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育扶贫看职业教育与贫困阶层的代际传递

2019-01-30 21:25徐桂庭
职教论坛 2019年9期
关键词:子女职业教育

□徐桂庭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经过改革开放多年来的努力,我国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七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教育尤其是职业教育从它诞生之日起就与贫困阶层和低收入群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他们获取一技之长、实现有效谋生和摆脱贫困生存状态的重要手段。以职业教育作为切入点推进国家扶贫工程进展是扶贫标本兼治的做法。探究职业教育与贫困阶层的代际传递关系,发挥职业教育在阻断贫困阶层代际传递中的积极作用,将外部输血式扶贫与内部造血式脱贫相结合,通过自身“造血”巩固“输血”成果,对于彻底拔除穷根、消除贫困具有深远影响。

一、实施教育扶贫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做出一系列新决策新部署,推动中国减贫事业取得巨大成就。2012年到2017年,中国贫困人口减少近7000 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下降到3.1%;贫困县数量实现了首次减少,减少了153 个,创造了中国扶贫史上的最好成绩。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伟大成就,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得到了国际社会广泛赞誉。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这个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也足以向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

党的十九大把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了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具有基础性、先导性、根本性的作用。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和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旨在通过有效的手段来解决或淡化贫困等社会问题,以缓和社会矛盾冲突,促进和谐共赢;要求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行各业从业人员提高对脱贫攻坚战略的政治定位、功能作用的认识,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和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使命与担当。

当前,我国正处于剧烈的社会转型期,社会阶层分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很多社会问题会影射在教育内或在教育领域有回声。这些社会阶层和社会差别逐渐通过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等体现出来。研究表明,个体的发展虽然与其所具有的遗传素质有关,但在发展方向、内容、条件与动力等方面,主要来自于社会。由于教育具有促进社会平等的社会功能,因此,教育公平不但是一种美好的社会理想,更是现代教育的基本价值。一些持社会本位论立场的社会学家或教育学家认为,人生中最美好、最有价值的东西,都来自于社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生命的摇篮。父母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价值观念对青少年有着直接的影响、示范和教化作用,他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模仿父母的言语、思维方式和价值逻辑[2]。而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他们未来可能所处的社会阶层。贫困的代际传递在职业教育领域有着诸多表现。

二、职业教育领域中的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剖析

(一)职业教育受教育者多为农村或城镇普通职工家庭群体

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大多来自农民和普通工人家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这在某种意义进一步固化了职业教育受教育群体所处的社会阶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贫困复制与流动固化[3]。《教育平等视野下的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创新研究》 课题组针对河南、江苏、广东3 省的2960 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约65.5%的中职学生父母的职业是农民,他们来自农村,大多没有准确的职业定位;约34.4%的中职学生父母的职业为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一般工作人员,他们多数家庭条件一般,其父母有一定的学历水平;父母职业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经理人员的中职学生数为0。对南京市某省重点中学和某职业学校的抽样调查发现:不同社会阶层的学习者在入学进入何种类型学校、学业水平、是否继续深造方面存在着差异。如重点学校的学生多具有某种资源、权力、知识和经济的家庭背景,而职业学校的学生多具有劳动阶层和边缘阶层家庭背景[4]。农业劳动者天然的弱势地位,使其很难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和较高的经济收入,这很可能会影响其子女获得较高的教育层次和教育质量。相应地,其子女以后的职业、文化程度、教育质量和教育层次以及以后的经济水平也会受到很大限制。由此一代代地传递下去,就逐渐形成了贫困代际传递现象。

事实上,当前客观存在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差异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不同个体是否能够在未来若干年后取得成功以实现阶层上升流动[5]。对于绝大多数身处农村底层家庭和城镇边缘家庭的孩子来说,就读职业学校在某种程度上会在他们的生命历程中扮演底层再生产的功能,而很难成为其阶层上升流动的通道。这种教育资源不均等分配的直接后果是底层个体被过早淘汰出教育上升轨道,进而有可能导致其阶层固化的命运。

