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普通建筑用砂石矿产(简称“砂石矿产”)是交通、水利、港口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基础原材料。当前,浙江省“四大”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对砂石矿产的需求十分旺盛,做好砂石矿产资源保障工作,是关系到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也是自然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浙江是砂石矿产开发大省。“十三五”以来,全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面对保障任务重、环境约束紧的困难局面,以统筹生态保护与资源保障协调发展为主线,全面谋划、科学调控、主动服务、深化改革,不断加强砂石矿产资源保障。
一是全面谋划砂石矿产开发布局。以强化自然生态红线区等区域禁采保护、完善“四大”建设砂石矿产保障为重点,全省严格空间管控、强化开发选址、优化开发范围。规划禁采区面积从约2万平方公里增加到4.53万平方公里,规划开采区面积从近1万平方公里减少到4580平方公里,80%以上的矿山集聚在开采区内,以供应“四大”建设为重点的六大砂石矿产开发基地基本成型。
二是科学调控砂石矿产开发总量。以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制定的“十三五”全省年均需求4亿吨砂石矿产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保障自用为导向,合理投放砂石矿产采矿权,科学调控砂石矿产开发总量。2016年以来,浙江省共投放砂石矿产采矿权169宗,出让砂石矿产资源量12.14亿吨,形成全省年可供砂石矿产4亿吨的开采能力;矿产开发累计提供砂石矿产资源量14.11亿吨,年均4.7亿吨,促进砂石矿产资源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三是主动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以加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砂石矿产保障服务为重点,强化砂石矿产需求和保障程度调研,做好砂石矿产采矿权精准配置,指导各地做好砂石矿产的保障服务工作。全面落实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用砂石矿产采矿权出让制度,以“最多跑一次”改革加速采矿权审批,“十三五”以来共出让工程性采矿权129个、专供石料5.51亿吨,有力保障了“四大”建设和重要民生项目等建设的砂石矿产需求。
四是深化矿业绿色发展改革创新。以绿色矿山建设、废弃矿山修复、矿山粉尘防治、矿地综合开发利用为载体,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实施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并建成1个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实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力争到2020年实现重点区域废弃矿山清零;实施矿山粉尘防治,确保在采矿山粉尘防治全部达标;启动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为乡村振兴、城乡融合、绿色产业等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一是长期高位需求对保障工作造成极大压力。浙江省砂石矿产需求基本依赖省内的自主开发。2000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省砂石矿产年开采总量快速增长。据历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报统计,“十五”至“十二五”期间全省砂石矿产累计开采总量分别为10.31亿吨、19.21亿吨、23.25亿吨;“十三五”以来,年开采总量在4.34—5.13亿吨之间。持续的砂石矿产高位需求,再加上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给砂石矿产保障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
二是“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更高的要求。浙江省砂石矿产均为露天矿山开采。浙江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第十八条提出“原则上禁止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根据已设采矿权开采能力测算,因部分采矿权将陆续到期,预计2019年全省有效期内的已设采矿权开采能力为4亿吨,2020年为2.9亿吨,2021年为2.6亿吨。如按照要求全面停止新设露天开采采矿权,未来几年全省大部分地区将出现砂石矿产严重短缺的问题,这必然会对全省“四大”建设带来严重影响。
三是海岸线整治打破了地区间的供需平衡。2018年6月,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海岸线整治修复三年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快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沿海一些砂石矿产船运码头被拆除(仅宁波市海岸线至少拆除16处砂石矿产船运码头),各市之间部分传统的砂石矿产水运通道被封闭,造成省内地区间的砂石矿产供需失衡,加剧了局部地区供需矛盾。
2000年以来,浙江省砂石矿产年开采规模可归纳为三个阶段:一是快速增长阶段(2000年—2011年),该阶段随着各地基础设施及城镇建设力度的加大,砂石矿产年开采规模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达25%,至2011年到达历史最高值(5.89亿吨);二是高位回调阶段(2012年—2015年),在经济新常态下,该阶段砂石矿产年开采规模较峰值时期逐年下降,年开采规模维持在3.59—5.19亿吨;三是高位震荡阶段(2016年—2018年),随着全省“四大”建设的推进,砂石矿产年开采规模呈高位震荡特征,维持在4.34—5.13亿吨。
从浙江省砂石矿产年开采规模所处的高位震荡阶段来看,未来三年,一方面随着浙江省“四大”建设的深入推进,全省砂石矿产年需求量将继续维持在高位震荡运行;另一方面,随着国家要求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浙江省往年围垦工程年均1亿吨左右的砂石矿产需求量将大幅下降。因此,预计未来三年全省砂石矿产年需求量在4亿吨左右,与目前总体持平。
从目前浙江省已设采矿权的开采能力分析,预计2019年全省供求基本能达到平衡,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2020年将可能形成约1.1亿吨的供应缺口,2021年将可能形成约1.4亿吨的供应缺口。
为坚决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要求,同时加强矿产资源保障,努力破解生态保护与资源保障兼顾的难题,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进以下举措。
一是积极拓展矿产资源保障新途径。严格实施《关于禁止新建露天矿山严格管控新设矿业权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4号),严格禁止新设单纯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销售矿产品为目的的经营性露天矿山矿业权,依法设立批准立项的废弃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因工程施工开采矿产资源获得矿产品的建设项目、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和毗邻矿区综合整治项目等矿业权,以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类矿业权的方式拓展砂石矿产保障渠道。
二是深入推进矿地综合开发利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正在推进的24个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试点中,有8个已正式实施,累计开采砂石矿产2619万吨,产生矿地5302亩;为加快试点工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预计到年底有5—6个试点项目将正式实施,未来3年可开采砂石矿产资源量超1亿吨,可产生矿地总量近8千亩。同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构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采矿权动态管理机制,有力补充全省砂石矿产需求和土地需求。
三是加快推进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根据《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被列入任务清单需要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山811处,面积84174亩,到2020年年底前,所有列入清单的废弃矿山要全部实现开工,其中90%要完成交工验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进一步规范管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加快推进实施;同时,要严格依法依规设置科学合理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采矿权,可提供部分砂石矿产采矿权,用于弥补砂石矿产的保障不足,努力做到生态效益、资源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四是及早启动编制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为统筹谋划好下一阶段全省矿产资源保障工作,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于今年启动“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前期调研,在充分做好矿产资源保障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砂石矿产开发布局优化与采矿权合理设置,以稳定全省砂石矿产供应。同时,以矿业权管理“最多跑一次”数字化转型为重点,进一步研究制定砂石矿产采矿权审批登记简化、快捷程序,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