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华
(苏州市职业大学 学术期刊中心,江苏 苏州 215104)
2010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提出《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化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年8月18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媒体融合被提升到了我国未来发展的国家战略层面。2015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必须将媒体发展中的数字化媒介融合落到实处[1]。
“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新媒体产品井喷式涌现,传统媒体继续发力,跨界合作不断加速……,出版行业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发展,推进媒体的数字化媒介融合。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手段,将媒体传播的理念、内容、形式构筑于互联网平台,将媒介融合后的数字信息在线实时、广泛地传遍全球。基于媒体融合的数字化媒介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文化信息传播被大众以多种方式消费—传播、分享、挖掘、创新、重建。
在大数据环境下,将“互联网+”与出版行业融合,基于媒体融合的数字化媒介在传播方式、呈现流程、接受条件等呈现出新样态的互联网时代“作品”。据此研究基于互联网平台的“作品”未来样态呈现趋势有很强的前瞻性。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研究:①媒体融合下数字化媒介作品“飘移”的原因和特点;②基于媒体融合的数字化媒介呈现样态的特点;③基于媒体融合的数字化媒介未来呈现样态的趋势。
1) 文献研究法:在高校图书馆和学术研究网站搜集下载整理研究资料,了解基于媒体融合的数字化媒介创新发展的研究现状。
2) 比较研究法:将互联网平台“作品”与传统“作品”进行样态比较,据此总结“作品”传播现象与规律。
互联网时代与传统时代相比从推送方式、呈现载体、呈现流程都会使作品产生“飘移”[2]。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应用使得信息的精准推送更是成为一种新样态。从“作品”通过媒介数字化后以超链接发布到网页上,对“作品”内容的浏览次序是随机的、任意的,这就是一种“飘移”。互联网时代“作品”主要的呈现方式是移动终端和PC端。所以“作品”从PC机、手机、Kindle等翻页阅览,“作品”在不同类型产品的呈现载体上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这对于传播内容、效果的影响都十分显著。相比,互联网时代“作品”的呈现流程,其样态更加快速、便捷、互动、低成本。“作品”以数字化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观众互动、分享、点赞、转发、评论非常方便,“作品”呈现流程上“无界化”、制作修改“傻瓜化”、互动分享便捷化、使用低成本化,使作品可以“飘移”。媒体融合下数字化媒介作品“飘移”范围更广、速度更快、使用人群各取所需、互动共享、交流成本低、实时响应。
1) “作品”样态类型呈现多样化。互联网平台下,由于媒体的融合,不论是电视、广播,还是报纸、期刊、媒体广告都可以基于数字媒介以网站网页的形式24小时展示,可以实现实时直播,也可以回看以往内容。与传统时代相比由不同符号组成的图像、视频、文字、语音形式可综合构成的“作品”类型更加多样化。随着数字媒介技术手段的更新,“作品”的样态更生动活泼,极具表现力和实景实情感染力。
2) “作品”可以多态“飘移”。互联网平台提供条件使“作品”可以多态“飘移”。基于互联网平台,“作品”可以跨介质、跨平台、跨形式传播,也同时被复制、修改、超链接和引用、碎片化传播和接受。
