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言论

2019-01-26 21:09苗连营,乔晓阳,胡建淼
中国司法 2019年9期
关键词:依宪治国宪法

苗连营:谱写依宪治国精彩篇章

历经新中国70年的探索与实践,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彰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在我国,依宪治国不仅是法治文明发展进步的思想结晶,而且蕴涵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规律。现行宪法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与时俱进、日益完善,对现实的引领、规范和回应能力不断增强。依宪治国关键是宪法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全面实施,使宪法的权威与尊严真正树立起来。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既是宪法实施的核心力量,也是宪法实施的坚强政治保障。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必须依托一系列有效的制度措施。为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同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也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增加推进合宪性审查的职责。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宪治国,还必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依宪治国的历史航程,将不断汇聚新的富有时代生机活力的中国元素,为世界法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如是说,《人民日报》, 2019年8月7日)

乔晓阳:推动立法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针对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法工作取得突出成就。及时修改完善宪法,有力保障宪法实施。聚焦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实现立法与改革协调推进。与时俱进完善立法体制,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形成并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立法道路,为开辟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供了制度保障。做好新时代的立法工作,需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如是说,《人民日报》, 2019年8月7日)

胡建淼:法治不仅仅是依法办事

作为一个系统考察,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处于法治状态,主要应当考察以下几个标准:第一,法的存在——这是法治的前提。国家要有法,没有法就谈不上法治;法越多,国家的法治化程度越高。第二,法的正义性——这是法治的内在标准。所制定的法必须是良法,恶法不是法,恶法越多,离法治就越远。而良法的标准就在于要求法律的内容符合正义性。第三,法的至上性——这是法治的内在要求。法治国家必然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法大于权,而不是权大于法。第四,法的预设性、公开性、稳定性、平等性——这是法治的适用要求。第五,权利的保障性和权力的制约性——这是法治的核心。第六,公正的司法和司法的公正——这是法治的保障。法治是一种制度、一种理论、一种信仰、一种精神、一种标准,更是一种状态。法治是指法治精神,这种精神通过几百个法律原则和成千上万个法律条文来体现,如公平正义、人权保障、权利义务的统一、立法先行、法不溯及既往、信赖利益的保护、法律保留、正当程序、比例原则、意思自治、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等。上述精神渗透到国家的各项制度和人们的行为之中,由此形成的状态就是法治。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如是说,《法制日报》,2019年 8月7日)

王 露:以“智能+”打造新时代政府治理升级版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效率变革”的发展要求,而“智能+”是推动效率变革的强大武器,它能够识别行政流程冗余,超快完成信息流转,使行政过程达到低成本、高效率、零差错。“智能+”帮助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智能+”可以为政府处理海量数据,通过机器学习和精准算法,对数据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整合,从而提出前瞻性解决方案。目前,我国人工智能决策辅助系统在税务稽查、银行风险、投资决策、宏观人口预测、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已有大量应用。抓住“智能+”引发治理变革的历史机遇,需要从技术应用和体制机制两方面行动。加快“智能+”在政府治理中的深度应用。围绕行政管理、司法管理、城市治理等社会治理热点和民生需求,加快推进“智能+”走入政府治理实践。围绕“智能+”和政府治理深度融合建立配套体制机制。这里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新型智能治理理念、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政府应用“智能+”的伦理和法律保障。我国在人工智能领域拥有技术和产业优势,也应尽快提出我们自己的人工智能价值观和伦理观,实现促发展、保安全、守底线的统一。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王露如是说,《学习时报》,2019年8月5日)

喻少如:法治政府建设要处理好法与治关系

法治政府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合法行政的形式上,而是要在法治政府建设之中处理好合法行政与良好行政间的互动关系,向“善治”这一目标砥砺前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有所为亦有所不为,既要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又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前者讲的是政府与“法”的关系,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后者指的是政府与“治”的关系,要求政府积极履职,通过有效治理实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治理目标。由此观之,法治政府的镜像呈现出多面的形态。在政府与“法”的面向上,政府被假定为有待约束的猛兽;而在政府与“治”的面向上,政府又被想象成造福于民的天使。合法行政与良好行政及二者间的互动关系共同构成了法治政府的全景画卷。然而,合法行政与良好行政并不总是集于一身的,行政权力的活跃性致使二者之间始终存在着张力。一方面,过度限制行政权力的行使将导致政府缺乏活力无所作为,无法回应国家治理的需要;而另一方面,过于任性或放纵行政权力的行使则有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权衡二者,在立足中国具体的治理需求上,实现行政效能最大化的同时,将行政权带来的消极作用降至最低,正是法治政府的目标与追求。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喻少如如是说,《法制日报》,2019年8月9日)

高 雨:持续改善营商环境的重点环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和加强创新,把公平公正公开贯彻到行政、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府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格规范执法,着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不严不为治,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实现“法令行则国治”。在严管的同时,更要重罚。坚持公正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保护的重要部署,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推动实行减证便民、告知承诺制、打造“不打烊”的“数字政府”等有针对性改革措施。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推广信用承诺制,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政府诚信建设和政府失信治理。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监测评价地方和部门政务诚信状况,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以徙木立信之态取信于民,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树立和诚信水平的提高。

(高雨如是说,《学习时报》,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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