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晓光,吴兴全,王 健
(1.长春中医药大学,长春 130117;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 130021)
伏邪,是清以前医家意会,但未经归纳的理论。到了一定时期,会发起对从前的某一个问题或知识的规范理解,这是中医溯本求源的使命所在,也是中医学术发展的历史必然。因此,理解伏邪,应从伏邪概念,历代医家所论邪伏进行探究。
在中医学发展过程中,历代医家对于伏邪的理解不一而足。关于伏邪,始终被历代医家广泛认知、并广泛应用于医学理论的研究和实际诊疗之中,直至清代后期才有较为明确概念的提出。要解读伏邪的概念,就要理解“伏”“邪”二字的发展演变,以及它们所代表的涵义。
伏,《唐韵》《集韵》《韵會》《正韵》皆注“偃也”,为倒伏之意。《广韵》注“匿藏也”。另有“伏天”之意,如《史记·秦本记》“秦德公二年初伏”;有“姓”之意,如:汉有伏生,《晋书》作宓生;又通“匐”,如《史记·范雎传》“膝行蒲伏”。在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中,“伏”字所用范围并不大,除了用于代表伏天和姓氏,无一例外的表达了一个意思——俯伏。这既代表了一个人谦卑、伏首的姿态,也代表了犬对人忠实的跟从与服侍,充分地表明了,“伏”字,是由内而外的思想的表达,由内而外的感情及其他因素的发越,因此,“伏”又可引申为“伏匿”,即潜伏、隐藏之意。
“伏”字用于中医之中,代表了虽未见而存在的因素或物质,如《素问·本病论》中“又或遇丙申丙寅……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寒胜复热,赤风化疫,民病面赤心烦,头痛目眩也,赤气彰而温病欲作也[1]。”该段文字解释了民作温病的病机,是由少阴君火久伏不降化为郁气,寒胜复热后,火风化疫所致。外界环境的异常变化,亦会引起邪气伏匿,最终作用于人体而发越为疾病。
中医所表述的邪一般为不正之气、不正之物。作用于人体时,正邪相争,邪或潜伏留藏,或被祛外出,或胜正发病。因此,常将“邪”广泛应用于“中人”的各种致病因素、病理物质以及疾病实质,如《灵枢·邪客第七十一》对邪的治则为“补其不足,泻其有余,调其虚实,以通其道,而去其邪”[2]。
1.3 伏邪概念 伏邪,是中医中所用的专属名词,在明·吴又可《温疫论》(1642年)以前的中医文献中通常用“伏于”“伏”“伏气”“故邪”“不即病”“邪伏”等表达。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伏匿的病邪”。大多数医家认为源于“伏寒”,明代部分医家则认为“六淫皆可感而不即发”。随着《温疫论》“伏邪”一词的提出,清以后的医家逐渐限定了伏邪范围,认为伏邪即“世人泛指伤寒、温疫、春邪、秋邪、时邪、温病、热病诸证之本原也”[3],“伏匿诸病,六淫、诸郁、饮食、瘀血、结痰、积气、蓄水、诸虫皆有之[4]。清代刘吉人在《伏邪新书》中首次提出“伏邪”的概念,认为“感六淫而即发病者,轻者谓之伤,重者谓之中。感六淫而不即病,过后方发者,总谓之曰伏邪。已发者而治不得法,病情隐伏,亦谓之曰伏邪。有初感治不得法,正气内伤,邪气内陷,暂时假愈,后仍复作者,亦谓之曰伏邪。有已发治愈,而未能除尽病根,遗邪内伏,后又复发,亦谓之曰伏邪”[5]。刘吉人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更大范围地说明了什么是伏邪,以及伏邪中病的特征。
