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同辉
(广饶县农业农村局,山东 广饶 257300)
广饶县有效灌溉面积4.5万hm2,其中小清河以南的山前冲积平原是机井灌区,有效灌溉面积2.28万hm2,机电井保有量7201眼。地下水是机井灌区农业灌溉唯一水源,由于地下水超采,已形成超采漏斗区,造成北部地区咸水入侵,灌溉成本升高;加之田间设施管护机制不理顺,工程养护不及时等严重影响了农田灌溉保证率。如何充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水平,确保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刻不容缓。
综合考虑项目区地下水源条件、种植结构以及农民灌溉习惯等因素,确定大王镇与李鹊镇灌溉定额,根据每户耕地面积确定初始水权,并颁发水权证,在各户的灌溉信息卡上,标注本年度允许使用水量(即水权)。允许农业水权流转,农业水权交易可采取农业取用水户间自主交易、委托农民用水管理组织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形式,转让交易。使水权看得见、抓得着、可转让。
结合实际情况,广饶县采取选取典型地块进行计量,取得水量与电量的比例关系,再由电量反算出用水量。2018年大王镇选取典型地块45块,李鹊镇选取典型地块60块,共安装水电双控超声波计量设备90套,远程水表15块。开发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互联网+”信息管理平台1套,平台集远程监控、水权交易、超定额累进加价管理、数据汇总分析等功能为一体,计量设备和监测设备全部与平台连接,数据能够自动上传,实现了智能化管理的目标。
一是分类水价,粮食作物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执行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等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执行完全成本指导价格。具体用水价格由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单位与用水户在终端指导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井灌区运行维护成本指导价格为0.20~0.47元/m3;完全成本指导价格0.38~0.58元/m3。二是分档水价,根据《山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与《山东省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确定广饶县农业用水定额。定额内农业用水终端指导价格,按分类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含)以内的水量,按1.1倍水价执行;超过定额50%以上的水量,按1.3倍水价执行。定期向用水户公示用水量及水价情况,接受用水户的监督,县物价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价的执行效果。
依据《广饶县鼓励和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改革项目区组建“广饶县大王镇绿源灌溉协会”和“广饶县李鹊镇水资源协会”,对改革范围内的国家投资田间水利工程进行产权移交,产权归镇政府所有,并由县水利局颁发工程产权证。镇政府根据使用情况将使用权交由协会,并颁发使用权证,签订工程管护协议,进一步明确产权人和管理使用人的权利、义务。协会全面负责项目区的灌溉服务及工程设备维护保养等。
出台《广饶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实施办法》,对项目区用水户、协会以及种植大户进行节水奖励,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减轻了农民用水负担。根据节水量,2018年共向大王镇、李鹊镇2个镇发放节水奖励资金25.2万元。节水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维修经费,有效解决了基层管护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
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工程基础设施不断增加,工程维护、水费收取、节水奖励等配套管理措施也更加全面,改革区农业节水水平进一步提高,亩均节水10m3,年均节水总量140.2万m3,有效减少了地下水的开采。
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提高亩均粮食产量,而且可以节省用工、节约用肥、降低电耗,从多方面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后项目区增加粮食生产能力280.4万kg,节约用电28万kW·h,节约用工2万个,共增加农民收入774.8万元。
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化解了灌溉水事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使更多农民工可进城务工,增加了收入,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后,灌溉工程体系更加全面,工程管护水平得到提高,同时充分利用了市场调节机制,促使农业生产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农业种植结构得以持续优化,农业生产新技术得以广泛应用,从而促进了农业向现代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