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保险业发展回顾与展望

2019-01-28 08:05:52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保险 2018年12期
关键词:保险业保险公司监管

杨 柳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保险业在各项积极政策的引导下,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了飞跃式发展,并取得诸多成就。保险业作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对外开放力度最大、成长速度最快、取得成果最为显著的行业之一,回顾其发展历程并总结四十年的经验与成果,对保险业未来发展和其他行业推进改革开放有着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将从企业制度改革、市场化改革和监管体制改革三个方面回顾中国保险业改革历程,分别就企业股份制改革与相互保险和保险专业化改革的推进、销售渠道和费率市场化改革、行业监管组织架构和监管理念的转变等角度展开详细论述;并基于时间脉络和里程碑事件阐述中国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中的关键转折和重要成果。在总结过去四十年保险业发展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下国际背景与中国面临的实际问题,展望中国保险业未来发展模式,并从保险业继续推进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和主动加强对保险科技的应用两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一、引言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光辉成就,各行业在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变革。2017年,中国经济总量占全球15%,首次登上80万亿元的历史新台阶,使中国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保险业作为中国最重要的金融支柱之一,改革开放为其发展亦注入了无限生机与活力。中国保险业在一项项政策和制度的推动下完成了一系列全方位、深层次的优化改革,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及其各个环节起到了有效的调节和控制作用,促进了社会关系和谐、经济良性运行以及企业风险的有效管理。各项数据显示,四十年来中国保险业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行业监管制度日趋规范,保险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为中国宏观经济稳定以及各部门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保险业实现飞速发展并已取得诸多成果。2017年,中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近3.7万亿元,跃居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相比改革开放之初仅有的4.6亿元保费收入,市场规模增长近8000倍;同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6.75万亿元,是1999年末资产总额的60余倍;保险深度达到4.42%,相比1980年增长近44倍;保险密度已突破2631元,四十年间成长超过5600倍(未扣除价格因素)。各项数据表明,中国保险业正处于实现快速起飞的阶段,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发展趋势良好,四十年改革开放政策为其发展注入了积极动力。中国保险业1980年至2017年发展数据见右图,1999年至2018年8月保险业资产总额见右表。

二、中国保险业的改革历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宣布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正式宣布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中断了近二十年的保险业自此逐渐恢复生机。保险行业在逐步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的过程中,经历了一系列的曲折与跨越。而在四十年的改革历程中,企业制度改革、市场化改革和监管体制改革从规范保险企业和中介机构、健全现代保险市场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模式和理念等方面,对中国保险业实现快速发展以及有效发挥保险保障功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保险业逐步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国际竞争愈发激烈,金融风险时刻存在,持续推进和深化行业改革、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是过去和未来永久的使命。

(一)企业制度改革

▶图 1980—2017年中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数据

▶表 1999年至2018年8月保险业资产总额(单位:万元)

一国保险企业运营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被保险人的正当利益,也关系到国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能否落实。中国保险业企业制度改革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主要以股份制改革为主线,从不同企业建立时间和改革阶段来看,可分为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改革与股份制保险企业筹建及规范两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国内保险企业逐渐发展成熟并纷纷在境内外上市,企业竞争力显著上升并初步实现与国际接轨。然而,随着股份制企业的发展,商业保险逐渐呈现“一家独大”态势,保险市场供需不平衡、社会保障不足以及社会矛盾突出等问题日渐凸显,因此,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引导下,相互保险和保险专业化改革自2015年开始逐步推进,成为当下保险企业改革的新方向。本节将从保险企业股份制改革、相互保险的推进和保险企业专业化三个方面阐述改革开放至今保险企业改革的主要方向和意义。

