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婷 孙愈中
孙愈中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
在信息传播技术快速发展的融媒体环境下,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介的融合发展趋势渐成主流。传统交通广播也纷纷运用移动互联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加快转型,探索应对当前的移动化、数字化、社交化热潮。例如,在传播路况信息或交通资讯时,交通广播开始借助微信平台向受众推送可视化的图片和视频。目前,交通广播在信息传播形态中已经兴起了一股可视化热,并且愈发流行,有的地区还被当作经验进行介绍和推广。然而,传统广播以声音为唯一传播介质,并且交通广播的传播对象更有其特殊性,在传播平台转向时尤其要考虑可行性、适用性与实际效果。交通广播的目标传播对象是移动听众,主体由私家车主和出租车司机构成。这类受众在收听路况信息和交通资讯时一般在驾车行驶途中,因此仅从安全方面考虑,就需要对当下的交通广播可视化热进行一番冷思考。
交通广播在面向融媒体发展的转型过程中,把媒介融合的重点放在依托移动互联网络和社交媒体平台开通视频直播等功能上,以传统广播内容的可视化创新来突破以往广播单一依靠声音作为传播介质的局限,这符合当前媒介融合的时代趋势。但需要注意的是,广播具有伴随性收听的特点,交通广播也不例外。对于私家车主和出租车司机来说,他们在开车时接收媒介信息的器官只能是耳朵,而不能用眼睛。交通广播内容的视觉化并不一定要向受众传递直观的视觉符号,而应该努力营造声音蒙太奇,让移动听众在收听交通广播的过程中能通过丰富的声音内容产生画面感。
交通广播类微信公众号增多。早在2015年4月,微信认证的交通类广播公众号就突破了200家,其中近130家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的后台开发功能。此前,滴滴打车宣布独家接入微信平台,使用滴滴平台的出租车司机也把更多的注意力从传统交通广播的车载收听终端转移到了智能手机上。有的交通广播路况记者还会对不断变化的复杂路况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引导听众刷屏收看。针对一些交通事故和突发事件,交通广播的记者或者主持人经常会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实况报道,为了拓展传播空间和有效渠道,往往还会尝试将即时性的声音直播同视频推送相结合,以尽可能地发挥交通广播的时效优势。除了在现场利用移动互联的社交媒体与智能手机进行可视化直播之外,记者还会把在现场拍摄的照片和视频等多媒体资料进行深度加工,编发成详细报道在微信平台进行推送,以获得融媒体传播的叠加效果。
交通广播接收对象有特殊性。交通广播的接收对象为移动听众,主要由私家车主、出租车司机、乘客等群体构成,但乘客在其中的占比并不高并且常常缺乏对收听内容的选择权。因此,交通广播的核心受众群体主要是手握方向盘的驾驶员。有些交通广播不但在微信平台推送视觉传播类内容,还会在开通的官方微博平台吸引大量粉丝进行实时互动。由于这些粉丝用户彼时大多正身处各路段,早高峰和晚高峰期间会活跃地向交通广播提供各种图文并茂的现场信息,这些信息车友们往往需要通过看才能有效了解。以前听众们对路况信息和交通资讯可以边开车边收听,现在可能要边开车边拿着手机刷屏;以前听众们接收交通广播时只能听到声音看不见画面,现在可以通过交通广播的可视化转型,借助移动互联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和智能手机终端实时看到图片、视频等多媒体内容。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值得分析、探讨与反思。
交通广播资讯不宜以看为主。交通广播的目标受众群体身处车内狭小的空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主要精力要聚焦于安全驾驶,收听交通广播去了解信息只能是附带的需要,如果把接收广播信息的器官由耳朵拓展到眼睛,那么交通广播就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广播媒体了。主流媒体的传统广播频率通常包括新闻广播、交通广播和文艺广播等,其中新闻广播和文艺广播的传播形态朝着可视化的方向发展并无不妥,而交通广播与其他类型广播有着很大区别,它是明确以移动听众为主要接收对象的,受众主体都是在驾驶过程中,只有耳朵能够解放出来伴随式地接收广播正在传播的信息。这些移动听众确实需要在车内及时了解路况信息和交通资讯,至于是可听信息还是可视信息,目前来看其实并不重要。
受众利用移动端了解路况埋下交通隐患。在媒介融合的趋势下,为了使广播媒体传播的内容在有声的同时还能有形,城市交通广播的路况记者经常会用智能手机把交通事故、道路拥堵、突发情况等现场实况拍摄成图片或者视频内容,借助移动互联网和微信平台进行推送,努力打造“看得见”的广播。面对同一事件,用声音还是视频进行不同形式的报道,受众在两者之间通常会选择后者,视频传播的吸引力在当前已不言而喻。以往依靠单一听觉符号传播的交通广播已没有什么优势可言。受到广播可视化热的影响,交通广播利用微信平台推送内容更加丰富、形态更为多样化的多媒体信息,比传统形式更有吸引力和震撼力,还可以实时与受众展开互动,能有效提升交通广播的传播力与影响力。但是更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如此的创新尝试其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广大受众是应该把精力聚焦于开车还是刷屏?这样的交通广播可视化“创新”,是不是给交通安全埋下了更大的隐患?
广播可视化导致交通事故增多。交通广播可视化热把原先应该通过听觉传播的信息变为通过视觉符号传播,移动听众以前只能依靠耳朵了解的内容,如今还可以通过眼睛获取更加直观的。近年来,道路上交通事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许多是司机边开车边看手机造成的。虽然不能说交通事故与交通广播可视化有必然联系,但交通广播的可视化确实为移动听众边开车边刷屏创造了条件,也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在目前的交通意外事故中,追尾是引发系列重大事故之最主要原因,在整个道路交通事故中约占70%以上,而全国近六成驾驶员有边开车边看手机刷屏的习惯。如2019年3月25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披露多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其中一名女子因驾车时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导致一死四伤。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边开车边看手机导致事故发生的概率是普通状态下的23倍。司机看一眼手机的时间最少需要3秒,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行车,3秒钟的盲开,行车为50米左右。正常情况下,以这个时速开车,遇到紧急情况提前刹车的距离至少是20米;如果是边开车边看手机,那司机是无法及时刹车的。如果正在收听交通广播的移动听众,在驾驶汽车的同时一边还要翻看手机,那么他观察车外情况的注意力势必会更加分散,容易产生一种视盲现象,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幅度上升。
广播可视化不能与交通法规相冲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三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者将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2分。交通广播内容传播的可视化热,让移动听众接收信息的终端逐渐由车载音响拓展为智能手机,这是与交通法规相冲突的,可能会导致部分车友违反《交通安全法》。
平台转向不能脱离媒介定位和受众细分。广播的可视化热促使交通广播开始尝试通过图片和视频传递路况信息与交通资讯等核心内容,这种创新传播理念和传播形态虽值得肯定,但因为交通广播有其特殊性,其目标受众与其他类型的广播媒体不同。传统媒体在移动优先下实行的平台转向,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脱离媒介定位和受众细分。就交通广播而言,更要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的道理,在保证行车安全与信息可视化两者之间,趋利避害地优先选择前者。因此,当前有必要对交通广播的可视化热进行更为客观、全面的冷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