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实践的社会工作专业主体性探索与构筑
——基于一项政府购买服务的行动研究

2019-02-18 21:19李倍倍
社会工作 2019年3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志愿对象

李倍倍

一、引 言

作为现代社会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工作服务,成为近年来政府购买专业服务的重要选择之一。政府购买服务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的社会福利改革运动。面对政府公共服务开支不断膨胀、社会需求不断增加,以及当时福利制度背景下服务提供效率低、质量差等现实,在公共服务提供中引入市场逻辑,将公共服务外包给企业或社会组织,并逐渐成为一种常态化的福利制度安排。由此也更加强化了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角色以及企业、社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直接生产者的角色。社会工作根植于西方,其诞生、发展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专业辩思都与西方社会和文化背景密不可分。非西方社会文化背景下,社会工作在回应现代社会问题,并与现代社会同步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专业成长、功能发挥的机遇与挑战。

(一)研究问题

当前中国所经历的治理转型是一个多线程改革的复合体,既包括政府转变职能、依法依规履责,以及财政投入模式的改革,也包括了激发社会活力,塑造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战略布局(黄晓春,2017)。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缘由是复杂而深刻的。伴随着中国社会基本矛盾的变化,由改革开放之初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转变为公共物品多元需求与如何有效、公平配置之间的矛盾,社会需求多元化的凸显、服务质量标准化的呼声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实。与此同时,伴随着公共财政改革与行政改革的进程,财政领域的“养事不养人”,即把拨款的依据改到“事”上(唐钧,2012),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制度安排也引导了资金流动的方式,使得资金分配不仅不依赖条线体制,而且超越了条线体制(陈为雷,2014);率先在基层实施的缩减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的行政体制改革(黄晓春,2017),在一定程度上,由于购买决策权的内部化,政府购买服务成为应对上级治理任务(邰鹏峰,2012)的一种权宜性策略性选择。此外,社会工作专业本土化的发展需求以及社会工作机构作为非营利组织积极融入社会公共空间的发展需求,不仅是政府购买服务这一行为的促成力量之一,也成为这一行为重要的结果考量。因此,社会多元需求、行政体制改革需求、以及专业发展需求等多方需求共存的客观现实,促成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这一行为的产生。

然而,在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先于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社会工作机构的发展主要依托于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制度保障,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制度安排,为社会工作提供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形塑着其专业成长、发展空间,及社会工作机构的外部组织发展环境。与其他政府采购不同,此项购买的实质是购买社会工作的软性服务,这里涉及一个成长中的社会工作者及其背后的社会工作机构,如何在多线程改革的背景下,借助专业价值观、技巧、方法等软性服务的提供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现实需求,即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何以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性离不开其专业共同体的主体性建构,然而在基层实践中,更为重要的是专职社会工作者及其背后的社会工作机构的作用。在“三社联动”社区治理体制创新实践中,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借助“岗位性嵌入”、“兼任性嵌入”、“项目性嵌入”、“制度性嵌入”等多种形式(邹鹰等,2015),以价值伦理、理论和技术三方面的运用介入多重生活领域实现其主体性建构。然而,如果没有合适、可行的社区动员技术和不能坚守服务群体为本的价值观,嵌入性发展就可能既给社会工作发展,也给基层社区带来新的迷思(朱建刚,2013)。

