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

2019-01-26 18:01何建华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主体中心群众

□ 何建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和价值导向,为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了行动指南。在新时代,为增强贯彻这一基本方略的理论自信和实践自觉,必须深入分析这一基本方略的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阐明时代背景和实践指向,揭示思想内涵和根本特征。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出的时代背景和主体条件

在新时代,我们党之所以突出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一方面是由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本质要求、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及以民为本的中华文化传统所规范,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则是为时代背景和主体条件所决定。

(一)时代背景

马克思说:“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1]所谓问题,即是矛盾的表现形式。因此,分析时代就要考察构成时代问题的矛盾两方面的相互关系。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这主要指的就是需要和供给之间的矛盾关系。根据他们的认识,需要是人的一种“自然的必然性”,[2]“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3]为了满足人的无限的和广泛的需要,人就要开展各种斗争。而基于人的不同层次的需要展开的斗争,又将人类社会划分为不同的历史阶段。对此,恩格斯于1875年在致拉甫罗夫的信中曾指出:“人类的生产在一定的阶段上会达到这样的高度:能够不仅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生产奢侈品,即使最初只是为少数人生产。这样,生存斗争……就变成为享受而斗争”。[4]在这里,恩格斯正是基于需求和供给矛盾关系的不断发展,划分出了为生存而斗争以及为享受而斗争这样两个社会阶段。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学术传统,从变化了的需要和发展之间的矛盾关系入手,全面深入地分析时代特征,反映时代声音,把实现人民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形成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一方面,从人民的需要方面分析,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就在记者招待会上所指出的:“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5]人民热爱生活所表达的七个“更”以及期盼孩子们的三个“更”,本质上反映了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换言之,就是既要实现人民的稳定富裕,又要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还要实现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是中国共产党人肩负的“旷古伟业”。这表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人民的心声、时代的呼唤。另一方面,从发展的方面分析,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又制约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导致这一后果的有历史和现实、主观和客观、国际和国内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其中一条重要原因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世界观上抛离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史观,在价值观上丢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而是转移为以自我为中心。为了证明“中心转移”的合法性,一些人还在理论上制造人民和精英、人民和公民、人民和个体、人民和党的对立,鼓吹极端个人主义。由此,导致“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6]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最大危险”。由于脱离群众,党内贪图安逸享受、不愿艰苦奋斗的人逐渐多了起来,想利用执政党的地位和威信谋求个人私利的人逐渐多了起来,高高在上、脱离实际、脱离基层的人逐渐多了起来。这些消极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对中国共产党人完成“旷古伟业”造成了严重阻碍。

正是基于上述时代背景的全面分析,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精辟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主体、动力、路径、标准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性问题,谱写了新时代的最强音。

(二)主体条件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能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也同习近平总书记个人的主体条件息息相关。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一书中指出:“谁道出了他那个时代的意志,把它告诉他那个时代并使之实现,他就是那个时代的伟大人物。他所做的,是时代的内心东西和本质,他使时代现实化。”[7]而据普列汉诺夫的认识,时代伟人之所以能够“使时代现实化”,是“因为他比别人看得远些,他的欲望比别人强烈些”。[8]“看得远些”反映的是主体对真理的深刻认识,强烈的“欲望”体现的是主体的高尚情怀、坚定意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提出,既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这一真理性认识的深刻把握,也体现了他坚持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和坚定意志。

1.革命传统的不断内化。人民史观是以唯物史观为核心的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它广泛而深刻地贯穿在经典作家的一系列论著之中,构成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传统。从少年时代起,习近平就大量阅读了包括《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国家与革命》和《毛泽东选集》在内的许多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经典作家为人民服务的真挚情怀以及人民史观的真理力量给予他以深刻影响。不仅如此,作为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父亲习仲勋以及其他亲人的言传身教,也使青年习近平深刻感悟到“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没有群众的支持,就没有我们的一切”的朴素真理,深刻认识到永葆为人民服务这一优良传统的极端重要性。革命传统的不断内化,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

