来世而轻视市场经济活动,导致牧民市场参与不足。
尽管以上研究从多个角度对农民和牧民的市场参与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本文的分析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但仍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首先,相关研究以农民市场参与为主,而研究牧民市场参与的文献相对缺乏,对西藏牧民市场参与进行系统分析的文献更为鲜见。其次,在西藏牧民市场参与研究中,将牧民市场参与不足简单归结为“惜杀惜售”和市场氛围问题,并由此提出化解之策,导致牧民市场参与不足的内在根源被忽视,畜牧业政策调整难以回应牧民的真实诉求。最后,一些学者在理论分析或实证分析中尽管涉及了市场参与不足的内在根源(达林太、郑易生,2010;罗惦等,2017),并在市场信息传递等方面提出了提升牧民市场参与程度的建议,但并未从根本上提出破解市场参与不足的有效途径。
本文以西藏那曲市DJ村肉羊养殖户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调查和典型案例,从市场参与困境入手,分析养殖户市场参与不足的现实障碍和内在原因,最后提出可行的破解途径和保障措施,为西藏畜牧业兴旺发达的政策调试提供参考。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制度日趋完善,市场经济理念日益普及,市场经济意识逐步增强。然而在西藏牧区,以市场为导向的市场经济理念和意识仍较为薄弱,肉羊养殖户市场参与程度并不高,农牧区甚至存在牧民常年不进畜产品市场的现象,“惜杀惜售”仍常见于报端,自给自足经济现象在牧区仍然存在,养殖户市场参与不足的困境仍较为突出。
市场距离是市场参与便利性的主要表现。通常,对于距离市场较近的养殖户,其肉羊销售越方便,市场参与程度越高。然而,笔者多次实地调查发现,由于西藏地域广阔,绝大多数肉羊养殖户距离城镇较远,农畜产品交流会基本一年一次。因而以路途远、交通不便已经成为肉羊养殖户市场参与难以跨越的“鸿沟”。
在肉养养殖户问卷调查中,针对“您家距离最近的乡(镇)有多少公里”,有90%以上的样本回答说超过了30公里,有50%的样本回答说超过了50公里。值得注意的是,有些肉羊养殖户反映,由于路途较远,一年去乡镇的次数也很少。在访谈中有些养殖户详细阐述了去乡镇集市的艰辛。
“我们家距离乡里60多公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很少去乡里。以前去乡里主要是坐别人的农用车,但路很不好,很颠簸,去一次花两个多小时。现在虽然家里买了摩托车,但自己不会骑,主要是孩子在骑。再说,由于距离太远,来回路费也高,买的东西也没有地方放,加上有时候天气不是很好,刮风下雨的,也应付不了,去的次数就非常少。村里是有几辆电动车,但你们知道,电动车还没骑到乡里就没电了,所以都是在村里骑。”(与一位54岁女性肉羊养殖户的访谈记录)
通常,西藏乡(镇)、县(区)都有正规的集贸市场可供农畜产品进行交易,城镇和农牧区还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农畜产品交流会,城镇一般在比较开阔的广场进行,农牧区一般选择比较平坦的草原进行,牧区在靠近城镇的开阔草原进行。虽然这种农畜产品交流会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牧民的物资交流需要,但是由于市场距离问题,农牧民的市场参与依然受到了较大的制约。事例如下:
“一般情况下,物资交流会大概5天左右,参加的人也很多,有的时候还会来一些其他县的农牧民。但是,交流会距离我们家很远,我们一般提前十几天就开始准备东西,为了提前到达交流会地点,我们一般要提前两天出发,有时候几家人一起,拉着牛羊肉和其他物品。但是到了交流会,发现卖牛羊肉的很多,价格也不像他们说的那么高。我们也不能将牛羊肉拉回来,只能按照市场价格卖掉,买一些木碗、炊具、调料、青稞等生活必需品。”(与一位50岁男性肉羊养殖户的访谈记录)
由此可见,尽管肉羊养殖户有市场参与的意愿,但不得不面临交通与便利性等的实际问题,甚至交通因素已经成了养殖户市场参与的重要影响因素,这与区外情况差异很大,对肉羊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较强的制约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正常宗教活动得到恢复,在思想文化领域多元化背景下,宗教得到长足发展(朱哲、李泓霏,2018),西藏农牧区也是一样,基本实现了“传统地域性宗教和社区性宗教的全面回归”(梁永佳,2015)。西藏的宗教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土生土长的苯教,另一类是藏传佛教,尽管在教义教条中有些差异,但基本上已成为养殖户家庭生产生活行为的非正式制度规范。宗教信仰中“不杀生”“惜杀惜售”观念制约着牲畜的出栏问题,降低了牧民的市场参与度。
