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经正课艺》看楚雄儒生李楷材的国学指趣 (上)*

2019-01-28 12:54朱和双曹晓宏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楚雄

朱和双,曹晓宏

(楚雄师范学院地方民族文化研究院,云南 楚雄 675000)

清光绪年间,“楚雄文坛”最负盛名的人物 (就像道光年间的国子监司业池生春,抑或同治年间 “覆试”得名的谢焕章),恐怕非要推儒生李楷材 (1873—1903,楚雄县上章村人,他是晚清 “记名提督”李维述①楚雄彝族自治州地方志办公室编 《楚雄人物》 (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84页)说:“李维述,……生卒年月不详。”杨春茂撰 《李维述轶事》 (载 《楚雄州文史资料选辑》第三辑,1986年11月)则说:“清道光初年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光绪二十一年在家去世的,葬于城北的荷花池附近,即官老爷大坝。”据 《李维述履历档案》(收入秦国经主编 《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第五册,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51页)和 《李维述折》(收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 《光绪朝朱批奏折》第四二辑,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第213—214页)提供的材料,可以推知李维述生于清道光十六年 (1836)。之子、李楚材②李楚材得名稍晚,崇谦撰 《宦滇日记》提到过他担任初等小学堂校长的情况。新编 《楚雄市志》(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780页)说:“李维述有一位后人叫李楚材,字俊卿,据说此人还是前清府学生员,文才有一点,日子也还过得去,……他家还有花园一院,老婆好几个,过着地主生活。……1933年,昆明有一家存真照像馆,为了招徕顾客,在报刊上登出一只楹联,征集下联。上联云:‘绿水河,河水绿,绿映双塔,塔影绿水存真像。’……消息见报,应对者颇多。李楚材冥思多日,……触景而成下联:‘青溪岭,岭溪青,青流九台,台临青溪浴佛头。’此联被陈荣昌先生高度赞赏,获征联一等奖,一时传为佳话。”张映庚撰 《昆明地名的审美特征》(收入龙东林主编 《昆明历史文化寻踪》,昆明:云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8年,第468—475页)则说:“1931年9月,昆明存真像馆迁到双塔寺前的绿水河。……登报公开征求下联。应对者十分踊跃。楚雄县李楚材以楚雄九台山、青溪岭、岭上溪流及浴佛寺风光应对,……当时名士陈荣昌 (小圃)任评选,评此下联:‘超等第一名,对仗字字工稳,故以此为压表。’”之兄)不可,因为他的杂艺、诗赋让同时代的李炳泰③李炳泰 (1868—1936),字子通,他是楚雄县最后一名考取举人 (光绪丁酉科)的幸运者 (自光绪二十四年至三十二年间,楚雄县竟无人能举孝廉)。废除科举后,任楚雄县劝学总董 (当选 “云南咨议局议员”后移交给李文蔚),堪称为绅董 (有众多门生),是影响楚雄学务乃至政局的地方实力派代表。等难望项背。袁嘉榖 (1872—1937)将李楷材的诗推到了 “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说 “儒臣诗沉郁绵丽,文不加点,余不之及也。虽然,岂惟余哉!交游中能诗者,亦罕见远出君上”。近人方树梅 (1881—1968)撰 《臞仙年录》说:“(1957年)秋,与李广平、罗峰南交。〔李〕广平,滇督李仲仙从孙,文采风流,诗词书画,近日流寓所罕觏。〔罗〕峰南,近代石屏翘楚,儒将之子,驾昆明夏毓秀子瑞庚、楚雄李维述子楷材而上之。”①方树梅著,余嘉华点校:《笔记二种》,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267页。民国 《续云南通志长编》卷七十七 《艺文一·滇人著述之书》说:“《小琅文集》,夏瑞庚撰。瑞庚字小琅,昆明人。提督毓秀子。清季滇中武将之子,喜读书 〔且〕负文名者二人:楚雄李维述子 〔李〕楷材,经正书院高材生,惜早卒;其一即 〔夏〕瑞庚,光绪癸卯进士,官学部主事。是集未刊。《滇文丛录》录文二篇。”在方树梅眼里,李楷材与罗峰南、夏瑞庚同属文采风流的 “儒将之子”,当然这也可以视作是对李维述的一种褒扬。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编 《楚雄彝族自治州志》 《楚雄市志》及各种地方历史人物资料汇编均不提李楷材及其深厚的“国学”造诣,故笔者愿作割鸡之始。

一、李楷材的求学经历

清光绪十七年 (1891),因五华书院遭战火洗礼后难以按原貌恢复,遂于翠湖北畔组建新的云南最高学府——经正书院。稍后,楚雄籍廪生李楷材被选拔为经正书院高材生②推测李楷材在光绪十八年被拔为经正书院高材生 (稍早于袁嘉榖)。据 《经正书院条规》说:“择其文行兼优者……复核取定,谓之高材生,令其住院肄业,厚给廪饩,以二十四名为额,定为内课,再设外课八十名,准其随时报名应试。”因 《云南按察使贵阳陈公建设经正书院纪念碑》(收入 《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二十八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76页)列有90名“经正书院高材生”的籍贯、姓名,“楚雄李楷材”居第31位,“石屏袁嘉榖”居第35位,推测他俩都不属 “以二十四名为额,定为内课”的范围。袁丁撰 《袁嘉谷 (榖)年谱》(收入 《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六辑,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说:“1893年 (光绪十九年),廿二岁。应科试,列第一。督学高钊中调之为经正书院高材生。”惟许印芳编次的 《滇秀集初编》(题“光绪丁酉冬十二月开雕”“李学仁、丁庶凝校刊”,云南省图书馆藏原刻本)收入袁嘉榖的5篇“经史策论课艺”,但李楷材进入书院撰写的 “课艺”却没有被收入其中。,入学深造十馀年,以诗文扬名,却不幸英年早逝 (故邑人更熟知其父李维述)。然有经正书院同学袁嘉榖为之撰《李楷材传》(收入袁嘉榖撰 《卧雪堂文集》卷十二 《传》,云南省图书馆藏民国二十二年季秋云南崇文印书馆石印本),其内容如下:

〔李〕楷材,字儒臣,号少传③李楷材撰 《诸葛武侯上 〈出师表〉赋》提到的 “凭虚主人”,疑即他辞世前的 “自号”。,云南楚雄人。父 〔李〕维述以平乱功,官总兵。君少而慧,嗜古学,若出天性。甫成髫,作 《滇南怀古赋》,见赏于石屏朱筱园先生。朱固积学,以诗文雄一时,君从之游,学大进。入庠食饩,有文名。项城高勉之④即高钊中 (字勉之),河南项城人。清光绪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光绪十七年任云南学政,刻理学宗,各属一二等生员阅览,择优秀者送入经正书院肄业,以资深造,提倡鼓舞,甚得士心。先生提学滇南,善君之齐梁赋体,拔为经正书院高材生,与余共学,比舍而居。余素捷于文,一日文成,方自喜,问君则已成二文,大自愧,于是知君为必传人矣。君颇自珍所作,告余曰:“昨夜不戒于盗,今晨携诗稿藏朱先生家,恐一生心血,为盗盗也。”相与大笑;又曰:“吾不尽嗜诗,他日年老,当肆力汉学⑤汉代学者研究经书,注重考据,故后世称朴学、考据之学、训诂之学为 “汉学”。以此与宋代的义理之学 “宋学”相对称。李楷材考入经正书院接受的旧式教育,除 “诗学”外,便是 “汉学”。。”余曰:“何俟他日?”又大笑。君时时饮而醉,醉辄吟诗。〔其诗〕出入温、李、钱、刘①即唐代诗人温庭筠、李商隐、钱起、刘禹锡。因 《新唐书·温庭筠传》谓庭筠 “工为辞章,与李商隐皆有名,号温李”;《唐才子传》也说庭筠 “侧词艳曲,与李商隐齐名,时号温李”,两人的诗歌风格都承受六朝余习,色彩绚丽,笔调柔婉。钱起是 “大历诗风”(偏重诗歌的形式与技巧,语词优美,音律谐和,善写自然景物及乡情旅思,大量作品表现出一种孤独寂寞的冷落心境,但题材风格较单调,追求清雅高逸的自我情调)的代表,而刘禹锡则是 “豪壮诗风”(简捷明快,睿智旷达,风情俊爽)的积极践行者。间,可谓文字之良友也。已癸卯岁,君坠楼下,竟死,年 〔仅〕三十一。国史官袁嘉榖曰:“儒臣诗沉郁绵丽,文不加点,余不之及也。”虽然,岂惟余哉!交游中能诗者,亦罕见远出君上。儒生结习,敝帚千金。君死矣!诗稿犹在,其犹自呵护以长留耶?噫!②袁丕厘编 《袁嘉谷 (榖)文集 (一)》(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26—427页)所转录的简体字内容与此同,惟其标点有差异 (如误改作 “可谓文字之良友也已。癸卯岁……”等)。

