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云 韩晓燕 陈华峰
市级政府采购工作在晋中市财政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贯彻中央、省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决策部署,从完善采购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入手,坚持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创新方式、提高效率、节约资金为目标,采购程序不断规范,优化服务持续推进,采购工作顺利开展,采购环境公开透明。
首先明确了财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的责任,重点加强了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投诉处理、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其次持续落实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方面的责任;三是落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流程控制、采购文件编制、拟订合同文本、执行采购程序、信息公开的责任。政府采购责任得到明确落实,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四是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取消定点采购备案、进口产品公示程序,信息电器类产品批量集中、月询、比价三种采购方式组合实施,实现了采购用时和采购成本双赢。
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管理顺利实施,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基本形成。按照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的规定,政府采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采购项目做到了有预算、有计划,采购需求明确完整,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服务要求、采购预算、组织形式、采购方式一目了然。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创建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环境,政府采购信息实行全部公开,包括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罚事项。对所有投诉事项、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公开,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供应商坚决予以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净化政府采购环境。
减少了程序、简化了环节,基本实现了市场可选、价格可比,满足需求、提高效率,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采购效率明显加快,采购当事人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电器、网络设备类产品协议供货询价制度基本完善,批量集中采购顺利推进,定点采购范围不断扩大,采购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务车辆、公务车辆保险实行全省统一定点采购,公务车辆维修、加油、会议接待、家具、图书、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租赁等定点服务项目实施了定点采购,实现了采购方式不断创新,定点服务不断拓展,小额零星采购的便利性和灵活性不断增强,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新时代政府采购工作需要其从业人员具有更高的工作素养,市级政府采购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成绩一直位居全省前列,但并未成为一流标杆,工作仍有上升空间。
政府采购流程环节多,采购前期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采购中期实施时的项目备案、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开标评审、签订合同,到后期的信息统计、资金支付,要实现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工作量巨大。从目前的实际执行情况看,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编制和报送、项目备案的登记和整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信息统计、政府采购预算支出进度的管理等环节仍然停留在人工手动登记的原始状态。即使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政府采购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报表报送四个环节已实现了电子信息化系统管理,但系统之间存在相互割裂,互不衔接贯通的弊端,财政部门投入的监督管理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管理效率相应降低,由此带来的监管风险也相应加大。
日常监督管理形成的政府采购数据汇总,应当是本地区政府采购工作的真实反映,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向以及制度完善都应具有较强指导作用。由于对数据管理的方式方法落后,报表数据的敏感度和分析能力较弱,使数据仅仅停留在单个的数学意义,没有形成深度纵横的区域连接,其数据背后所反映的深层原因和趋势无法显现,数据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意义未得到真实价值体现。
近年来,随着简政放权的逐步推进,采购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虽然市级政府采购管理科已经做到了爱岗敬业、态度和蔼、耐心讲解、定期培训、日常咨询的优良服务标准,但由于政府采购具有专业性强,程序性强,适用法规多,对口单位多的特点,加之采购单位经办人员流动性大,仅凭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口头宣讲无法保证服务的高效率运转,无法使每一位前来办理政府采购事项的人都能做到熟悉制度、知晓程序,无法做到一个项目只跑一次的窗口标准,服务效率以及满意度都有待提升。
信息化建设是改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基础手段。无论从政府采购的流程设计还是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来梳理,信息化建设与财政改革不相适应的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赶超发展的瓶颈。纵观全国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区走在了前列,2018年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开通网上商城,信息建设化又实现了大步跨越。对标一流,看齐先进,我们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我市目前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信息化建设,呈现孤岛现象,星星点点开花缺少顶层设计,规模和思路都停留在初级模式。无法实现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供应商、专家等多主体一体化、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功能;无法实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实时网上电子监督功能;无法实现从政府采购预算系统到统一支付系统的网上对接功能;无法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及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电子化功能;无法实现政府采购电子档案管理功能。
信息化建设工作亟待推进,但从严肃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性、政府采购政策统一性和公平性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市级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应以省厅的统一建设为主导,避免重复建设,避免规则差异,降低监管成本。实现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系统、支付系统的相互对接是当前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政府采购主体之间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横向对接,政府采购流程环节的纵向对接,对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提升、监管成本降低都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财政部门既是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同时又是政府的一个窗口性服务机构,要想为市直预算单位、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多种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就只能创新服务理念,除了要持续做好专业知识的系统性培训外,还要丰富服务手段,向银行等先进窗口单位学习,从采购单位办事人角度去思考服务内容,从繁复的政府采购规章中归纳总结,提取干货,以具体问题为切入点,提供最直观的点对点解答,编写例如“如何单一来源采购”、“如何购买进口产品”、“如何变更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提交材料列表”、“购买进口产品提交材料列表、“采购方式变更提交材料列表”等以单个问题为内容的宣传页供采购单位自由拿取,并充分利用电子化技术,在办公场所安放自动查询设备,实现规章制度、相关问题及宣传页面的自由查询和打印,从而有效节约工作人员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人员等待时间,提升大家的政府采购体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