2.个体成长的深刻感悟。从1969年开始,习近平在梁家河度过了7年的知青岁月。作为一个年龄最小、去的地方最艰苦、插队时间最长的知青,习近平在过跳蚤关、饮食关、生活关、劳动关、思想关等五大关的进程中,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可亲可爱和伟大力量;在日日夜夜与人民群众朝夕相处、学习劳动的过程中,他深刻地洞察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需;在带领人民修沼气池、改田打坝、办铁业社等实践中,他坚定了依靠群众、引领群众做实实在在的事情、造福人民的信心。延安七年,让他懂得了什么叫实际、什么叫实事求是、什么叫群众,“脚踏在大地上,置身于人民群众中,会使人感到非常踏实,很有力量;基层的艰苦生活,能够磨练一个人的意志。”[9]个人成长中的这些深刻感悟,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奠定了坚实的信仰基础。

3.地方治理的经验总结。在地方工作期间,习近平始终坚持以“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价值取向,怀着对人民最浓的情,察地情,访民意,擘画发展战略,致力于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重点帮扶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实现全民共享;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实现全面共享;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动员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到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事业中去,实现共建共享。经过不断地总结提炼,这些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的地方治理经验逐渐成熟、完善并在十八大后被有效运用到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为确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综上分析表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因应新时代新特征、新时代新需求、新时代新使命并经过主体的创造性实践提出的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它的确立具有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的逻辑必然性。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科学内涵和根本特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多次阐述的治国理政的新思想。从2013年8月19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中提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到2016年5月10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上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再到2016年5月17日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习近平总书记不断赋予以人民为中心新的内涵,最终在十九大形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建构起了内容丰富、特点鲜明的科学思想体系。

(一)科学内涵

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的阐发主要是围绕国家和人民、党和人民、干部和群众的相互关系问题展开的,它集中体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

1.坚持人民主体的世界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答的是国家和人民、历史和人民的关系问题。如何看待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如何评价人民在历史中的作用?这是区分不同世界观的基本问题。

在世界文明史中,人们对上述问题的认识曾经历了两次重大飞跃:第一次是由从“民”不从“人”到合“民”以从“人”的飞跃,其标志是卢梭人民主权论的提出;第二次是从人民主权论到马克思人民主体论的飞跃。马克思深刻地批判了以往历史上占据统治地位的英雄史观,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0]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人民群众是责任和权利相统一的有机整体,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由此也成为全部社会发展的根本尺度。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这一基本观点,十九大报告在阐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基本方略时,开宗明义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这就从历史主体、社会动力特别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决定力量这样的高度,旗帜鲜明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体论,并为此后的论述奠定了理论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包含在以人民为中心这一理论框架之内的人民主体论,绝不是对以往经典作家相关论述的简单复述,它蕴含着鲜活的时代内涵,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的时代化、中国化,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的新境界。这种推进或开辟,十九大报告用“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一句话做了精辟概括。对其丰富内涵的具体把握,还需结合时代问题的考察展开。众所周知,如何使人民切实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和规范体系的唯一和最高的主体,有效防止人民主体的被虚化、被弱化和被分解,克服人民“当家不作主”的现象,始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面临的重大时代课题。面对这一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难而上,开展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一系列创新实践。一是坚持人民的改革主体地位,强调人民是全部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中国改革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没有人民的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二是坚持人民的法治主体地位,强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必须通过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能够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保证“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11]三是坚持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认为人民既承担着发展的主体责任,又是发展成果的受益者,是责任和权利、共建和共享相统一的价值主体。为此,就要坚持全民共享,解决谁来共享的问题;坚持全面共享,解决共享什么的问题;坚持共建共享,解决如何共享的问题。正是通过改革主体、法治主体、价值主体的多方面建设,人民当家作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谱写了新的光辉篇章。

