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辉
摘要:近年来,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然而由于缺少政策扶持、就业岗位较少和失地农民自身素质的制约等原因,使失地农民再就业出现了再就业率不高、再就业渠道少、工资水平低以及就业歧视严重等困境。因此,要通过加大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完善在就业培训体系、转变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观念和不断地拓宽就业渠道等措施有效的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再就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速度也在不断加快,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个新生群体——失地农民。所谓失地农民一般是指那些在城镇化背景下失去土地的农民。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对他们的就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和学界对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进行了研究探索,成果颇丰。本文将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通过地失地农民生存和再就业状况的调研,总结失地农民再就业中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分析困境和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对策。
一、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困境
(一)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农民的失地问题在很早以前就存在,建国以来,我国在城市建设以及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都占用了农民大量的土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尤其是2000年以后第三次大规模的圈地热出现,使得城镇化以及工业化等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膨胀,加上基础设施的大量建设,使越来越多的土地以种种合法或非法的形式变成了城镇的建设用地,这也就使得大量的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征收1亩地,就会造成将近1.5个失地农民。另有数据显示,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已经达到了5000万左右,而且正在以每年将近300万的的速度不断增加,预计到2030我国失地农民的总数量将会达到1亿人。虽然这些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政府给予了他们一定的资金补偿,但是这些资金只能维持他们短暂的生活并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在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这些进入城镇的失地农民只有通过再就业,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生活。但是由于就业环境和自身素质的制约,失地农民再就业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困境。
(二)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困境
1. 再就业率相对较低
根据我国现在城市化提升的速度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逐渐缩减的趋势来看,未来几年内,我国每年将会有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然后向城市转移。农民失去了土地在一定意义上也宣告了他们的失业,这不得不考虑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在目前这一现实的国情下,能否使失地农民再就业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然而根据相关的数据显示,有80%以上的失地农民就业困难,大约50%的失地农民很希望自己能够实现再就业。
2. 再就业渠道少
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涉及到很多方面,从目前社会现实条件下失地农民的就业主要有三种渠道:第一种是自己谋职业,这一部分失地农民大多以政府对征地的补贴所获得的资金作为资本,在自己所在地零售、餐饮和运输等行业。由于这种工作方式受到地域、市场和劳动者本身技能素质的限制,使“自谋职业”的难度很大,因此能够真正实现“自谋职业”的人很少。第二种选择就是招工安置,部分失地农民就业途径是进入到在征用自己的土地上的企業里务工。但这种就业有一种政策的倾向性,失地农民本身不具备一些素质和能力,企业只能把他们安置到安保或者后勤等一些辅助性的岗位中。第三种就是外出务工。一部分失地农民无法在家乡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只有背井离乡选择去大城市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在他们当中只有少数人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并且收入也不错,大多数人只能从事一些比较辛苦工资比较低的工作,甚至有些失地农民无法找到自己能做的工作,只能选择继续回家待业。
3. 就业歧视严重
失地农民虽然进入了城市,但他们并没有脱离农民的身份,他们只能过着城市的底层生活,这也使他们再就业过程中也受到很多方面的歧视。首先是在工作条件方面,由于失地农民缺乏相应的劳动技能,导致他们只能在一些工作生活条件相对恶劣并且缺少必要的安全防护的和卫生保护的环境中从事一些技术含量低,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其次是工作时间方面,进城务工的失地农民没有享受到每天只需要工作八个小时的待遇,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对他们来说习以为常,一些企业为了追求最大效益,甚至违背法律的规定让工人每天都要加班。再次是工资方面的歧视,进城务工的失地农民,他们工作量远远大于其他工作人员,然而他们的工资却低于那些人,甚至有些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除了这些,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过程中还要遭到一些经验和学历甚至性别、户籍的等方面的歧视。
二、失地农民再就业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缺少政策扶持
政策的扶持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现实情况是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进行政策扶持的力度还不够。首先是相关促进就业的制度还不完善。目前,在失地农民的安置中政府只是进行资金的补贴,但资金的补贴只能暂时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并不是长久之计。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制度还不完善,再就业能力很难得到提高。其次一些地方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到位。政府还不能向进城务工的失地农民提供相关的就业服务,失地农民无法获得全面正确的就业信息,他们只能盲目的寻找工作。
