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 娜
(四川农业大学,四川成都 611130)
社区感是指“社区成员对于所属社区的归属感,是社区成员对于所属社区及社区内其他成员重要关系的感知,是相信通过集体的奉献,社区需求都会得以满足和实现的共有信念。”[1]它是当前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必要心理基础。作为一个健康社区的表征,社区感展示了一种在地域生活共同体中超越个体的情感联系,是社区参与和社区发展的“催化剂”,是社区共同体存在与发展的精神纽带。伴随社区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社区感的形成和演化充满了矛盾性和复杂性。深入探究社区感的生成机制和价值归旨,才能在当前轰轰烈烈的“社区建设”中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社区感是社区本质属性的内在体现。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2]因此,社区有两个基本属性:一是地域属性,即社区具有明确的地域边界。这是由行政机构在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社会管理等因素的基础上而进行划分的,是社区存在的物质前提。二是共同体属性,即居住在同一地域边界范围内的人们之间产生社会的、心理的联系。共同体属性是社区的本质属性。在过去相对封闭的传统社区,“远亲不如近邻”,居民之间容易形成守望相助、出入相友、疾病相扶、友好协商的融洽邻里关系,天然自发地造就了良好的社区感。伴随现代化对人类社会生活影响的不断扩展,地理因素对人们交往和联系的限制作用越来越小。作为地域性共同体的社区在居民生活中的地位和意义也在不断受到侵蚀和消解,邻里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松散——虽然住在同一地方,却互不相干,甚至互不相识。使得社区的概念也逐渐与地域特征脱钩,成为一个“脱域的共同体”或 “互不相关的邻里”。但是,社区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对人们生活影响的式微,并不等于地域性社会关系的消失,更不能说明社区感现代价值的没落。相反,正是由于现代社区感的衰减,满足不了人们对于更高精神生活的需要,才进而导致了地域性社区在现代人的社会生活中逐渐被边缘化。
社区感契合了现代人精神归属的需要。费孝通先生认为:“社区建设的目的之一就是建设一个守望相助、尊老爱幼、知理立德的现代文明社会。”[3]虽然现代化尤其是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社区运行的“行政化困境”和市场经济带来的“功利化困境”使得社区共同体的存在和发展面临重重挑战。但是,“个体在理性行动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在内心却又充满了对温情、交流与沟通的追求与向往。这是现代境域下,现代城市人内心涌动的一种情绪和需求,也是培育共同体意识,孕育认同感、归属感和身份感的人性源泉。”[4]社区感本身就产生于个体需求与社区满足个体需求的能力的交互作用。[5]它的实现,能有效帮助社区居民实现心理健康。因此,虽然基于地域的传统社区共同体受到了来自外部系统世界、“脱域共同体”的侵蚀和挤压,但同时,现代社会人们对现实归属感的渴望又为社区共同体的生长带来了机遇。目前,社区共同体的建设,就是要恢复在现代化过程中被侵蚀了的邻里之间的亲密感、归属感,重塑邻里之间共同的精神纽带,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生活的共同家园和精神归属地。
社区感是提升社区治理实效的重要精神力量。首先,社区感有助于改善社区居民之间的人际关系,增加社会资本。社区感作为社区居民对所属社区的文化和价值规范的一种共同情感认可,能够增加社区成员间有效、和谐的人际交往和互动,增进彼此间的信任和互惠,并由此形成互帮互助的亲密关系和休戚与共的依赖关系。提升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和集体利益的“兴趣”,促成多渠道的社区参与和对社区公共问题的持续关注,并通过自发性的合作与协调,改善社会行动,提高社会效率。这样高质量的社区社会资本是实现社区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资源。其次,社区感有利于增进社区协作,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搭便车”或是“公地悲剧”的集体行动逻辑,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正是居民间缺乏一种集聚向上的社区感。社区感的形成,使得社区居民间由一个陌生人世界转变为守望相助的熟人社会。密集的社会联系产生的公共舆论和稳定的社会声望体系,有助于约束人们的非理性行为,促进社区居民主动承担社区责任,自觉维护社区公共利益。最后,社区感有利于协调各类利益关系,形成社区治理合力。社区感一经形成,便具有稳定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社区利益主体和利益诉求日趋多元的现实背景下,将多元的社区参与主体纳入社区治理的范畴,通过合作、协商、确立共同目标等方式来实现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共同的社区感强化了社区的共同利益联结,并推动各类利益主体为了社区共同问题的解决而“出谋划策”并齐心协力。有了共同利益的凝聚和目标一致性的追求,就容易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形成治理合力,推动社区发展成为大家共同生活和居住的理想场所。
