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刘畅
系统集成,是指通过结构化的综合布线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技术,采用技术整合、功能整合、数据整合、模式整合等技术手段,将各个分离的设备、软件系统和信息数据传输网络集成到整体化、相互关联、统一的大系统之中,使系统整体的功能、性能符合使用要求,嵌入到企业客户的生产经营管理体系中,实现集中、高效、便利的管理。
系统集成业务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产生的,近年来大批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精细化管理程度提升,需要对信息系统、生产操作系统进行升级,同时随着设备等硬件设施专业度的提升,一家硬件生产商只能提供少数几种设备,市场上的通用硬件或者软件无法单独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希望借助软件企业的技术能力对市场上的通用硬件、软件产品进行组合,构建一个有机的架构,该架构作为整体可以很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系统集成业务主要有两种业务模式。
第一种业务模式:软件企业提供整体系统集成设计方案,由客户直接向外部供应商采购所需软件、硬件,软件企业根据客户特定需求定制开发软件,负责软件、硬件安装,系统调试;通用软件、硬件采购则由客户和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软件企业就系统集成的方案、运行对客户负责,设备由供应商对客户负责。
第二种业务模式:由软件企业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客户要求采购软件、硬件产品,软件企业在与供应商谈判结算期、设备验收标准等。软件企业就整个系统包括软件、设备等对客户负责。
在商业实践中,选取何种业务模式主要看客户要求,一般而言,如果客户本身也是系统集成服务商,不是系统集成业务的最终用户,软件企业提供的系统集成产品是客户整个大系统集成的一部分,则客户倾向于自己和供应商洽谈购买设备等,如果客户本身是系统集成产品的最终用户,则客户倾向于由软件企业与供应商采购所需的通用软件、硬件设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完工百分比通常应用在工程建造合同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是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能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有关合同进度及本期业绩的有用信息,体现了权责发生制的要求。
系统集成是作为一个整体提供给客户,系统集成中用到的外购软件,硬件设备,软件企业的设计、安装、调试、定制软件开发等劳务作为单独的部分都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软件企业设计整体系统集成方案,将外部采购的设备、通用软件和自己开发的定制软件,按照系统设计方案,组装成一件新的专用性的产品,这一过程具有建造工程的典型特征。较大型或者专业性强、耗时长的系统集成项目,可以参照建造合同准则使用完工百分比法在各个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和成本。
系统集成业务收入采取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主要问题,在于完工进度的确认,建造合同已经形成了成熟的模式,工程预算有造价公司计算,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原材料、人工成本有市场公开透明的价格,工作量进度有监理公司进行确认,最终验收有竣工结算报告和验收报告,整个过程非常清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是指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第一,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第二,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第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成本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系统集成业务的成本,包含软件企业根据客户定制开发软件的成本、外购通用软件和设备等硬件的采购成本、施工安装人员的人力成本、安装后测试人员的人力成本等。上述成本中,设备成本根据业务不同,采购价格波动较大,如是大型设备例如大型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成本可能占到总成本的大部分,定制开发的软件是整个系统集成的核心,但是开发软件成本相对于设备采购成本金额较低,如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则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如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进度,则可能会出现设备等硬件组装完毕,工程形象似乎已经大部分完成,但是由于软件尚未安装和调试,实际进度离完工还有较大距离。
因此,能否确定系统集成业务的完工进度,是能否适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前提,如果不能确定完工进度,则系统集成项目应当参照一般商品销售处理,在客户验收后再确认收入。
根据软件企业的系统集成业务技术特点的不同,分成以下几种形式。
