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特光
(中共涟源市委党校,湖南涟源 417100)
2011年2月18日,习近平批示温州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时指出:“要进一步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非公企业党组织要能够发挥实质作用,不做‘花架子’。”[注]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2011年2月18日对温州非公党建的批示件,资料来源: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201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指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要发挥好“两个作用”,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1],赋予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的原则性内容,从而指明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发展方向。在此基础上,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在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基本职责基础上,进一步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重点任务是“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为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提供了更可操作的基准。方向和内容明了,下一步的关键是如何将“应然”转化成“实然”。推动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必须把握好非公党建不同于其它领域党建的特点,牢牢抓住出资人和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少数,找准并扩大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的结合点,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3]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紧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非公企业党组织的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创新考核标准。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非公党建已经从注重组织覆盖向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并重转变,从重抓党组织组建向注重发挥党组织实质作用转变,从一般性要求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转变,从组织部门推动向各方合力推进转变。以温州为例,由于温州非公有制经济起步最早,因而非公党建较早受到重视,具有量大、面广、创新多、成效大等特点。从1987年温州首个非公企业党组织建立以来,温州非公党建先后经历了“外延发展阶段”、“内涵发展阶段”、“拓面提质阶段”[4],特别是习近平批示温州非公党建后,温州非公党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指示精神,在外部力量推动方面,牢固树立党建工作“没有体制内外之分,只有领域之别”理念,坚持“同等重视、同等资源、同等力度”,紧扣“关键环节、关键人物、关键要素、关键制度”,以外部推力的有效提升促进党组织实质作用的发挥;在内部动力激发方面,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鼓励基层点亮“星星之火”,及时总结“可以燎原”的经验,推动党建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真正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发展的“红色动力”,非公党建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党的十八大以后,各地非公党建进入一个崭新发展阶段,涌现出大量党建创新的亮点。
但由于所有制性质的不同,相比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传统领域的党建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具有以下特点,并进而影响着非公企业党组织实质作用的发挥。
(一)党组织的建立和活动的开展,必须取得企业出资人认同和支持。非公企业产权属于出资人,出资人对企业的一切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党组织的建立和活动的开展,都必须取得企业出资人特别是董事长的认同和支持。
(二)党组织在企业行政序列中地位较低。在非公有制企业,除少数企业由高管兼任党组织书记外,多数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由中层管理人员甚至普通党员担任,相比企业其它业务部门,党组织的地位较低。
(三)非公党建的控制运行大都处于非权力运行状态。由于企业的私有制属性,无论是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还是非公企业党组织,都较难以权力运作的方式推进非公党建。在多数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企业的党组织较难参与到企业的重大决策中去,不具有人事任免、经费审批、重大决策等权力,传统的依靠权力推进工作的方法较难行得通,决定了非公党建的工作方法、思路、着力点等各方面都不同于其他领域的党建工作,工作难度相对较大。
(一)思想观念不新,制约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能不能得到重视,首要的是思想认识问题。一些企业出资人和管理层认为,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占用企业资源、增加企业成本、削弱出资人对企业的管控、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从心理上拒绝非公党建;为数不少的企业特别是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对党建的认识局限于“开开会议、写写材料、迎迎检查”;一些地方组织部门对非公党建缺乏明确的工作思路,习惯性地把非公党建等同于其它领域党建,简单套用传统领域党建模式,在指导党建工作中“一个模式用到底”、在党建考核中“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情况较为突出。
(二)实质作用发挥不够,制约企业出资人和职工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