社区感基于生成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偶然的社区感、无意识的社区感和人为建构的社区感。他们的生成机制各有不同。
偶然的社区感是在一个人不经意间成为某个社区的一部分时(最经常发生在危机、自然灾害、受到威胁的时期),通常会脱离原来的社会角色,以高度的责任感来积极参与应对危机的各种努力中,表现出强烈的社区感。在这种情况下,高风险破坏了维持原有社会角色、地位和社会距离的结构,有助于产生强烈的群体意识。但问题是,因为有意发展或者通过制造外部威胁来增加社区感是不道德、不人道的,也是无效的。
无意识的社区感是指社区感的获得和发展是无意识的、自然的。这也是过去人们社会生活最经常发生的。发展这种社区感与构建人际关系建立在两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同质性和亲近性。同质性是人们倾向于与附近具有相似特征、相似生活方式的人建立社会关系。人们彼此相似,因此有更多机会在一起沟通互动,体验到社区感的机会就会更多。然而,这种方法正在由于社区的多元化而失去它的重要性,逐渐变得过时。因此,随着人类的发展,社区也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在不是自然产生的社会环境中创建社区感,在目前意义更加重大。它需要人们通过积极地和有针对性的努力来共同克服分歧。
人为建构的社区感是通过多种活动来促进社区中沟通和互动的数量和质量,从而达到构建和提高人们社区感的目的。此类活动诸如户外旅行、社交和心理训练,参加社区工坊、会议以及多元化的社区活动等。显然,人为建构社区感,仅靠认知方法,例如告诉人们应该去关注社区感并且努力去树立它,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心理,人为建构的社区感的形成是在调和了多样的心理矛盾,经历了否定之否定的曲折历程后才逐渐建构起来的。
首先,要经历脆弱性与完美性的矛盾。构成任何亲密关系的关键因素,包括在社区里,都是脆弱的。亲密就是在别人面前暴露自己的过程。就是诚实地表达你的感觉,喜欢什么,害怕什么,相信什么和有什么需要。当人们真实、脆弱、不完美的时候,真正的社区感就会出现。正如布莱尼·布朗 (Brené Brown)所指出的,如今人们缺乏亲密关系的原因之一就是人们不知道如何变得脆弱,也不想感到脆弱,正如他们尽力去避免亲密关系一样。[6]这里有一种潜在的恐惧,就是如果一个人真正的为人所了解,他们可能不会被喜欢,还可能会被拒绝。然而,爱和归属感是所有人无法抑制的需求。而且正是由于这种需求对每个人都十分重要,因此人们经常不惜一切代价来达到这个目的。甚至通过假装、欺骗,权力控制等方式来获取。但这些努力最终都是白费,甚至可能成为真正社区感发展的障碍。实际上,研究人员已经证明,假惺惺的伪装对他人的影响完全是相反的。人们对他人的不真实性非常敏感,他们甚至能够阅读非语言的信号,对不真诚的人做出生理上的反应,例如血压升高等。如果人们与他人交流中隐藏他们自己真正的情感,这会扰乱沟通,增加压力,减少融洽,总体上抑制关系的形成。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人在不真实表达和欺骗人时会感觉不舒服的原因。
其实,几乎每一个人在进入一个新的群体时,都会采取保护自己的防卫机制。而一旦人们开始感到安全,他就会敞开心扉。当一个人在展示自己的脆弱或不足时,发现它是有价值的,是被尊重的,人们会变得更加开放,当然也更容易受到伤害。当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被摧毁,爱和相互接纳就会增加,共享的亲密感也会倍增,真正的改变就开始了——社区感,群体归属感就被建立起来了。
其次,要经历多样性与相似性的矛盾。社区感的研究是从社区成员的高度相似性开始着手的。但是,伴随现代多元化社区的发展,在高度异质化的社区中如何建立社区感,成为当前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实际上,一个拥有强烈社区感的健康社区,最大特点就是有充分的能力来应对它的多样性以及欣赏社区内的差异性。
事实上,人为建构社区感,正是以社区内存在着高度相互差异的意识为前提的。一些研究表明,基于对差异的认知而体验到的不良情绪,是在建构社区感中经常发生的现象。这个体验可能很烦人、很痛苦、也很沮丧,包括了疏远、不信任,与他人冲突、抵抗和愤怒等。这种痛苦体验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对他人的判断,使人与人之间产生心理距离。但是,在保持多样性的前提下,一些社区通过体察人们在困境中的主观感受,也成功地解决了这一复杂问题。这是因为,分享存在的不确定性、困难和弱点,是人类的典型特征。而这种共同的不确定感、局限性以及人类生存的脆弱性,也就是规避痛苦的共同愿望可能催化一种深刻的社会联系,激发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意识。从这个层面上说,社区感的获得,可以通过社区成员间接纳不足、分享差异来实现,而不仅仅只是强调他们的相似性。