2.坚持服务人民的价值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答的是党和人民的关系问题,解决我们党从哪来?到哪去?为了谁?依靠谁?等一系列关乎党的初心、使命、本质的重大问题,即价值导向问题。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2]这就向世人昭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世界各政党的根本标志,它不是利益共同体而是价值共同体,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明确认识到,自己是由人民中最忠诚、最有觉悟的人所组成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这支宏大队伍中的先头部队。党来自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必须永远把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正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和人民相互关系问题的深刻认识,十九大报告概要地揭示了我们党的本质属性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指明了我们党全部工作的根本宗旨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足新时代回答了我们党从哪来、依靠谁、为了谁等价值观的根本问题。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包含在以人民为中心这一理论框架内的服务人民的价值观,因为时代的变迁和人民需求的提升,其时代内涵也在与时俱进,呈现出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人肩负着解决“落后就要挨打”的时代课题,因此其服务人民的价值实践是以自己的流血牺牲,带领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实现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站起来这一政治发展的宏大目标。在建设和改革年代,中国共产党人肩负着解决“贫穷就要挨饿”的时代课题,因此其服务人民的价值实践是带领人民大力发展生产力,实现人民富起来这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当代中国亟待解决“失语就要挨骂”、实现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时代课题。相对于站起来、富起来的价值目标而言,强起来这一价值导向的内涵更丰富、形式更多样、要求更高远。从人民的角度而言,强起来的人民要走向物质强、精神强、人格强;从民族的角度而言,强起来的中华民族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军事等诸方面的伟大复兴;从世界的角度而言,强起来的中国要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因此,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不是越来越少,而是越来越多;不是越来越简单,而是越来越复杂。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需要更加坚定地明确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根本观点,更加坚定地站稳人民立场,更为敏捷地反映人民心声,更高水平地满足人民需要,这是新时代服务人民的价值观的新要求。

3.坚持群众路线的方法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答的是干部和群众的关系问题,解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新时代如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方法论问题。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始终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同认识论有机统一起来,把党的性质、宗旨同实践方法有机结合起来,牢固确立起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党的群众路线。

正是基于对干部和群众相互关系问题的深刻认知,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这一论断,强调既要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各领域,又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阶段,还要在主体、目标、动力和标准等各方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这是对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方法论的科学总结,深刻体现了新时代我们党贯彻群众路线的时代特色。其具体要求是:

其一,坚持问需于民,认识世界、把握规律。治国理政首先需要牢牢把握我国当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本质性认识。为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注重坚持求实思维和辩证思维,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践,坚持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分析。“只有切实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意愿,及时发现、总结、概括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才能获得正确反映客观规律的真理性认识”,[13]提高准确把握实际、深刻揭示本质的本领。

其二,坚持问计于民,谋划世界、科学决策。在认识世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治国理政需要根据新时代的工作要求,完成从规律性认识到实践理念的创造性转化,制定科学的路线、方针、政策、举措等。为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注重坚持问计于民,强调要坚持摸着石头过河的科学方法论,善于总结群众实践经验,注重基层创新;要善于运用战略思维和底线思维,着眼于人民的长远利益、全局利益进行战略决策,抓住重点带动一般,在统筹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统一中抓住主要矛盾、明确中心任务,抓住重大矛盾,制定战略布局,抓住关键环节,找准工作着力点;要善于做群众工作,使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被群众理解,为群众接受,从而使它变成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力量。

其三,坚持问政于民,改造世界、服务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14]“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15]因此,必须要坚持实践思维和创新思维,落实落实再落实,撸起袖子加油干,以“全部”和“彻底”地为人民服务体现党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概括自己的工作风格:“我是崇尚行动的。实践高于认识的地方正在于它是行动。”[16]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经验证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在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一定要事不避难、勇于担责、开拓进取,直面难题顽疾,不躲不绕不拖,以舍我其谁的气魄,以毫不信邪的精神,以知行合一、善作善成的能力,正确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关系,努力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自觉地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实践中。

