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杰
今年以来,河南省渑池县检察院坚持“五位一体”模式,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甄选100家规模民营企业,确定干警实行“一对一”菜单式检察服务,赢得当地民企高度赞誉。
一是精准打击,把握“关键点”。依法打击各类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28件42人,涉案金额1680万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6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6件86人,提起公诉5件76人;办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平等保护,找准“着力点”。共办理敲诈勒索、职务侵占、串通招投标、强迫交易等危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7件11人,帮助民企挽回经济损失96余万元;检察长带头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发挥“头雁效应”,指定业务骨干专门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借力“捕诉合一”,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三是聚焦监督,抓实“需求点”。严把逮捕关,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准逮捕“四类人员”7人,对已羁押的民營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5人;严把起诉关,共对7名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保障了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四是注重预防,紧盯“落脚点”。结合办案,深入企业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帮助完善企业管理漏洞;对办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适时组织开展回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防止发生次生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帮助建章立制、防微杜渐,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现象发生。
五是强化教育,固强“薄弱点”。 搭建服务平台,妥善处置涉企信访,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窗口”,对涉及影响和阻碍企业发展的犯罪举报、控告、申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减少企业发展中的不稳定因素;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结合司法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3份,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民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