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修龙,姚雯雯
(1.吉林大学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2.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物质赏赐是古代国家政治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夫赏,国之典也,所以褒有功者、劝能者。为国之大柄,藏在盟府而不可废焉。”[1](P138)《说文》曰“赏,赐有功也”,[2](卷6)赏赐强调以物予其功者。秦汉时期,赏赐由“与天子有血缘关系的贵族”[3]逐渐转变为以军功为重,而自隋唐以降,君主赏赐对象不再局限于有功者,上至皇室宗亲,下到平民百姓皆在其列,类型逐渐多样化,且内容也渐趋丰富。契丹以武立国,物质赏赐既有对中原传统的继承,也有新的补充和发展。
赏赐是君主驭下的重要手段,涉及君臣政治活动的各方面。辽朝物质赏赐因事而定,各有不同,类型主要有功绩赏赐、礼仪赏赐、朝贡赏赐、优抚赏赐、升迁赏赐等。
(一)功绩赏赐 功臣为君主顺利继位或国家统一与长治久安立下汗马功劳,自然是赏赐的重要对象。辽朝以武立国,对军功者的赏赐最为频繁和丰厚。在阿保机准备平定剌葛等诸弟叛乱前,“以先所获资畜分赐将士”,平叛后对协同作战的鹘军予以奖赏,“以生口六百、马二千三百分赐大、小鹘军”。[4](P7)此次军事赏赐主要是激励将士作战以及得胜后的奖励。同时将领因英勇作战、领导有方而获赏者众多,如对宋战争中耶律休哥“生获数将以献,帝悦,赐御马、金盂”;[4](P1300)耿延毅率兵斩贼首千余级,圣宗“壮之,超授右骁卫将军,赐白金螭头饮器杂衣物,赏其功也。”[5](P160)给予将帅赏赐,既是对其战功的肯定,也有利于稳定军心,激发将士作战斗志。
功绩赏赐还包括对翼戴功臣、政绩突出者的嘉奖。世宗即位,“以崇德宫户(按崇德宫为景宗承天太后宫卫,不得出现于世宗朝。崇德宫应是长宁宫,即应天太后宫卫。)分赐翼戴功臣,及北院大王洼、南院大院吼各五十,安抟、楚补各百。”[4](P64)女里以拥戴景宗有功,“加政事令、契丹行宫都部署,赏赉甚渥。”[4](P1273)而 昉室 等人进献《实录》,“手诏褒之,加政事令,赐帛六百匹”,其余人“赐物有差”。[4](P1272)素以“明干”“节俭”著称的张俭,“奏事便殿,帝见衣袍弊恶,密令近侍以火夹穿孔记之,屡见不易……上怜其清贫,令恣取内府物,俭奉诏持布三端而出,益见奖重。”[4](P1278)此外,萧德、耶律庶等政绩卓越者都曾受到一定赏赐。
(二)礼仪赏赐 礼仪赏赐是制度化规定,在吉仪、凶仪、嘉仪中均有体现。如吉仪的瑟瑟仪规定:“皇族、国舅、群臣与礼者,赐物有差。既三日雨,则赐敌烈麻都马四匹、衣四袭”;又如柴册礼结束后,皇帝宴请群臣,“赐赉各有差”。[4](P835-836)一般仪式举行完毕,根据参礼者身份、品级不同,皇帝会根据传统惯例赏赐贵族和百官相应物品。
凶仪赏赐包括两类:一是皇帝驾崩入陵寝安葬后,将其遗物赐予皇族、外戚及诸大臣,主要是衣服、金帛等。圣宗死后,新君“率群臣、命妇诣山陵,行初奠之礼。升御容殿,受遗赐。”[4](P839)二是官员及皇戚死后赐赙赠。萧莹逝世,兴宗遣使“敕葬具,礼营葬事,给班剑、箫、鼓吹、赐东园秘器,凡 賵赙加等。”[6](P241)除朝廷规定常赙外,常有特恩加赐情况,以示皇帝格外恩宠。韩匡嗣死,圣宗“祭赠之恩,有加于常典”;[5](P23)韩橁病卒,“天子缅怀尽瘁,轸悼殱良。赙賵之外,赐钱五十万,俾丧其事,非常例也。”[5](P206)
