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的路径探析

2019-01-26 22:42:48龚志宏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9年9期
关键词:公安机关党员基层

龚志宏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成败的关键在于政治建设统领的根本性。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把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1]。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安姓党”的根本政治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2]。公安机关的性质特点和职能定位,决定了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公安机关的第一要求。基层公安机关处在公安工作第一线,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要求,是服务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建设过硬公安队伍的根本保证。因此,基层公安机关要把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放在新时代坐标体系中加以审视,探索党建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新的实践路径。

一、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要抓住关键,提升政治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能力就是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就是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3]。这一重要论述为基层公安机关提高政治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能力是基层公安机关党员干部在新时代面临的紧要课题。基层公安机关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深刻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新时代,人民公安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4]。要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形势、任务越来越复杂,挑战、考验越来越严峻,因此,政治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职责使命的实现。个别党员干部认为只要政治态度鲜明足矣,但是,态度如果不能转化为能力,讲政治就会力不从心,甚至会犯政治性错误。只有具有过硬的政治能力,才能确保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正确的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要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重点是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3]因此,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关键就是提升“关键少数”的政治能力,练强与其领导职责相匹配的过硬政治能力,发挥好基层公安队伍“领头雁”作用,强化政治领导,推动新时代公安事业发展。

(一)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要崇尚学习之风

毛泽东提出:“掌握思想领导是掌握一切领导的第一位。”[5]我们党依靠学习创造了历史,更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学习,多次举行专题学习会,并特别强调:“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6]党中央的这些做法,为基层公安机关加强政治建设做了很好的表率,基层公安机关党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持续深化学习筑牢“公安姓党”的思想根基。一要使“学什么”系统化。除了一直以来强调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章规定,要加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思想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突出底线意识教育,筑牢廉政“防火墙”,加强党性修养、作风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修好“官德”这门课。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党务知识、领导科学与艺术以及公安群众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二要使“怎样学”实效化。结合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精心谋划,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针对性,创新学习形式, 无论是集中培训、短期轮训、网络培训,还是走出去、请进来、情景体验式学习、实地调研,以及通过克服制约工作时间、空间维度障碍搭建的“指尖党建阵地”等形式进行的自我教育,关键是确保学在经常、融入日常,使党员干部实时感触党建脉搏、感知党建温度、感受党建力量,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实现党员领导干部 “解其言,知其意,明其理”,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二)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要靠鲜活的斗争实践激发催生

基层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内心深处增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感,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对承担责任义务的使命感。作为党的建设的骨干,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清基层公安工作所面临的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勇于挑起重任,以“舍我其谁”的担当和“滴水穿石”的韧劲,把棘手的事办妥,把“硬骨头”啃下,把“绊脚石”铲除,练成“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概和胆识,不断提高应对风险、克服阻力、化解矛盾的政治能力。

一方面,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明确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法定职责,是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基层公安机关党委(党支部)要明确落实主体责任的基本着力点,从战略布局到微观实践工作,要将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同步推进,保持党建队建共同发展,确保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发挥最大作用。基层公安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要敢于担当,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解难。在复杂斗争的实践大课堂、大舞台中积累政治经验,加强政治历练。紧急时刻果断决策、从容应对、引领带动;灾难面前临危不惧、靠前指挥、以上率下;突发事件雷厉风行、查清真相、安抚民心,以“润物无声”的工作方法和艺术完成好党的各项实践,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战风险、渡难关的主心骨、带头人。“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做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事情。

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安队伍是一把‘利剑’,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把‘双刃剑’。”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接触社会阴暗面和丑恶现象多,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常常用金钱、物质、美女等各种手段对民警进行腐蚀拉拢,在公安队伍中寻找他们的代理人和“保护伞”,这些行为对民警的侵蚀性很大,要使民警抵御职业风险,始终保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必须加强队伍的政治建设,这也是基层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根本思想基础。因此,要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让每一名党员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宣传教育,强化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动自觉,提升党员的政治担当能力。