在DJ村的调查中,我们设计了“您对肉羊销售的态度”,选择“尽量减少销售,减少罪孽”的比例最高,达54.15%,超过了半数;而选择“适量销售维持家庭生活水平”占25.52%;选择“可以大量销售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的”仅占10.49%;而选择“肉羊育肥后就应该销售,否则越养越赔钱”的仅占9.84%。可见,宗教信仰的部分教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养殖户的市场参与。
“受宗教信仰影响,一些村民认为,过多养殖牲畜会给他们来生带来厄运。前一段时间,由于我们村生态较好,外出务工的人员也较多,村里想让村中一个养殖能手适当扩大养殖规模,并通过建设肉羊养殖基地的形式对该养殖户进行补贴。但让驻村工作组奇怪的是,他们不愿意多养。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养殖户的女主人不愿意,因为他们觉得养殖肉羊的数量增加了,势必会增加肉羊的死亡数量,那么他们就造了更大的孽缘,对来生幸福有很大影响。”(与一位45岁男性驻村工作组成员的访谈记录)
宗教信仰不仅影响了养殖行为,也影响到肉羊产业所需的人力资源。在DJ村的调查中,我们设计了“您是否愿意让您的子女到屠宰场工作”,绝大多数样本选择了“不愿意”,其主要原因是“屠宰场杀生”,占比在90%以上。事例如下:
“我家现在有三个孩子,老大在家里经营副业,老二基本没工作,天天在村里闲逛,老三是大学生。镇上有一个食品加工厂招工,老二就去应聘了,一个月工资大概3000元左右,基本上一周回来一次。听孩子说好像是比较大的公司,公司好像挺大的,主要是做猪肉制品。但听孩子说他们有专门的屠宰场,而且隔几天就要屠宰一批藏香猪,就不让孩子去了,我们觉得太残忍了。”(与一位50多岁男性农户的访谈记录)
由此可见,宗教信仰作为牧区非正式制度规范,不仅会影响到牲畜的养殖环节,还会影响到销售环节。牧民养殖规模的相对固定意味着养殖模式的固化,而牧民剩余劳动力就业取向又会制约流通领域的发展,对牧民市场参与度的提高有一定的负向影响。
在少数民族地区,政府主导是养殖户市场参与的重要形式之一,政府通过搭建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过程等措施推进了市场完善,对农牧民市场参与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西藏农牧区,尤其是藏北牧区,由于牧民市场参与受多重因素影响,政府在市场推动过程中困难重重,尤其在牧区基层,政府在牧民市场参与的推动中显得力不从心。事例如下:
“驻村干部进入我们村以来,承担了村里面大多数行政事务,但在引导养殖户卖羊的宣传中,效果并不好。每年上面(指乡政府或县政府)都会对村里下达一些让养殖户卖羊、牛的通知,村里面基本上以文件传达为主,有时候会做一个板报宣传一下,但实质性推进的措施配套不了。每届驻村工作组进村后都有一些资金,但这些钱并不多,也主要用于贫困户慰问、村里面公共设施新建与维修,从来没有用于市场参与推进。”(与一位50多岁男性村干部的访谈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DJ村的村委会和墙体宣传都对促进肉羊销售进行了宣传,还有的村在相关发展规划中也有牲畜出栏率目标,每年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也会对村里肉羊等牲畜出栏状况进行统计,尽管出栏率在逐年递增,但村民对此并不认同。在访谈中有村民表示:
“村长有时候会在开会的时候说大家要积极卖羊、卖牛,但他们自己家都不怎么卖,大家都觉得他在喊口号,应付上面交代的差事。对于驻村干部而言,他们有时候也对我们进行宣传,但卖给谁,怎么卖他们也不清楚。有邻居说驻村干部就是住在村里而已,他们对我们是否卖牛羊、如何卖牛羊根本没有影响。听说每年村干部都会上报一些牲畜出栏数情况,不知道他是怎么统计的,我们卖了没有他也不知道,估计上报的数量也不怎么准确吧。”(与一位56岁女性养殖户的访谈记录)
