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丽
摘要: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到来,国内资金和国外的资金流动越来越频繁,也衍生了更多的洗钱黑幕,加强反洗钱是我国央行要履行的重要职责,进一步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保证社会的稳定发展。
关键词:反洗钱 央行职责 问题及建议
一、前言
反洗钱的工作水平关系到我国的政府对外形象和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更是关系国家的社会公平和维护民族的稳定,要从大局出发,站在国家政治的角度,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反洗钱制度,加强反洗钱工作,维护国家经济和政治的稳定。
二、央行在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央行反洗钱的监管范围有限
目前反洗钱的金融机构一般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证券机构、保险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而其他一些非金融机构,如房地产、律师、贵金属、珠宝行业及非政府组织等则没有被全面覆盖在监管范围之内,这就给洗钱的犯罪分子钻了空子,将黑钱通过这些未被监管覆盖的机构清洗变白,所以央行未把所有可能涉及洗钱犯罪的机构列入监控范围,是央行履行反洗钱存在的一个法律漏洞[1]。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时,应该把从头到尾整个的经济范围都囊括在内,首先对客户的身份认定和业务办理要很明确,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异常交易的行为,应该形成内部报告,对异常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并上报,最后才是档案管理,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内部监督管理,对员工进行交叉管理等等。但现在大部分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都只是比较笼统的,在对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的具体行为没有分析研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严格的实施方案,导致在反洗钱的实际工作中执行不到位。
(三)缺乏反洗钱的技术
随着现在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技术支持,比如在证件造假方面几乎可以做到以假乱真,无法靠肉眼识别,这时候就需要借助科学技术手段,金融部门应该建立一套自己的系统进行识别,对客户的交易目的进行了解。如果对客户过多的询问和调查,很大可能会影响银行日常业务和经营。如今网上支付和交易发展迅速,很多交易都是在网上直接交易,对客户的交易行为和目的就更难把握。
(四)反洗钱部门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现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激烈,工作的重点是增加吸收客户的存款,一般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吸收客户存款方面都有任务,导致一线工作人员的压力大,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只考虑眼前的利益,为了完成业绩,对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不加以分析。同时对于反洗钱的工作职责也认识不到位,没有在反洗钱工作中履行规定的义务,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建立身份识别机制;也没有按照银行规定对客户资料及交易信息进行存档,以致于无法及时发现出现的可疑交易。此外,对反洗钱的风险意识也不够,在思想上把反洗钱工作认为是政府和公检法的事情,没有真正的意识到应该从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洗钱的打击力度[2]。这将给银行和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因此,需要银行职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树立责任意识。
(五)对洗钱犯罪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
在金融机构被认定有违反《反洗钱法》等违法违规的事实行为后,接下来的行政处罚却难以执行,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处罚金额定的太高,对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或者比较小一些的金融机构来说,罚款金额已经超过他们能承担的范围,容易出现难以执行的情况,另外对处罚的尺度也不好界定,制度对洗钱行为的处罚金额没有具体化,在实际中很难把握。此外,除了必要的行政处罚、还应担负刑事责任,应按照相关的立法规定,明确犯罪类型,对犯罪人员实施相应的刑事处罚。
(六)宣传力度不够
普通群众的认知中,觉得洗钱行为离自己的现实生活很远,对现代支付结算业务种类和反洗钱的认识了解就更少了,群众对反洗钱的风险意识也淡薄,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更多是认为反洗钱是国家和政府的事情,这也给反洗钱的工作带来难度,更有甚者存在抵触的情绪,对处理可疑预警的查询工作中不配合和不理解,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反洗钱犯罪的氛围[3]。
三、对央行履行反洗钱职责过程中建议
(一)建立完善反洗钱相关法规
对反洗钱的法律法规补充完善,加大打击力度,监管的范围也不应该仅仅是银行和相关的金融机构,应该把所有可能存在洗钱行为的行业、机构都列入监管范围内,制定相关法律和实施细则,统一监管,加大力度,提高效率。
(二)增强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强化反洗钱的工作管理
由于洗钱行为的特殊性,决定了反洗钱的工作是一项跨地域、跨部门和跨行业的系统工作,公安、司法、外交、海关、财政等部门应多沟通交流,形成打击洗钱犯罪的合力,金融机构内部也要优化反洗钱的工作队伍,把反洗钱的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加大考核力度,进一步的完善反洗钱的内控制度,加强对各项业务是否存在洗钱范围的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交易设定防控措施。
(三)不断完善技术手段,增强技术含量
反洗钱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针对员工难以通过自身努力把控的地方,运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进行补充,不断的完善技术手段,提高客户识别等实际效果,在了解客户的技能上比较欠缺,容易造成对客户的身份证明等的真实合法难以辨别,就需要不断的提高反洗钱的技术,完善客户身份审核的程序和方法,才能更有效的履行反洗钱义务。
(四)加强金融机构的反洗钱风险意识
金融机构应正确认识自身在反洗钱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担负反洗钱的职责。强化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对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稳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社会公正及经济健康均具有重要意义。
(五)依法加大对洗钱行为的惩治力度
洗钱行为不但破坏我国金融的稳定,对经济建设和金融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会衍生出其他犯罪行为破坏国家的稳定发展,所以需要国家加大对洗钱犯罪行为的打击,首先要从源头上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从细则上根据银行和地域的特点对不同的行为处以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明确相关反洗钱机构的责任,督促各金融机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客户的甄别、交易行为进行有效鉴别,建议制定专门打击洗钱惩治行为的相关法律制度。
(六)加大宣传力度
反洗钱的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各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加大反洗钱的宣传力度,提高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的积极性,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对反洗钱行为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意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让群众了解洗钱的犯罪行为,从思想上转变观念,加强对反洗钱的责任心。
四、结束语
总之,开展反洗钱工作有利于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的稳定,降低对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维护金融的安全,也可以切断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经济来源,防范新的犯罪,维护法律的尊严、社会的正义、以及我国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所以需要国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打击洗钱行为。
参考文献:
[1]王晓峰,王波,赵容国,et al.基层央行发行库远程集中值守模式实施的难点及建议[J].北方金融,2018,457(07):114.
[2]林久荣.浅议基层央行审计成果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吉林金融研究,2017(2):77-78.
[3]揭晓萍.新形势下基层央行加强财务管理的调查与思考[J].金融经济,2018,No.486(12):191-192.
(作者單位: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