图1 袁嘉榖撰 《卧雪堂文集》(石印本)、民国 《新纂云南通志》(抄稿本)的内容比较

民国二十六年 (1937),云南丛书处辑 《滇文丛录·作者小传 (卷下)》说:“李楷材,字儒臣,楚雄 〔县〕人,诸生。录 《论》 《说》四篇③即李楷材撰 《晋荀息、鲁惠伯合论》《陈平、周勃优劣论》《翟义论》和 《“‘履帝武’解,宜宗毛,不宜宗郑”说》。此外,云南丛书处辑 《滇文丛录删稿》(云南省图书馆藏民国间抄稿本)之一 《论著类》还收有李楷材撰 《〈古文尚书〉真伪辨》《“蘧伯玉近关再出”辨》《〈孝经·广扬名章〉说》《续陈同甫 〈中兴五论〉》和 《孔融论》。。”其中并没有提到李楷材的生卒时间。民国《新纂云南通志》(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民国三十八年铅印本)卷二百三十三 《文苑传二·楚雄府》有 “采访”说:“李楷材,字儒臣,号少传,楚雄诸生。父 〔李〕维述以平乱功,官总兵。楷材幼慧,嗜古学,髫龄作 《滇南怀古赋》,见赏于石屏朱庭珍,因从之游,学大进。项城高钊中提学滇南,拔为经正书院高材生,与石屏袁嘉榖为文字交,甚相得。其诗沉郁绵丽,出入温、李、钱、刘间。岁癸卯,堕 (坠)楼下,竟死,年 〔仅〕三十三 (一)。”④云南通志馆编 《新纂云南通志·文学草稿》(云南省图书馆藏民国间抄稿本)有 《文苑一·楚雄府》说:“李楷材……堕 (坠)楼下,竟死,年 〔仅〕三十一。”推测 《新纂云南通志》 (铅印本)有误。虽然名为 “采访”,但同袁嘉榖撰 《李楷材传》相去不远。推测李楷材的坠楼与他 “时时饮而醉”的沉郁状态有牵涉。按:“癸卯”即光绪二十九年。袁嘉榖生于1872年,光绪二十九年 (1903)癸卯科殿试列二甲第六十二名,赐进士出身。同年,清皇室欲作改革,开经济特科罗致人才,袁嘉榖列殿试第一名,即授翰林院编修,而滇中始称 “袁状元”。李楷材坠楼下竟死时 “年三十一”(惟 《新纂云南通志》抄稿本与铅印本的说法有差异),则李楷材的年龄与袁嘉榖相仿,其生年应该在1871—1873年之间 (推测 《新纂云南通志》铅印本有误,因为袁嘉榖可能记不清楚李楷材的具体生年,但绝不会将二人的长幼顺序弄混淆)。

袁嘉榖念念不忘他的知己李楷材、孙文达 (?—1904,字采臣,号竹泉,云南昆明人)诸同学,故寓居北京时曾赋诗 《挽杨小亭明府恩第》(收入 《卧雪堂诗集》卷八 《京华集》)云:“威楚城头泣夜乌①楚雄旧称 “威楚”。从该句来推断,李楷材应该是回到楚雄城的家里不幸 “坠楼下竟死”。据陈以仁撰 《1911年—1949年楚雄县教育概况》(收入 《楚雄市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1990年)说:“初等小学……校址在考棚 (即今县委会),首任校长李楚材 (楚雄城中大街人,前清文生)。”李楚材既被绅民称作 “楚雄城中大街人”,则乃父建功后便已经迁居到该城最繁华的地段,而李楷材仍居上章村的可能性并不大。,昆明池上惨飞狐。三年屡哭新诗友,万里长怀旧酒徒。海市秋风今雨集,津门凉月晚灯孤。仓皇不忍求遗稿,知有吟魂伴狗屠。”[1](P330)该诗第一句说的是李楷材 (儒臣),而第二句说的是孙采臣。袁嘉榖撰 《〈知非轩诗文抄〉序》 (收入 《卧雪堂文集》卷八 《序》)说:“吾师友之中,逝者几半,若许五塘先生印芳,朱筱园先生庭珍,李儒臣楷材,李厚安坤……”[1](P330)《卧雪诗话》卷一 《四十二》说:“滇诗以杨石淙第一,……近代作家生存者无论。论逝者,雪园同年其尤也。楚雄李儒臣楷材,少年能诗,未竟其学而卒。余尝访其遗诗而传之,苦于搜辑未多。上珍同学②即席聘臣 (1879—1930),字莘农,号上珍,云南昆明人。秦光玉撰 《席上珍墓志铭》说:“幼聪颖,敏于文,……十八入经正书院,从陈小圃先生游,益肆力于经史文章。……南北奔走,不肯自暇自逸;惟性孤介,罕与人合。晚年所志未遂,郁郁不自得,竟……仰药以卒。”盖宿命与故友李楷材有暗合处。挽少弟诗云:‘采臣不作儒臣死,故友凋零墓草新。’同此怀抱。采臣名文达,昆明人,亦有诗才。”[2](P177)按:“雪园”即李坤 (字厚安)。又 《卧雪诗话》卷二 《十七》说:“经正书院同门二十四人,先后十年,或退学,或递推,已九十馀人③方树梅撰 《陈虚斋先生年谱》说:“光绪十七年,总督仁和王文韶、巡抚贵阳谭钧培、粮道陈灿,倡建经正书院于翠湖之北,讲堂、藏书楼、书舍二十四,东以经名斋,西以正名斋,考取三迤举贡生员二十四名,为高材生,……厥后额出,多由提学岁科考之最优者补之。”而 《云南按察使贵阳陈公建设经正书院纪念碑》刚好列有90名 “经正书院高材生”的籍贯、姓名。。诗才首推厚安,而儒臣、芷江、筱帆皆一时选。儒臣尤癖诗,其渊源出筱园,风格遒上。余记其 《咏明皇》句云:“但听巴猿已泪流,不须曲更奏凉州。”又 《题桃花扇》句云:“桃花可及胭脂水,亡国陈明似绍衣。”飘飘欲仙。又尝题余 《寒柏图》:“纵横迭岩,极似眉山。”一日早起,语余云:昨宵盗至,余恐半生心血为其一锄,今速送筱园家藏之矣,即指诗稿言也。儒臣十岁作 《滇南怀古赋》,通体四言,凄婉欲绝,曾听背诵,今不复记。”[2](P513—514)

尽管有父亲的荫蔽,但李楷材并没有耽于科举,直到生前仍是个 “廪生”(清宣统 《楚雄县志》)或 “楚雄诸生”(民国 《新纂云南通志》)。清宣统 《楚雄县志》(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民国间传抄本,以下简称 “国图本”)卷之九 《人物·文学》说:“李楷材,〔李〕维述子。读书有夙慧,过目不忘。采芹食饩,习举子业,下笔立就。杂艺仿六朝八家,诗文古体,刊于 《经正课艺》。与袁嘉榖、李坤、顾视高等友善。惜疾作,寿不永。”清宣统 《楚雄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影印民国间传抄本,以下简称 “成文本”)所说无异。清宣统 《楚雄县志》(楚雄市档案馆藏清宣统二年謄清稿本,以下简称 “清稿本”)脱漏 “文古体……寿不永”。袁嘉榖撰 《李楷材传》有曲笔,诚不知李楷材是因 “疾作”而坠楼,还是因 “坠楼”而引发疾作。儒生结习,旧友善者均是朱庭珍 (1841—1903,字小园,一作筱园,云南石屏人。道光己丑进士朱家学之子,幼得家传,博览群书,视诗歌如性命,时人陈灿谓 “筱园以诗鸣当代”。他早年参加科举时 “文已中选,终以违时旨放归”,遂从军。光绪十四年成举人,主讲经正书院。其弟朱芳亦为进士)的得意门生。民国 《新纂云南通志》卷二百三十二 《文苑传一》说:“李坤,字厚安,别号思亭生,昆明人。……后复从石屏朱庭珍游学,业愈进,经正书院成立,考入为高材生。”顾视高 (1877—1943,字渔隐,号仰山,别署漱石居士,云南昆明人),清光绪庚子辛丑恩正并科乡试中举人,癸卯科连捷成进士。