因此,笔者认为,专业共同体成员有必要在明确专业主体性内涵及主体性建构与专业主体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探讨社会工作的专业主体性何以实现,尤其是基层专业实践中与行政性之间的张力背景下的专业主体性构筑之路。社会工作专业主体性的最终建立体现在专业共同体(专业教育者、研究者、实践者及背后的专业机构)内在的身份认同以及来自外界的社会认同,这其中包含了社会工作所涵盖的面向,以及大众与社会工作这门专业的关系(Mladen等,2006):其中,社会工作者的核心关注内容及其对专业的认知形成正是基于他们当前所做的(Sheldon,1998)。社会工作的专业逻辑是其专业主体性的根基,是构筑社会工作合法性的基础;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又为其主体性生成提供了现实依据。然而“实践取向”的专业本身,以及学校教育与实践的真实世界之间的鸿沟使社会工作专业主体性的获取更多地依赖实践场域中的专业行动,其中,专职社会工作者更是被放置在了实现主体性的前台。正是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结合具体的基层实践案例,反映专职社会工作者在实践场域中,其主体性建构面临的挑战以及其可能性挖掘的空间。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取行动研究的方法。因为行动研究的方法与实践取向的社会工作专业具有内在的契合之处,行动研究在追求科学性知识的同时致力于促进实践目标的实现(William Whyte,1989)。从过程上来讲,行动研究要求研究者放弃旁观者姿态,而是融入其中,强调研究者作为行动者在具体实践中进行观察和研究,促使行动者在过程中反观实践本身,在具体问题和情境中回应问题本身,即行动研究的过程必须将行动和反思、理论与实践结合在民众的参与当中,探寻对满足民众个人和社区需求有用的方案(古学斌,2013);社会工作本身则是一门更为关注互动和过程本身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互动,以及他们作为一个行动系统与外部社会环境的互动,在整个过程中得以回应问题本身、回应环境。从目的上讲,行动研究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最为突出的是其较强的实用性关怀;与其他学科相比,强烈的实践取向正是社会工作的核心特点,它并非忽视对问题原因的探寻,而是更为重视进一步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实践过程中协助服务对象实现问题的解决和能力的发展。简言之所述,具有实用性关怀的行动研究能够较好地服务于实践取向的社会工作。因此,笔者运用行动研究的方法,深入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实践中。

该个案是R街道向S社会工作事务所购买的为期一年的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为向街道内所有社区提供老年志愿者的团队建设工作。笔者在研究过程中担任双重身份,一是常驻Y社区居委会的实习工作人员,另一身份为S社会工作事务所的志愿社工,参与S社工事务所在R街道内的项目实施工作。在奖励微薄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志愿服务的每一位老年志愿者都是一部个人经历与社区发展相融合的鲜活历史。因此,笔者采取口述史的方式,在熟悉、记录社区发展、志愿历史的同时,共同交流社区志愿的发展前景。社区实践的感受力是人们对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感同身受(张和清,2015)。口述历史的过程是访谈者与受访者共同参与、以互动的方式与访谈者合作(唐纳德·里奇,2006),社区的工作经验以及社会工作的背景也给予了社区居民的信任感与共同商讨社区志愿服务发展方向的机会。因此,笔者通过向8名社区志愿者搜集关于他们自身志愿背景、社区背景、社区问题、社区需求的生活资料收集。通过与Y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S社会工作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以及社区内的老年志愿者就社区志愿事业进行沟通与交流,共同探讨项目的实施与发展。

二、“以小助老”志愿团队培育项目介绍

(一)项目背景

R街道是M市N区下属的一条街道,属“大院式”街道。街道办事处受辖区内大学和区政府的双重领导,街道内人员编制隶属于辖区内大学,同时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辖区内根据授权行使基层政府的职能。街道下辖的7个社区为老旧社区,主要为辖区内大学的教职工及其家属生活区域。相比同区域内其他街道,R街道老龄化突出,因此,为老服务成为街道及每个社区的重点工作内容。整体上看,街道下辖社区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以大学退休教师为主的社区,社区氛围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人文、物理环境相对安静,社区内老人年龄普遍偏大;另外则是以大学退休后勤人员为主的社区,社区氛围,契合工人职业生活特点,相对活跃,社区内老人相对年轻化。Y社区是以退休后勤人员为主的社区,从人口结构上看,60岁以上老人占据社区常住居民人口的1/4,与社区组织联系紧密,能经常参与社区活动。在S社会工作事务所未介入前,社区内部便由行动方便、积极活跃的老年人组成了社区志愿团队,主要从事社区内治安服务、卫生管理、文体宣传、助老服务等。

2017年7月,R街道向S社会工作事务所购买了为期一年的社会工作服务——“以小助老”社区志愿团队建设项目,即通过“小老人”帮助“老老人”,来充分挖掘和发挥社区内老年人力资源,形成社区内部互助之风,在增强社区凝聚力的同时,提升社区老人晚年生活价值感。S社会工作事务所成立于2015年,正处于机构成长期,机构内部专职社会工作者依然缺乏,通常一个社会工作者不得不负责两个甚至两个以上项目。在该项目中,还出现了因上任项目社会工作者离职而不得不中途更换项目社会工作负责人的状况。笔者自2017年12月入驻社区、参与项目,直至2018年7月项目结束。