(二)职业教育自身不是精英教育且具有先天的边缘化特质

尽管职业教育一直被教育管理者、教育学术界强调是一种类型教育,但在现实中依然被社会上多数人认定是一种层次教育。换言之,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中,职业教育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与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平行的“类”的产物,而是作为分流与分层的产物。职业教育不属于精英教育,就读职业教育被视为无奈之举,再加上职业教育目前的学历体系尚未健全。种种社会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接受教育的种类和程度,影响了他们自愿选择接受该教育类型的可能性,也导致进入职业院校的学生主要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子女。这种教育类别选择上的区别并不完全是由个人的能力特点决定的,而是受个体家庭文化背景影响的。换言之,家庭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子女就学的类型与层次,决定着子女将来能否进入主要劳动力市场,而子女的受教育程度又直接影响着下一代的受教育类型和程度,决定着他们的子女能进入什么样的劳动力市场,从而出现“代际传递”。

运用社会分层理论来分析职业教育受教育群体不难发现,我国职业教育具有先天的边缘化特质。职业教育的受教育群体主要以农村户籍、城镇农民工子女、下岗无业人员子女等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职业教育从一出现就与那些从事生产、管理和服务的人的命运紧紧地连在一起,对社会弱势阶层来讲意义非凡[6]。职业教育在兴起之初就是一种生存教育,走的就是教育平民化的道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都是社会地位低下者的生存权得到保障的基本途径。它既是生产力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产物,同时也是适应社会分工和阶层分化的工具。作为教育不公平制度的产物,职业教育本身即弱势教育,其所能发挥的补偿教育的功能和效果就更小,在很大程度上发挥的是加剧社会分层与促进阶层固化的作用[7]。

(三)制度设计的不合理不利于社会弱势群体向上流动

职业是人们在社会中所从事的作为主要社会生活来源的谋生手段。个人的权力、地位、收入、声望等都与职业密切相关。处于社会底层从事体力劳动的群体,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可能不能为其子女提供优越的受教育机会与条件,同样也没有可以利用的广泛的社会资源帮助其子女摆脱他所处的社会阶层。在中国教育和社会制度的背后,事实上隐藏了这样的结构性底层复制逻辑:一方面,大多数底层家庭无力通过个人实现教育选择,他们只能被动接受被结构性配置的教育资源,成为被教育筛选分流的对象;另一方面,也有一部分底层家庭采取了个体化抗争的行动策略,但这种个体化抗争行动策略的背后导因是家庭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多寡[8]。如果家庭内部不重视教育、没有可以支撑的经济收入、没有必要的社会资源,这些家庭也只能看着自己及子女被预期地进入某一较低社会阶层循环。

《中国高等院校不同家庭收入学生群体的调查报告》显示,家庭收入水平对子女教育具有非常大的影响。首先,家庭收入水平影响着子女的就读学校。家庭经济水平越高,其子女就读非师范类和非农业类院校的比例就越高。其次,家庭收入水平影响着子女的后续选择。家庭经济水平越高,子女选择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甚至选择到国外攻读学位的数量越高[9]。家庭收入与子女的教育水平呈正相关,家庭收入每提高10%,子女的平均教育水平提高8%。这种影响对于低收入水平组和高收入水平组的子女教育水平的影响程度较弱,而对中等家庭收入组的影响程度较大。家庭收入对子女教育水平有显著影响,提高家庭收入可以提高子女的教育水平。但同时也意味着,低收入家庭的子女越来越不容易通过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改变命运[10]。

三、职业教育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的积极作用

(一)职业教育是社会弱势群体救助补偿机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按照社会分层理论,社会中的个体改变或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接受教育。尤其是对那些弱势群体而言,要想获得与别人同样的待遇和平等地位,教育是唯一被社会鼓励和提倡的且是最有效和快捷的方式之一[11]。我国职业教育聚集着较多的社会弱势群体,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并非出于自愿到职业院校学习。尽管近年来技能型人才收入普遍上涨,但社会对人才的界定通常受制于唯学历论、唯职称论,影响了职校学生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判断,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选择取向。现实经验告诉人们,就读普通高中继而就读普通高校可能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也可能获得更多的回报。在这种现实导向之下,如果有可能,人们更愿意选择回报率更高的教育形式。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根本现实。

