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贻浩,阳 龙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河北 廊坊
EPC,分包商,进度结算
项目分包合同是指单位作为总包商,根据主合同的规定,将部分工作分包给其他组织,并与之签订合同[1]。在国际管道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项目中,进度结算管理主要包括进度结算申请、最终结算、进度结算支付3个方面[2]。
项目控制部应负责项目分包进度结算、审核及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条件付款,当满足条件时分包商提交正式发票,项目控制部协调财务部审核发票,若有错误,项目控制部负责通知分包商尽快修改并重新提交,待发票无误后项目控制部牵头组织项目施工部、合同部、财务部对分包商提交的发票和支持文件进行审核,完成工程分包进度结算申请单会签后,经项目领导批准后上报该单位总部审批。项目控制部应负责收集及存档所有已签署的结算申请单,并在分包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时,向该单位总部提交所有复印件。
为保证工程分包项目最终结算的切实可控,最终结算(最后一笔付款)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分包项目合同额的5%。在完成审批工作后,项目控制部跟踪经营计划部回函审批结果。收到回函及结算审批单后,项目控制部连同发票和支持文件提交给项目财务部。在最终结算完成后,项目控制部应将分包商提交的弃权声明原件交给项目合同部存档,项目合同部再进行合同关闭等事宜。
为确保工程分包进度结算得到及时支付,向单位总部提出进度结算申请时,项目控制部应与项目财务部及时沟通,以保证项目财务部提前安排资金存量及资金计划;单位总部向分包商付款后,项目控制部及时向项目财务部索取付款凭证,做好存档工作。
通过细化国际油气管道EPC项目分包合同进度结算申请、最终结算和进度结算支付等程序[3],能进一步提高分包合同进度结算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经营可控和满足预期的利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