(二)项目实施过程与效果

从项目实施过程上看,项目社会工作者尽力以组建社区志愿团队、志愿团队能力建设为核心内容进行操作,除中期以及末期评估需向街道汇报并提交相关材料外,主要与街道各社区之间进行直接互动。然而,社会工作的专业实践并非发生在真空中,整个实践过程还受到来自社区、街道以及机构的影响。具体体现为,第一,社会工作者及其背后的社会工作机构均处于成长期。社会工作者往往在实践中因缺乏持续性、专业的理论知识教育和实践经验积累、以及丰富经验的专业督导而倍感困惑与无力,社会工作机构在发展的压力下,又不得不通过增加承接项目数量来积累发展资质,但同时又无法给项目社会工作者匹配充足的团队成员,因此,社会工作者在自身专业背景匮乏的状态下,不得不承担更多的工作量,更难以扩充知识储备、用心做好手头项目。“有时候基本上一个社会工作者有3个项目,根本就没有时间去看书学习,也没有专业的督导去给你指导着做服务,所以专业性就体现不出来。我们特别需要专业的督导给我们进行指导,也特别想回头再看看理论,多增加加点专业知识储备(社会工作者B)。”第二,社会工作者与社区层面缺乏深入的沟通与互动。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务对象之间、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尚未形成良性的沟通网络,主体间网络内部难以实现真正的信息共享。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基本信息的掌握者,充分了解社区内部的群众关系网络、社区真实需求以及志愿团队各成员性格特点,但由于社会工作者并非定期去社区开展工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处于“若即若离”的状态,因此,在整个项目中,社区居委会成为了社会工作者开展活动前的辅助宣传工作人员,并没有真实有效地参与到项目中来。“他们来我们社区的次数太少了,我就想说能不能定期过来,持续性上有个保障,不然这工作也没法做啊(居委会主任E)”。第三,项目计划书与真实需求脱节,服务对象需求声音缺位。社区志愿团队作为社会工作者的直接服务对象,却难以获得持续性的、深入的与社会工作者沟通交流、反映需求、反馈感受的机会。这其中一方面来源于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机构的原因,“我们机构距离街道比较远,过去不方便,而且每个人手边还做着其他项目,所以平时来的就不多……我觉得还是专业知识还是不够,所以基本上还是在摸索(社会工作者A)。”另一方面来自于政府购买服务评估机制的影响,“现在最后评估的材料看的就是能够体现出来你做了什么活动,你做了多少个案,真正专业性的东西他们并不关注。”、“说实在的,如果一直这样持续下去的话,工作又多,都交给你做,然后又没有人指导你,专业上的提升又不明显,我也不知道我能坚持多久(社会工作者B)。”

从项目实施效果上看,该项目最终在7个社区中的4个社区内建立了社区助老服务队,并且,在“以小助老”为目标的志愿团队建设中,因个别社区老年人年龄偏大,不得不吸纳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区安保人员作为志愿者成员参与进来,虽然使得团队数量上有所增加,但与项目的目标却已存在较大差异。“现在那边这个项目算是结束了。因为他们原来也是什么都没有,想帮他们把那个志愿者建立起来,现在是4个社区建立了志愿团队(居委会工作人员、安保人员也参与了进来,但是会不会跟项目书不一样了?)反正就是实际情况跟理想状态就不一样。一个具体的想法,但是真实操作起来就是比较难。这个项目,目前有一点点效果显示出来,如果做下去的话,就是针对这些志愿者辅助他们,让他们更好地发挥作用(社会工作者A)”。同时,在与社区志愿者的交流中发现,多数老年志愿者仍不知道社会工作为何物,即使听过社会工作者的称谓,也仅仅停留在文字表面,对社工能做什么并不知晓。“只知道**(社会工作事务所名称),知道他们会来咱社区,但是不知道社会工作者(志愿者H)。”

基于上述简要描述,可以看出,基层社区实践场域中社会工作的专业主体性构筑之路面临重重挑战,这种挑战不仅来自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机构自身,也包含来自于购买方政府及基层社区的具体情境约束。服务本身并未完全落地,在自身资质薄弱的基础上,行政思维的强势渗透造成了专业手法无从施展、专业价值观运用被弱化、项目目标偏离、专业本质迷失、甚至滋生专业成长惰性的局面。即结构性约束限制了社会工作者及服务对象目标实现的程度(Teater,2012)。然而,是否专业知识足以实现专业所拥护的目标(唐纳德·舍恩,2007)?专业逻辑赋予了社会工作者对具体情境、具体问题的看法,以及决议采取何种专业手法展开服务,这种专业本身所赋予的特质给予了社会工作者极强的能动性与专业敏感性,而这种优势的发挥必须是在基层实践情境中,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出发点,与服务对象及其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中得以实现的。因此,更为挑战的是,为实现专业主体性建构,社会工作者如何在专业实践场域中的可能性空间挖掘过程中感受、反思、调整、行动?