嘉仪赏赐指皇室册封、公主下嫁、帝后生日以及重要节日的物质赏赐。皇帝纳后时,“后姊若妹、陪拜者各赐物……皇帝御殿,赐后族及赆送后者,各有差”。[4](P839)公主下嫁“ 幰赐公主青 车二,螭头、盖部皆饰以银,驾驼;送终车一,车楼纯锦,银螭悬铎,后垂大毡,驾牛,载羊一,谓之祭羊,拟送终之具,至覆尸仪物咸在。赐其婿朝服、四时袭衣、鞍马,凡所需无不备。”[4](P863)除了一般物件,“送终之具”、“覆尸仪物”皆在其列,赏赐之齐全。根据节日风俗,皇帝在重要节日会赐予不同物品,如重午仪,“各赐寿缕”;正旦日,“国俗以糯饭和白羊髓为饼,丸之若拳,每帐赐四十九枚。”[4](P876-879)
(三)朝贡赏赐 各国朝贡时,辽帝会回赐国王或使者一些礼物,或随机将进贡之物赏予群臣。《契丹国志》载:回赐高丽王物品有“犀玉腰带二条、细衣二袭、金涂鞍辔马二匹……羊二百口、酒果子不定数”;回赐使臣“金涂银带二条、衣二袭、锦绮三十匹、色绢一百匹、鞍辔马二匹、散马五匹、弓箭器一副、酒果不定数”,契丹回赐除羊外,“余并与新罗国同,惟玉带改为金带,劳赐人使亦同。”[7](卷21)可见辽朝回赏各国物品有着明确规定。然史书对赏宋使物品种类未有明确记载,但绝对不会低于其他诸国的赐物。《辽史》载:贺生辰正旦宋使朝辞皇帝时,“各赐卿对衣、金带、匹段、弓箭、鞍马等,想宜知悉,使副平身立。”[4](P848)路振使辽言:“辞虏主于武功殿,遗汉使及从人鞍马、衣物、彩段、弓矢有差。”[8](P20)使臣陈襄亦曰:“赐臣等衣带及其三节人有差”,而后“赐臣等弓、马、衣、币及三节人有差。”[8](P74)显然,赏赐宋使的物品在数量、丰厚程度上明显高于他国使臣,亦反映出宋朝的地位远非他国能及。
除了回赐使臣,皇帝常将进贡之物分赐朝臣。如太宗会同二年(939年),“晋遣金吾卫大将军马从斌、考功郎中刘知新来贡珍币,命分赐群臣”,五月南唐派遣使者朝贡,“以所贡物赐群臣”;会同四年,“阻卜来贡,以其物赐左右”。[4](P45-47)
(四)抚优赏赐 为维护社会稳定,体现仁孝治天下的理念,契丹统治者会对某些群体进行一些安抚和优待性的赏赐。其一,对贫民以及阵没家属的抚恤赏赐。道宗大安三年(1087年),“赐中京贫民帛,及免诸路贡输之半”,而后又“赐隈乌古部贫民帛”。[4](P259)阵亡将士家属也是皇帝优抚赏赐的重要对象,会给予其一些抚恤物品。后唐义武军节度使王郁求救,辽朝派兵救援,惨遭失败,辽太宗“以出师非时,甚悔之,厚赐战殁将校之家”。其二,对归降者的安抚赏赐。天德节度使宋瑶前来归降,阿保机赐弓矢、鞍马、旗鼓。圣宗统和七年(989年),“吐浑还金、回鹘安进、吐蕃独朶等自宋来归,皆赐衣带”。[4](P135)招纳降人既有利于自身力量强大,也益于在周边政权交往中保持一定优势。其三,辽朝多提倡养老尊老,极为重视高年赏赐。太宗曾诏“群臣及高年,凡受大臣爵秩,皆赐锦袍、金带、白马、金饰、鞍勒。”[4](P44)圣宗亦曾诏诸道“举才行、察贪酷、抚高年”,还“以银鼠、青鼠及诸道物赐京官、僧道、耆老。”[4](P125)将尊老养老与举贤、监察等看成同等重要的政事,与京官、僧道一起赏赐,足见对高年的重视。高寿之人亦常受到赏赐,如霸州民李在宥“年百三十三,赐束帛、锦袍、银带,月给羊酒。”此外辽朝始终秉持奖励多代同居的家庭,“前辽州录事张庭美六世同居,仪坤州刘兴胤四世同居,各给复三年”,[4](P172)“锦州民张宝四世同居,命诸子三班院祗候。”[4](P281)皇帝对于多代同居的奖励并非简单给予物质赏赐,还能藉此步入仕途。