(二)就业岗位相对较少
失地农民的就业岗位相对较少是再就业困境出现的重要原因。首先,乡村企业是失地农民就业的重要途径。但是由于城镇化的发展征用农村大量的土地,造成乡村企业无法扩大规模,甚至有些企业面临被拆迁的处境,有一部分被迫关闭或搬迁,这直接导致大量失地农民下岗待业。其次,近几年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出现了人才素质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的现象。由于技术和管理方法的不断升级,造成高素质的人才不能满足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出现了普通劳动者过剩的情况,许多普通的劳动者不得不面对被裁员的处境。
(三)失地农民受自身素质制约
首先,生活在农村的失地农民,他们本身所学的文化知识很少,相对文化素质不高,除了从事农业生产外,他们掌握的其他技术很少使他们在就业中困难重重,他们知识能力的缺陷,使他们无法正常的接受新的技术能力,也使一些失地农民在城镇化生活中遇到很多困难。并且由于知识水平低,许多失地农民不能够正确了解市场的就业信息,也使他们无法寻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岗位。特别是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因为他们经常从事一些简单的农业生产和体力劳动,对于其他的工作方式方法接触较少,他们也没有接受过一些专业技术技能培训,也使他们缺少从事其他领域行业的技术能力。其次,一些失地农民就业观念相对落后和就业意识比较薄弱,虽然他们有时候能够找到一些能够维持生存的工作,但在一些落后的就业观念下使他们再就业的意识比较薄弱,缺少积极地心态去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他们只是把更多的希望放在了集体安置上。
三、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问题的有效对策
(一)加大再就业政策扶持
政策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占有重要的位置,在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政策作用。首先,政府应该把失地农民纳入再就业政策的服务范围。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已经建立与城镇失业职工相同的失地农民再就业扶持政策。但有一些地方依然存在对失地农民再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小的情况,这需要当地政府重视对失地农民再就业政策扶持的重要性,把失地农民纳入再就业,提高再就业政策扶持的力度。其次,政府要加大對与失地农民就业相关产业的优惠政策,例如这些产业减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促进这些产业的不断发展,使他们能够把适当的岗位留给失地农民,为失地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再次,为失地农民提供一定的创业基金,并为他们提供创业培训的机会,提高他们创业的积极性,鼓励失地农民创业。
(二)完善再就业培训体系
失地农民一直从事着农业活动,他们的总体素质相对较低,如果他们想要在城市中获得比较好的工作条件和较高的工资水平,就必须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所以必须对他们进行相关的职业培训。首先,在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中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失地农民自身的特点进行培训,不能把城镇职工的就业培训模式照搬到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中。要与市场的情况相结合,在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中注重培训他们能够适应市场发展的技能。其次,实施多样化的培训方式。由于失地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很多培训内容他们接受的速度比较慢,要注重在培训方式上的多样性,提高他们接受培训的积极性,使培训的效果达到最大化。在培训中,充分的利用各类教育资源,使培训机构能够与企业的生产相结合,根据他们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划分培训的层次,增加培训方式的多样性。
(三)转变失地农民再就业观念
失地农民由于生活环境的限制,他们的思想观念特别是就业观念相对比较保守。因此,政府需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改变他们传统的就业观念。首先,让失地农民认识到知识技能的重要性,使他们能够接受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通过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让他们适应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其次是增强他们的创业观念,对所有的失地农民进行文化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对创业的意识和观念,对于学习能力较强的年轻人,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使他们与社会各种的职业需求相对接,鼓励他们创业,更好的带动失地农民的再就业。
(四)拓宽就业渠道
失地农民一直生活在农村,他们对农业有特殊的感情。因此,在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渠道时,首先要看到农业的重要性。要通过农业解决就业,有许多失地农民在种植和管理方面有很高的水平,政府可以提倡让他们通过正常的土地流转机制,把有限的土地集中到他们手中,通过农业技术培训发挥他们的优势,发展特色农业。一方面解决了自己的就业问题提高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为当地的失地农民提供一些就业的机会。其次要发挥第三产业的优势,第三产业拥有很强的劳动力容纳能力,它的发展能够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面对失地农民知识文化水平低的现实情况,通过第三产业就业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再次,政府发挥自己的职能,鼓励一些企事业单位和一些社区招收失地农民,通过政策性的帮助安置一部分失地农民就业。
总之,农民失去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就失去了生存之本,立足之基,只有让失地农民再就业,才能使他们的生活质量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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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上海工程技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