198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暂行办法》对保险企业制度改革提出重要意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自此回归到国营企业地位,恢复保险经营活动。国有保险企业最初诞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在理论和实践的检验下,近乎完全垄断的企业制度暴露出诸多弊端,非市场化、产权不明晰、管理结构混乱等问题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保险业迫切需要市场化、规范化的变革,因此,开展股份制改革成为促进保险企业发展的最佳选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2003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三大国有保险公司落实重组改制及更名工作,相继完成股份制改革。随后,多家保险公司陆续完成股份制改造,公司管理模式和股权结构得到极大改善。而在1988年及以后所成立的保险企业,多数在筹建时期即确定为股份制企业。如,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在深圳蛇口正式成立,以及于1991年5月1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功设立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的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企业制度改革在早期完成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改革后,逐步推进本土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筹建进程,此举成功将中国保险企业引向国际化轨道,形成新的监管和激励运作机制,促进企业经营管理高效化变革。

此后,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国内保险企业陆续在境内外上市。截至2017年,已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保国际、民安控股、新华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国太平等近10家保险公司挂牌上市。股份制改造极大地促进了资本市场结构优化,有助于企业实现经营科学化、管理高效化和资金快速流通等目标。自保险公司执行股份制改革以来,企业经营效率快速提升,整体实力大幅增强。随着保费收入的逐年增长,保险行业的投资收益也稳步增长。2017年保险全行业共实现净利润2567亿元,同比增长近30%;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自2012年起总投资收益率保持在3%至8%,四大保险企业的寿险营销员队伍也以超过10%的年增速扩大至几十万至上百万人。企业股份制改革有利于实现产权主体经济关系的独立化与直接化,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显著提升了企业的盈利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

中国保险业企业制度改革进程中,股份制改革是其中浓墨重彩的一笔,而近年来相互保险和保险公司专业化的推进逐渐成为新时代企业变革的方向。自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部署推进结构性改革这一战略思想后,供给侧改革逐步落实到各个行业。2015年1月,原中国保监会出台《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并于次年6月批准信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筹建,这标志着相互保险的推进已成为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相互保险可以有效完善商业保险公司供给主体结构及其经营模式长期以来造成市场供需严重不平衡的现状,并能够弥补社会保障不足、社会整体生产力水平不高等问题,是一种更具经营灵活性和长期战略性的保险形式。相互保险现已成为国际主流保险组织形式之一,但至今在中国尚未得到广泛普及,市场潜力巨大。

此外,保险公司在竞争中需要不断地扩大业务规模,发展特定客户群体,保险市场的细分则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不仅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需要,还能够实现减少内耗、科学管理,从而促进保险业整体长期良性发展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业务恢复后的前20余年,中国保险业基本处于追求保费收入阶段,保险企业积极扩张保险业务范围以争夺市场份额。然而,随着行业垄断态势明显、小企业生存空间狭小、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业务覆盖人群过于重叠等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问题相继出现,股份制企业过度关注市场份额扩张和短期股东收益的销售理念及模式的弊端逐步显露。2003年4月,原保监会出台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监管的管理规定,同年停办健康长期分红类产品,引导保险企业加强对企业经营能力的重视,促进企业进行市场细分、提高运营效率。近年来,相关政策加大对建立养老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汽车保险公司等专业保险公司的激励力度。该类公司以服务于不同特征的核心客户群为基础,开发相应产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从而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在当下国内外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背景下更具优势。此外,结合当下时代背景来看,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广泛应用,市场精准细分逐渐成为可能,企业为提高经营能力开始普遍加大科研投入力度,通过准确定位目标客户群体,从而提高企业业务效率和客户忠诚度。这亦是改革开放至今保险业技术变革的一大表现。保险企业专业化改革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保险企业新的改革方向。

(二)市场化改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保险市场近四十年来推进了多项市场取向改革,显著提高了保险企业和市场的运行效率。其中,保险市场销售渠道变革和费率市场化是两大主要改革内容,对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有极大意义。

