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德强 姚文理
2016年4月,四川省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划转整合城管、规划、住建、国土、水务等7支执法队伍357名执法人员,集中行使相关的1436项行政权力事项。改革后,综合执法部门业务领域宽、权力事项多、人员业务不熟,部门信息不畅、权责不清等问题逐渐显现,导致综合执法巡查难、办案难、人员管理难、部门协作配合难、投诉举报数量暴增,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崇州市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背景和大数据产业优势,着手搭建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通过建立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库,利用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应用,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形成“大数据+综合执法”模式,为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出新的路径和方法。
崇州市在改革中探索以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建设为载体,以数据资源整合为目标,着力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减少中转环节,为智慧执法各项业务开展提供基础。一是建立跨部门、跨层级的城市管理数据库。整合本级7个部门12套系统,汇集国家、省、市、县866万条执法数据,包括审批数据、地理空间数据、法律法规数据、权力清单数据、执法人员数据等,利用数据查询、数据汇总、数据分析等功能,推动执法工作从“业务驱动”转变为“数据驱动”。二是实现智慧服务平台与成都市网络理政平台端口对接。进一步减少投诉举报处置的中转环节,将事件派送时间由“天”缩短到“分”,使投诉举报回复时间由过去平均4.5天缩短到平均2.2天,极大提高投诉举报处置、回复效率。三是融合“网格+探头”,实现城市精准治理。整合城管、公安、政法、水务等部门1503个摄像探头,实现数字信息采集全覆盖、城市治理“一张图管控”。利用“网格+探头”,多个违法领域案源取得“零”的突破,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据统计,2016-2017年,崇州市打击盗采砂石成效突出,投诉件数量同比下降27.8%,文旅类网吧投诉量同比下降64.5%。
利用平台数据库中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检查清单、法律法规、监管对象等信息,根据不同的执法事项对事件、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梳理和关联,通过建立标准化执法、办案流程,实现“清单化”智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为执法人员配备手持执法终端,并提供基于平台的智慧终端服务应用,执法人员可根据执法事项在终端内选择检查事项,终端自动提供法律依据、并实时生成执法文书,进而实现一线“清单式”智慧执法,有效破解综合执法改革后执法事项多、人员业务不熟悉等问题。利用手持终端开展“清单式”执法,把过去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完成的执法检查,简化到只需要“1台车、3个人、1次巡查”即可完成。
崇州市运用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建立标准化办案模板,促进政府行政业务与流程的数字化,构建来源、去向全过程“可溯源”的监管体系。一是推进案件办理信息化。依托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和手持执法终端,形成“现场取证—信息生成—文书自动生成—案件上报—逐级在线审批—按流程办结”业务闭环,实现案件办理流程化、标准化、模块化,促进案件办理及时、规范、透明,进而杜绝办案不规范、执法不公等问题。自平台运行以来,将立案模式由各级纸质审批转变为线上实时审签,将询问笔录录入时间由原来平均30分钟缩减至平均10分钟,进一步节省办理时间,节约了行政资源。二是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通过手持执法终端开展智慧执法,利用手持执法终端具有的GPS定位、音视频互动、图文实时上传等功能,可在平台查看执法人员实时位置和运动轨迹,从云端数据库调取执法巡查音视频、查看办案流程和状态,有效杜绝不文明执法行为,也实现对全市109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57名执法人员的有效监管。
从加强内部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到推动“人为监督”向“数据监督”转变,崇州市以大数据为链条,构建起多元化、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一是推进“双随机执法”加强内部监管。依托综合执法智慧服务平台的执法人员数据、固定经营场所数据等,通过随机摇号,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监督,进一步杜绝“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问题,为实现内部监管构建有力保障。二是引入法制部门强化外部监督。向法制部门开放平台端口账号,以《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机制和案件移交办法》为遵循,利用数据互联共享的优势,引入法制部门对部门协作情况、案件办理情况、信息共享情况等开展在线法制监督,从而杜绝案件办理不力、部门推诿扯皮等问题。三是数据智慧分析实现“数据监督”。执法智慧服务平台对案件类别、数量、高发点位、时段等进行统计分析,产生量化数据,形成分析报告,为执法专项工作计划的拟定和工作决策提供科学细致的依据,使考核评价更加科学,推动城市治理更加精细、高效、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