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明
(中共六安市委党校,安徽六安 237000)
城乡关系作为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各种逻辑关系中极为重要的范畴,探析其演变路径对深刻揭示生产力的阶段性特征,刻画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轨迹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从学理的角度着手,深度挖掘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基础并以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演变为脉络,梳理和探究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嬗变过程,对深刻把握我国城乡关系变革,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悄然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阶段,我国农业农村同工业城市相比,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尤为突出,农民和市民在收入分配公平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福利普惠化等方面存在制度性鸿沟。作为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如何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农业农村的发展,对于一个拥有接近七亿农民的传统农业大国颇为重要。乡村的发展状况既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步伐。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到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每个角落,创造性地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从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等不同维度规划具体目标,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三农”领域的深度延伸和生动实践。
陈方[1]认为城乡关系是将城市和农村视为通过人口、商品等要素流动而彼此紧密联系、相互依赖的两个共生系统,呈现出城乡之间要素流动和功能耦合的状态。文军[2]认为城乡关系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社会功能分化的产物,本质上具有社会分工的属性,国家意志是协调城乡关系的强有力变量。刘豪兴[3]将城乡关系定义为存在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普遍联系和互动关系,王忠武[4]将城乡关系构成归纳为:城乡之间客观存在的人口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和生态关系等部分。
综上,城乡关系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所呈现出的城市与乡村之间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方面构建的相互博弈、互为依存、融合共生的动态关联机制及其关系总和。
1.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渊源: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充分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对以杜林为代表的“新社会主义理论家”关于城乡关系理论阐述进行了批判和反驳。杜林等认为分工是一切生产的基本形式,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马克思恩格斯将杜林所秉承的城乡分离“按事物的本性来说是不可避免的”观点定性为狭隘的观念和剥削阶级的思维方式[5],对他们所持的工业和农业之间鸿沟是不可填平的论断表示怀疑,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工农业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连续过度,在特定的条件下,城市和乡村之间对立态势将会被减弱。对于以欧文和傅立叶为代表的空想社会主义学家倡导消灭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对立,要求每个人在农业和工业上尽可能地调换工种,通过全面的实践活动获得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加以批判继承。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是资本向城市集中,但工业生产的弊端也迫使资本家将工业迁移至农村,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不仅是可能的,更是工业生产本身需要的,城乡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但城乡由对立经过漫长发展历程后实现融合发展的必要条件是:第一,消灭工业的资本主义性质[6];第二,要按照统一的计划协调安排自己的生产力,工业按照最适合自身发展原则分布全国;第三,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并推进城市化的进程。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思想可以归纳为以下主要内容: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灭城乡差别是社会主义阶段的历史任务,要促使农业人口与非农人口的生活条件逐步接近,才有可能缩小城乡差别[7],最终达到融合。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城乡融合发展理论深刻揭示了城乡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走势,为我们党长期以来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价值遵循,对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有科学的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2.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遵循:毛泽东思想关于城乡关系的辩证认识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始终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的具体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主张辩证地看待城乡关系演变规律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加以调整和适应。
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并没有盲目地推崇国外的“城市中心论”,教条地借鉴苏联城市包围农村的革命道路,而是开辟了由农村包围城市的独创性道路,历史和实践证明这条道路是完全符合中国实际的。1938年在《抗日民族战争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发展的新阶段》中,毛泽东首先分析了敌人占领我国主要大城市和交通路线后,占据乡村的共产党人面临的艰巨形势,指出战胜敌人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但同时毛泽东认为,我国的城市与乡村之间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统治与被统治关系,两者之间具有本质的区别。乡村战胜城市具备了三位一体的优势:一是,半殖民地背景下,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多集聚于农村而非城市;二是,大国的优势,使得敌人不得不分散兵力;三是,世情、国情的变化对中国有利。因此占据中国乡村的国共两党定能战胜盘踞在中国城市的敌人。在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1949年3月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指出,全会将着重讨论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即实现工作方式向城市领导乡村的转变,这为新中国成立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事业树立了正确的发展观[8]。这是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二十多年来,我们党首次作出将工作中心由乡村转移至城市的重大战略调整,从而结束了实施多年的乡村包围城市战略。但毛泽东同时强调不可丢弃乡村的发展,要城乡兼顾发展,促使城市工作和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有机联系起来。这是由当时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80%以上、经济基础薄弱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科学、灵活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史观解决中国自身问题的内在要求。毛泽东在革命战争时期对城乡关系的把握牢牢立足于中国具体国情,蕴含着时代性、灵活性、科学性、合理性。