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强区放权改革

2019-01-29 09:38哈尔滨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8期
关键词:强区职权事权

●哈尔滨市委编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以国家推进“深圳 — 哈尔滨”城市结对合作发展为契机,立足于优化层级政府职权配置、理顺体制机制、改善营商环境,启动“强区放权”改革,探索简政放权、层级政府职权重构的新途径,努力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统筹谋划,注重强区放权改革顶层设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的要求,统筹谋划哈尔滨市“强区放权”改革。

(一)对标先进谋划改革思路。市级政府职权配置“头重脚轻”,一定程度制约了区级政府的发展活力。为使区级政府获得更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权限,哈尔滨市用大数据进行筛选分析,精准掌握下放事权范围、类型、数量及运行情况,并与区、街道和社区经济发展现状、权责配置情况进行全面比对,制定了《关于开展强区放权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着重在发挥撬动区级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审批、规划建设、财政政策四个领域加大放权力度,并围绕打造宜居城市,拓展城市管理、文化教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五个方面进行放权,切实选准改革切入点。

(二)立足市情拓展改革领域。哈尔滨市将强区放权改革拓展到街道社区,确定为“强市简政”“强区扩权”“强街固网”三项工程,实现城市治理体系系统改革。“强市简政”,就是要通过放权,使市级政府从琐碎、繁杂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发展,促进市级政府“瘦身转型”;“强区扩权”,就是要扩大区级政府权限,发挥区级政府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促进区级政府的“强身健体”;“强街固网”,就是要改变街道社区“权小事杂、责大力弱”的不对称状况,做强做大、做优做实基层政权,促进街道“筑基利民”。通过这三项改革工程,调整市区纵向职权格局,带动横向管理模式与纵向管理体制的深度变革。

(三)试点先行引领改革预期。为确保强区放权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在成立市强区放权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将道里、道外、平房三个区作为“强区放权”改革的先行先试区,从厘清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和服务职责界面入手,将涉及企业办事的事项向区级倾斜,将量大面广涉及群众办理的事项,重点向街道社区下放。三个试点区还分别负责研究在投资审批、城市管理、街道社区等不同领域存在的问题,边借鉴边改革,边探索边推进,不断修正改革路径,为全面铺开强区放权改革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二、突出重点,强化下放事项的“含金量”

推进“强区放权”改革,下放事权是关键。哈尔滨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放权,积极协调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实现“供”与“需”双方有序衔接。

(一)支持区级经济发展“端菜”放权。组织市政府各部门,以深圳市强区放权目录为参照,凡是先进地区下放的事权能放尽放;凡是市区按块“分割”的事权能放尽放。重点围绕企业登记注册、投资审批、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公共服务、驻区机构管理等领域,将区级行使效率更高、更加便民利企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权下放各区。经过三轮梳理,市政府部门主动提出拟下放事权149项。

(二)强化区级主体作用“点菜”放权。为最大限度支持区级经济发展,提升区和街道、社区的综合管理能力,注重发挥和调动区级政府的积极性,将推进改革的主动权交给区级政府。九个区政府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准入审批、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市级下放事权33项,切实提高放权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召开市区对接会“当面”放权。为保证下放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由分管市长组织市政府放权部门和区政府召开专题对接会,对“端菜”放权和“点菜”放权事项逐一进行论证,市区达成共识的列入拟下放权力目录。为保证下放建审类事权“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部门下放事权进行调整。经反复研磨对接,建立起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175项下放事权清单,并以市政府令和规范性文件形式下放至各区。

(四)领导体验下放事权“走流程”。为确保事权接得住运行好,市政府组织25个市直放权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走流程”,实地了解下放事权交接的具体进展,体验下放事权的实际运行状况,通过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等方式查找问题,指导协调区级部门进一步规范优化工作流程。同时,对下放事权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区放权改革的服务对象与基层总体满意度达到了84.92%。

三、创新探索,延伸改革层级与领域

按照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哈尔滨市将“强区放权”改革范围进一步拓展到街道、社区等基层服务领域。

(一)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试点区取消了街道招商引资职能及相应考核指标和奖惩,推动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上来。重新明确街道主要履行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的职能。

(二)建立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为全面掌握街道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夯实构建精简效能基层管理体制基础,以三个先行区为基础,全面梳理街道办事处行政职权,因地制宜编制了街道办事处54项行政权力清单。

(三)提升社区“网格化”服务水平。以现有社区综治网格为基础,全面整合街道、社区网格监督员、城管协管员、社区保安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等城市综合管理辅助力量,建立“有保有奖”的经费保障制度,实现“多职合一、一人多职,多网合一、一网多用”,打通社区(村)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

四、优化配置,在放权中重构治理体系

在强区放权工作中,哈尔滨市坚持便民利企和群众办事创业导向,进一步优化纵向层级政府间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配置,消解“条块分割”和权力运行梗阻,激发基层政府的发展活力。

(一)厘清市区职权边界。对市区共有的便民利企的依申请类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重大事项的380项行政职权,明确由市级行使;涉及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市容管理、文化教育、公共卫生、住房保障、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287项行政职权,明确由区级行使。凡由市级实施的,不得再要求区级进行初审或审核;已下放至区级实施的,区级作出决定之前不再向市级备案或征得同意,真正做到审一次、一级审,只跑一次,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区”。

(二)统筹配置编制资源。放权部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划的原则做好机构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属于部分事权下放的,合理确定下放人员,人员编制不足的由市级统筹调剂;属于全部事权下放的,人员编制整建制划转。下放人员编制由区统一调配使用。对下放各区统筹使用的人员编制,可在现有总量内实行专项管理。通过下放事权,调整113名市级人员编制补充到区级使用。

(三)推进驻区机构属地管理。通过“强区放权”改革,将市级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驻区机构列入区级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机构限额。接受区级党委、政府的协调管理和区级人大工作监督。区级党委对驻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的任命有否决权,对副职有建议调整权。驻区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纳入区级统一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区级属地管理职能,为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猜你喜欢
强区职权事权
国家公园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
旅游兴区 产业强区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委托实施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的决定》的决定
石狮市妇联依职权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及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
人才强区:杭州高新区“5050计划”
职权骚扰,日本顽疾又添新案
顺了——江西省理顺15.6万公里公路管养事权
努力建设旅游强区
职权立法的意义:学说、争议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