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慧 芬
(太原市建设项目投资评审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0)
市政工程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提升城市基础设施使用功能,造福城市居民而投资建设的。对市政工程的资金使用进行科学的预算和决算,是监督保证国家和政府基础建设投资的合理使用的手段,也是促进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和设计、规划水平提高的有效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项目是由当地市政管理部门立项,经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规划设计,根据具体设计方案进行工程造价的预算和招标,中标的施工单位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而工程竣工后对工程实际造价进行计算和审核即为市政工程造价的审核。审核时的计价标准主要依据建设与施工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现场关于施工项目变更和施工材料价格调整等现场签证与相关文件资料、各种施工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与竣工图等。
1)审核施工方提供的现场签证材料。
由于市政工程施工涉及的地下隐蔽工程较多,隐蔽工程的建设需现场签证确认;由于施工现场地形、行政指令等因素的影响,在施工进行过程中经常发生施工项目的工艺调整、项目的设计方案变更、材料使用调整等情况,例如由于需要避开地下原有市政设施而需要调整隐蔽工程施工方案和地下水位过高需要开挖降水井等。在这种情况下施工方会开具施工变更联系单,由建设方及现场监理人员签证确认其必要性与可行性。由于工程施工方案的变更是工程量增减的依据,而工程量的准确计算是决定工程造价结果的主要因素,因此对现场签证及其对应的变更项目文件进行审核是重中之重[1]。
2)竣工图纸及相关施工记录。
工程实体建设的量是工程造价审核的目标,竣工后的图纸资料记录了实体工程项目的过程,结合相关施工现场日志,分项工程及重点工序的检验、验收文件,可以核实施工方实际建设的工程量,避免出现工程量计算的重复、虚增和遗漏。
3)实际使用的材料及采购价格。
材料成本占市政工程投资消耗的很大比例,因此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材料采购票据和使用记录,比照招投标文件及相应时间段政府指导价格,核实材料使用费用,是科学、合理计算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
由于市政工程工期要求严格,施工计划遇到需要变更的意外情况时,施工方与现场监理人员及建设方为了不延误施工进度,往往不按程序要求办事,仅通过口头协商就允许施工方不按预定设计施工。签证和对新方案可行性评估以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文件不及时办理或应付了事。因此在进行造价审核时,施工方可以借机在工程量的核算上做文章,虚报工程量。在这种情况下,工程量核算上会出现比较大的分歧,建设方与施工方各执一词,互相推诿,很难达成一致。造成造价审核工作举步维艰。
对于施工材料价格的审核,施工方为了得到更多收益,想方设法抬高材料的报价。首先是在市场上少见的新材料和特殊材料上做文章。由于这些材料有时很难找到参考价格,施工方与材料供应方联合起来虚报价格,造成在新材料与特种材料的计价上很难控制;其次是施工方利用合同中的调价条款,购买低价材料而虚报高价,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有大幅波动时,全部按照高峰价格计取材料费用。这种利用差价赚取更多利润的手法造成市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变低,本应用于提高工程质量或结余留作他用的财政资金成了施工方的额外利润。
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及各种补充协议是最后工程进行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除了要约定费用计算方法、工程款结算方式等与费用相关的条款,还应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详细划分[2]。但市政工程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经常出现合同条款不全面、不严谨,甚至前后表述出现矛盾的情况。例如关于调价机制、乙方的管理和风险支出的计费、取费标准等条款描述不严谨,造成在工程款结算时双方计算的结果有很大出入,给审核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由于市政工程建设的造价审核工作人员并不参与现场施工管理,因此对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情况并不了解。对于无法在事后通过现场勘测确认的施工行为产生的费用,施工方会巧立名目,虚增建设费用。例如在特殊设备的使用以及关于夜间施工的计费上,虚报设备的使用及进出场运输费用和加班赶工期的额外支出,套取更多利润。
由于我国工程造价人员的培养比较落后,同时具有丰富的工程造价经验和相关工程施工专业知识的造价师非常少。有的造价人员甚至没有建筑工程专业的学历背景,对市政工程的施工过程缺乏足够的经验。加上对造价审核人员业务水平考核机制不够健全,缺乏足够的岗前培训等原因,使得负责造价审核的队伍对市政工程造价中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施工方变化多端的手段缺乏从容应对的能力,造成在工程造价的审核中存在不少问题。经常出现由于经验不足被施工方蒙蔽的现象,让施工方看到了弄虚作假的可乘之机[3]。
面对巨大的市政工程造价审核漏洞,应该首先从加强监管制度入手,建立起监督和追责体系,是杜绝各种故意虚报、瞒报,不负责任的行为的根本手段。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增加了各方违规操作的风险,一方面可以有效遏制施工方利用合同和规则漏洞的行为,另一方面还能对给国家和社会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追责,挽回经济损失。
造价审核人员在对工程量及材料价格进行审核时具有一定的自由度,因此其职业道德素养十分关键。能否做到大公无私,认真核查工程中增减项目的真实性、材料价格调整的合理性,会对工程造价结果带来很大的不同;造价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决定了能否具备足够的专业技能,正确的套用各种计费、取费标准,准确判断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的关键环节是否存在问题。
工程的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决定了项目总体造价水平,其工艺设计水平和施工前技术交底工作的有效进行也决定了施工进程的顺畅[4]。因此应重视设计规划阶段的造价管理,避免或减少施工项目的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审核问题;在施工中加强对现场签证程序的管理,确保在变更施工材料、工艺或增减项目时手续完备,避免造价核算失去有效依据。
市政工程造价审核事关每一个国民的福利和市政设施的使用安全,应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规范,加强对造价和监理市场的约束。造价审核人员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提升造价审核水平,节约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基建费用,为市民谋取更多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