(五)升迁赏赐 朝中官员升迁时,皇帝往往也会赏赐一些物品,如衣、马等。耶律德光以中原皇帝仪仗进入汴梁,大封百官,高模翰加封特进、检校太师,封 悊 郡开国公,赐予玺书、剑器;到世宗时又加封开府仪同三司,赏赐对衣、鞍勒、名马。除高模翰外,官员因职位升迁得以赏赐,如耶律安抟,“及置北院枢密使,上命安抟为之,赐奴婢百口,宠任无比”;[4](P1260)穆宗任命萧护思为北院枢密使,赐对衣、鞍马。
辽朝社会经济不同于中原传统农耕经济,其经济形式的多样性影响着物质赏赐内容。辽朝皇帝赏赐物种类繁多,包括金银、钱币、绢帛、衣、鞍、人、马、羊等20 余种,主要有钱物、牲畜、人口三类。
钱物赏赐。钱物赏赐有金、银、绢、帛以及金属制品等。金、银及绢帛作为古代皇帝的常有的恩赐品,辽朝亦有。穆宗因“近侍乌古者进石错,赐白金二百五十两”,“以掌鹿矧思代斡里 为闸撒狘 ,赐金带、金盏、银二百两”;尔后又因喜酒,到拔剌哥和耶律夷腊葛家,“宴饮连日,赐金盂、细锦及孕马百匹,左右授官者甚众”。[4](P82)兴宗时, 橁韩 平贼有功,赏赐银盆百两、细衣一副。金属器物亦流通于君臣赏赐间。大臣海思深得辽太宗赏识,“帝知其贫,以金器赐之”。在宋辽战争,因征战立功或报捷而得赏金银器的事情数见不鲜,如郎君拽剌双骨里“赐酒及银器”;耶律斜轸擒获宋将杨继业,派侍御涅里底、斡勤哥等人前去朔州表奏皇帝,赏赐涅里底等人酒、银器等物。[4](P122)此外陈昭衮以身杀虎救驾,圣宗“设宴,悉以席上金银器赐之。”[4](P1286)陈昭衮不仅被赏予金银器物,又加官进爵,赐予国姓,宠渥无比。
人口赏赐。人口对辽朝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常被作为物品赏赐臣下,赏赐的人口主要有俘虏、罪人、宫户和媵臣户。契丹建国初,“掠中原人,及得奚、渤海诸国生口,分赐贵近,或有功者。”[9](P101)太宗天显三年(928年),突吕不“遣人献讨乌古俘。癸未,诏赐群臣”;次年又献乌古俘虏,“分赐将士”,[4](P29)这些掠获人口被赏赐给宗室、内戚、大臣及有功者,做为私属奴隶以供日常使用。
辽代籍没法规定:“内外戚属及世官之家,犯反逆等罪,复没入焉;余人则没为著帐户;其没入宫分、分赐臣下者亦有之。”[4](P936)除被分赐臣下的罪人本人,“罪犯妻女、家口也多作‘赐有功将校’、‘分赐群臣’或‘散诸近侍为婢’等处理”。[10]如辽道宗听信耶律乙辛谗言,“仗皇太子,囚之宫中别室,杀挞不也、撒剌等三十五人,又杀速撒等诸子;其幼稚及妇女、奴婢、家产,皆籍没之,或分赐群臣”。[4](P944)及天祚皇帝嗣位,究治耶律乙辛及其党羽,“诏有司以张孝杰家属分赐群臣”;次年“发乙辛、得里特之墓,剖棺,戮尸;以其家属分赐被杀之家。”[4](P318-319)
