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娜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 100089
虽然我国建筑工程发展比较快,但是对于工程索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索赔过程出现问题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法律执行力度不足、合同不够平衡、索赔经验不足等等,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承包工程的时候,承包商对于工程索赔的意识不足,没有对工程索赔足够重视。本文将浅析承包商在索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供参考。
工程索赔主要是由于合同中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工作,导致另一方担任了风险或者出现了损失,这里所说的另一方按照法律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对自己在整个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从我国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的建筑业虽然发展很快,但是在工程索赔这一方面并没有太多的经验,而且大部分承包商没有表现出对合同索赔足够的重视,合同在索赔过程中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有两个,其一为我国的建筑业一直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迫害,施工企业的任务都是政府相关部门下达的命令,所以施工企业的竞争意识在随着时间慢慢磨灭,这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索赔观念。其二就是建筑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太短,不能真正跟市场上的经济发展一样,将自己努力的成果跟施工企业员工的利益结合起来,所以施工企业的员工就没有努力拼搏的进取心,也没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意识。
出现工程索赔的原因有很多种,最常出现的原因就是合同中的一方有违背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签订的合同有着某种缺陷和漏洞。也有一些不经常出现的原因例如施工的时候出现了人力不可逆转或者不利的物质条件、受到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不得不跟合同相违背甚至改写合同等。
2.1.1 工期索赔条件
如果因为天气或者环境等客观因素并且是无法解决的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则可以根据法律对合同中规定的工期进行顺延,承包商不必承担工期延误带来的损失;但是如果是因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耽误了时间,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建设,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那么就要根据合同对合同当事人进行赔偿。
2.1.2 工期索赔额度计算方法
(1)比例分析法
这种方法合适那种只影响了某一个单位工程的工期,在计算对总工期的影响的时候采用该方法。计算的时候按照工程量占整个工程总量的比例计算索赔额度。
(2)网络分析法
网络分析法是一种比较普遍的计算方法。计算的时候,现将最开始设计没有出现意外的情况的工期计算出来,当某个单位出现错误之后,该单位的工期开始延误,影响整个工程额的工期,将该单位的错误计算进去,然后按照之前的方法使用网络计算,将两次计算得到的结果求差,就是时间对工期的影响,也就是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
2.2.1 索赔事件所引起的可索赔费用
可以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迟延付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利润。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索赔标准和索赔方法,所以一般来说,不同的时间需要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
2.2.2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分别为:实际费用法和总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
在承包人工作的时候,需要用到很多的材料以及人力物力资源等,这些需要指出费用的资源都可以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向业主出示支出证据,并索取赔偿。在计算的时候,可以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的基础上加上应得的间接费用和利润,总和就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因为这种索赔的方法非常看重工程中费用支出的单据,所以承包人一定要好好保管相关单据。
(2)总费用法
一个工程中可能不止一个索赔事件,在经过多次索赔之后要对整个工程再次进行评估,计算整个工程花费的总费用,用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的时候的估算费用就是我们要索赔的费用额度。
现在采用的总费用法相对之前的总费用法有所改进,将以前方法中一些不太公平的因素摒除。首先更改的就是计算索赔额度的日期,不再是整个工期,而是在施工过程中受到影响的时间段,仅在这个时间段内计算损失;其次,在计算的时候不把那些影响单位无关的费用计算在内;最后,可以对投标报价重新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某工程在施工的时候出现了意外,原来计划施工面积为2500立方米,因意外增加了700立方米,而且,原来计划工期为30天,那么承包商可以提出工期索赔,根据比例分析法可得,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30*700/2500=8.4天,可以算为9天。
某个工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签订造价1000万元,总工期为20个月,但是后来业主改变主意,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200万元的工程,则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的工期索赔为:20*200/1000=4个月。
因为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利益有所不同,所以在施工的时候难免会发生一些利益上的碰撞,出现工程索赔的情况。为了能够维护承包商自身的利益,在发起索赔的时候,承包商应该认真分析索赔的原因,防止将来在建设的时候出现问题。如果索赔实在无法避免,应该客观的对待,跟业主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适当让步,避免双方关系恶化,影响双方的长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