(1)软件企业根据客户需要,定制开发软件操作系统和设计集成方案,外购通用软件、硬件设备,开发的操作系统为一套完整的中控平台,将通用软件、硬件设备整合组装在一起,交付客户使用,例如大型的服务器基站操作系统,油气油库回收系统,安防系统等。在该种情况下,软件企业设计开发的操作系统具备较高的技术含量,是成套系统的核心。
这种情况通常采取第二种业务模式,原因是一方面客户通常是系统集成的最终用户;另一方面是通常这种情况下软件企业在整个系统集成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客户需求是一个完整的易于应用的操作系统,由软件企业采购更能达到客户的需求。
该类系统集成通常规模较大、周期较长,操作系统开发、安装、调试是整个过程的核心,软件企业在系统集成过程中主导项目的推进,能够掌握项目进度,客户验收也依赖于软件企业的测试,甚至应用也依赖于软件企业提供的培训和操作手册,这类系统集成业务具备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条件,软件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可以更好的反映收入成本配比性,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2)软件企业根据客户需要,实施布线和安装设备,然后将整个网络系统含设备一起交付客户,在这种情况下,软件企业更类似于承担一个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例如校园网、政务网、公司内网等,而集成方案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是软件企业的核心技术。
这种情况通常采取第一种业务模式,原因是客户会将整个网络工程,包括土建、布线、施工、调试等出包给一个网络运营商,例如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总包方再分包给各承包方,软件企业作为承包方,承担的工作主要是区域网络的设计和施工,总包方统一采购设备材料交给承包方施工安装。
该类系统集成业务下,软件企业类似施工企业,工作量、项目进度由总包方和承包方确认,软件企业可以参照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3)软件企业根据客户需要,采购硬件进行组装,市场上通用的软件、硬件简单安装组合后即可满足客户需求,软件企业在组装后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交付客户使用,例如大型企业采购服务器、内网电脑等,软件企业采购主机、内存、硬盘简单组装测试完毕后交付客户。
这种情况通常采取第二种业务模式,原因是一方面客户通常是系统集成的最终用户;另一方面是客户选择通过软件企业采购而非直接向供应商采购,主要是看中软件企业采购能力,例如熟悉市场行情价格波动、供货渠道质量和稳定性、大规模集中采购的价格优惠,而非系统整体设计、整合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软件企业的系统集成业务更类似一个贸易公司。
该类系统集成业务下,软件企业类似于贸易公司,不具有工程项目的特点,不能采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应当按照一般的销售商品处理。
由于系统集成业务的特点,如果采用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完工进度是可以确认的,根据完工进度确认的应收款项回收不存在障碍,软件企业对整个系统集成项目可以做到完全把控,客户最终验收不通过不接收产品的风险极低。
根据上述要求,在实务中,系统集成业务如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软件企业和客户签订了涵盖软件、硬件的整体合同,合同确定最终交付的产品是一个有机整体;第二,合同明确了客户对系统各项指标的特定要求,证明系统是为客户量身打造,软件企业按照客户要求和指标进行了大量的量身定做,使系统具有很强的客户专用性;第三,在合同执行前,客户向软件企业支付了较高比例的预付款,能够基本覆盖软件开发成本和采购设备订金,系统向客户交付前,客户参考系统建造进度向企业分期支付比例相当大的合同款;第四,系统集成规模较大,专业性较强,金额较大;第五,合同约定了客户违约补偿条款,如因客户原因取消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基本都可以得到补偿。
在完工进度确认上,可以采取两种计量的尺度:第一,工时计量,一般软件开发企业在和客户确认工作量时,工时和人力是能够得到双方一致确认的计量指标,软件开发工时、安装工时、测试工时容易得到计量和确认;第二,客户分阶段确认成果,整个系统集成过程可以划分为数个生产阶段,每个阶段软件企业都能够和客户进行确认,取得确认单。这就要求软件企业在日常的财务核算中,对工时和人力有较高的核算要求,在项目报价时,与客户确认每一阶段的人力和工时总耗费,项目执行过程中每天对项目所耗用的人力、工时记录台账,做好签字确认,财务核算分项目、分时间核算,例如软件工程师兼顾多个项目的,需要将工时在项目之间进行分配,软件工程师用于培训、例会的时间,不能计入项目工时,需要放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系统集成业务程序复杂,周期较长,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可以将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业务收入成本合理的分配在各个期间,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各个会计期间能够达到配比。但是由于系统集成业务采取完工百分比法需要满足多项条件,本文从软件企业系统集成业务特点出发,分析了采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注意事项,提出了相应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