图2 清光绪二十四年刻 《经正课艺初集》部分书影及承担校字的 “高材生”名单

在晚清时期,石屏朱庭珍与剑川赵藩 (1851—1927)、保山吴式钊 (1859—?)、昆明陈荣昌(1860—1935)被称为 “滇南四杰”,他们代表了当时 “滇学”的最高水准。除赵藩外,朱庭珍、吴式钊和陈荣昌三人都曾任教于云南最高学府——经正书院 (在李楷材短暂而率性的一生中,作为蒙师的朱庭珍对他的影响要更加明显①赵宗煦 (和甫)撰 《滇南一老——赵藩生平》 (收入 《昆明文史资料选辑》第九辑,1987年10月)说:清光绪元年 (1875),赵藩 “中举后,……先后应楚雄李维述协镇……之聘作幕,掌理文书。”清同治十三年 (1874)初,“记名提督、云南腾越镇总兵李维述因丁母忧例解任守制”,直至光绪三年 (1877)底补授广西右江镇总兵。推测李维述聘赵藩作幕即在他回楚雄丁母忧期间,但此时的李楷材尚年幼。)。袁嘉榖撰 《朱孝廉筱园墓志铭》 (收入 《卧雪堂文集》卷十六 《墓志铭》,云南省图书馆藏民国二十二年季秋云南崇文印书馆石印本)说:“追念君生平以诗呜,当此俗尚浇漓,世界教育家颇知以诗谱入乐,为吾民文化之务。……学界之诗庸庸,安得延君于大学,俾立教育精神乎?……滇中汉回交哄,郡人勒君家输金。君以为世危者,诗安之也;家贫者,诗富之也。益发愤读古今书,上溯史籍,旁及汉魏三唐,下逮国朝人专集,殆无不览,览无不成诵,且决源流、辨得失。当是时,滇人诗学,蔚如孙菊君孝廉,清如任秋航明经,朴如许广文印山以及朱次民观察、家子程州佐,皆以能诗聚石屏,而君家有丹木方伯,尤为先鸣。其在省会,则黄文洁琮、戴侍御綗孙最著,君一一汇其长,成一家言。士夫咸争从学诗,君又爱才,成才不可数计。……适滇中建经正书院,敦求实学。甲午,滇吏聘君为阅卷。君生平之志,表章先哲,启导后学。今之阅卷,不辞劳,不厌细,垂八九年,所谓启导后学者,非耶?”陈古逸撰 《昆明近世社会变迁志略》(云南省图书馆藏民国间稿本)卷一 《文化》说:经正书院 “不课制艺,专课经史辞章。……人专一经,每日必有札记,月终呈山长批阅。每月课试一次,题皆经史策论、诗赋。官课……堂课……列榜张之,奖以笔资,较五华、育才两 〔书〕院为优。凡高材生入院……无滥竽者。……督学皆滇中名宿……尤以敦行为重,但恶新学,诸文中偶涉及辄遭屏斥,……师既如此,住院高材生又皆滇中名士,乐育熏陶,人材多出其间,不徒以擢取科第为盛。”按:“制艺”即八股文的别名,李楷材的传世作品就内容论,盖无出于 “经史策论、诗赋”之例者。

图3 清光绪二十九年刻 《经正课艺二集》《经正课艺三集》和 《经正课艺四集》书影

最近有明清书院的研究者鲁小俊对 《经正课艺二集》所收内容进行了统计分析,他得出的结论是:“〔该集〕凡经学16题24篇,史学2l题39篇,杂文6题9篇,赋8题13篇,古近体诗25题107首,经文5题9篇。……收录课艺较多者:李堃 (李坤)26篇,李楷材22篇,钱良骏11篇,蒋谷、季坤10篇,吴琨、金为铭9篇,丁庶凝8篇,张璞7篇,李法坤、李熙仁、朱焜6篇,张鸿范、袁嘉端、吴克仁、孙光祖4篇,丁建中、路安衢、李湛阳3篇。其他作者一二篇不等:粱必仁、李学仁、李润增、袁丕承、尹钟琦、秦光玉、褚焕章、李朝福、傅景星、张含英、周文龙、施汝钦、张儒澜、崔淮、李上理、陈开乾、张权、陈琮、戴鸿文、陈瑸、席聘士、朱润、刘璧、石镜清、席聘臣、马灿奎、刘桂清、董国英、孙文达、张崇仁、张澍、施文显、吴鸿钧。每篇作者前皆注明考官姓氏、官职和生徒等级、名次,如 ‘崧督宪课正取一名李堃’、‘裕抚宪课正取五名李楷材’。”[3](P674)鲁小俊对 《经正课艺四集》所收内容进行统计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该集〕凡经学15题30篇,史学23题51篇,杂文15题22篇,赋11题23篇,古近体诗23题142首,经文9题18篇。……收录课艺较多者:袁嘉谷 (榖)68篇,张儒澜25篇,李坤16篇,秦光玉14篇,钱良骏12篇,席聘臣、吴琨、孙文达11篇,吴承鑫lo篇,张崇仁9篇,蒋谷、丁中立、杨恩第、袁嘉端、李熙仁6篇,袁丕镛、张坤5篇,张璞、丁庶凝、李光明4篇,张权、李楷材、袁丕承、钱良骥3篇。其他作者一两篇不等……”[3](P679)李楷材的课艺有减少的趋势。

表1 清光绪间刻诸本 《经正课艺》收录楚雄儒生李楷材传世作品的情况

时间 集名 卷名 李楷材作品名称卷一 《经学》《周有八士考》《〈左氏〉浮夸辨》《〈论语·夷狄之有君章〉邢疏与朱注不同,今欲专申邢疏之义,试详引他书,以证其说》《“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辨》《“‘履帝武’解,宜宗毛,不宜宗郑”说》卷二 《史学》 《李德裕建筹边楼论》《陈平、周勃优劣论》《翟义论》《孔融论》《问明代贤相,三杨并称,比而观之,亦有优劣否》《卫鞅论》光绪二十九年六月卷三 《杂文》 《缅、越画界善后事宜论》 《问 “六书”转注 〔之〕古义,前人论者最繁,究以何说为折衷至当?试举其详而明辨之》《经正课艺二集》卷四 《赋》 《诸葛武侯上 〈出师表〉赋 (以 “汉室之隆,计日可待”为韵并序)》《杨升庵高峣别墅赋 (以 “云间海树入冥濛”为韵)》卷五 《诗古近体》》)卷六 《经文试帖》无《益州筹边楼》《滇中咏怀古迹五首》选二 (即 《天女城》《安阜园》)、《拟古乐府折杨柳一首》《拟尤西堂 〔咏〕明史乐府二首》选一 (即 《景秀才》)、《九龙池八景诗》选五 (即 《精舍书声》《酒楼灯影》《柳营洗马》《绿杨息阴》《翠荷听雨》)、《咏史乐府二首》(即 《田横客》《白衣山人》)、《咏史乐府二首》选一 (即 《张良椎光绪二十九年六月《经正课艺三集》卷一、卷二、卷三卷四、卷五、卷六无卷一 《经学》 《〈孝经·广扬名章〉说》光绪二十九年六月《经正课艺四集》卷二、卷三、卷四 无卷五 《诗古近体》 《翠湖秋柳七律四首》《仿李太白上皇西巡南京歌十首 (有序)》卷六 《经文试帖》无

二、李楷材的经学课艺

就传世作品的数量而言,李楷材对 “经学”的兴趣显然并没有 “史学”那样浓厚 (这应该是他少年 “嗜古学”的结果)。清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六月开雕的 《经正课艺初编》(陈小圃院长选定,监院简 〔执中〕督刊)卷一 《经学》没有收入李楷材的习作。五年后,《经正课艺二集》卷一 《经学》收有李楷材的 《周有八士考》《〈左氏〉浮夸辨》《〈论语·夷狄之有君章〉邢疏与朱注不同,今欲专申邢疏之义,试详引他书,以证其说》 《“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辨》和《“‘履帝武’解,宜宗毛,不宜宗郑”说》。此外,《经正课艺三集》卷一 《经学》没有收李楷材的作品,而 《经正课艺四集》卷一 《经学》则收有李楷材的 《〈孝经·广扬名章〉说》。

李楷材撰 《周有八士考》(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一 《经学》)的内容如下:

八士之生,郑康成谓当成王时,刘向、马融谓当宣王时,然皆未见所依据。惟 《晋语》胥臣谓晋文曰:“文王即位,询于八虞。”贾氏 《注》以为八虞,即周八士,皆为虞官。又《逸周书》〔有〕《和寤》《武寤》二篇,序武王将赴牧野之文,一云 “历翼于尹氏八士”,一云 “尹士八士,咸作有续”。至 《克殷》篇,则命尹逸作策告神,命南宫忽振财发粟,命南宫百达迁九鼎三巫。国朝翟氏灏作 《四书考异》,遂据此八士为周初人,而引 《汉书· 〔古今〕人表》,列八士于文王子诸人之前,以为八士周初人之证,且定八士为南宫氏。及毛西河作 《论语稽求篇》则又以翟说互异,以为 《逸周书》之南宫忽及百达二人,二名偶同,不可引以证八士。即君奭五臣,马融注十乱,俱有适名,然馀无他见。如谓八虞即南宫氏子,则适非虞官,且 《晋语》胥臣于询八虞下,又曰:“度于闳夭,而谋于南宫。”则在八虞外,别有南宫氏,难强同矣。愚按:〔毛〕西河谓 “南宫适非虞官”,未详;至其引 《晋语》证 《逸〔周〕书》,以为八士非南宫氏,〔则〕其说确而有据。否则,八士果南宫氏,何以 《汉书·〔古今〕人表》于八士外,复著南宫适耶?然则八士之非南宫氏彰彰明矣。若夫八士之生当周初,〔毛〕西河所见,与翟氏略同。且引董子 《春秋繁露》“四产得八男,皆君子雄俊,此天之所以兴周”诸语以证,足知八士之为周初人,固有灼然无可疑者。总之,八士为周初文武时人,非成宣时人,而姓氏则 《逸周书》尹氏之外,别无可考。不得牵合于南宫,反滋后人之疑也。至 《逸周书》之命尹逸作策,八士无逸名者,岂与尹氏八士之外,复有一尹逸耶?抑即尹氏之八士,而传写误其名耶?然而不可考矣。