此外辽帝经常将宫户赏予有功之臣。世宗继位,“以崇德宫户分赐翼戴功臣,及北院大王洼、南院大王吼各五十,安抟、楚补各百”。 道宗继位初,“以乙辛先朝任使,赐汉人户四十”。[4](P1484)新君继位之际,对拥戴之功的近臣赐予人口,其政治拉拢意图异常明显。而因其他功劳而被赏赐宫户或死后赐宫户守塚亦有之。萧德“与林牙耶律庶成修律令,改契丹行宫部署,赐宫户十有五”;[4](P1400)萧孝忠死后下葬,兴宗亲去拜祭,“ 赐宫户守塚 ”。公主下嫁时,赐予媵臣户作为陪嫁人口,是“辽朝对公主封赏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11]如成州长庆军节度,圣宗女晋国长公主以上赐媵臣户置;尚秦国王隆庆女韩国长公主,以所赐媵臣建州。这些头下军州都是以皇帝赏赐的媵臣户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牲畜赏赐。契丹统治者极为重视畜牧业,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套职能比较完备的群牧管理机构,而畜牧业的兴盛又为契丹统治者提供得以奖赏臣民的大量牲畜产品。在“辽代契丹人牧养的牲畜,以马为最多,其次是羊,此外还有牛、驼、猪等”,[12]畜养种类的主次也影响着皇帝畜产品赏赐的偏重,是以马为主,羊、牛次之。
在牲畜赏赐中占比重最大、数量最多是马匹。太祖初,“括富人马,不加多,赐大、小鹘军万余匹”,[4](P931)后因鹘军协助作战,又“以生口六百、马二千三百分赐大、小鹘军”。[4](P8)阿保机将大量马匹赏给鹘军,虽个人所得数量不多,但是赏赐规模较大。有个人获赏马匹数量较多的情况,如辽穆宗曾赏赐耶律夷腊葛,“赐金、银各百两,名马百匹。”也有个人获得单匹或双匹马的情况,以奖励给具有一定功勋的将领,如圣宗赐乞得、秃骨里战马;与高丽作战的耶律 的琭 ,赐予御马和细铠。在辽与各国交往中,契丹国主也常把契丹良马赐予其他政权。太宗会同二年,“遣的烈赐晋乌古良马”;兴宗遣郑文囿“持册封元昊夏国王,赐良马三十匹,精甲二具。”[13](卷11)此外牛羊也会作为赏赐品给予大臣,如辽景宗“赐傅父侍中达里迭、太保楚补、太保婆儿、保母回室、押雅等户口、牛羊有差”。[4](P91)
辽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而此时期皇帝对臣民的物质赏赐也有独特之处。首先,体现在前后时期赏赐趋势的变化。物质赏赐在辽太祖、太宗时呈上升趋势,到辽圣宗达到最高峰,尔后逐渐下降,辽道宗时有所回升,但幅度不大,总体呈现波峰状态。这种态势演变与当时国家政治时局环境和职官俸禄制度有关。辽初内有叛乱,外有侵袭,国家安全受到威胁,只能靠武力手段以获安稳,为激励将士作战,必然会经常给予物质赏赐。同时太祖末期、太宗初期已经设立职官俸禄制度,但处于初设阶段,职官俸禄制度并不完善,皇帝的物质赏赐也弥补俸禄不足。圣宗将其加以调整,“以前的民输官俸改为由国库支出”;加之从宋朝获得大量岁币,“朝廷官员普涨薪金”。[14]正因为前期战事频繁以及职官俸禄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赏赐次数明显高于后期,而圣宗后,随着东亚局势稳定和职官俸禄制度的完善与确定,皇帝物质赏赐次数也相对减少。
其次,从赏赐类型看,功绩赏赐中因军功受赏者占得比例较大,物品赏赐多按军功大小进行“有差”奖赏。礼仪赏赐、朝贡赏赐趋于制度化、规范化,受皇帝个人意志影响偏小,物品赏赐相对固定,如瑟瑟仪完成后,赏赐衣、马;凶仪中,朝廷赙赠去世官员一定物品以助丧葬;回赐各国使臣的物品有相关标准,契丹回赐西夏国“除羊外,余并与新罗国同,惟玉带改为金带,劳赐人使亦同”。[7](P230)除了规定物品外,皇帝也会有加赐行为,如耿延毅死后,圣宗“有加制赠,特赐白金二十斤、布帛三百段、钱二十万、衣三袭,充 赙 赗焉”。[5](P160)而优抚赏赐则更多倾向于皇帝的主观意识,物品赏赐以钱、帛、绢等实用品为主。官员升迁时,皇帝赏予服饰、鞍马等常规性物品。