(三)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党组织的政治能力,要强化组织的政治功能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政治属性、政治功能是党组织的根本属性、基本功能,基层公安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强化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3]。一方面,上级党委要加强帮建力度。上级党委要做好书记、班子、骨干的培训,坚持以问题导向抓建设,夯实基础求突破。坚持定期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把考察培训、知识竞赛、分类指导等举措落到实处,将如何当好书记、如何组织好党内组织生活,将党组织议事、党小组功能、党员发展、处理棘手事情等疑难和模糊问题,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以直观形象的方式教具体方法招数,注重突出基层公安工作特点,加快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基层公安机关党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党支部要担负起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服务群众的职责[3]。首先,要加强班子凝聚力建设。以有缘之心共处,以真诚之心共事,班子成员之间要做到:以事业为牵引,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前进的方向。不断增进感情,在相互关心中融洽团结,做到生活中多帮助、工作中常交流,及时帮助解决难题,真心实意地相处。书记要通过理论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等时机,组织大家互相指问题、找不足、提建议,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强化党组织作风建设,党员之间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监督等手段,把严格按原则、按制度、按规定、按程序办事作为一项常态,久久为功,努力创造在讲党性、坚持原则基础上团结奋进的生动局面。第二,全面增强党内生活的影响力。要积极适应基层公安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形式、路径、制度和载体等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适应新趋势新要求,探索网上组织生活新模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吸引力与感染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的科学性、针对性、开放性、实效性和共享性。第三,要贯彻好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正确妥善处理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决策与实施等关系,使党委(党支部)在实施领导过程中能够既保持平衡又充满张力。如此,党委(党支部)政治领导力的提升才有保障。第四,要提升党组织整体合力。加大党员教管力度,紧贴时代,紧接地气,坚持深入推进资源融合,推进育人工程。坚持深入学习党史、公安史,采取实地参观见学、打造主题墙等形式,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学习APP等载体浓厚学习氛围。定期组织党员撰写党性分析材料,进行思想汇报,让党员思想在自我总结自我分析中吐露心曲、抒发心声,并对比承诺践诺效果,采取比比晒晒的形式,激发党员积极性。多措并举强化全体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使其自觉做到认同、依靠、服从、信赖组织。

二、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要坚定文化自觉,涵养政治文化

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是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课题。党内政治文化深刻影响人们的政治行为,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础、以革命文化为源头、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主体、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党性的文化[7],其核心是政治价值观,因此,政治文化是党的信仰之基、发展之源、行为之舵。

政治生态好,人心就顺、正气就足。党的优良作风生成的土壤就是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它是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础。“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8]一段时间以来,作为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专门力量的公安队伍,受周永康、王立军等流毒影响,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的腐败窝案,暴露出局部性的政治生态问题。政治生态不好,很大程度上,就是政治文化出了问题。有什么样的政治文化就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就会形成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态。因此,大力营造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的干事创业的基层公安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发挥文化的教育引导功能、示范功能、熏陶功能、激励功能,达到润物细无声的育人效果,这是当前刻不容缓的政治任务[9]。

政治文化建设的灵魂就是核心价值观的培塑和认同。2017年5月19 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代公安机关建警治警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概括了政治建警的首要任务、警察的职业宗旨、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和职能发挥的重要保证,涵盖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全面贯彻总要求,是确保公安队伍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的精神保障,所以,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必须围绕“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系统思维整体推进。

(一)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要以政治教育为抓手

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实质是改造和重塑党员干部的精神世界。良好的政治教育是政治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途径。基层公安机关要结合各单位各警种特征和党员自身实际,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从供给侧发力,不断创新党内政治文化教育的载体、方法和手段,通过政治教育、典型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生动活泼、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常态化党内活动,充分运用智慧党建平台,整合教育资源,搞好网上文化活动,引导党员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进而厚植人心,凝聚共识,强化政治认同,增进文化自觉,从灵魂深处解决好为何从警、为谁从警、如何从警的根本问题,提高党员民警的认同感、忠诚度、和谐度,从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激发基层公安队伍凝心聚力、履职尽责的持久精神动力。