李楷材撰 《〈左氏〉浮夸辨》(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一 《经学》)的内容如下:

韩昌黎谓 《左氏》浮夸,余以为 《左氏》非浮夸也。则请征之前人,推之大端所在,以为学者备一说可乎?按:《左传》当汉和帝之世,始立学官,而其先事争立 《左氏》,至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刘〕歆虽依附王莽者,而其学则渊源于父刘向,非薄植无基之比。〔刘〕歆学既有渊源,而争立 《左氏》,盖非浮夸无可取之书明矣。况贾逵论 《左氏》,则引伸 《公〔羊传〕》《榖 〔梁传〕》不如 《左氏》者,至四十事之多,是 《左氏》且愈于 《公 〔羊传〕》《榖 〔梁传〕》,何得云 “浮夸”。至唐刘知几作 《史通·外篇》,其 《申左》一篇,则引 《孝经·钩命决》“孔子曰:‘吾志在 《春秋》,行在 《孝经》。’于是授 《春秋》于邱明,授 《孝经》于曾子。”又引 《史记》曰:“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次 《春秋》。七十子之徒,口授其旨,有讥刺褒讳之言,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邱明,惧弟子人各异端,失其臭 (真)意,故因孔氏史记,具论其语,成 《左氏春秋》。”据 〔刘〕知几所引证如此,则 《左氏》实源出于孔子,岂得疑为浮夸,而 〔刘〕知几之论 《左氏》三长,则谓:“《春秋》之作,始自姬旦,成于仲尼,邱明之传,有所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其长一也。”又曰:“鲁文籍最备,邱明躬为太史,博总群书。至于梼杌、纪年之流,《晋书》《郑志》之类,凡此诸籍,莫不毕睹。其 《传》广包他国,每事皆详,其长二也。”又曰:“以同圣之才,膺授经之托,加以达者七十,弟子三千,远自四方,同在一国,于是上询夫子,下访其徒,凡所采摭,实广闻见,其长三也。”由是而论,则 《左氏》以鲁史博综载籍,承夫子之教,收同学之益,作为 《左传》,信今而传后,岂可以浮夸论。如执〔韩〕昌黎一说,而妄诋 《左氏》,横生疵议,则贵耳贱目,不知 《左氏》之甚者也。抑又言之,〔韩〕昌黎之浮夸 《左氏》者,非薄 《左氏》也。其举 《左氏》,以 《六经》 《庄〔子〕》《〔离〕骚》诸书并论,而即继之曰:文闳中而肆其外,然则浮夸者,盖奇于文之谓也。奇于文,故浮夸之也。勿耳食 〔韩〕昌黎,以蚍蜉撼 《左氏》。

李楷材撰 《〈论语·夷狄之有君章〉邢疏与朱注不同,今欲专申邢疏之义,试详引他书,以证其说》(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一 《经学》)的内容如下:

尝读韩昌黎 《原道》及苏明允 《春秋论》。〔韩〕昌黎曰:“孔子之作 《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即继引 《论语》曰: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君〕。”又引 《诗》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苏〕明允则谓:“孔子作 《春秋》,不得已而以天子之权与鲁。明乎此可以知邢疏 《论语·夷狄之有君章》之义也。”案邢疏云:“此章言中国礼义之盛,而夷狄无也。举夷狄则戎蛮可知。诸夏,中国也;亡,无也。”言夷狄虽有君长,而无礼义;中国虽偶无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礼义不废,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 〔君〕。”与 “朱子 《集注》引程子,谓夷狄且有君长,不如诸夏之僣乱,反无上下之分者”不同,愚谓孔子作 《春秋》,《春秋》内夏外夷,内夏故于诸夏之用夷礼者则夷之,明乎其自绝于夏也;外夷而于夷狄之进于中国者则中国之,明乎其自进于中国也。进者,如刘氏逢禄 《论语述何》所引,潞子婴儿之离于夷狄,虽亡犹进爵书子之类是也;夷者,如刘氏所引邾、牟、葛三国同心朝事鲁桓,则贬称人之类是也。夫以中国礼义之邦,反是则为戎狄,然则夷狄之不如中国彰彰明矣。况乎 《孟子》谓 “用夏变夷”,变夷之云,以中国礼义变夷狄之俗也。故孔子曰:“如有用我,吾其为东周。”审是则周虽就衰,而先王所制度之礼义未坠;一旦得君,即可举而风行夷狄。否则先王礼义,教泽未湮,犹可以蒙业相安数十世,周之叔季,即其证也。邢疏之明切事势如此,而论者犹窃窃然疑,岂知 〔韩〕昌黎所言,乃 《春秋》之大法,非一人之私论。况 〔韩〕昌黎引 《诗》谓 “戎狄是膺,荆舒是惩”。惩荆舒者,盖恶其夷狄无礼义也。即如哀十四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公羊传》:吴何以称子,主会也;吴主会曷为先言晋侯,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何休 《公羊解诂》云:“明其实自以夷狄之强会诸侯尔!”不行礼义,故序晋于上。主书者恶诸侯之君事夷狄,之此见刘氏宝楠 《孟子正义》,引包氏慎言 《温故录》如此,此可为 《春秋》外夷狄之证。夫吴为太伯仲雍后,非楚荆蛮及他夷狄之比,而入于夷则夷之,足知中国礼义之盛。反是则为夷狄,亦可见夷狄之不如诸夏矣。又况据 〔苏〕明允论 《春秋》,谓天子之权孔子,不得已而以与鲁。夫以天子之权与鲁,盖以鲁为秉礼之邦,而又周叔伯之国,则犹是尊王室、攘夷狄之意也。噫!夷狄即有君长,不过以力主盟诸夏,强暴踰利,未能一秉 《周礼》,故不如诸夏之亡君。刘氏宝楠斯言,最得邢氏之义,可以与 〔韩〕昌黎、〔苏〕明允之说,互相发明矣。

李楷材撰 《“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辨》(收入《经正课艺二集》卷一 《经学》)的内容如下:

尝读顾亭林先生 《日知录》,见其疑 《周礼·冢人》“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之义,以为 “不入兆域”者,郑注谓 “战败无勇,投诸茔外以罚之也”,而其疑义引齐敝无存之死,齐侯三禭之,与之犀轩直盖,而亲推之三;以及鲁童汪踦之死,而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勿殇也。”二事以为未必一概。又引隋文帝仁寿元年诏,“凡战亡之徒,宜入墓域”,以为达古人之意,而其载文帝诏,则云 “投生殉节,自古所难;陨身王事,礼加二等”,而世俗之徒,不达大义,致命戎旅,不入兆域,亏孝子之意,伤人臣之心。兴言及此,每深愍叹!且入庙祭祀并不废阙,何至坟茔,独在其外。噫!先生盖可谓汲古之深,而于经义能知所析疑者矣。愚窃就先生析疑之说考之,按敝无存之死,见 《左氏·定公九年传》,杜注 “三禭”云:“禭衣也。比殡三禭,深厚礼之也。”“犀轩直盖”,杜注以为 “犀轩 〔即〕卿轩,直盖〔即〕高盖”;“亲三推之”者,杜注谓 “齐侯自推丧车轮三转也”。据此则没于兵事,其葬礼之厚可知,即云齐侯于敝无存容有加礼,何至并兆域亦不入耶?且孔子之勿殇汪踦,《檀弓》郑注 “勿殇”义云:“欲以成人之丧治之。”是 “童子而没于兵事”,即不得以童子例之,何况其非童子!窃谓先王缘情制礼,人情之所不安,即礼制之所不出。矧 《周礼》为周公手定之书,岂有 “死于兵者,不入兆域”,亏其后嗣孝子之意,而伤一时人臣致命之心,如隋诏所云者乎?然则此 “不入兆域”之义,例以齐侯之礼敝无存,证以孔子之 “勿殇汪踦”,而参以隋文之诏,诚有如先生所疑者。愚故引而伸之,以昭先生析疑之意如此。若或泥于郑注之说,而谓此死兵者,为战败无勇之士,故罚之,使不得入兆域。不知战败无勇,则当退缩不死,且经何以云 “凡”,而知死者之必皆无勇也。总之,《周礼》经秦火后,为残缺不完之书,而后儒又或不免有窜乱,此盖亦其窜入之说,均不可知,但郑注不敢以臆见改经,故多存异义,使后人自明,即如贾疏此注,引郑曲礼 “死寇曰兵”注,谓当飨禄其后,盖即所存异义也。此非仅注疏家体例宜然,亦见古人慎于解经之意,而先生乃独就其疑义所在,旁通而曲证之,斯可谓善读郑注,而有功于经学者矣。然则前人谓先生之学,极博而且极精,不于此而益信欤!至战亡入墓域之诏,始于隋文,则可以见隋以前且拘守此制。经学之不明,其贻误岂浅鲜哉!