最后,从赏赐内容看,辽太祖时赏赐以掠获的牲畜和人口为主,太宗以后品种逐渐多样化,不仅赏赐牲畜、人口,还有金银、帛绢、钱币等,但人口赏赐始终占有很大比例。契丹建国初,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且国家局势不稳定,掠获物资成为赏赐物的一个重要来源。阿保机称帝后,亲征突厥、吐谷浑、党项、沙陀诸部,“俘其酋长及其户万五千六百,铠甲、兵仗、器服九十余万,宝货、驼马、牛羊不可胜算”,[4](P11)三年后又征讨乌古部,“俘获生口万四千二百,牛马、车乘、庐帐、器物二十余万”,[4](P15)这些掠夺物资大部分被赏赐给从征将士或亲近贵族。掠获的人口尤其汉地人口,带来了先进生产技术和经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又为皇帝的物质赏赐创造有利条件。辽宋澶渊协议签订后,东亚局势稳定,此后少有战事发生,同时宋朝每年进贡大量银绢,国库日益充裕,为皇帝对官员的物质奖赏提供物质储备。
物质赏赐主要是通过“赉之以金帛,赐之以车服”等手段,褒功劝能,达到“懋功之义明而邦典有叙,为善之效速而人伦知劝”[1](P138)的统治效果,对辽朝国家政权稳固以及加强君臣间向心力、稳定社会秩序产生重要影响。
第一,推动战争胜利,稳固国家政权。阿保机建立辽朝,其巩固政权主要依赖于军事战争,而战争时期的赏赐有利于激发将士作战的积极性,进而鼓励战士勇猛作战,最终取得作战的胜利。如平定诸弟之乱,战前对作战将士大加赏赐以资激励;对宋战争中,将领耶律休哥、耿延毅、蒲古等曾被皇帝赏予钱帛、金银器之类的物品。对内对外战争的胜利又极大稳固了国家政权,维护了国防安全。
第二,对国家将领、部落首领以及各级官僚的赏赐有助于改善君臣关系,加强君臣间向心力。这些人是皇帝物质赏赐的主要对象,也是国家统治能够维持的重要支柱。尽管他们享受国家俸禄,但是“对部分官员不定期赏赐的数额,远远超出俸禄的数额”,[14]这些额外的物质赏赐彰显的是皇帝对官员的宠信和品质的表扬。尤其对于汉族士人来说,辽朝皇帝深刻认识到要使得国祚长久离不开他们的帮扶,为了让他们更好地能为维护统治出谋划策,效忠皇帝,必然以赏赐名目加以拉绒。
第三,稳定社会秩序,改善周边国家关系。辽朝皇帝的物质赏赐并非仅局限于上层官员,对下层民众也常有赏赐,特别是对忠孝者的赏赐,有利于传统道德风尚的树立,进而形成儒家忠孝的社会氛围。对高年和贫者的赏赐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辽宋澶渊和议签订后,东亚局势处于稳定状态,辽朝与邻国建立稳定的朝贡关系,朝贡赏赐作为其中一部分,成为改善与宋、夏以及高丽等国关系的重要方式。
总体来看,辽朝皇帝物质赏赐利大于弊,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良影响,如过分赏赐可能助长奢靡之气。赏赐的等级性决定了其主要赏赐对象仍是皇亲贵族以及皇帝亲近的官员,而赏赐百姓只在少数,赏赐失衡不利于内部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