最后,要经历组织结构与人际关系的矛盾。一般来讲,当一个团队发展成为一个社区时,它已经非常强大甚至是处于巅峰状态了。但现实生活中的社区建构路径恰恰相反。我们先人为地划定社区的地域范围,再构建社区中的组织结构和人际关系,然后再以此为根据来发展社区共同体。然而,组织结构易建,人际关系的建立却充满曲折。布鲁斯·塔克曼(Tuckman)的经典团队发展阶段模型指出,一个团队的发展一般会经历五个阶段:组建期(Forming)、激荡期(Storming)、规范期(Norming)、执行期(Performing)和休整期(Adjourning)。[7]这其中,塔克曼认为“规范期”是最为关键的时期,处于核心地位。因为这一时期主要形成团队的组织结构,巩固各类关系,建立标准,并以此来树立它的地位。而实际上,组织结构的完善只是一个社区成立的外部客观条件。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形成,一般需要经历如下心理变迁才能得以最终实现:第一是伪社区阶段。一个新成立的社区或者新加入一个社区,新成员往往会为了显示其对社区的忠诚而忽略个体差异,假装一切都是符合理想期望的。这被称之为肤浅的蜜月期。第二是混乱阶段。蜜月期后回归平淡,社区成员开始不再忽略差异,而是通过拉拢、协商、争吵、冷战、控制、妥协等方式,企图使自己和其他成员保持一致。第三是妥协阶段。这一阶段人们开始放弃他们的偏见,尤其是那种企图控制他人或者认为别人有很多问题,而企图去修复他人的想法,开始逐渐接纳并尊重差异。当然,这种观念的转变必须出自个人真实的、不加过多评判的主观意愿,而非受胁迫或有其他目的。这并非易事,但当它完成时,社区公共问题的解决将会变得轻松。第四是真正社区的阶段。社区本应就是充满平和和包容的理想归所。这个阶段的社区应该是充满诚实、信任、勇气和欢笑的,是真正社区共同体的形成,是社区建设理想目标的实现。如此这样,一个真正的、能够自由深入交流的空间才创造出来。成员们能够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分享彼此的脆弱和不足,共享强烈的社区感。因此,对于一个社区来说,创建一种对差异的尊重和接纳的环境,远重要于组织结构的完善。除非关系完整,任何结构充其量只能提供短期的解决方案。
如前文所述,社区感的生成是一个社区内部经历的复杂心理变迁过程。但是,仅仅完成这一过程,还不能完全构建起一个健康的社区感。放在更广阔的社会空间中,一个地域性社区的社区感的形成,还必须要考虑社区意识的价值归旨。
社区感的生成与社区共同体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体现了总体向上的价值形态。现代社会,在人们的群体归属感能获得多维度满足的前提下,社区感是与其他群体意识共存共生的,甚至是相互促进、彼此影响的。社区感的建构,是在保留个人自由和差异性的前提下,更多地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互动,增进社区的公共精神和自愿合作行为来实现。另外,社区感的形成还是以社区共同体的建设为前提,即“通过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提升人的生活质量,使社区成为一个‘生活共同体’;通过人与人的交往与沟通,形成祥和、团结、合作的社会环境,使社区成为一个‘社会共同体’;通过互助共济,构成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想与道德境界,提倡诚信友爱、奉献,使社区成为一个‘精神共同体’;通过强化社区团结、法律意识,构建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和共同的精神追求,推动社区发展和社会协调发展,使社区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8]从而为社区感的形成奠定坚定的基础。
但是,社区感的生成并不总是积极向上的。例如,当一个社区通过树立共同的域外“敌人”来树立共同的社区感时,就不会带来积极的结果。虽然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区的凝聚力,但同时也使得社区和它周围的环境隔离开来,最终的结果就是社区的封闭和孤立。另一个类似的不良情况是,当一个社区充当精英阶层或者特权阶层的时候,强烈的社区感可能会使他们认为自己比其他任何其他地方都好。这种人为形成的社会排斥只会使社区故步自封,逐渐失去与世界的联系。此外,一些特殊的群体意识,例如宗教意识、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等,尽管在一个狭小的群体内部有利于凝聚力的形成,但却可能造成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的社会排斥,从根本上不利于基层社会的整体和谐稳定。正如普特南强调,“尽管关系网络能够有力地影响我们完成事情的能力,但没有什么能保证通过关系网络完成的事情会对社会有益。”[9]
换言之,用恐惧或者轻蔑的态度来看待其他社区,突出强调社区“内部”和“外部”区别的社区感,与接受差异,尊重其他社区和社区成员的社区感,是有明显差别的。虽然社区感是提高个人、社区乃至整个社会生活质量的有力工具,但价值识别在人们树立一种社区感前极其重要。正确的价值导向不仅是社区感生成的价值归旨,也是社区建设的“使命”和应有之义。
总而言之,从发展的角度看,传统社区感的丢失,可以通过有意识地建立社区感来克服,甚至这种后天形成的社区感可能比传统的更加深刻有效。但是,在现代更加开放多元的社区中树立社区感,需要正确地认识社区感生成的心理机制,才能有针对性地帮助人们协调心理冲突,突破心理障碍,构建起真正的情感联结;需要充分考虑到社区感存在的宏观社会环境,以正确的价值观为导向,求同存异,相互尊重,才能建立起符合个人、社区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的社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