中国保险业销售模式经历了由产销一体化转向产销分离的过程,当保险公司专注于设计产品、更新理念、优化服务等领域时,销售渠道逐渐由保险中介占据。2000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营销团队作为主要销售渠道为保险公司寻找目标客户并开展业务,随后中介方逐渐脱离保险公司,单独成立专业中介机构,其通过连接各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投保人来提供保险销售服务,逐步成为我国保险市场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从不规范走向规范,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经历了一系列艰辛曲折但意义深远的变革。早在改革开放前期,中国保险市场营销团队的组成人员普遍学历和综合素质偏低,团队销售理念局限于追求业绩,营销方式极大地影响到客户群体的正常生活。极度不规范的中介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保险业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向前发展的重要阻碍,也使得群众对保险业形象形成不佳印象。近十年来政府和有关机构逐步加大对保险中介市场的规范力度,现已基本实现对中介市场的规范化改革,专业保险中介机构亦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原保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的意见》,在要求保险业规范营销团队的同时,鼓励保险公司投资设立代理机构或销售公司,并开始试点推行产销分离制度。随后,原保监会陆续出台若干文件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推进销售渠道市场化规范化。《关于印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09)、《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2009)、《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相互代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0)、《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征求意见稿)》(2012)、《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2015)、《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2018)等重要文件标记了中国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历程上的主要方向和领域。经过近十年的规范与引导,保险中介市场已逐渐步入正轨,发挥其在销售领域的重要作用。《保险中介发展报告(2017)》显示,自2011年起,中国保险市场通过中介渠道取得的保费收占总保费的80%以上,中介市场的有效规范与快速发展对保险业和经济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要看到中国保险市场专业中介渠道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实现高效率专业化运营仍需进一步探索。截至2017年底,挂牌新三板的保险业相关企业共有33家,其中30家为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而专业中介渠道对保费总贡献率却始终难以突破10%,因此对专业保险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完善还有待相关政策的持续推进。

除了中介市场对保险业传统销售渠道结构的影响,互联网对销售渠道理念和方式的冲击也逐渐成为各企业关注的重点。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公众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客户可通过手机或电脑迅速实现线上交易,互联网渠道已然成为消费者选择和购买产品的重要途径。因此,积极推进线上业务迅速成为企业维持良好经营状况的必要选择。将销售行为转向互联网平台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收入,更有助于企业实现对市场的精准细分以及维持与客户的长期关系。例如,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互联网时代下高效融合线上线下业务的代表型企业,其以前瞻性的眼光布局“互联网+健康”新保险销售模式,成为中国保险业互联网科技应用的领跑者。互联网将保险业销售渠道向着更为快捷和高效的方向推进,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在销售渠道的应用与创新已然成为保险企业新的竞争方向。

此外,费率市场化亦是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中始终备受关注的领域。2005年11月,原保监会公布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增加了财产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和费率的自主权。2013年8月,原保监会启动传统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并于2014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中强调,将费率市场化改革列为全年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力争当年实现人身险费率形成机制的全面市场化。随着费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保险业需进行严格行政审批的事项逐步减少、要求逐步降低,保险业务交易效率大幅提高,价格在市场调节中的作用愈发显著。在中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及时跟进保险产品的费率市场化进程尤为重要,不仅有利于维护保险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也可加快国内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激发国内保险企业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动力。

随着利率的放开,中国保险市场竞争加剧,保险公司打破企业规模大小对产品推广的束缚,加大了对市场份额的争夺力度。同时,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科技在保险领域的广泛应用也正再次推动保险市场销售渠道进行优化。伴随市场需求的提升和保费规模的扩大,中介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中小保险企业的经营和竞争能力大幅上升。在此背景下,市场资源可实现更优配置,保险企业也将进入处境更加复杂、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的新时期。

(三)监管制度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各金融机构相继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整体来看,保险业监管制度改革可分为监管机构组织架构改革和监管理念的完善。

保险业监管机构组织架构的改革历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保险业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监管模式的决心。1978年,人民银行从财政部独立出来。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批准,从法律上赋予人民银行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在内的整个中国金融业执行金融监管的职责。20世纪90年代以来,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相继成立,中国金融监管从混业监管迈向分业监管,保险业在保监会的监管下展开各项工作。2013年8月,国务院发文通过了由人民银行牵头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成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至此,“一委一行三会”的金融政策与监管框架确立。2018年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新一轮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改革的序幕。同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合并原银监会和证监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一委一行两会”的金融监管框架重新确立,中国特色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了全面探索的新步伐。银、保监会的合并,对金融领域实现统一监管标准、减少沟通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目标具有积极作用,以目标监管为导向的体制改革对各机构混业经营形成的影子银行等所存在的风险具有强有力的监管和防范作用,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总目标的实现。保险业也将向着全面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新轨道迈进。