李楷材撰 《“‘履帝武’解,宜宗毛,不宜宗郑”说》(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一 《经学》,云南省图书馆藏清光绪二十九年刻本①云南丛书处辑 《滇文丛录》(民国二十七年昆明开智印刷公司代印本,以下同)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亦收有 《“‘履帝武’解,宜宗毛,不宜宗郑”说》,惟有臆改其内容者 (详见下文注释)。)的内容如下:

《大雅·生民》之什,谓 “姜嫄履帝武,生 〔后〕稷”。毛公 《诗传》以为 “帝者,高辛氏之帝”,盖姜嫄履高辛氏之迹,而后乃以生稷也;郑康成 《〔诗〕笺》,则云 “帝,上帝”,姜嫄从祀郊禖之时,履大神之迹,如有人道感己,于是遂有身,则履迹者,履上帝之迹,非履高辛氏之迹也。其说颇为荒诞,而后人囿于 〔郑〕康成之说,纷纷聚讼,莫决其疑。为之说者曰:“圣人之生,必有异于常人者,且后稷生乎巨迹。”事见 《列子》,而 《纬书》所载 “天帝有灵威仰”之属,盖即 〔郑〕康成所谓 “上帝,大神者也”,不知 《纬书》起于哀、平之世,虽间足羽翼经传,然大都怪奇,不可为训。至于 《列子》之书,则 《庄子》荒唐之类,何得据以解经?使其可据,则毛公为周末战国时人,又亲受业于荀卿,〔其〕诗学渊源,于 《列子》为切,不应不知此事。而 〔毛公〕作 《传》故留缺陷,以待后人据 《列子》补之也。说者又疑 《纬书》 《列子》不足据,然 《史记·周本纪》亦载此事, 〔其〕说与〔郑〕康成同,似可以申郑 〔康成〕矣。不知 《史记》一书,杂采百家传记,未必不沿 《列子》而误。且毛公在子长之前,何得因子长之纪,而反疑毛公哉?如曰 〔郑〕康成之 “感生帝”说出三家之诗,于经学亦有师承,不可执毛 《传》,而偏废郑 《笺》,然乌知三家之诗,义据远不如毛 〔公〕,故毛 《诗》卒行而三家废,又乌得执三家诗说,附会 〔郑〕康成而轻议毛公哉?总之, 《列子》异端, 《纬书》妄说, “史迁”好奇,诚有如前人所言者,而〔郑〕康成乃外毛 《传》,而别存异说,此其所以不如毛 〔公〕也。况以愚所闻,〔郑〕康成先通韩 《诗》,而后专主毛公,故平生笺 《诗》,服膺毛公 《诗 〔传〕》,故 《训》《传》间有异哉①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改作 “《训》《传》间有异义”,且 《训》前脱 “故”字。!亦大都不离乎韩 《诗》。盖说 《诗》者,存疑之意,不可据是以疑毛公也。或者不达此意,辄执 〔郑〕康成之说,妄致疑于毛公②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改作 “妄疑毛公”。,甚且谓如毛公说,则 〔后〕稷生不异常人,何以下有置隘巷诸端,不知 〔后〕稷因郊祭而生,父高辛欲表其异,故有隘巷之置,此义毛公 《诗传》已显言之,而何烦后人之疑哉!否则横生臆见,轻疑古人,非惟乖谬于毛公,其亦非善读郑康成 《诗笺》者也。

李楷材撰 《〈孝经·广扬名章〉说》(收入 《经正课艺四集》卷一 《经学》,云南省图书馆藏清光绪二十九年刻本③云南省图书馆藏 《滇文丛录删稿》之一 《论著类》亦收有李楷材撰 《〈孝经·广扬名章〉说》,仅是将 “而因有悟平忠孝一贯之理也”中的误刻字 (即 “平”)改正作 “乎”,其馀部分的内容无差异。)的内容如下:

愚尝读 《孝经·广扬名章》,而因有悟平 (乎)忠孝一贯之理也,曰 〔古〕语有之,〔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又曰 “移孝作忠”。盖国家同揆,君父一致,未有在家非孝子,而在国可为忠臣者也。或曰:“是不尽然!如魏之王祥,孝于亲而后不必忠于君;晋之温峤,急赴国难,其母留之,因而绝裾,忠则忠矣,其如亏孝何?”愚应之曰:“否!否!〔王〕祥父 〔王〕融,生当 〔汉〕献帝之世,知魏之必篡汉也,遂终已征辟不出;〔王〕祥不能体父志以仕魏,乌得谓之孝!若夫 〔温〕峤当国急难,其母而知大义也者,尚当勉 〔温〕峤以急赴,乃从而留 〔温〕峤。然则 〔温〕峤之绝裾,虽少伤于忍,未可遽目为不孝也。且夫臣子之义,容有不能两全之时,而尽忠即所以为孝。是故赵苞弃母,后人犹多方曲谅其心,而何况 〔温〕峤之绝裾哉!然 〔温〕峤能急公赴义,而复处其母以从容,则可谓善全忠孝者矣。”总之,忠孝同源,而处变则有异,故方正学之刑十族,即覆宗焉而不为非孝,或者以为〔方〕正学十族之刑,由是 〔方〕正学之愤激,岂委蛇观望而后得谓之非愤激乎?噫!弗孝固不克忠,非忠而何以见孝,后儒不明忠孝一贯之理。迄汉马融乃于 《孝经》外,复有 《忠经》之作。然 〔马〕融非正士,彼乌知夫忠?又乌知乎忠由孝出哉!是则既有 《孝经》,而《忠经》可以不论不议矣。至于前人说 《孝经》此章,以为 “移孝作忠,显亲扬名”。 《孝经》篇首始事亲,终事君,即继之以念祖修德,已见此意,而此章复引伸其旨,故曰 “广扬名”。是说也,又一义也。

据 《经正课艺二集》目录,可知 《周有八士考》为当时 “裕抚宪课”给书院诸高材生布置的一篇 “命题作文”,李楷材得 “正取五名”;而 《〈左氏〉浮夸辨》为 “兴臬宪课”的命题,李楷材得 “正取四名”;至于 《〈论语·夷狄之有君章〉邢疏与朱注不同,今欲专申邢疏之义,试详引他书,以证其说》《“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辨》和 《“‘履帝武’解,宜宗毛,不宜宗郑”说》均为当时 “堂课”的命题,李楷材分别得取 “一名”“二名”和 “二名”。又据 《经正课艺四集》目录,可知 《〈孝经·广扬名章〉说》为当时 “堂课”的命题,李楷材得取 “三名”。此外,李楷材撰 《〈古文尚书〉真伪辨》(收入 《滇文丛录删稿》之一 《论著类》,云南省图书馆藏民国间抄稿本)的内容如下:

向读唐李善注 《文选》,窃疑 〔李〕善注,但引伪 《古文尚书》。又疑以 〔李〕善其人,素称该 (赅)洽,岂不知 《古文 〔尚书〕》之真伪,而数数引之。以今考之,而后知其有为也。按:伪 《古文尚书》,为东晋梅赜所上;至唐太宗时,沿前代之旧,列之学官,复命孔颖达诸人,萃章句为义疏。然则伪 《古文 〔尚书〕》,盖始萌芽于东晋,至唐乃有义疏之作,而唐太宗实为之主,〔李〕善躬为唐臣,安敢蔑弃 〔唐〕太宗旧典耶?抑又闻之,梅 〔赜〕书既行,而马 〔融〕、郑 〔玄〕所注之真 《古文 〔尚书〕》遂微,后且并马 〔融〕、郑 〔玄〕注而亡之。安知非 〔李〕善当时,或真 《古文 〔尚书〕》不复存,故 〔李〕善亦无得而征引耶!然按 〔李〕善注 《文选》表上在唐显庆三年,其时为唐高宗之世,而 《尚书》马〔融〕、郑 〔玄〕注,《宋史·艺文志》始不著录,则唐之时,〔马融、郑玄〕注犹在也。马〔融〕、郑 〔玄〕注犹在,则真 《古文 〔尚书〕》亦或并存,是 〔李〕善之称 (征)引弗及者,意盖主尊本朝而然,无容更滋疑议矣。总之,《古文尚书》以马 〔融〕、郑 〔玄〕所注为得其真,而梅氏所上为伪;而 〔李〕善注 《文选》,义尊本朝,遂或明知其伪,而亦在所不敢废。不然,以 〔李〕善网罗载籍,号称淹贯 〔群书〕,岂有不见真 《古文 〔尚书〕》及马〔融〕、郑 〔玄〕注,且并 《汉书·艺文志·儒林传》而不知考耶?读 〔李〕善注者,可以会于微矣。噫!昔人论读 《文选》,有课虚、责实二义,如此之类,亦所谓责实也。又愚更有说焉! 〔李〕善注 《文选》,专引梅 〔赜〕书,既有为矣,而 《文选》所载孔安国 《尚书序》,亦伪序也。〔李〕善惟知其伪,故以不注一词者微见其伪,而因以使后人晓然于引梅〔赜〕书之非得已乎!此或亦 〔李〕善之微意也。