伏邪概念应充分体现伏邪的致病性质,符合古代文献所论“伏”邪的特点,使当今理解的伏邪具有与古代同样广泛的适用性。因此,伏邪除了是伏邪温病的病因之外,还是其他许多疾病的病因,因而伏邪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伏邪指伏气温病,即外邪侵犯人体,正气被束,不能托邪外出,使得邪气得以伏匿,或伏于膜原,或伏于肌腠,或伏于肌核,或伏于脂膜,逾时而发。广义的伏邪则指一切伏而不即发的邪气,即指七情所伤、饮食失宜、痰浊、瘀血、内毒等内在的致病因素,也包括了伏气温病[6]。
由于邪气未超过人体自身调节范围,故不立即发病,伏藏于内,复因外邪或情志、饮食、劳逸失调等因素触动而发作,或进一步加重,或引发他病。因此,伏邪具有感而不发、过时而发、复感易发等特点。
“伏邪”思想最早见于《黄帝内经》。其中所论伏邪具有“邪气留连”“留而不去”的特性,邪伏部位多为“皮肤之内”“血脉之中”“分肉之间”“五脏六腑”等。
《素问·生气通天论》载有:“是以春伤于风,邪气留连,乃为洞泄。夏伤于暑,秋为痎疟。秋伤于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冬伤于寒,春必病温”[1]。认为当季感邪而未发病,邪气潜伏于体内,流连不去,最终引发疾病。《素问·刺法论》:“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则说明正虚是邪伏的基础,正气的强弱,决定了邪气是否潜藏、外出,或发病。
伏邪之病,散见于《内经》各处,论之甚详,独不见其名,发则为包括温病在内的各类疾病。《素问·生气通天论》《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灵枢·论疾诊尺》等篇,均认为四时之气皆可内伏致病。《素问·生气通天论》《素问·金匮真言论》《素问·热论》等篇对后世伏邪的研究起到了关键作用。
《温疫论》出现以前,伏邪内容未及整理,不成体系,在古代文献中多以伏气、伏火、伏热、伏痰、伏寒、伏毒、伏温、伏阴、伏阳、伏暑等字样出现,虽未见“伏邪”其名,但伏邪观无处不在。
3.1 外感伏邪
3.1.1 伏气温病 伏气温病之说始于仲景,《伤寒论·平脉法第二》中直以伏气为病名,论曰:“伏气之病,以意候之,今月之内,欲有伏气。假令旧有伏气,当须脉之。”成无己注:“冬时感寒,伏藏于经中,不即发者,谓之伏气”[7]。此伏气,即因冬季感寒,春分以后所发的温病。《金匮要略·温病脉证并治第六》云“温病有三:曰春温、曰秋温、曰冬温。此皆发于伏气,夏则病暑,而不病温。冬伤于寒,其气伏于少阴,至春乃发为温病,名曰春温。夏伤于湿,其气伏于太阴,至秋燥乃大行,发为温病,名曰秋温。气不当至而至,初冬乃大寒,燥以内收,其气伏于厥阴,冬至后,天应寒而反温,发为温病,名曰冬温”[8]。此伏气为病因:伤于冬寒,邪伏少阴,发为春温;伤于夏湿,邪伏太阴,发为秋温;伤于初冬大寒之气,邪伏厥阴,发为冬温。以上仲景所论温病皆源于寒、湿之气,统称为伏气,是后世伏邪研究立论的根基,为温病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1.2 伏寒化温 晋唐时期中医伏邪观渐臻具体,提出了“伏寒化温论”。王叔和在《注解伤寒论·伤寒例》中阐发了温病病机。论曰:“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从立春节后,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庞安常在《伤寒总病论》云:“伏气为病,谓非时有暴寒而中人,伏毒气于少阴经,始虽不病,旬月乃发”[9]。所论亦在寒伏成温理论的基础上,对感邪季节、邪伏时间等有所发挥。