总体而言,基层政府尽管在肉羊养殖中进行了出栏宣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养殖户市场参与的积极性,但效果不是很明显,其根源在于出栏宣传没有触及到制约养殖户“惜售”的内在因素,甚至一些因素在短期内是难以解决的。因而,其宣传往往止于文件和墙面,对养殖户肉羊销售影响不大,成了止于“标语”的宣传。
肉羊交换过程中的价格信息和供求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等构成的市场信息对养殖户参与市场行为有重要影响。对养殖户而言,肉羊价格是市场信息的核心。在畜牧业发展对策研究中,市场信息传递越来越受到学者关注,牧民家庭牲畜养殖以满足家庭生活需要为主,难以与市场对接(王美兔、李迪强,2017)。这是因为在实践中,由于养销分离,养殖户获得的价格信息往往较为滞后,难以指导肉羊销售行为,仅仅使市场价格成为养殖户衡量家庭财富的工具。事例如下:
“我们家里现在有100多只羊,卖的很少,逢年过节宰杀两、三只,主要是自己家里吃,吃不完的就风干。由于距离市场很远,难以获得羊的价格信息,一般都是听别人说的,市场价格也就是问问,打听打听,在卖羊的时候价格变化很大了。尽管现在大家都有手机了,上面偶尔会发一下羊、牛价格信息,但大家基本没有关注。平时大家在说哪家有钱的时候,主要看房子好不好,羊多少只,对于我们来说,羊、牛的价格变化和卖不卖关系不是很大,很多时候大家按照听说的价格衡量一下自家还有多少财富。”(与一位60多岁男性养殖户的访谈记录)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牧民评价“富裕”与“贫穷”并不完全在于家庭货币资产的多少,而在于家庭牲畜的多少。西藏牧区市场经济氛围并不浓厚,牧民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传统特征还比较明显,以价格衡量家庭财富和以肉羊数量衡量家庭财富本质上并没有差别,其内在症结在于市场经济对其生产生活刺激不足,以致牧民很难与市场进行有效对接。
在市场经济模式下,养殖的目的在于销售,销售能够进一步促进肉羊产业加快发展,肉羊养殖与肉羊销售都应该是肉羊产业发展的两个非常重要且紧密关联的环节。然而,在西藏牧区,“养殖”与“销售”却是相互分离的,牧民注重牲畜数量的风险规避养殖模式,也促成了牧民缺乏市场理念的养殖行为,致使“养殖脱离了市场,市场难以刺激养殖”。
就当前西藏牧民市场参与而言,“养销分离”形成的传统养殖模式仍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理念对传统肉羊养殖模式的冲击仍不充分,以致西藏牧民肉羊养殖理念仍处于“养羊保财富”的风险规避模式之中。
西藏海拔高,气温低,雪灾等自然灾害频发,形成了牧民风险规避的养殖模式。尽管我国已经改革开放了40年,但是西藏许多牧民生产生活仍处于自给自足的产品经济时期,牲畜是家庭最为重要的财富象征,更是财富增加的保证。在自然灾害频发的青藏高原,雪灾对养殖数量偏少的牧民家庭可能是致命打击。如1989—1990年那曲地区雪灾,直接导致200多万头牲畜死亡,而对于养殖数量较多的家庭而言,牲畜之间的相互取暖能够有效降低死亡比例。同时,对于牧民家庭各类财富而言,牲畜还能够不断繁殖,这在资源禀赋较差、财富积累缓慢的青藏高原,更容易形成财富增加的方式。因而牲畜是西藏牧民家庭最为耀眼的财富,也是最直接的储蓄方式(罗绒战堆,2009)。
牲畜生产周期长,单体生产能力低、养殖技术落后等原因,促使牧民追求数量而不追求出栏,进一步固化了风险规避的养殖模式。在藏北牧区,肉羊的饲养周期基本为3~5年,牦牛、犏牛的饲养周期一般为5~7年,加上高原植被营养成分较低海拔地区偏低,且季节性差异明显,缺乏补饲传统,牲畜在枯草期掉膘现象明显,单体生产能力与区外牲畜相比较低。同时,由于西藏地广人稀,牲畜疾病防控技术不高且推广难度较大,牧民家庭牲畜养殖技术较为落后,疾病也是家庭牲畜数量减少的较大威胁。为了维持家庭“财富”数量,保持一定规模养殖往往成为牧民家庭的必然选择,进一步固化了风险规避的养殖模式,最终形成了以“惜杀惜售”为代表的注重牲畜数量的风险规避养殖模式。
“养销分离”使牧民屏蔽了市场信息的渗透,肉羊市场价格难以影响牧民市场决策。就西藏牧区养殖实际而言,以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模式尚未对以“羊多就是富裕”为核心的传统养殖模式进行根本性影响,导致市场经济理念在养殖户畜牧生产中行为准则带有宗教信仰痕迹。