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在党的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把我国尽快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城市作为各种先进生产要素的聚合地和先进生产关系的集中地,对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辐射和带动作用。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第一个论及的就是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其实质就是如何处理好城乡之间产业分工和产业布局的问题。中国吸取了苏联片面强调重工业导致粮食产量同革命前比下降,东欧国家轻重工业发展不平衡的教训。毛泽东指出,我们一直抓农业,发展了农业,并保证工业发展所需的粮食和原料[9]。可见,毛泽东深刻洞察出了城市和乡村、工业和农业之间相互促进、协调互补的发展规律。为构建一个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我国制定并实施了第一个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从1953年到1957年的“一五”计划之所以能提前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根本原因:一是我国建立了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二是从经济发展角度正确处理了各种错综复杂的棘手问题,如经济发展指导思想、积累与消费的关系,特别是坚持综合平衡发展的观点,将重点建设和全面安排结合起来。第一个“五年计划”将重点聚焦在重工业,但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业和轻纺工业的增产,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实现协调发展,保证了国民经济按科学的比例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改变了建国初期我国重工业基础薄弱的困境,工业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十八,农业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四点五,农民收入增长近百分之三十[10]。在 1957 年 10 月党的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进一步指出: “以重工业为中心,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一条毫无问题,毫不动摇。但是在这个条件下,必须实现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逐步建立现代化的工业和现代化的农业。”[11]由此看出,毛泽东将农业摆在同工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他认为在建立现代化工业的同时现代化农业也不可或缺,城乡兼顾发展的思想成为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构建我国城乡关系时的重要原则。
不可否认,毛泽东在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处理城乡关系时存在着急于求成的偏失,出现了“以钢为纲”的工业建设和“一大二公”的经济建设格局。但纵观毛泽东思想关于城乡关系的认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辩证地看待城乡关系的变化和结构性特征,并对工作方针和思路加以调整成为永恒的准则,具有鲜明的理论品格,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系统性和创造性地发展与延续。
3.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建构了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基础。改革开放以后,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伟大历史决策,并强调要解决国民经济发展比例失调问题,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搞上去。随后,通过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发展多种经营、建立健全农业生产责任制等政策体系,以此来弥补农业合作化后期党在农村工作上的失误。党的十二大更是突出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但是,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充分肯定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效的同时,也强调不可忽视城市的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具有急迫性。邓小平始终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以及工业和农业之间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耦合关系。邓小平指出,“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12]。邓小平认为只有促使工业和农业在产、供、销等方面的密切协作,城乡发展才能迈入良性互动的运行轨道。邓小平关于城乡互动协同发展的思想为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寻找到了切入点,也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探索指明了方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要素资源单向流动态势逐步形成,农村在分享改革红利过程中逐渐处于边缘化的地位,城乡之间差距逐步扩大,如何协调城乡之间关系成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党的十五大报告从产业体系的角度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代化不仅是工业的现代化,还包含农业和服务业的现代化,农业和服务业的现代化和工业现代化具有同等重要作用。“三农”问题被视为解决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性条件。江泽民多次强调:“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就不可能有我国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13]。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使“城乡协调发展”理论的重点在于进一步打破城乡之间的体制性藩篱,促进工农、城乡相互支援,共同发展。但由于对“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发展模式并没有实质性的撼动,使得城乡之间要素单向流动加速的同时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三农”问题日趋突出。
进入21世纪,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国家战略由重点发展走向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则是重中之重。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逻辑就是国家通过对农业农村的重点发展提供政策偏向,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实现城乡、工农均衡、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2000年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宣布,现代化建设的前两步战略目标初步完成,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存在,小康水平还处在不平衡、不全面、低水平的状态。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就其政策初衷,就是要通过城乡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十六届五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时期,城乡统筹发展不仅体现在公共资源的配置、农业农村投入比例、城乡产业政策体系,还表现在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劳动就业等不同层面。
不难看出,我国城乡关系始终处于动态演变之中。乡村振兴战略是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最新理论成果。乡村振兴战略同新中国成立后的城乡兼顾发展思想、改革开放以后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理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的城乡协调发展理论和新世纪以后的城乡统筹发展理念是一脉相承的。