三、专业逻辑与项目逻辑

(一)内隐的双重逻辑:专业逻辑与项目逻辑

在运用专业逻辑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同时,项目逻辑始终奏效,甚至产生着关键性的影响力量。这里的“项目”,特指政府以项目发起人,购买者或监督者身份实施的项目。一定意义上,专业逻辑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逻辑起点,完全不同于项目逻辑。

从项目购买的逻辑上说,基层政府作为服务购买方,通过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机构购买特定的服务产品,社会工作机构作为服务提供方,向基层社区有需求的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该逻辑遵循市场购买逻辑的同时,兼具行政性思维:一方面呈现政府与社会工作机构之间横向的合作关系,因社会工作的专业性而突出其角色的工具性使用功能,即工具化的政治实践(肖小霞等,2013)。另一方面,在纵向上,又呈现出政府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自上而下的直线式流动方向,同时潜在地固化着特定角色认知:有需求的公众被赋予了弱势、被动、无力、问题化倾向的标签定位。遵从市场购买逻辑的政府购买必然划定限制性的项目周期与经费运用,且项目实施效果成为关注的重点。而依照行政惯性,简化的数量指标往往成为社会工作服务的考核标准。总的来讲,政府购买的项目逻辑突出了自上而下、需求界定的问题导向、重视指标考核、结果导向的核心特点。

项目逻辑划定特定时长、经费运用,关注特定服务效果,然而上述变量与结果却并非社会工作逻辑运行过程中的可控因素。从专业逻辑上来说,首先,社会工作者将服务提供看作是一个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在变动的社会情境中,通过持续的互动解决问题的过程(王思斌,2004),“服务对象的改变是一个过程,并不是你去几次之后马上就会有明显的变化(社会工作者B)”。某种程度上,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共同建构互动过程的结果与意义。其次,在具体情境中,社会工作者强调具体情境下的双方角色弹性调整的重要性。社会工作者在把控服务整体方向的基础上,实现在知识分享者、引导者、治疗者与支持者之间的角色转换。第三,社会工作者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追求,并将其作为工具性目标予以实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本案例中,面对具备能动性及行动热情的志愿者群体,如何借助专业敏感性识别志愿团队的显性问题、隐性挑战及发展方向,同时相信“服务对象是对自身问题最了解的人”,给予志愿者群体表达诉求、发表意见的机会与空间,相信服务对象自身拥有其独特的优势以及可被挖掘的潜能,是专职社会工作者必须予以考虑和实施的面向。第四,社会工作强调“共同参与感”。“投入越多,则收获越多”是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的经验。社会工作者相信最终结果的改变离不开服务对象的积极投入。总的来讲,社会工作的专业逻辑的核心特点是“自下而上”、“过程导向”、“强调共同参与感”、“强调具体情境下双方角色弹性调整的重要性”、“聚焦可能性”。

(二)专业逻辑扭转项目逻辑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性思维惯性与操作方法,与注重互动、融合的专业理念及手法上存在较大差异。然而从专业价值观上看,助人自助、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服务对象始终是专业服务提供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上看,满足公众社会需求,预防及解决社会问题,以人为本始终是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出发点和归宿。