(二)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政治导向是关键

政治文化建设最重要、最直接、最具体的风向标就是把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作为政治文化传承与创新的主体。选好人、用好人是培育良好政治文化的关键,只有正确的用人导向才能涵养健康的政治生态。正所谓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遂蔚然成风。基层公安机关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量党员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一票否决”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坚决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坚决对“精致利己主义者”亮红灯,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选好配强基层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确保用人上绝对可靠。做到选一个好干部立一面旗帜、树一个标杆。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干部。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选人用人腐败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

(三)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要以党内政治生活为保证

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更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的必然要求。当前,基层公安机关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三会一课”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因此,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推动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并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三、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要形成政治规范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党的团结和凝聚,不仅需要共同的理想、情感,还需要有铁的制度。制度是要求组织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它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尺度。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10]这一全新论断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思想建党发挥思想教育的引领作用,是内因,是制度治党的基础与前提,影响乃至决定着制度建设的性质和方向,是柔性的;制度治党发挥规章制度的约束作用,是外因,是思想建党的规范和保障,决定着思想建党的规范化水平,是刚性的[11]。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才能有效解决管党治党“两张皮”的问题,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党中央对制度建设的这种重视程度,为基层公安机关政治建设统领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即基层公安机关也必须建立健全党内政治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一)强化基层公安机关制度保障,要建立健全相关政治制度

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新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为依据,进一步提高对于党内法规制度科学性的理解水平,提高党内立法水平,运用系统思维,结合新时代基层公安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使基层公安队伍管党治党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这样既能体现刚性原则,增强整体效能,又具科学性与规范性。一是要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基层公安机关要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遵循德才标准,坚持严守规章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进行严格的教育、选拔、管理、监督。充分体现开放、公平、择优原则,真正选出能干事干实事的好干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权责统一,对于选人用人疏忽行为,严肃追究失察之责。二是要完善领导体制。基层公安机关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党的政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党的政治建设工作[3]。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把履行“两个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政治、组织、群众、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三是要健全政治建设量化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基层公安机关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基层公安机关通过用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这两个抓手,明确党委(党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以及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必须承担的权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将责任清单纳入年底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并突出其权重,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基层公安机关制度保障,要切实增强政治制度的执行力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12]因此,有了制度,要维护制度的权威、公信力,切实增强党建制度的执行力。

一方面,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制度管党治党的水平,要加强全体党员的制度意识。制度意识,是指人们关于制度的思想和观点的总和,包括人们对制度的基本看法和态度。人们的制度意识是学习、执行制度的思想和心理保证,是推动人们自觉实施制度的内在驱动力[13]。只有具备了内在的、自发的“法”意识,人们才会绝对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基层公安机关全体党员只有形成执行制度的价值认同和文化共识,把制度转化为自身行为准则去自觉行动,才能使执行力从他律转变为自律。因此,对党员干部进行制度权威意识、制度平等意识、制度约权意识、制度改革意识教育意义重大。对制度意识的教育需要做到:针对突出的思想认识问题,比如,“制度治党麻烦,成本高,制度治党缺少人情味,制度治党归根到底是人治等”开展宣传教育。创新内容进行教育:要注重基本法治精神的教育,多宣传党内典型人物,注重对党员权利制度的宣传。创新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党员进行参与式教育、仪式教育,可以利用多媒体展示现实中典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利用文学艺术形式宣传制度治党等等。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确立起民警对于法治的信仰,从内心深处产生法治理念和制度意识。

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基层公安机关身处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第一线,执法环境较为复杂,常常会受到思想侵蚀和腐败“病菌”的传染,要经受各种诱惑和考验。因此,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督导和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通过组织各警种、各单位梳理权力事项、排查廉政风险点、绘制工作流程图、建立健全防控措施等,有效防范化解一批廉政风险和隐患。通过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内部督察暗访、执法监督检查、短信评警、网上督察系统监控、警务回访等渠道构筑多层次、全方位、常态化纪律作风监督网络。制定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方式。既要常态化管住“大多数”,又要坚决处理“少数”和“极少数”。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起,立足“早”、盯住“小”;严把纪律尺子,惩治于已然,抓住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关键环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提升执纪能力;坚决实施问责,推动责任落地,问责追究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措施,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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