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联,管仁超,徐彦正
(莒县水利局,山东 莒县 276500)
2015年,莒县被列为山东省涉水涉地资金整合项目试点县,成立了相应的建设管理机构,通过2015—2018年的建设,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果。但在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中,仍存在工程利用率较低,灌溉面积远不达预期,工程管护和维修跟不上等许多突出的问题,在此作一探讨。
莒县自2015年被列为全省涉水涉地资金整合项目试点县以来,共整合各类资金2.5亿元,其中小农水资金697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376万元,千亿斤粮资金3000万元,高标准农田资金9100元,其他资金2554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27万hm2,涉及果庄镇、安庄镇、碁山镇、招贤镇、桑园镇和库山乡6个乡镇,140个村庄,惠及9.14万人。总设计控制灌溉面积6400 hm2。
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新建泵站7座,机组43台,蓄水池10座,整地改土3600 hm2,铺设各类管道756.11 km,安装出水口12 982个,新建进地生产桥涵及交通桥2066座,硬化道路63.97 km,新修砂石路204.59 km,拦水坝31座,大口井2眼,田间控制室67处,信息远程控制系统5套。
2017—2018年为工程的初始运行期,2年累计总用水量39.3万m3,实际累计灌溉面积666.67 hm2左右,工程收取水费不足40万元。从作物用水来看,经济作物用水和集约经营大户用水占比较大。总体来看,实灌面积与设计控制面积相比,工程利用率较低。
工程验收后,道路、桥涵、绿化等工程交由乡镇政府管理,水利工程交由莒县青枫、旭阳、五奎山农田灌溉专业合作社管理使用。
农田灌溉专业合作社,县级组织目前是由青峰岭、仕阳水库管理处的企业编制人员组成,管理人员总数在15人左右,工资从灌溉水费和水利部门企业创收中加以解决;乡级组织是由受益村每村配备1名管水员,工资从收取的水费中按比例计提。合作社成立以后,将工程资产的管理权与使用权均交该组织,农民之间用水纠纷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在水价制定方面,在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下,水价由运行成本加合理利润组成,并报物价行政部门批准,用水约0.8~1.0元/m3,折合每亩每次收费在35元左右。
工程建成运行以来,通过现场检查发现,交由当地政府管理的道路、桥涵、绿化等工程,镇、村两级大都疏于管理,特别是沙石路面被雨水冲坏程度较重。有的路段树木被群众铲除,路面两边种上了农作物,有的桥涵被人为损坏,有的排水沟被群众填堵,被雨水冲毁路面无人修整。交由合作社管理的水利工程,泵站、水池等主体工程管理情况尚好,田间工程管理较差,出水口有的被人为破坏,有的被收割机或机耕犁碰坏,有的地埋管道在冲沟处受雨水冲刷裸露,有的管道出现漏水跑水,有的配水闸阀控制室门锁被撬等等。这些毁坏工程,有的已经修复,有的尚未及时修复。
资金整合后的优势比较明显,一是能够集中资金办大事,解决了小额资金不能办到的事情,把小项目片连成大项目片,同时提高了工程建设标准和建设质量。二是避免了重复劳动和资金浪费,提高了资金利用率,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共享和均衡利用。三是降低了工程建设中的管理成本,资金整合后由多个项目变为一个项目,无论是工程的设计、监理和招投标费用,还是组织方的建设机构管理经费,均明显降低。四是资金整合后解除了资金用途限制,资金使用更加灵活,达到了山、水、林、田、路、湖、草统一整治的目的。
工程运行以来,由于缺乏工程维护资金,损毁的工程(尤其是管网和田间工程)得不到及时修复,一定程度上延误和影响了作物灌水农时。
合作社成立以后,由于实际灌溉面积较小,收费少,管理人员工资不能确保,灌溉时正常值班和正常巡视管理跟不上,致使工程运行存在许多隐患。另外,村级管水员组织没有完全建立,更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已有的管理制度落实也不够到位。
工程运行3年多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到位,导致相当一部分群众爱护水利设施的意识淡薄,随意毁坏水利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而由于综合执法能力和力度相对不足,导致有的破坏水利设施案件不能及时侦破,给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现有的出水口取水方式采用人工开启,量水方式采用人工安置水表计量,由管水员用钥匙开启出水装置,并对用水情况采取现场监督。由于出水口面广量大,管理人员不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管理工作穷于应付,秩序较乱,漏洞较多。
建议把农村灌溉专业合作社变为县级国有企业,根据泵站控制面积大小定编制、定人员,资产管理实行国有化运营模式。县级企业组织建立后,尽快成立和完善村级管水员组织,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和管理章程,并将其贯彻到底。
工程建设初期,建议在农业灌溉工程立项预算时,按照工程概算总额的2%左右提取维护基金,以基本满足工程运行初期3年的管护费用。为确保工程长期的正常维护,建议县级财政每年列出一定比例的农业灌溉工程管理经费,作为工程的正常维护基金,或从征收水费总额中提取一部分费用作为工程维护基金,以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政府应大力提倡和促进土地流转,集中各小户土地使之连成大片,流转承包给农业大户,以极大的方便农业灌溉管理,降低灌溉成本,扩大灌溉面积。
管理机构和各受益乡镇政府,要利用宣传车巡回演讲、制作宣传片在各村放映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加深对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以管理部门为主体,加强联动综合执法,加大对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案件的侦破和处理,彻底扭转工程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
为尽快推广应用新技术,对已建好的灌溉供水工程的出水口结构及取水装置,应有计划地进行改建,积极推广应用射频卡、远程摇控服务等新技术,采取用水户刷卡充值,插卡取水的灌溉方式,这样既能极大地方便群众,又能减少管理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管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