从保险业监管理念的变化历程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重要转折:

2008年9月,由原保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标志着中国保险监管由侧重保护投保人利益转向保护保险市场。

在此基础上,偿付能力监管制度逐渐取代市场管控模式,是中国保险监管理念与国际接轨的重要里程碑。作为现代保险业监管的核心,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尽管在中国发展时间尚短,但已成为当下各机构积极完善并落实的重要方针。2003年,原保监会颁布并实施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明确,中国保险业开始进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改革。2007年底,中国已基本建立起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框架体系;2012年发布的《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计划以风险为导向进行第二代体系建设,并于2015年正式发布,直至2016年完成过渡开始全面实施。

此外,在保险产品监管领域,金融监管部门对扰乱市场、偏离保险产品理念的高风险产品逐步加大管制力度,规范保险企业经营理念和产品设计要求。2016年起,中国保险监管部门着重强调坚持“保险姓保、监管姓监”不可动摇的总方针,对保险产品从开发到退出的全流程加以监管,整治偏离保险正确理念的相关产品。这一举措主要与当时保险公司盲目追求产品高收益态势有关。以财产险为例,中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比值自1995年起逐步回落,尽管在2008年至2014年阶段随着对外开放程度加大以及国民收入水平稳步提升,其占比有所上升,但始终未达四成。保险公司为打开财产保险的广阔市场极大程度地加大了资金投入,近年来已研发大批财险产品推向市场。其中,具备短期、高收益和理财特性的产品成为消费者新的投资选择。但其中部分保险产品存在的高风险、高收益特性已然背离保险保障理念,且费率设定和调整的随意性严重违背了科学计算原则,为企业长期良性经营和保险市场的秩序规范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鉴于财产险领域产品问题愈发凸显,近年来原保监会推出《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财产保险公司产品费率厘定指引》等财险产品监管规范文件,并于2017年印发《关于开展财产保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财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产品和公司责令整治,加强产品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保险姓保、监管姓监”的监管理念。

最后,保险监管技术的提升也是中国保险监管模式与时俱进的新内容。2013年,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保信”)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国内保险业首家大数据公司。中保信通过建立统一经营和管理的信息共享平台,顺应大数据时代发展趋势,为保险全行业的发展和监管提供了相应的网络支持和数据信息支持。

总的来看,在中国保险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基于中国保险市场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建立符合国际惯例要求和发展理念的监管体系对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具体方向和方法措施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2000年,原中国保监会加入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International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保险监管理念逐步走向国际化。十余年来,中方积极参与IAIS各项相关工作,加强国际保险技术与实践领域的交流与学习,并在国际规则制定方面逐步提高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为中国保险监管理念的完善提供了先进的国际经验。基于此平台,中国保险业加快对外开放进程,完善保险业监管体系,国内保险企业在国际化模式的影响下快速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完善资源配置,从而提高国际竞争力,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迈入国际化进程。

三、中国保险业的对外开放进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家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保险业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四十年来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程度最大的行业之一。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保险企业纷纷参与到国际竞争与合作中,外国保险公司也进入国内市场设立经营机构。在相关法律制度保障下,中外资保险公司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开启合作共赢、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进入21世纪,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保险业对外开放作出诸多承诺。入世后,中国严格履行最初承诺,逐步取消外国非寿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形式限制和寿险、非寿险公司提供服务的地域限制,允许合资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全资外资子公司,逐步扩大外国保险公司在华业务范围,并对营业许可发放不设数量限制。入世极大程度地加快了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截至2017年底,在中国注册的160余家保险公司中,外资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25%的保险公司)有50家,其在华总资产已突破一万亿元,占全行业总资产额的6%左右,且过半数在2016年实现盈利。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从而减少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推进包括保险业在内的金融机构的对外开放。同时,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宣布,将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公估业务,进一步对外开放中国保险中介市场。中国保险业近年来逐步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未来保险业将实现更大程度的开放。

