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津津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金城南京机电液压工程研究中心
随着经济发展,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越来越频繁,为了采购活动透明,防止腐败发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应采取招标采购。但实际采购中,仍有不少没有达到国家招标范围的项目的采购行为没有得到规范,采购过程不透明、不公正,从而滋生腐败现象,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得影响。为了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风险,本文建议从以下几点开展工作。
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为总指导,对工程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审专家评审办法等招标活动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了规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这些法律法规也在根据具体实施情况进行不断的调整和修订。作为国有企业的招标管理人员,应实时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动向,尤其是招标范围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采购方式,防止应招标而不招标的情况发生。招投标管理人员还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和参与招投标活动,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对于不在国家强制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采购项目,不能任由采购部门进行采购,这样不仅提高了采购风险,也不利于国有企业自身的利益。对于不在国家强制规定招标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国有企业可以采取竞争性比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国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采购项目的类型,通过制度规定竞争性比价采购的项目的金额范围。竞争性比价采购项目的流程可以参考招投标活动制定。从成立评审小组、制作竞争性比价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流程、发布公告等方面对竞争性比价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从而降低采购风险。
国有企业的采购项目可分为固定资产、物资、服务、工程等。根据各类采购需求,管理部门可制定相应的竞争性比价采购文件模板。模板应包括采购内容、比价方式、报价文件要求、评审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
采购内容格式可不做规定,由采购部门根据不同的项目进行相应的描述;比价方式应写明是公开比价还是邀请比价;报价文件要求应对报价文件的组成、需要提供的材料等进行统一的规定。报价一览表、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是报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缺少。管理部门还可以针对项目的不同,增加制造厂商授权、报价明细等内容。为了挑选优质供应商还可以增加资信证明等要求;评审办法可使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使用模板可减少竞争性比价采购文件的制作时间并节省会签环节的时间,提高竞争性比价采购流程的效率。
竞争性比价采购文件的编写看似是一项简单的文字组织工作,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它是一份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的意义,每一个措辞都很重要。比如评审地点不写明或者不清楚产生误解,会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到达评审地点,从而使比价活动失败。
完整的竞争性比价采购文件分为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包含了采购内容、供应商资质要求、报价文件要求、评审办法等。其中采购内容是对比价项目的一个描述,不能过于笼统,描述尽量不要发生歧义,影响报价的细节应当描述出来;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的标准,也不能通过注册资本等来设置门槛;报价文件应逐项列举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能提供格式的尽量提供格式,这样可以统一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提高评审效率;评审办法是选择胜出供应商的办法,对于货架商品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于复杂的综合性项目应采用综合评分法。
技术条款主要是对项目的技术指标、验收、运输等环节的要求的描述。技术条款相当于需求报告的条款化,能详细尽量详细,特别关键的地方要作为否决项。在实际编写竞争性比价采购文件时,常常出现编写时不重视,评审后才发现重要的需求没有描述或者没有作为否决项而评审结果不能达到预期的情况。技术条款不仅要对项目的技术指标做出描述,还要对项目从建设到验收等一系列环节做出要求,例如验收是否是异地、运输的方式以及是否包含培训、是否含有配件备件,可能各项费用所占比例不高,但却对后续项目维护具有重要的影响。
招标与竞争性比价采购流程中涉及的管理人员较多,为了保证招标与竞争性比价采购的顺利进行,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管理人员应着重培训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内容,使管理人员在组织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操作符合法律法规,降低风险。国有企业还应对评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其在各自领域的专业能力以及关于评审工作的培训,使评审人员的评审能力、工作态度符合竞争性比价采购的需要。从而可以将竞争性比价采购流程落到实处,保证竞争性比价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
结语:国有企业竞争性比价管理工作除了做到以上几点,还要根据国家政策变化、企业发展需要和采购方式的变化做出适时的调整,使竞争性比价采购流程更高效,评审结果满足使用单位需求,评审过程公正透明,更好的为采购活动服务,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