我们衡量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就在于它如何对待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尽管目前我国的教育依然存在着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对教育中的弱势群体救助是国家宏观政策价值取向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职业教育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适合性是职业教育本质特点的反映,而职业教育与社会弱势群体之间的关系,则更多地体现了职业教育的社会正义性。可以说,职业教育在对弱势群体补偿机制构建、消除教育不平等、促进社会和谐公正方面具有独特的价值,是国家对弱势群体进行教育补偿和有效救助的重要形式和有效方式之一。职业教育是改变处境不利人群的处境,促进贫困地区脱贫最为有效的途径和手段[12]。

这些弱势群体的社会流动与教育类型的关系往往折射出教育与社会阶层结构的双向互动关系。一方面,在社会阶层结构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教育,更渴望教育,也因此促使教育发生变革;另一方面,教育能促进这些群体实现上升性社会流动,防止下降性社会流动,进而使我国社会结构由金字塔形的不良结构向橄榄形的合理结构发展。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往往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而且还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的社会问题[13]。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很多难题都是社会问题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深刻影射。

(二)职业教育具有淡化社会分层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功能

虽然职业教育具有复制社会不平等的消极一面,但研究发现,它与社会分层和流动之间的关系更多地展示着它的积极性。职业教育已逐渐成为保证社会下层人们在职业高度分化的时代具有就业能力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促使人们向上流动的重要因素[14]。

当前,我国教育体制依然实行的是初中后普职分流的政策。从理论上看,这种普职平等或基于一定标准基础上的初中后分流是相对合理的,对于淡化教育的社会分层、促进社会公正意义重大。尽管在政策实践层面,职业教育目前依然无法被大多数人民群众真正认可,不能成为他们主动选择的对象,职业教育事实上在承担着社会分层的角色[15],但是从政策目标看,保证职业教育类型独立、运行自主、资源充足、体系健全与受教育个体需求的全面实现,是职业教育公平价值取向的终极目的。职业教育必然要承担起淡化社会分层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职能。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职业的分化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细,职业教育在社会分层和流动中的作用和价值也将越来越大。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要求从业者接受专门的教育,于是职业教育就成为人们打开劳动力市场之门的“钥匙”,在淡化社会分层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公平彰显社会公正的重要推进器

杜威认为,教育至少有三种重要职能:将青年人“整合”到社会及各种成人角色中的社会化职能;促进个人心理和道德生长的发展功能;促进社会平等的职能。在存在经济、社会地位不平等的情况下,教育能够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群体摆脱他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性不公平。因而,现代教育在社会流动、社会分化中具有“筛选器”的功能;同时,又具有稳定器、平衡器的功能,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16]。

就世界范围来看,职业教育与社会下层以及处境不利群体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这既是一种事实,也是教育公平需要关注的现象与解决的关键问题。作为一种涉及更多社会群体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在促进社会公平中的作用是不可取代的。职业教育与社会弱势群体也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内在统一性,在一定范围内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和利益,尽管它在某些方面持续着原有社会的不平等,但从总体看影响和掩饰不了职业教育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的意义,尤其是职业教育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积极作用,极大地推动了社会公平的实现[17]。

四、职业教育在教育扶贫中改革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扶贫工作时曾指出:“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18]“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最突出的短板。虽然全面小康不是人人同样的小康,但如果现有的七千多万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全面小康也不能让人信服。”[19]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政策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就是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就是农村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20]。在群体分布上,脱贫攻坚主要面向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众[21]。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在教育扶贫过程中不断实现自身的改革发展。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致力于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现代化,致力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致力于解决职业教育层次不健全、管理体制不顺畅、校企合作不紧密、办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不高等老生常谈的问题。国家陆续出台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育部关于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系列制度和政策的出台旨在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国家教育扶贫战略有机结合,在不断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的同时,更好地迎合职业教育各方诉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基本教育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也不仅仅是与个人能力相适应的对待,而是更多更好的入学机会、学习条件、成就机会等。当一个社会中人们基本的教育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如何满足随之而来的多样化教育需求,就成为推进教育公正所要面临和解决的一个新问题[22]。把是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作为评价教育改革方案是否体现公正价值要求的基本指标是未来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以满足家长、学生和社会成员多样化教育需求为价值标准的评价指标的构建和完善,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对教育诉求的积极回应,也是基于对社会个体自由和个性发展要求的满足,更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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