1.城乡开放互动阶段:1949—1952年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在满目疮痍且积贫积弱的经济社会基础上快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力。通过农村地区土地改革,到1952年底基本实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平均分配制度。中央政府采取了在经济上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允许富农经济存在,允许农村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城乡私营工商业可以自由发展[14]。有数据显示,1950—1952年全国约有1500万人由农村迁往城市,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由1949年的10.6%上升至1952年的12.5%。在这一时期,城乡之间要素流动较为顺畅、自由,城乡之间处于开放互动状态。
2.城乡分割阶段:1953—1978年
1953年,我国实行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发展计划(简称“一五计划”)。尽管1954年到1956年为适应工业发展对劳动力的急剧增长需求,出现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现象,但面对为重工业优先发展国家战略相配套的统购统销粮食制度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国家不得不出台一系列禁止农村人口自由流往城市的政策,特别是195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以法律形式将限制农民向城市自由迁徙固定化,从此承载着特定政治功能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基本形成。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为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就业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教育制度等城镇居民享有的福利政策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农村,农民被“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束缚在农村区域和农业生产之中。无论是统购统销的粮食制度还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以及人民公社制度,都是为了汲取农业剩余适应特定时期我国重工业优先发展所需原始资本积累的战略需要。
在城乡分割阶段,城乡之间是两个固化的独立个体,城市“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国家宏观政策偏向所附加的利益体系,城乡之间交流体制机制被以制度化的形式切断,这也为后期我国城乡之间发展失衡、农村地区普遍贫困及发展活力缺失埋下伏笔。
3.城乡要素单向流动阶段:1979—2002年
1978年12月18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们党工作中心开始向经济建设转移,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意味着中国城市经济时代的来临。为消除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改革将从国民经济发展最薄弱的“瓶颈”部门——农业部门作为突破口。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率先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初步确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是把农民从对人民公社组织的人身依附关系中彻底解放出来, 使农民获得支配自身劳动的自由[15]。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使得党的经济体制改革重心实现由农村向城市转移。随着户籍制度的调整和土地要素、资金要素的市场取向改革,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单向的流向城市,工业化、城镇化所需资本原始积累被以价格剪刀差的形式向农业农村农民转移,以重城轻乡为主导理念的城市优先发展偏向一直持续到了2002年,随之而来的是城乡居民在收入分配、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方面享有的权利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从1985年的1.86:1扩大至2002年的3.11:1[16]。城乡要素的单向流动既有主观认识的偏差,也与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所需资本原始积累的客观原因密不可分。
在城乡要素单向流动阶段,农村对城市的支持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通过直接和间接的农业剩余来支持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比重越来越低,而通过提供农民的廉价劳动力和资金、土地等乡村资源来支持城市化则成为主体[17]。
4.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阶段:2003年—2017年
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理念是对我国城乡关系的重新认识与构造。城乡关系从过去长期实行的农业支持工业、乡村支持城市调整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这是后工业化时代的必然政策趋势。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思路就是把城市和农村结合起来,通盘考虑,统一筹划,借助工业的带动和城市的辐射作用,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互动共融[18]。从2003年到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累积达到1.56万亿,相当于前10年的总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五个统筹"的首要位置,足见以二元结构为特征的城乡关系已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因素。
城乡统筹发展是我们党将产业、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发展体制机制等要素综合纳入城乡关系的视角考量而进行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村政治、农村文明、农村社会等多维度建设,最终实现构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党的十七大再次突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出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从2004年到2017年中共中央连续十几年发布了聚焦“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涉及农村税费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农业现代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
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导向在我国城乡关系史上是具有转折意义的关键节点,城乡之间在收入分配差距缩小、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布局合理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并未有实质性的突破,城乡二元格局依然存在,甚至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出现了城镇内部“二元结构”现象。
5.城乡融合发展阶段:2017年至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成为我们党三农工作的逻辑起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地位。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提出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从十六大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到十九大首次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导向的演变反映了我们党对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化,也顺应了新时代工农城乡关系演变的新特征新趋势,这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战略导向是一脉相承、互补共促的[19]。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政策取向还是以城带乡,城市与乡村之间处于主动与被动关系,由于城市对各种资源具有天然的集聚效应,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基本格局依然没有实质性改变。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途径是以全面深化改革为载体,促进城乡之间要素的自由平等流动,构筑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振兴道路。
乡村振兴战略究其时代特质是从城乡融合发展的角度对新时代我国城乡关系的再造与重塑,对新时代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从根源上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