在当前西藏肉羊养殖实践中,市场经济的推进与西藏传统文化的系统结合,尚未形成与西藏民风民俗相匹配的市场观念,养殖户心中仍然存在屠宰牲畜即罪孽的认知,甚至存在以宗教信仰指导经济生活的现象。在市场经济与西藏传统文化融合中,部分养殖户存在对“过多养殖牲畜会给他们来生带来厄运”,因为“屠宰场杀生”不愿意子女去工作等认知。调查中,牧民之所以认为“自己家庭养殖肉羊的数量增加”就会“增加肉羊的死亡数量”,进而就“造了更大的孽缘”,正是因为他们的行为准则仍处于藏传佛教“六道轮回”藩篱之下,市场经济理念尚未对其家庭经济行为形成根本性冲击。然而,对市场经济本身而言,其作用机制核心为价格传导,但在西藏牧区,“地广人稀”“传统文化氛围浓厚”造成了市场作用渗透不足,最终形成了缺乏市场理念的肉羊养殖行为。
正如前文分析,无论是注重牲畜数量的风险规避养殖模式,还是缺乏市场理念的肉羊养殖行为,其内在原因均在于“养销分离”。市场理论认为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程度需要在消除市场壁垒的同时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的发育和统一。因而,解决西藏牲畜养殖业“养销分离”问题首要的是培育新型市场主体,创新市场纽带,促进“养殖”与“销售”相结合,不断完善西藏牧区肉羊市场体系。
打破养殖户市场参与不足的首要工作是改变家庭风险规避的传统养殖模式,打造新型牲畜养殖主体。当前,国际农业生产和产品供应链变革集中表现在传统小农户市场越来越多地被合作社所取代(Bijman,2008),养殖合作社作为一种改变传统养殖模式的组织形式必然能够为西藏牲畜养殖模式革新提供动力。
养殖合作社能够通过“内助外扶”的机制规避牧民的养殖风险。“内助”首先体现在肉羊基础管理上,通过合作社内部养殖经验分享,实现种羊选择标准、羔羊育肥、饲料结构优化、疾病防控等知识推广,促进牧民家庭传统养殖模式向现代化饲养模式转变;其次,合作社能够通过会议、展板和示范的形式宣传与推广科学的养殖技术,提升饲养效率;最后,合作社可以通过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形式,在自然灾害、畜病传播期间减少牲畜死亡率,降低牧民养殖风险。“外扶”是指养殖户能够得到合作社、政府及银行的支持,为牧民传统肉羊养殖模式注入新的活力。西藏肉羊传统养殖资金来源以自家积累资金为主,圈舍改造、饲料购置等养殖环节难免资金不足。在合作社内部,不但能够实现社员之间的资金融通,更能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银行的资金支持,在改变养殖户资金来源的同时也改变了养殖理念。同时,合作社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其与外界的联系也更为紧密,在规避养殖户养殖风险的同时也能加强与市场的联系,增强养殖户市场参与意愿与行为。
在养殖户市场参与中,以合作社为核心的养殖模式在于转变家庭传统养殖模式,而提高养殖户市场参与的核心在于如何将市场“拉到”养殖户身边。因而,破解养殖户远离市场困境的重心在于通过设计新的经济运行模式刺激养殖户参与市场,拓宽养殖户的牲畜销售渠道,育肥基地正是解决该问题的良药。
一方面,育肥基地可以有效刺激养殖户参与市场。首先,育肥基地以收购周边居民牲畜为养殖来源,缩短了养殖户与市场的距离,有效解决了养殖户“距离远,来回路费高”的困境。其次育肥基地肉羊来源以向牧民家庭收购仔羊、青年羊为主,提高牧民家庭肉羊销售频次,同时以短期育肥为运行重点,以完成既定出栏率为工作目标,提高肉羊养殖效率,对牧民养殖也能起到示范作用,因而直接和间接地促进养殖户出栏率的提高;最后,育肥基地不仅在养殖上影响牧民市场,还能通过牧草市场化提高牧民市场意识。育肥基地需要大量牧草资源,其主要来源是育肥基地周边草场种植,其牧草种植、收割方式影响牧民对牧草认知的同时,还能通过牧草收购的方式向养殖户传递市场信号,使其强化市场观念,进而改进养殖模式。因而,农牧区牲畜育肥基地建设是西藏农牧区解决牧民远离市场内在需求的重要途径。
另一方面,育肥基地可以拓宽养殖户的牲畜销售渠道。由于距离市场较远,进牧区收购肉羊的收购商较少,且有一定的垄断性,致使一些养殖户处于“想卖而卖不出”的尴尬境地,尽管物资交流会能够卖出一些肉羊,但仍面临羊多、价格掌握不够准确导致的“不得不卖”的情境,这将严重影响养殖户市场参与的积极性,而育肥基地将很好地解决这类问题。通过建设养殖育肥基地,拉近了购销双方的地理距离,建立了双方的信任关系,使养殖户对肉羊价格的空间掌握更为及时,销售肉羊的积极性也将提高。
养殖合作社作为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力量,能够从养殖各环节改变西藏牧民传统养殖模式,进而为与市场接轨打下基础。然而,目前西藏肉羊合作社数量较少,仅有的几家合作社经营效率也较低,致使一些牧民不了解合作社,参与积极性也不高。因而西藏肉羊合作社需要在增加数量的同时提高经营效率,探寻改变养殖模式的切入点,转变经营理念。
