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法定目标

2019-01-31 01:58郭家嘉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
中国房地产业 2019年21期
关键词:币值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文/郭家嘉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 100070

1、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内容

货币政策法定目标是指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经济目标,是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内容包含两个方面:稳定货币币值与促进经济增长。

1.1 货币币值稳定

稳定货币币值是以币值的内在价值稳定作为最终目标,它与物价水平相互影响,物价上涨,则币值降低;物价下降,则币值上升。

而稳定的物价水平能够有效地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反之则会消极影响经济发展,物价不稳定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通货膨胀通常表现为:社会分配不公,财富缩水,人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借贷风险增加,破坏借贷关系的稳定;相对价格体系遭到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受到干扰;严重的通货膨胀还会导致货币严重贬值,最终可能导致货币体系崩溃。

与通货膨胀相对,通货紧缩的负面表现有:限制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导致经济增长停滞甚至倒退;导致货币币值上涨并增加债务人的负担以及银行的不良资产增加。

币值稳定和物价稳定关系着整个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都是经济发展中的不良现象,应尽可能避免。

1.2 促进经济增长

经济增长本身不是最终目标,促进经济增长的直接目的是能够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国家实力。英国主张采用实际国民收入增长率来反映经济增长,而美国则采用实际国民生产净值增长率来反映经济增长情况,显而易见,这两种指标代表了经济增长的不同服务目标。

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很多,主要有:社会劳动力的变化、资本的深化水平、资本产出比率的增加、社会积累的提高等,其中绝大多数是中央银行无法完全掌控的。因此,作为国民经济中的货币部门,央行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具有局限性,实际上,各国政府为了各自的需要,都在力求实现一定程度的经济增长,其具体政策则随具体形势不断变化而变化。

2、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学术争议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3 条规定的表述中,“并以此”一词的使用使得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法定目标适用模糊不清,即到底是应该将稳定货币币值与促进经济增长二者并重,还是应该以稳定货币币值或者促进经济增长其一为主?一部分学者认为这里没有将“货币币值稳定”与“促进经济增长”并列,而是将“保持货币币值稳定”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前提,因此认为这是将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界定为促进经济增长的表现。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从措辞顺序的角度来看,是将稳定货币币值置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因此我国应该确定的是以币值稳定为主的货币政策法定目标。还有学者认为币值稳定与经济增长之间相辅相成,因此认为我国的货币政策是以双重目标作为政策指导。

在中央银行发展的不同阶段,各国中央银行法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规定不尽相同,理论界也存在诸多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单目标论,即认为稳定货币币值或者促进经济增长是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双目标论,即除了维持币值稳定外,货币政策还必须考虑促进经济增长;多目标论,即货币政策目标应是多个目标有机结合,不仅包括维持货币币值稳定,促进经济增长,还应该促进充分就业,维持国际收支平衡等。

2.1 单一目标论

单目标论认为中央银行政策作用能力有限,只能选择将一个目标纳入进法律规范,将其作为一个阶段内国家货币政策的最终导向。但是,哪个目标最适合法定最终目标是一个新问题。主流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币值稳定会为经济增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并且币值稳定是经济增长稳定持续的前提,因此,无论是从当下还是长远来看,维持货币币值稳定应该是持久性的单一目标;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应该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而伴随着经济增长,物价也会趋于稳定,因此应该将经济增长作为单一目标。

2.2 双重目标论

双目标论认为坚持单一目标蕴含经济运行僵化的风险,货币政策目标应该将促进经济增长与维持币值稳定两个方面都作为货币政策的法定目标,做到统筹兼顾。这里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以币值稳定作为主,经济增长看作辅助;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增长是目的,而币值稳定来源于经济发展的稳定;第三种观点认为经济增长和币值稳定之间存在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关系,应该结合经济形势不断调整目标重心。

2.3 多重目标论

多目标论认为将一两个目标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定目标会使其失去灵活性,不能积极应对不同阶段的不同经济情况。因此,为了能够让中央银行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下可以灵活地选择货币政策,应该将多个目标纳入进法定目标范畴,在不同情况下选择不同的主要目标,而将其它目标作为主要目标的辅助政策。

虽然针对货币政策的目标,学界存在多种学说,但在实践中,由于多重目标理论中多目标之间存在相互矛盾,多个目标对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存在多种定义,这就对中央银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迫使央行在多目标之间找到平衡点, 央行有时只能采取机会主义手段来关注短期的表面效果, 但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大多数国家采用单一目标理论或者双重目标理论。

3、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确认

笔者认为,在双重目标观点下,我国货币政策地实施存在严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在维持汇率稳定和实现货币总量目标之间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央行根据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调节货币总量,保持适度货币增长率,确保物价稳定,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央行要利用货币政策定期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汇率稳定,但这将对货币总量产生影响,此外从各国经济发展的事实来看,尤其在短期内,经济的增长总是伴随着物价的上涨,《中国人民银行法》所确认的法定目标“币值稳定”“经济增长”存在着内在矛盾,加剧了中央银行行使货币职能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双重目标的内部矛盾也为通货膨胀埋下了风险。

因此,笔者认为货币政策的法定目标应该明确为单一目标,而如果以促进经济增长作为单一目标,即将高速经济增长作为首要任务,从20年的实践经验来看,为了保持经济发展的速度,当币值稳定性与经济增长相冲突时,中央银行多数会通过牺牲币值稳定来维持经济的增长,长此以往,对经济发展极为不利,影响金融秩序的健康稳定发展。

而币值稳定影响着物价稳定,稳定物价关系着整个市场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如果币值不稳,则无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并且只有币值稳定影响下的物价稳定所带来的才是“实打实”的经济增长。因此,无论从当下还是从长远考虑,笔者都认为,货币政策应该坚持以币值稳定作为单一目标。

4、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实现

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有效实施依赖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而过分强调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容易使中央银行与政府关系不协调,但如果中央银行丧失独立性,就会存在政府滥用货币政策,使得币值出现不稳定的风险。

我国人民银行独立性较弱,表现在决策、人事、经济等各方面,如国务院具有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领导权,人民银行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国家主席具有任免权,此外中央银行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缺乏经济独立性。

近年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已成为各国中央银行制度改革的共识。我国应该在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同时,强化对中央银行的问责制,即要求中央银行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布和特定的公共机构陈述其政策与行为,并论证其合理性,这种做法的目的与意义不仅仅在于督促中央银行审慎地履行职责,还在于加强对其监督。因此,将问责制与独立性相结合,是中央银行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货币政策法定目标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结语:

目前,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理论争议较多,笔者认为,我国应将币值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与此同时,应该将中国人民银行问责制与独立性相结合,促进中国人民银行不断成熟发展,确保货币政策法定目标的有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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