政府部门和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提供者在服务提供中就灵活的整笔拨款方法上达成了协议,确保了资金保障及管理上的方便,但并不意味着它契合了服务承接者的最大利益(Peter,2016)。因此,如何认识项目逻辑与专业逻辑交织的这张网,厘清并处理好专业与行政、专业与民众的复杂互动关系,识别并利用可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的可能性与空间,才是真正促进实现以人为本、服务对象为本的关键与核心。在专业逻辑中,项目购买的终端需求方——服务对象,如本案例中的志愿者团体,他们并非被动的服务承接者,抑或等待被拯救的弱势群体,而是服务过程、项目执行过程中具有反思性、能动性的主体,服务最终质量的保证离不开服务对象的积极参与,即他们自身对项目的“拥有感”,并且能充分认识到——项目并非与自身脱离,而正是因他们的存在与需求才具有了项目存在的意义。在与志愿者们进行口述史记录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当服务对象充分意识到项目存在的意义时,便涌现出了对于陌生但又重视实用性的社会工作专业强烈的求知欲,他们自身关于项目实施内容、方法等建设性意见也开始层出不穷。“原来这就是社会工作者啊!那可以充分利用你们的专业上学的知识,我们有实战经验,你们和我们分享一下专业的方法,一起看看怎么弄啊!”、“我觉得我们的志愿服务就应该首先看看咱们社区哪些人是最需要帮助的,摸清人家的需求(志愿者H)。”因此,专业逻辑的赋予旨在扭转对服务对象“被动”、“弱势”、“无力”的自我印象和外界印象;充分扩大服务对象对项目本身的拥有感与参与感。在实践过程中不离专业本质,以专业思维主导,既实现专业本身的工具性价值,同时借助专业力量、以专业价值观感染民众、培力民众,培养基层自主力,成为连接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实现政府购买与民众需求之间的衔接。

四、需求取向与行政取向

(一)共存的实践取向:需求取向与行政取向

承上所述,社会工作专业助人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行为本身都最终指向以人为本,因此,基层服务对象的需求必然要成为整个政府购买及服务实施全过程的重要考核内容。在社区实践场域中,社会工作者作为主要服务提供方占据核心和主要角色,但不可否认,其服务提供在较大程度上依然受政府购买阶段以及评估阶段的影响,服务提供的行政取向特点突出。具体分析如下:

在服务购买阶段,政府作为购买方居主导地位,其购买行为的出发点通常是基层社区内部需求与行政体系内部治理任务压力两者共同促成的,然而两者比重却因地域、购买主体等不同呈现差异性。是否充分了解基层社区的真实需求将直接决定着社会工作的实施效果。在本案例中,以退休教授为核心人群的社区,老年人年龄普遍偏大,80岁以上人群居多,因此,项目伊始,似乎就注定了社会工作者在个别社区难以以项目计划书为蓝本完成项目任务。基层政府作为服务购买方,忽视了基层社区的差异性,过滤了来自基层社区的真实需求声音,同时缺失了针对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必要指导及弹性设置,造成服务内容购买的“一刀切”;而于社会工作机构而言,购买周期较短、时间紧迫、人手不足等原因进一步阻碍了社会工作机构对社区居民实际需求的真实了解。

在服务评估阶段,政府因服务购买方而成为服务成效的主要审核者,对服务的最终验收具有重要的决策权。而鉴于政府对社会工作的专业认知缺乏,以及服务评价的指标尚未得以有效建立,关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是否做到位,则无法给予科学的评判。依照行政体系成效验收惯性,材料是否充分、指标是否完成成为了考核的标准。在与社会工作事务所所长的交流中同样体现了这方面的困惑:“现在面临的最大困惑是服务怎么落地、社工的专业性怎么体现的问题。搞几次活动,最后做个问卷满意度评估交上去,能说明问题吗?活动多了,能说明效果吗?就是你的效果体现在哪里是一个大问题......我也想完全按照我们自己的想法操作,但是问题是,我们想做的不一定是政府现在想要的(社会工作事务所所长C)”。此外,在服务实施的主要场域中,社区层面的声音并未被充分纳入评估过程,尤其是服务的真实接收者,既没有有效进入社会工作者的视野,也没有“自下而上”地有效反馈至政府,即其内心对于服务的真实感受与评价缺乏表达的渠道和空间。

(二)需求取向转换行政取向

购买前期的行政性倾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工作作为外来机构(相对于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开展服务。但在真实提供服务过程中,通过持续性互动,加深对社区需求的认识,社会工作机构与社区之间达成共识、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保持有效的沟通、促进信息得以顺畅流通是社会工作专业价值渗透、确保服务质量、赢得专业认可的关键。以实际需求作为导向意味着社会工作服务提供的“落地”。作为服务实施阶段的主导角色,需求导向的社会工作服务则要识别需求层次,辨别需求方差异,明确需求重点,共同规划服务步骤。这里的需求层次,是以围绕服务对象为核心而展开的需求层次分析。社会工作者借助专业敏感性识别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和潜在需求的同时;仍需要借助社区居委会及其他社区成员的力量增进对服务对象的认识;以及在与服务对象深入接触的基础上,关注到服务对象最关心的问题。