“建党组织易,发挥作用难,党组织边缘化。”这是不少非公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党建工作者面临的共性难题。一些企业出资人碍于情面或出于压力,建立了党组织,但并没有推动企业建立有利于推进党建工作的配套制度,有的甚至严格限制党组织开展活动,有的企业出资人甚至党组织书记认为“党建工作意思一下就行,不必较真”,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党组织工作机制不顺,较难发挥作用;一些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能力和素质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党组织不能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去,有的党组织甚至弄虚作假,把“做假材料、应付上级检查”做为党建工作的全部,严重影响党组织实质作用的发挥,也损害了党组织的形象。党建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作用不明显,进而影响着职工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
(三)党组织凝聚力不够强,制约着党员和群众的归属。由于一些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明显、党员流动性大、一些党员党性意识不强、党员主体地位得不到保障等诸多因素,党员不愿意亮身份,不愿意主动靠近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积极,不主动;由于党组织不具有决策权,较难解决职工关心的困难问题,“有困难,找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尚没有形成共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组织力亟待加强。
(一)地方组织部门要抓牢“关键少数”。出资人对非公党建的认识认同决定着非公党建能否正常开展,而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的素质、能力、地位则决定着非公党建的质量、水平和成效。上级组织部门要强化“抓非公党建重中之重是抓出资人和党组织书记”的意识。首先,要加强对企业出资人的政治引领,帮助企业出资人形成对非公党建的正确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与教育,加强与企业出资人的沟通,引导企业出资人形成正确的非公党建观。要让企业出资人认识到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背景下,加强非公党建是大势所趋,是非公有制企业“两个健康”(“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对于提升企业的社会信任度、促进企政沟通、激发员工活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解决劳资纠纷,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发展企业文化,创造企业品牌等方面不可替代的功能。其次,上级组织部门要高度关注党组织书记人选,帮助企业出资人选用或推动企业引进德才兼备的党员并推荐到党组织书记岗位上去。例如,温州率先面向全国招聘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人选、推荐退休领导干部到企业担任党组书记、党建指导员或党建指导师,帮助企业较好解决了党组织书记人选问题,提高了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温州的大型民营企业,例如正泰、森马、红蜻蜓、康奈等,在上级党委支持下,无一例外都采取从党政部门引进懂党务的退休领导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并实行交叉任职,担任高管等职位,在时机成熟时再由企业高管甚至主要股东(例如正泰)担任党组织书记,因而党组织能很好地发挥实质作用。再次,上级组织部门要牵头或帮助党组织书记加强与企业出资人的协调沟通,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调恳谈制度[5],形成提高党组织书记地位的制度性安排。要加强对党组织书记的针对性培训,培养懂党建又懂企业经营的复合型人才,为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提供坚强支撑。
(二) 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找准并扩大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的结合点,防止出现“两张皮”。党组织要开展党的活动,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党建工作要主动“贴上去”,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相互融合,这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遵循。促进融合,关键是找出结合点。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马克·莫尔教授在他的“三圈理论”中指出,制定一项公共政策或实施一项战略计划,必须考虑“价值、能力、支持三个因素的相互统一”[6]。这三个因素分别以三个圆圈表示,如果公共政策或战略计划能同时兼顾这三个因素,也就是三个圆圈能完全重合,那么即可放手去实施该政策或计划。如果三个圆圈完全不重叠,那这个政策或计划则毫无意义。决策者的主要使命就是寻求公共价值、提高组织能力、获取利益相关者支持,使这三个圆圈最大限度地接近和重合,从而达到最佳的政策实施效果。具体到开展非公党建活动,在价值方面要显性化和极大化[7];在能力方面要具有战略性和先进性,在支持方面要确保广泛性和基础性。只有使价值、能力和支持这三个圆圈重叠的面积最大化,才能确保非公党建的活动效果。有效实现三个圆圈重叠面积最大化,对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解决好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大都是兼职的问题,在企业财力和人力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创造条件努力培养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专职化队伍,增强党务工作者专业化能力;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载体平台,找准好切入口。例如,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为确保党建工作融入到企业经营过程中去,防止出现“两张皮”,借鉴了军队“支部建在连上”的做法,抓住基层班组建设这个重点,创造性推出“四结合”班组,即将党小组、工会小组、团小组在科学分工的基础上直接建立在行政班组之中。行政班组组织员工负责任地做好产品;党小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员工学习,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工会小组重在民主管理,帮助员工维权,解决员工后顾之忧;团小组负责岗位学技术、岗位练兵、技术革新、人人成才和组织业余文体活动,真正做到了“学习有人抓、思想有人管、活动有人组织、困难有人帮”,从而把党政工团四大力量紧紧团结在一起,形成立体工作格局,把工作下沉到了企业的最基层,受到职工群众的欢迎,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较好地发挥了政治核心作用,也有效维护了企业和谐稳定,受到公司董事会的高度评价。这种做法,比较巧妙地解决好了企业出资人、员工、党组织等各方共同关心的问题,符合各方利益,因而党建工作卓有成效。