全面对外开放以来,外资保险公司引入的科学管理理念、新产品和新营销模式等国际先进保险理念和管理方法为国内保险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学习机会,竞争与合作的需求促使中国保险企业提高企业经营能力,更新保险业务理念。中国保险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创新,整体竞争水平快速提高,经营能力领先的企业纷纷挂牌上市,走入世界舞台。在《财富》杂志评选出的2018年世界五百强中,有30余家保险公司上榜。其中,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分别排名五百强中第29名和第42名,位于世界保险业排名榜中第4名和第6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跻身世界500强保险企业。中国保险企业在对外开放新时局下,积极把握机遇,完善管理机制,逐步树立自身竞争优势。

四、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展望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保险业从计划经济时代的恢复阶段逐步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度发达的行业前沿,离不开改革开放政策的正确指导和企业的创新进取。保险业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大的行业之一,在面对更多风险与挑战的同时,更是把握住关键机遇实现了保险企业的腾飞发展;并在探索和创新中逐步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促进保险功能的有效实现。面向未来,改革开放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保险业优化行业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必须贯彻的重要指导思想。

在发展良好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看到当今时代背景下保险业所面临的新的挑战和机遇。进入2018年以来,国内外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加剧了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在国内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放宽外资准入条件以及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改善国家经济环境的同时,家庭债务大幅攀升、信用违约风险不断提高等国内因素使经济发展面临一定的风险。与此同时,外部各边政治关系不确定性增多、经济进入缓慢增长周期的国际环境对国内经济发展亦带来了一定的隐患。综观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国保险业能否有效发挥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极为重要,将直接关系到国内各行业尤其进出口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利益保障问题。在当前经济放缓的背景下,保险业更要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也要在国际上积极统筹内外发展,提高中国保险业国际化水平。

此外,保险业的稳健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的政策环境。基于愈发完善的对外开放制度保障,中国保险市场需加快建设和引入各领域专业化保险机构,促进国内外保险企业公平竞争和合作,提高国内保险业发展水平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控制好开放步伐节奏,在充分了解国际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内保险企业到境外开展业务,利用国际市场资源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在推进对外开放的同时,也要注意完善保险业行业制度和监管体系的建设,在“一委一行两会”新格局下,如何落实对保险业监管的协调和补充机制极为重要。

最后,保险业的未来发展需要全行业主动加强对保险科技的应用,发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保险产品和销售模式创新以及企业管理优化等领域的重要作用。2017年,中国互联网保险签单件数高达124.9亿件,截至当年上半年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已有129家,且数据在不断增长,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的打造力度,追求最终提高企业效益。然而,中国保险业在保险科技的研发和应用领域还处于快速起步阶段,当下主要内容仍局限于将销售渠道转移到互联网平台以迎合消费者的需求,这仅仅是保险科技应用领域的一小部分。总的来看,保险科技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将发挥显著的作用,未来应用前景广阔,企业可通过保险科技实现市场精确细分以及对产品和业务的创新,也有助于实现商业布局和生态圈打造。保险企业要主动把握科技时代新机遇,加大保险科技融资和研发力度,开拓保险应用新场景。展望未来,保险科技将为保险业注入强劲动力,推动行业再次转型升级,成为中国保险企业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

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之际,我们要看到中国保险业的迅速成长及其取得的辉煌成就,也要注意到国内保险企业与国际领先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的差距始终存在。整体来看,中国保险业四十年来在政策支持下逐步扩大开放,有效促进了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创新能力的提高;保险监管体制日渐完善,协调统一的金融监管模式更有利于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新时代下,面对国内外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监管机构和企业更要全面审慎应对国内外行业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也要继续推进相关体制的改革与完善,重视国内保险企业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使更多部门和个人了解保险、受益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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