三、李楷材的史学课艺

袁嘉榖说李楷材 “少而慧,嗜古学,若出天性”,但也可能是受乃父李维述 (字信古)影响的结果,所以 “甫成髫,作 《滇南怀古赋》,见赏于石屏朱筱园先生” (惜该 《赋》已失传)。《经正课艺初集》卷二 《史学》收入李楷材撰 《项羽不杀太公论》(林府宪课,得 “正取八名”),其内容如下:

项羽不杀太公,虽项伯之力,然微留侯,则项伯亦必不为汉所用,何者?史称 “汉王入关,项羽怒,击破关。后复欲击汉军,会项伯与留侯有旧,欲活留侯,留侯乃与项伯俱见汉王。其后卒用项伯力,以自解于项羽”。是则汉王在当时,苟无留侯之结项伯,身已不免于祸,况欲得而王汉耶!汉且不可得王,而乃身与楚仇敌,求其不杀太公也,抑又难矣!且夫项羽,固残暴少恩之主也。戮子英,杀王陵母,苟有以拂其意,即置之死地而不恤,何况汉王固身所与争天下、欲求得而甘心者,顾乃舍其父不杀耶!〔项〕羽之不杀太公,实项伯一语之力也。夫鸿门之会,高祖之命,悬于项庄之剑,而项伯救之。广武之持,太公之命,悬于项羽之俎,而项伯又救之。〔项〕伯固 〔项〕羽亲属,何乃为汉用力如此?徒以其素德留侯,而留侯在汉,故为汉用力,正为留侯用力耳。吾故曰:“〔项〕羽之不杀太公,非 〔项〕羽不杀之,而留侯能用项伯以致 〔项〕羽不杀之也。”昔高帝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为留侯功。夫留侯功诚伟,而就其小者论之,则用一项伯,而前救高祖,后救太公,亦足见画策之一斑云。

在光绪二十九年辞世前,李楷材还写有其他六篇史论性小文章,题目分别是 《李德裕建筹边楼论》(汤藩宪课,得取 “六名”);《陈平、周勃优劣论》(林臬宪课,得取 “七名”);《翟义论》(堂课,得取 “二名”);《孔融论》(堂课,得取 “二名”);《问明代贤相,三杨并称,比而观之,亦有优劣否》(堂课,得取 “一名”)和 《卫鞅论》(堂课,得取 “二名”),这些都是他在光绪二十四年以后完成的 “史学”力作。

唐代政治家李德裕 (787—850),字文饶,赵郡赞皇 (今河北赞皇)人。中书侍郎李吉甫次子。历仕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四朝,一度入朝为相,但因 “牛李党争”倾轧,多次被排挤出京。武宗继位后,李德裕拜相,两人的君臣相知成为晚唐绝唱。李德裕执政五年,外攘回纥、内平泽潞、裁汰冗官、制驭宦官,功绩显赫,被拜为太尉,封卫国公。历朝历代对李德裕的评价非常高,李商隐为 《会昌一品集》作序时将其誉为 “万古良相”,近代梁启超甚至将他与管仲、商鞅、诸葛亮、王安石、张居正并列,称他是中国六大政治家之一。李楷材撰 《李德裕建筹边楼论》(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二 《史学》)的内容如下:

事有骤闻之似为奇策,及细揆以当时大势,则又似不尽然者,即如唐韦皋招来南诏,以剪吐蕃羽翼。迨李德裕帅蜀,乃改易 〔韦〕皋之故辙,而并南诏以拒之。论者以为唐之策吐蕃,计无有善于 〔韦〕皋策者,而 〔李〕德裕轻改其策,似尚未喻 〔韦〕皋建策之意,不知唐在当日,力足以据吐蕃,本无待于南诏。况蛮夷之人,贪狼成性,得志则肆其欲,否则妄生边衅。〔韦〕皋殁后未几遂以称兵犯蜀,即其验也。故不察其积久之患,而狃于目前之利,即智者亦或不免失策。〔李〕德裕之据南诏,盖有见于彼己之大势,而能虑夫久远者也。或曰:“〔韦〕皋此策,非一人之私见,盖邺侯尝言之矣。”不知策之既失,即出诸邺侯,亦不可谓之得,否则此策果奇,何以 〔韦〕皋行之转贻边患,〔李〕德裕反之,遂威行南诏、吐蕃也。且夫借力何常,必借之而彼可以为我用,并不能为我害者则借之。若贪一时之利,而贻后日之患,则何如勿借,而谨为防范之,犹足以杜敌生心也。此盖 〔李〕德裕所夙夜绸缪而决之于心者,故于帅蜀日即作筹边楼,图二边形势,及饷道部落于上,盖见夫据吐蕃之不必用南诏,而因深筹夫扞御二边之策也。噫!〔李〕德裕将略,即此已可想见。而后相武宗,威行蕃 (藩)镇,尤足征其运筹有过人者。独惜维州之降,以牛僧孺故,不竟其策吐蕃之谋。论史者,所以有遗憾哉!然而筹边之计,固加于韦皋一等矣。

按:筹边楼在今成都西郊,是大和四年 (830)李德裕任剑南西川节度使时所建。唐代女诗人薛涛 (?—834,字洪度,长安人。幼时随父入蜀)有 《筹边楼》诗云:“平临云鸟八窗秋,壮压西川四十州。诸将莫贪羌族马,最高层处见边头。”

秦朝末年,英才辈出,但能被司马迁列入 《史记》之 “世家”的,只有陈胜、萧何、曹参、张良、陈平、周勃六人。陈平、周勃能同时列其中,可见两人的功劳得失很难评价。李楷材撰《陈平、周勃优劣论》(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二 《史学》,云南省图书馆藏清光绪二十九年刻本①云南丛书处辑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亦收有 《陈平、周勃优劣论》,惟有误改者。)的内容如下:

陈平、周勃,同时佐汉,议者或优 〔陈〕平而劣 〔周〕勃,或优 〔周〕勃而劣 〔陈〕平,愚谓皆无足优者。诸吕作难,定天下、安刘氏者,灌婴也。而论者推功于 〔陈〕平、〔周〕勃②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改作 “而论者推功于 〔周〕勃、〔陈〕平”。,误矣。〔陈〕平为丞相,听邪谋,以南北军属 〔吕〕产、〔吕〕禄,使 〔周〕勃有将之名,无将之实,一旦变起仓卒,〔周〕勃不得入军中,则 〔陈〕平已智尽能索矣。乡使绐说不行,矫节而谋泄,〔陈〕平、〔周〕勃有相牵就缚耳!如 〔吕〕禄、〔吕〕产何?前古用此以辱国殄身者众矣。〔陈〕平、〔周〕勃之事幸而集,则 〔灌〕婴为之籍也。吕氏虽三王悬国,兵权已擅,而皆无将才。当诸侯合从 (纵)西乡,空国兵以授 〔灌〕婴。是时吕氏所恃者 〔灌〕婴耳,而 〔灌〕婴顿兵于荥阳下,暗与诸侯连合以待其变。由是吕氏势孤,故郦寄之谋得入,而公卿将士,晓然知 〔吕〕产、〔吕〕禄之将倾,故矫节闭殿,莫敢龃龉以生得失。譬之于射,〔陈〕平、〔周〕勃矢而 〔灌〕婴弦机也。向使吕禄自出以当齐、楚,而〔吕〕产兼将南北军,纵不足以倡乱,以贼诸大臣有馀力矣。吕氏本欲待 〔灌〕婴破齐,合而后发,故虽听郦寄之言,尚未遽决。及贾寿自齐来,知 〔灌〕婴谋,然后以印属典客,盖自知无以待 〔灌〕婴,而欲改图以缓死,故得因其瑕衅而乘之。由是观之,定天下、安刘氏者 〔灌〕婴也,非 〔陈〕平、〔周〕勃也。其推功于 〔陈〕平、〔周〕勃者,误也。何足优哉!虽然,〔周〕勃厚重少文,〔陈〕平则谲诈自矜,失相臣之体;彼善于此,则于 〔周〕勃犹有取焉尔矣。

翟义 (?—公元7年,字文仲,西汉上蔡人)为翟方进之子、翟公之孙。据 《前汉书·翟方进传》说:“翟义……少以父任为郎,稍迁诸曹,年二十出为南阳都尉。”既而为弘农太守,转迁河南太守、青州牧。汉平帝死后,王莽摄政称 “摄皇帝”,翟义起兵讨伐王莽,立刘信为帝,自号大司马柱天大将军。移檄郡国,国人达10馀万。后被王莽击败,遭夷灭三族。翟义首举反王莽大旗,虽兵败身亡,但揭穿了王莽的篡权野心,点燃了西汉末年农民起义的星星之火。李楷材撰《翟义论》(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二 《史学》,云南省图书馆藏清光绪二十九年刻本①云南丛书处辑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亦收有 《翟义论》,惟有误改者。)的内容如下:

班 〔固〕《〔汉〕书》称 “翟方进相成帝,而其子 〔翟〕义为东郡太守,于王莽居摄日,知 〔王〕莽必篡汉,乃②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脱 “乃”字。起兵讨 〔王〕莽”。余谓 〔翟〕义非独汉之忠臣,亦 〔翟〕方进之孝子也。夫自古无不孝而成③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改作 “能”字。忠者,即未有忠而不克孝者,是以古语云:“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又曰:“移孝作忠。”盖二者事虽殊途,而理实一贯。〔翟〕义之忠于君如此,则不必问其平日之尽心门内何如,但观其善体父志,以仰酬国恩,事固无有切于讨贼者。然则 〔翟〕义之所为,盖一举而忠孝兼尽矣。或曰:“〔翟〕义讨贼而祸至覆宗,又害于而 (尔)家以荐及其母,忠则忠矣。谓之为孝,乌乎!可不知为人臣者,〔翟〕义不得顾其家。”昔王经以忠魏,而致其母见杀。〔王〕经母以为以此并命,虽死何恨?夫 〔王〕经母妇人,犹知以子忠见杀,为死得其所,则 〔翟〕义之起兵,而祸及其母,斯固无害于孝矣。如曰 “祸母与④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改作 “兼”字。覆宗非孝”,然则方正学之刑十族,将遂不得为孝乎?吾有以知其不然矣。故昔尝论王祥,以为〔王〕祥不能忠于魏,即不得谓之孝,盖卿大夫之孝,与凡民异,此身既以许国,则父母所望于子者,亦惟求其忠于而 (尔)⑤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脱 “而 (尔)”字。国,否则有负于国,即不足以对父母。观史载 〔翟〕义起兵之初,其言曰:“父子受国厚恩,〔翟〕义当为国讨贼,以安社稷。”则 〔翟〕义之所以体父志者,诚有非区区小孝之为,此固无惭于卿大夫之孝矣。是则由讨贼论,〔翟〕义可为汉之忠臣;由报父子⑥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脱 “父子”两字。汉恩论,〔翟〕义并可为 〔翟〕方进之孝子,而论者不察,辄执一孔之见,而苛求之,失 〔翟〕义远矣。噫!在三大节,人有其一,已可以传后世。即生平略有小疵,亦在可原之列,何况 〔翟〕义一举兼尽,而其他生平,亦大都无可议哉!余故表而出之,以著 〔翟〕义之为人,且以见忠孝一源,未有事君非忠,而尚可谓之孝者也。则⑦惟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脱 “则”字。论古者,充类于 〔翟〕义焉可也。

孔融 (153—208),字文举,鲁国 (今山东曲阜)人。家学渊源,为孔子的第二十世孙、太山都尉孔宙之子。孔融少有异才,勤奋好学。汉献帝即位后,任北军中侯、虎贲中郎将、北海相,时称孔北海。在任六年,修城邑,立学校,举贤才,表儒术,后兼领青州刺史。建安元年 (196),袁谭攻北海,孔融与其激战数月,最终败逃山东。不久,被朝廷征为将作大匠,迁少府,又任太中大夫。孔融性好宾客,喜抨议时政,言辞激烈,后因触怒曹操而为其所杀。李楷材撰 《孔融论》(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二 《史学》,云南省图书馆藏清光绪二十九年刻本⑧云南省图书馆藏 《滇文丛录删稿》之一 《论著类》亦收有李楷材撰 《孔融论》,仅是将 “而昭烈君臣之雄才”中的 “昭”字误抄作 “照”,其馀部分的内容无差异。)的内容如下:

人每以孔北海志在靖难,而意广才疏,迄无成功,为 〔孔〕北海诟病。余谓此不足以掩〔孔〕北海也。夫 〔孔〕北海固少形才短,然其立朝,义不附 〔曹〕操,忠贞之节,横秋霜而贯白日,汉廷不可无是臣也。抑又尝闻古人之论人者,为守兼优为上;其次为不足而守有馀;若无守而仅才可有为,则品斯下,〔孔〕北海盖有守者也。有守而惜乎其才,不足以济厥守也。然虽才短而守终固,则在汉季终不失为正人,而断非阿附 〔曹〕操者所可及,如但以才论,则 〔曹〕操非奸雄之才耶!然为汉计,则愿有 〔孔〕北海,而不愿有 〔曹〕操。观于〔曹〕操之虐煽王室,毒流四海,非 〔曹〕操之奸雄不至此。然则人臣亦何贵乎仅有才哉!况乎 〔孔〕北海之不克诛 〔曹〕操,非 〔孔〕北海不能谋 〔曹〕操,而 〔曹〕操当时大势,虽有智者无从图之也。否则后之韦耿诸人,岂非欲诛 〔曹〕操者耶?而皆不克,是 〔曹〕操之不死。此其间有时会存焉,而非尽人谋之不臧耳!后人观于昭烈武侯,席荆益之势,力欲讨 〔曹〕操以扶汉室,而经营毕生,卒不得一竟其志,亦可见 〔曹〕操之势强,有未可以遽谋者矣。不此之察,而辄责 〔孔〕北海曰才疏,然乌知即不必论 〔孔〕北海,而昭烈君臣之雄才,何以亦不能得 〔曹〕操而甘心耶?是知 〔孔〕北海之才疏,当在于守北海之日,而不在于不克诛 〔曹〕操之时,且吾人旴 (盱)衡古人,但当论其志向邪正所在,而不必拘其事之成败。即如陈蕃、窦武,谋诛宦官,不成而死。及后人论 〔陈〕蕃,虽惜其微少于才,然未尝不悲其志。如 〔孔〕北海者,亦陈蕃诸人之流也。噫!〔孔〕北海生平,处家立朝之际,俱有大过人者。即曰疏于才,亦当在 《春秋》责备贤者之列,而非谓其人概不足取。何况范《史》之论 〔孔〕北海,〔谓〕意广才疏,盖深致惋惜于 〔孔〕北海,特微其词以见意,何论者不知?但泥于范 《史》之片言,而辄以之诋北海耶!余是以悲 〔孔〕北海之志,而推论当时时势如此,且以破拘儒一孔之见也。

杨士奇 (1366—1444,名寓,字士奇,以字行,号东里,谥文贞,江西泰和人。明代大臣,官至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历五朝,在内阁为辅臣四十馀年,首辅二十一年)与杨荣、杨溥同辅政,并称 “三杨”,因其居地所处,时人称 “西杨”。 “三杨”中,杨士奇以“学行”见长,其一生见证了明朝的盛转衰。李楷材撰 《问明代贤相,三杨并称,比而观之,亦有优劣否》(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二 《史学》)的内容如下:

古之所谓贤相者,贵其有过人之量,而能容人之才。又且持国家大体,而不察察于细故以为明。若是者,吾因综核明三杨,而于 〔杨〕士奇仿佛遇之。夫所谓过人之量而能而能容人之才者,何也?如 〔杨〕士奇于 〔杨〕荣,因宣宗有疑 〔杨〕荣意,遂力称 〔杨〕荣之才,以为非己所及。虽闻 〔杨〕荣尝有短己之言,然终不以介怀,故能与 〔杨〕荣并力于国,而俾 〔杨〕荣得尽其才。斯诚无愧乎相臣之量矣。又况 〔杨〕士奇生平立朝,如保全赵王一节,善处人骨肉间,雅有李邺侯保全广平王之意,而其他诸端不苛细者,亦彰彰具载史册,则信乎得相臣之体,而不专察察为明者耳!若 〔杨〕溥者,相业不如 〔杨〕士奇,而器量之宽广似之,故生平建白虽少,然无愧与 〔杨〕士奇并称贤相。昔人谓汉之曹参,继萧何为相,而能不改何规划之旧,故卒之堪与何齐名。吾谓 〔杨〕溥与 〔杨〕士奇,亦庶几有焉。然则史称 〔杨〕溥雅操,信乎其雅操也。否则如 〔杨〕荣之短 〔杨〕士奇,不有信任〔杨〕士奇之宣宗,〔杨〕士奇得以无所掣肘哉!抑又思之,〔杨〕荣之短 〔杨〕士奇,与张江陵之阴轧高拱,大略相同,特 〔高〕拱不幸而遇神宗,〔杨〕士奇幸而遇宣宗,故排挤有行、有不行耳!总之,〔杨〕士奇贤相也。〔杨〕溥之器量,有近 〔杨〕士奇,亦贤相之亚也。如 〔杨〕荣则有才而不纯,以云果敢任事则有之,而岂足当贤相之目哉!况按 《〔杨〕士奇传》,〔杨〕荣受边将馈遗,而其家致富,曾孙业且以赀败。史氏 《〔杨〕荣本传》,又拟以姚崇之不拘小节,则 〔杨〕荣者,毋亦簠簋不饬,而不满于时论与 (欤)?但就才论才,则其才不惟远越乎 〔杨〕溥?亦且较愈于 〔杨〕士奇。在明一代相臣中,〔杨荣〕亦可谓矫矫者矣。虽然,此就三人入相后言之也。若夫 〔杨〕士奇在建文国难时,与周是修诸人约同死,然卒食其言,此盖亦 〔杨〕荣、〔杨〕溥逮事建文,而复事成祖之比。是则 〔杨〕士奇立身本末,原有可为后人责备者,然其后要岂失为贤相哉!余是以根本史传,善善从长,断〔杨〕士奇为贤相,次之以 〔杨〕溥,而不能无遗憾于 〔杨〕荣也。