首先,养殖合作社应当以创新来提升合作社效率。创新既包括技术创新,还包括制度方面的创新(黄祖辉、扶玉枝,2012)。在技术创新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创新基金、贷款优惠、财政拨款等形式对合作社技术创新进行扶持,推进合作社养殖技术革新。在制度革新方面,结合各村村情与养殖特征,完善“入社—参与—返还—分利”利益联结机制,为改进养殖户家庭养殖模式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养殖合作社应当以副产品加工作为牧民养殖模式改变的切入点。副产品加工与销售不属于“杀生”范畴,对于宗教氛围浓厚的少数民族地区更容易接受(孙前路等,2018)。养殖合作社属于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自愿性要求合作社经营内容符合乡风民俗,由于西藏绝大多数农牧民信仰藏传佛教,其教条教义中“杀生”数量与现世“罪孽”联系密切,在市场经济氛围薄弱的农牧区,副产品的非“杀生”特征更容易让养殖户接受,有利于市场氛围的传导,进而逐步引导传统养殖模式改变。最后,养殖合作社应当将养殖理念转变作为养殖模式转变的重中之重。技术进步是物质动力,群体价值观念转变是思想动力(尹罡等,2014)。历史上政教合一的农奴制度严重影响了西藏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改善,禁锢了农牧民的思想。尽管西藏和平解放60多年,但由于地广人稀,农牧区经济发展落后等原因,很多农牧区居民思想改变程度并不高,在偏远牧区传统养殖观念更为落后,致使牧民在市场参与中积极性不高,对产业发展制约很大。政府在宣传政策精神的同时还需树立“致富能手”“优秀合作社”等典型实例,将思想转变纳入养殖各环节宣传之中,以实际典型引导养殖户养殖模式转变。
育肥基地是基层政府结合西藏社会实际创建的新型经营主体,能够有效地将牧民与市场进行结合,进而提高牧民市场参与程度。然而目前西藏牧区基本没有育肥基地,农区(如拉萨达孜区)也仅有一个牦牛育肥基地。西藏地域辽阔,育肥基地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养殖户需求。因而地方政府可以以乡为单位建设肉羊育肥基地,同时为了保证育肥基地经营效率,还需要在出栏率、管理制度、政府补贴等方面做好文章。
首先,育肥基地应根据辐射区域和市场实际设定存栏量与出栏率。在存栏量方面,育肥基地须定期、不定期地以定向收购方式向辐射区内养殖户收购仔羊和育肥羊,作为育肥基地的育肥肉羊来源,收购的价格应当与周边城镇价格相当。在育肥方面,在保证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增加牧草种植面积,同时收购周边牧民家庭牧草,将肉羊产业市场置于牧民身边。在出栏方面,须事先设定出栏率基本目标,并实时掌握肉羊市场价格,以各地肉羊最优育肥期为依据按时出栏。其次,健全育肥基地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育肥基地组织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者行为,规范育肥基地运行模式。最后,制定补贴标准,对育肥基地进行财政补贴。目前,育肥基地的筹建基本由乡政府承担。在运行过程中,育肥基地以城镇市场价格收购养殖户肉羊,承担了牲畜运输成本,致使育肥羊价格偏高,为了保证育肥基地正常运行,需要政府进行财政支持。需要强调的是,补贴实施须事先设定补贴标准,补贴资金使用范围及政府对育肥基地评估指标,以保证育肥基地的运行效率。
需要说明的是,对养殖合作社、育肥基地的强调,并非对现有集贸市场和物资交流会的替代。在西藏市场经济发展中,集贸市场、物资交流会仍然是养殖户市场参与的重要场所,为养殖户生产生活提供保障,而养殖合作社和育肥基地是加强牧民与现有市场联系的纽带。依靠养销耦合提高养殖户市场参与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分析藏族传统文化对农牧民市场参与的正向促进与负向制约,这些活着的文化传统已经内化为人们生产生活的行为规则(刘昂,2018),而这种规则形成的背后,还有很多符合西藏实际的经济逻辑,如何引导传统文化繁荣西藏牧区市场经济还有很多研究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