3.1.3 疫疠伏邪 明代医学研究中,医学理论的探讨较为突出,使伏邪理论的发展有了新的契机。明末疫病流行,“山东、浙省、南北两直,感者尤多,至五六月益甚,或至阖门传染”。医家根据治疗经验,逐步形成温病学说。直到明末吴又可撰写了《温疫论》,首次提出了“伏邪”这一名词,从根本上确立了伏邪的内容。在“行邪伏邪之别”篇,论述伏邪“先伏而后行者,所谓温疫之邪,伏于膜原,如鸟栖巢,如兽藏穴,营卫所不关,药石所不及”。推及《温疫论》中的“温疫之邪”即“天地间别有一种异气”,亦称“疫邪”“疠气”,具有四时皆有、众人均等的特点。“其感之深者,中而即发;感之浅者,邪不胜正,未能顿发,或遇饥饱劳碌,忧思气怒,正气被伤,邪气始得张溢,营卫营运之机,乃为之阻,吾身之阳气,因而屈曲,故为病热”[10]。此伏邪致病之机,与之前各代所论甚同。在《温疫论》中,吴又可首次提出“邪伏膜原”之说,并提出治疗方药,形成一套针对伏邪的诊疗方案。
3.1.4 六淫伏邪 清代,出现了不少力倡伏邪的医家和专著,使伏邪研究逐渐深入和趋向成熟。叶天士在《临证指南医案》中论疟,认为“诸疟由伏邪而成,非旦夕之因为患也。六淫之气,惟燥不能为害”。但刘吉人在《伏邪新书》中曰,“伏邪为病者十居六七,其本脏自生之病不兼内伏六淫者十仅三四”[5]。因而创立伏邪说治法,兼顾扶正祛邪治之。刘吉人分述伏燥、伏寒、伏风、伏湿、伏暑、伏热之邪。如在伏燥篇中,认为邪伏阳明,产生阳明燥结之症,应用润下之法,加减调胃承气汤主之;若邪伏两厥阴、冲任,则为一派血虚之象,应用补血润燥之法,化癥回生丹主之。特别提出:火燥治法宜清润,甘寒而润;燥金治法宜温和,甘平而润。这些论述充分说明了六气皆可内伏致病,应分清邪之所伏部位,辨证论治,方可奏效。这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医伏邪理论,使之得到进一步完善。
3.2 内伤伏邪 古代文献中关于内伤伏邪的记载大多由情志、饮食、劳倦、疾病所致。陶弘景《名医别录》载龙骨“主治心腹烦满,四肢痿枯,汗出,夜卧自惊,恚怒,伏气在心下,不得息,肠痈内疽阴蚀,止汗,小便利,溺血,养精神,定魂魄,安五脏”[11]。说明了龙骨主治因情志不节引发邪气内伏而产生的病症。朱丹溪在《症因脉治·饮症论》中讨论了伏饮的因、症、脉、治,其中哮病之因为“痰饮留伏,结成窠臼,潜伏于内,偶有七情之犯,饮食之伤,或外有时令之风寒,束其肌表,则哮喘之症作矣”[12]。提出了痰饮留伏致病的病机。内伤伏邪较外感伏邪复杂,因痰饮、瘀血等皆可伏于人体脏腑经络,即凡气血阴阳运行之处均可有邪气伏留。
伏邪理论由最初《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等大范围的表述与应用,到清代众多医家对于伏邪在温病学中的总结,直至对更小范围疫病的应用,到现在伏邪对中医各科的渗透,经历了“伏气”说、“伏寒”说、“疫疠伏邪”说、“六淫伏邪”说等。这种病因上的扩大,使伏邪学说突破了早期阶段病因学上的局限性,伏邪发病也不限于春季而遍及四时了。而伏邪致病,诸家多本《内经》“邪之所凑,其气必虚”的观点,认为正虚是邪伏的主要原因。关于邪伏部位,医家多认为或伏于膜原,或伏于肌腠,或伏于肌核,或伏于脂膜,或伏于少阴,或伏于阳明。临床一些反复发作的感染性疾病和部分传染病,如肾盂肾炎、肝炎、肺系疾病等,都可以用伏邪学说得到较为圆满的解释并指导治疗。现代临床研究,亦将伏邪纳入痛证、肾病、免疫性疾病、发热、白血病、爱滋病、痹证、肝病、肺系疾病、心病、脾胃病、皮肤病及其他杂病的治疗之中。
总之,中医对于伏邪的理解经历了从模糊概念的广泛应用,到温病学专病专治,直至现今社会中医各科的广泛应用,走出了由宽泛到具体到宽泛的自由发展之路。经过历代医家的提炼与阐发,伏邪学说从理论到临床证治都有了新的发展,伏邪病因逐步扩大,这不但发展了温病的病机学说,而且广泛用于解释多种疾病的病机,这大大丰富了温病学的内容,对于现代许多疾病的发生发展变化都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