3) 海量“作品”的出现。互联网上基于数字媒介形成并传播出现海量“作品”。比如抖音、网络小说、微信、腾讯视频等。世界各地的传播和接受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制作并传播海量“作品”。由于媒体的融合,视频、语音、图片、文字、表情等可以在不同场景、不同需求,以多样化形式呈现给观众,“作品”丰富的样态构成了新的媒体融合下的数字媒介形式。
4) 呈现全球实时在线网络直播“作品”。互联网技术将“作品”制作、传播更便捷,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使大众与媒体制作者沟通交流更加流畅,尤其是即时通信方式如微信、QQ、陌陌、高校的超星教学平台等软件将传播和接受双方实时联系在一起。
5) “作品”制作手段简单多样化,媒介传播更加普及和大众化。基于互联网架构,各种小程序、手机APP提供了许多制作“作品”的手段,而且复制、粘贴、录屏、录音、截屏技术等可以实现点赞、交互、改编、转发等互动分享“作品”,使得更加贴近生活的丰富多彩的互联网“作品”样态多样化、媒介传播多样化、观众群体多样化。
6) “作品”的市场价值得以充分体现。许多“作品”经历宣传推广非盈利期、“吸粉”/“圈粉”期、最后是广告与销售盈利期。互联网时代,众多媒介更加关注“作品”的生命力与影响力,如何通过“作品”的传播实现运营是互联网时代的重要特点。“作品”的呈现与互动使文化得以流行。
AI与大数据深刻影响着“作品”的呈现样态变化,大数据正在改变媒体融合的数字化媒介生产流程、改变传播形态和传媒业态[3]。基于互联网的“作品”“飘移”生成形态各异的“作品”极大地博得了观众的眼球,也吸引观众的参与和体验。打破了过去单一固定“作品”样态。随着移动终端的普及,媒体融合集中表现在“作品”的融合上,数字化媒介使多领域融合的“作品”越来越具有互动性、整合化的媒介形态,从形态融合、载体融合到移动端平台间的嵌入式融合。例如火山小视频、西瓜视频、抖音、各种小程序等平台整合化的尝试,都是数字化融合媒介与媒介融合追求的“深度融合”趋势,从而实现对“作品”的融合体验化程度的再度提升。
与传统媒体时代相对单一、稳定的传播情境相比,媒体融合的数字化媒介崛起极大增加了信息碎片化,观众对“作品”出现了观点的碎片化,即“零散”“异质”和“分裂”的认识运用。观众的碎片化导致了传播和接受双方在时间、空间等各个维度的碎片化[4]。在移动终端极为发达的今天,社会成员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碎片化的传播和接受活动,进而出现了众多的传播节点或传播中心。使得由过去专业媒体所构建的“传播中心”受到冲击甚至可能被“去中心化”,结果必然是个性化传播的兴起。“作品”呈现样态的多样性加剧了碎片化传播。“作品”的“飘移”,可能会产生偏差,进而导致意见不一,将文字新闻数据化、视频新闻图片化等都是再加工手段。
互联网时代“作品”最大、最明显的呈现特点是“作品‘飘移'于母体”,“作品”信息的“飘移”加速了注意力的转移,不同媒介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相互融合的趋势逐渐增强,基于媒体融合下,将“作品”数字化、消费视角化,进一步优化媒体信息结构,打造数字化媒体融合转型的新形态,从而实现媒介共享与互借资源,达到媒体优势互补。
1) 媒介的变化必然导致社会环境的变化,而社会环境的变化又必然导致人类行为的变化[5]。本研究通过对互联网时代“作品”呈现特点的观察和把握,从“作品”的样态及生命力出发,改变传统媒体时代对“作品”的认识,构建互联网技术下移动互联互通的“作品观”。AI与大数据为基于媒体融合下的数字媒介“作品”制作、传播、圈粉、市场生命力有积极推动作用。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开发独创性的信息产品和数据产品,着力提升媒体内容产品的附加值。
2) 互联平台数字媒介“作品”呈现样态与媒介环境直接相关。媒体融合下,要求创作和发布中“飘移”的“作品”更加专业化是不容懈怠的,需要全方位提升大众运用数字媒介的素养,营造有序高品位的健康传媒环境。在无处、无时不在的移动互联互通的时代,“作品”的数字化消费、数字化生存与“作品”的传播规律都是需要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3) 基于媒体融合下的数字化媒介是媒体发展的必然趋势。对互联网时代“作品”样态的关注,特别是专注于互联网时代数字化媒介的“作品”的传播、价值、生命力问题的探究及碎片化传递与接受等问题,对传统媒体的未来快速融合及媒介数字化发展提供了有意义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