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晓波
(呼伦贝尔市传染病医院,内蒙古 呼伦贝尔 162650)
临床上,结核属于一种典型的传染疾病,育龄妇女是高发群体。如果在妊娠及产褥期合并结核,使得患者身心遭受折磨,生活负担越来越重。相关研究[1]指出,妊娠及产褥期合并结核发病率大约为妊娠妇女的2%~7%,在接受临床治疗的同时,还应配以有效的护理干预,以此来优化治疗效果。鉴于此,本研究尝试采用针对性护理干预方式,并选取特定对象验证其有效性,现总结如下:
随机从我院治疗的妊娠及产褥期合并结核病病案中抽取80例,均为2018年患者,同意参与研究,并将存在脏器严重疾病、精神疾病者予以排除。其中平均年龄为(25.5±1.5)岁,产后者32例,妊娠期48例。对于本研究所选取的病例,以双盲筛选法将其划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以统计学方法进行对比,两组患者一般资料之间的差异较小,不会对本次研究所统计的数据予以影响。
对照组接受常规护理干预,护理人员积极营造优质的病房环境,加强心理疏导,引导患者认识到疾病知识、治疗方法及隔离的必要性,积极配合临床各项操作。观察组在这一基础上予以针对性护理干预,具体操作为:
1.2.1 对症护理
发热、盗汗是结核临床典型症状。针对发热的患者,护理人员应嘱咐其多喝水,控制室内的温湿度。当患者汗水连连的患者,应及时擦干身体,并迅速更换衣服。如果体温>39℃时,应立即采取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等方式。对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进行动态监测。针对咳嗽咳痰的患者,应维持适宜的病房温湿度,并指导患者自主排痰,必要情况下应实施辅助排痰措施。针对出血咳血症状的患者,应注意患者情绪的稳定,并确保呼吸道的通畅,鼓励患者将血缓慢咳出,在止血药物服用过程中应留意患者是否出现胸闷、指甲发绀、口唇发绀等症状。
1.2.2 专科护理
产科护理过程中,应加强产前检查,对患者身体情况及胎儿状况进行如实了解。因一些抗结核药物不利于胎儿的法乐,治疗过程中可建议患者尽早终止妊娠,以此来促使疾病的早日康复。如果患者选取继续妊娠,在抗结核治疗的过程中应加强孕期保健,要求患者定期孕检,对胎儿的发育情况进行实时了解。胎儿出生后告知患者不得哺乳和亲自照顾婴儿,也不得从事重体力劳作。孕妇用药应严格遵照早期、适量、规律、联合的原则,针对提出保胎需求的患者,应不得使用副作用较大的药物。
1.2.3 健康教育
开始治疗时,护理人员应引导患者真正认识结核病,提高其治疗依从性,尤其是严格遵照医嘱服药及出院后定期检查。同时,引导患者及家属意识到打喷嚏、咳嗽、随地吐痰的危害,要求患者应佩戴口罩,加强防护。结核活动期时应预防怀孕,针对有结核史或密切接触史的患者,妊娠前应接受全面的检查。妊娠及产褥期合并结核是一种高危妊娠情况,如果不接受及时有效的治疗,则会出现胎儿感染、流产、胎死宫内等危险,所以应尽早接受治疗,并选取适合的时机终止妊娠。
本研究采取我院自制的护理满意度调查问卷对两组患者的满意情况予以调查分析,每一个调查项目下均设置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满意或不满意四个选择。
调查数据值以SPSS 18.0统计学软件给予处理,临床观察指标采取%表示,经x2检验,以P<0.05代表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通过不同护理方式后,观察组护理总满意度为95.0%,对照组为67.5%,通过统计学分析,观察组护理满意度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详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对比(n,%)
临床上,肺结核属于一种典型的传染疾病,妊娠及产褥期合并结核病不仅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而且不利于胎儿的健康发育。所以,临床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应立足于患者的特殊性,实施针对性护理干预:对症护理、专科护理、健康教育,提高护理满意度,从而有效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本研究结果表明,观察组护理满意度均高于对照组(P<0.05),这充分证实了针对性护理干预的临床有效性,理应成为妊娠及产褥期合并结核病患者治疗过程中首选的护理干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