商鞅 (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是战国时代著名的政治家,还是法家的代表人物。又因他是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秦国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 “商鞅变法”。商鞅的主要事迹,见载于 《史记·商君列传》。李楷材撰 《卫鞅论》(收入 《经正课艺二集》卷二 《史学》)的内容如下:

嗟夫!才之为祸烈矣哉!敢于菲薄先王之法,而以为不足守;敢于排父兄百官之议,任天下之怨,而以为不足恤。岸然挟其坚忍之力,施其酷烈之术,独断独行,无所顾忌,虽足以富强其国,然而五帝三王相传以来,其流风馀泽之犹有存者,遂由此涤荡尽矣。后之人虽欲复之,何从而复之?此卫鞅所以为千古罪人也。王荆公以官礼之书,误人家国,仅曰泥古而不通耳!〔卫〕鞅直以先王之道为不可行,而鄙之、薄之、变易之。故愚以为荆公学究也,学究之祸,仅足以祸一时;卫鞅才人也,才人之祸,则足以祸千古。且夫才如卫鞅,其祸固如彼矣。乃有才并不如 〔卫〕鞅,竟敢非五常、薄三王,见异而迁,其祸又将乱天下后世,而更甚于 〔卫〕鞅。然而人主甘心焉而不悟者,则与秦孝公、宋神宗同,一溺于富强之说耳!孟子曰:‘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有国家者,宜如何慎择与共天位之人,而士大夫亦当惴惴焉!谨其心之所向,恐一不当,即足以贼人心、害风俗而祸天下后世,为卫鞅之续也。噫!

清全祖望 (1705—1755,字绍衣,号谢山,浙江鄞县人。清乾隆元年进士,学问甚博,尤专史学)撰 《经史问答》(清乾隆三十年刻本)卷四 《〈三传〉问目答蒋学镛》说:“惠伯岂是荀息之比……谓惠伯反不如荀息者,真邪说也。”惟顾亭林 (炎武)谓 “以王法言之,易树子也;以荀息言之,则君命也。彼枯菀之歌出,而里克以畏死改节矣,则苟息不可谓非义也”。李楷材撰《晋荀息、鲁惠伯合论》(收入云南丛书处辑 《滇文丛录》卷十五 《论著类十五》,民国二十六年云南开智公司排印本。惟 《经正课艺》未收录)的内容如下:

非才之难有,〔有〕才而能守正则难:亦非仅守正之难,守正而才足应变则尤其难。愚于晋之荀息及鲁之叔仲惠伯有感焉!荀息,晋大臣,非晋侯私睰也。献公将死,遗命立奚齐,荀息立之。及奚齐 〔被〕弑,荀息复立卓子,里克又弑之,于是荀息死难。夫君臣之义,大节在三,荀息翼幼,主死身殉,可谓不负献公者。然推荀息意,以为吾死可以见献公 〔于〕地下矣,而试问奚齐、卓子为献公爱子而主社稷,则荀息宜死矣。独惜奚齐、卓子也,而其母则嬖妾也。且申生见杀,国人莫不冤之。而重耳出亡在外,于诸公子齿最长,又有贤名,是固晋诸臣所欲得而戴之者也。荀息以献公遗命不可负耶!而乌知献公遗命 〔为〕私爱也。立长、立贤,社稷之大计也。乌有置社稷大计而不顾,而区区以身殉先君所私爱子者。然则荀息之死,亦可谓死伤义者矣!或曰 “荀息恶乎食言而事君二心者”。夫事君诚不可以二,而以一死殉私废公,就事论事,仅胜于事君二心者耳!安得谓之忠哉?总之,荀息之才见于壁马谋虢之日,而此事则并公义而忘之,其亦非大臣守正不阿者。已若叔仲惠伯之事,则又反此。〔叔仲〕惠伯为公族大夫,与襄仲皆贵戚也。而襄仲杀適 (嫡)立庶,〔叔仲〕惠伯死之,与荀息之殉其私睰者不同。然而为 〔叔仲〕惠伯计,当襄仲未立宣公日,逆知其必杀適(嫡)立庶也。宜与在朝诸人计,同心协力,力制襄仲,沮其阴谋,使不得逞,则计之善者也。否则沉几观变,深谋速发,尸襄仲朝,为季友耽叔牙之事,亦策之可行者。而 〔叔仲〕惠伯是之不察,既不能制襄仲于先,又不知防襄仲于后,而冒昧以身往赴,此 〔叔仲〕惠伯之所以徒死也。论者谓 〔叔仲〕惠伯之义,其人不可苛求,不知 “《春秋》责备,惟在贤人”,〔叔仲〕惠伯而知大义者也,此愚之所以责备 〔叔仲〕惠伯而不容轻于一死也。昔者汉之武帝用江充谮杀戾太子,昔人以谓 “时无重臣”,如有重臣能翼太子者,太挟 (挟太)子〔于〕帝前,力白其冤,则太子何至见杀!〔叔仲〕惠伯身为公族大夫,不可谓非重臣也,而不能调护君之適 (嫡)子。然则 〔叔仲〕惠伯之死,且有渐于哀姜之哭矣。噫!国家诸臣,守正者既不必有才,有才者又不克守正,此所以纯臣难得而石碏断推难能罕匹者也。否则以守正论 〔叔仲〕惠伯,不且高荀息一等哉?愚故综论二人,责荀息以儆人臣之不能守正者,责 〔叔仲〕惠伯以儆人臣之但知守正而不能通权达变,致昧几贻误家国者。

春秋时期卫国的上大夫蘧伯玉因人贤德而闻名于诸侯,被历代尊奉为 “君子典范”。他与孔子亦师亦友,在孔子周游列国时多次收留并给予帮助,故 《论语·卫灵公》说:“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李楷材撰 《“蘧伯玉近关再出”辨》(收入 《滇文丛录删稿》之一 《论著类》,云南省图书馆藏民国间抄稿本)的内容如下:

世有以庸人模棱之见,而讬为贤士大夫之行事者,如 《左氏传》载 “蘧伯玉近关再出”之类是也。夫 〔蘧〕伯玉君子,君子则立身本末,必有大异恒人者,而躬仕其朝,独坐视君之废置,漠焉不加喜戚,岂其然哉?或曰 〔蘧〕伯玉位仅大夫,见卫献之不可辅,而身之不克任用也,故终缄默不与其事。然人臣事君,膺一命之秩,即不可谓非受恩君朝。〔蘧〕伯玉不仕则已,仕则食焉,安避其难?复君之不论君,而见逐于其臣,此何如事也,而 〔蘧〕伯玉固委蛇事外耶!盖尝思之,〔蘧〕伯玉君子,而所以得为君子者,则曰邦有道仕,曰无道卷怀。献公之时,固不可云有道,然 〔蘧〕伯玉既仕于其时,断不肯以循循苟免也。且夫〔蘧〕伯玉固孔子友也,当日者孔子在鲁,而 〔蘧〕伯玉自卫使人 〔谒〕孔子,孔子曰:“使乎!使乎!”夫观人必于其类,〔蘧〕伯玉之使至,为孔子斦 (所)赞,则 〔蘧〕伯玉为人可知。乌有 〔蘧〕伯玉之使,尚能不辱 〔蘧〕伯玉如是,而 〔蘧〕伯玉为孔子深契,乃临难苟免若此哉!然则 〔蘧〕伯玉不惟不足与孔子友,并且有愧厥使矣。闾里富人,平日养尊处优甚适,而必多其仆,非平日少仆之患也。以为吾一日有急,而仆庶几竭力扞 (捍)卫耳!乃仆平日受恩,急则弃主,斯仆尚可谓之有人心乎哉? 〔蘧〕伯玉近关之出,何以异是?噫!〔蘧〕伯玉而君自也,吾知其断不肯弃卫献而独出也。昔者原繁仕郑,郑人逐厉公,立子瑕,原繁不顾厉公。入 (人)责原繁,〔原〕繁曰:“苟主社稷,其谁不臣?”君子谓 〔原〕繁之奸也,为中立善保其身也。然则 〔原〕繁以不念厉公,且不免后人之责备,而 〔蘧〕伯玉顾不念献公,而仅以近关一出、再出为事,庸讵非中立乎?而犹得以 《左氏》记载诬 〔蘧〕伯玉君子 〔为〕人乎?或曰 《左氏》拘赴告,故纪事容误,不可以其一端偶失,遂废全书之善。虽然,是说也,为 《左氏》原可也,而以定 〔蘧〕伯玉人品 〔及〕为人臣事君之法,则大不可。愚故表而出之,以儆人臣事君二心,而食焉 〔惟〕不与其难者。

李楷材善于借助著名历史人物的相关传记资料,在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问题上借题发挥 (但主要是围绕着 “孝”“忠”“贤”“才”和 “社稷”“守正”“重臣”等概念展开讨论);或针砭时弊,旨在 “破拘儒一孔之见”。他在 《孔融论》中阐述了自己评论前辈的标准:“吾人吁衡古人,但当论其志向邪正所在,而不必拘其事之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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