在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通过观察识别出社区志愿团队松散化、无纪律性、服务浅层化、纯义务性等特点,因而采取的第一步是帮助社区志愿者团队挂牌成立为老服务队,并带领大家外出放松作为奖励;虽然最终未能付诸实施,但计划对团队成员进行技能培训、知识讲解。社区居委会,作为日常工作中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监管者与协调者,则建议社会工作者对社区志愿者进行相关技能培训,以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性。而在与志愿者的深层交流中发现,他们认为志愿团队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团队成员的志愿精神不足、不纯,应首先“夯实基础”;其次明确志愿者的角色与义务,搜集社区最需要的孤寡、空巢老人的具体需求,提供具体化的帮助,切实发挥志愿精神为社区做实事,在社区内形成良好的助老风气。“我觉得咱们为老服务队挂牌了,第一步咱们可以调查一下咱们社区有多少空巢、孤寡老人,他们的需求是什么……(可是社会工作者的人手好像不够啊,搜集资料估计会遇到困难),那咱们志愿者可以帮忙啊,这也是自己的事,可以把大家分成几个小分队,选出小队长,分楼门洞、分片区负责资料搜集啊!(志愿者G)”。

由此可知,专职社会工作者、社区居委会、服务对象本身对同一问题均持有不同的立场与认知。当合作团体之间的异质性增加,共同价值观、规范、信任关系的建立将会变得更难(Coe,1988),同时需要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机制发展参与能力(Susan,2000)。在此过程中,社会工作者相信服务对象是对自身问题最了解的人,因此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对社区志愿团队充分了解的社区居委会,在再次验证、以示尊重,合理解释专业助人理念及真诚沟通的基础上,获取居委会对后续服务活动的支持,共建来自居委会、服务对象以及专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真实需求及其解决路径的共识。其中,信息的及时反馈与核实、真诚的沟通、信任关系的建立、服务对象的引导融入、专业理念的分享、对居委会工作智慧的尊重、阶段性的总结与探讨正是基层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关键。

五、本土情境下解悟专业本质

行政性与专业性是否兼容,本土情境又是否意味着专业本质迷失,要求必须立足本土,在具体实践中去探寻、感受、反思专业的本质与精髓。通常,社会工作立足于本土特殊情境……什么才是正确的助人形式这一问题尚无定论,社会工作的合法性不仅仅是政策规定,同样也基于对使用者所处的社会背景的敏感性(Anne,2014)。社会工作助人首先给予服务对象重新面对自己的机会。帮助服务对象明晰自我,认识自身在具体生活情境中的角色、能力、状态、以及面临的机会与可能性。助人的过程更是双向的互动,因为同时它也帮助专业社会工作者认识自我,识别自我在服务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具备的能力、可能性的挖掘空间以及自身专业成长的阶段。在这种双向的可能性空间挖掘过程中,实现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角色调整,以及双方的意识唤醒和能力提升;也正因为此,专职社会工作者才能真正触碰到专业本质,体会到助人自助、以人为本的深刻内涵。充分运用专职社工的能动性来带动提升服务对象的主体性意识与能动性发挥,真正实现借助“服务对象之力”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充分扮演好引领者的角色,使项目的意义最终回归服务对象本身。

此外,社会工作是助人的艺术;实践智慧也超出了纯粹性知识的范围(Dybicz,2004)。实践取向的专业发展,在生活情境中必须讲求实践能力与专业艺术性的共存,既具备专业性的同时又不失人情味,在中国本土情境下尤其如此。尽管福利部门和民政部门在中国和马来西亚推行了相同的福利事业,西方的社会工作的定义(working definition)在中国与马来西亚并非完全适用(Leon,2003),以此突出了高度文化敏感性的重要性。具体实践中,它更需要社会工作者在与社区层面,尤其是服务对象的互动、沟通过程中引起情感共鸣与促进共识达成。帮助服务对象认识到项目因服务对象而存在,社会工作者因服务对象的需要而出现,明确服务对象在项目中的价值与意义,提升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拥有感和参与感,使其意识到自身决定着项目的最终成效。尤其在社会工作迈入公众视野的初始阶段,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从“无知”、期待和观望状态下起步,在社会工作机构承接项目、专职社工介入服务提供、基层工作人员在证书考取与实际工作经验的对比过程中,获得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内在心理评估。社会工作者更需减少偏见、真诚沟通,以社区需求为出发点,获取社区居委会的支持,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建立良好的信息流通网络,构筑来自社会的专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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