(三)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注重发挥“非权力影响力”。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基础工程,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非公企业党组织做好服务,要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规定的“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要求,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通过服务贴近企业、团结员工、引导员工、赢得员工。从温州非公党建的实践来看,除少数大型企业外,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党组织相对处于少权或无权状态,党组织发挥实质作用较好的大都是通过 “发挥非权力影响力”[8],也就是提供“有价值的服务”途径来实现,通过服务获得企业出资人、员工、党员的认可。在温州,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订车票、暑假期间举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夏令营,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帮助职工维权,推动企业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奖励职工子女上大学等诸多服务已经成为了多数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标配”服务项目。这些服务恰恰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完全相一致。
在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大背景下,非公企业党组织服务改革,重中之重是要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致力于高品质发展为目标,引导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示精神,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组织党员群众在创新产品结构和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服务发展,核心是推动企业实现“两个健康”,即“实现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的企业因为急功近利,过分追求短期利益,而不惜以牺牲员工利益、破坏环境为代价。这些行为可能短期能给企业带来利益,但从长远看,存在非常大的风险,企业党组织就必须发挥好政治引领功能,引导企业出资人充分考虑当前和长远,既要积极创造“显绩”,又要重视创造“潜绩”[9]。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好政治引领,一方面,要积极传达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精神,在当前国际经济保护主义盛行,我国经济遇到较大困难的背景下,特别要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给企业出资人讲透,帮助企业出资人特别是新生代出资人树立发展信心,要时刻关注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主动与上级党委政府沟通汇报,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另一方面,要推动企业定期组织开展依法和合规经营的业务自查活动,防止和纠正违规违法经营,引导出资人“讲正气、走正道”,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和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的典范,增强出资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要坚持价值引领,以先进党建文化引领企业文化,把企业价值观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帮助企业凝炼企业价值观,组织推动企业总结发展中的成功经验,并将经验浓缩成基本准则和制度,融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就是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精神实质,力所能力推进企业民生建设,为员工做实事、解难事。如(浙江)正泰集团,按照“员工最关注、企业能解决、股东能接受”原则,在董事会的支持下,长期推行“年度十大民生工程”制度,力争每年实实在在为员工解决几个具体难题,办几件实事,通过一系列民生问题的解决,既满足了员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密切联系了职工群众,也实现了员工队伍的稳定,深受出资人欢迎。有“困难找党委”,成为员工共识。党组织在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服务党员,就是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解决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实际困难,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责任感,激发党员服务群众内在动力。例如,温州正泰集团、康奈集团、红蜻蜓集团等非公企业党组织采取加强党员参与机制建设、健全群团组织,吸引流动党员亮身份等措施,把党员紧密凝聚在党组织周围,较好实现了“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目标。
(四)要以党建考核标准的创新推动非公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避免非公党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防止“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成效”现象,组织部门要正视非公党建的特殊性,要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重大任务为重点,细化制定不同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考核标准,出台考核办法,使非公党建考核真正有“硬杠杠”,改变党建考核中的“重材料检查、轻实质作用发挥;重会议汇报,轻民意听取”的做法,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考核倒逼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要优中选优,树立能真正发挥了实质作用的优秀党组织典型,让非公企业党组织“学有榜样,追有标杆”,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所规定的重点任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