上述分析表明,对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相统一的思想体系。它在世界观上开辟了人民主体的新境界,在价值观上开辟了人民立场的新境界,在方法论上开辟了群众路线的新境界,在新时代推进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时代化、中国化。

(二)根本特征

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特征,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概括,例如时代性、阶级性、实践性、先进性等。如果从这一基本方略与其他经典作家相关论述的比较这一视角出发,该方略则呈现出了鲜明的总体性特征,它向世人展示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总体人民观。

众所周知,不同时代的经典作家们从不同角度对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作出了具有时代和民族特色的具体阐释。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主体论,毛泽东同志立足中国革命的实际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群众路线的观点,而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等同志则坚持面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际,分别提出了“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以人为本等重要观点,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作出了重大贡献。与上述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贯穿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虽然表述有别,但万变不离其宗,永远不变的是人民立场、服务人民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方法等。但也应看到,由于时代和人民需求的变化,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也在不断地实现着时代化、民族化。与其他经典作家的相关表述比较,它呈现出了鲜明的总体性特征。

首先,作为中心的“人民”是总体性的。从人民的内涵分析,它是权利和责任、共建和共享的有机整体;从人民的利益分析,新时代的人民利益是全民的利益、全面的利益和发展的利益的统一整体。既要实现最大主体的人民利益,确保“一个人都不能落下”,又要实现最大范围的人民利益,还要实现日益增长的人民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其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心”是总体性的。所谓中心,指的既是发展的最高主体,又是发展的最终目的;既是发展的根本动力,又是检验发展的核心标准。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主体、目的、动力和标准的有机统一。再次,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坚持”是总体性的。这种总体性,从横向分析就是要在当代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军事、生态建设等诸多领域,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等诸多方面,全方位、无死角地贯彻落实这一基本方略;从纵向分析,就是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时期始终不渝、与时俱进地贯彻落实这一基本方略。最后,作为基本方略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总体性的,它实现了诸要素、诸方面的有机统一。在理论上,它把关于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全部论断、全部思想融于一炉,从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相统一的高度建构起了一个总体性的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在实践中,它坚持立场、宗旨、观点和方法相统一,坚持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相统一,坚持依靠群众与引领群众相统一,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实现人民利益的总体性实践。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指向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具有鲜明的实践指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17]那么,如何才能切实有效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贯彻落实这一基本方略?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个体和社会、制度和作风、理论和实践、共性和个性等诸方面入手,综合施策。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尤其需要立足实际,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即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关系,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担当,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本领,无愧今天使命担当,不负明天伟大梦想,带领人民不断创造历史伟业。

(一)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担当

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的党性集中表现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8]这就表明,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更重要的是党性问题。只有不断地改造主观世界,勇于和善于在主体的知情意上下功夫,才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中。

首先,要在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上下功夫,“把心贴近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人民是血和肉、鱼和水、舟和水的关系,我们党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变的初心和使命。因此,在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中,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情系百姓,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以百姓之心为心,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做到民之所需,我之所应,善于在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提高党性修养。只有心中装着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事事为人民打算,才能得到群众真心实意的支持和拥护。

其次,要在提高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理论自觉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9月1日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指出:“理论修养是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可以这样说,学习和掌握理论的深度,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一个领导干部的政治敏感程度、思维视野广度和思想境界高度。”[19]这就告诉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只有不断深化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本质认识,才能为践行人民主体的世界观和服务人民的价值观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每时每刻都会遭遇自己和群众、权力和责任等诸多重大矛盾问题。只有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思想自觉,才能彻底解决“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的人生之问,视事业如泰山,把岗位看作是为党的事业奉献的机会,当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最后,要在坚定服务人民的意志品质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群众办实事,说起来容易,办起来难;做一件、做一天容易,坚持到底难。我们要分清轻重缓急,以‘滴水穿石’的精神,一件一件地办,坚持不懈地办,努力让群众理解、谅解、高兴和满意。”[20]这就表明,要做到“完全”“彻底”地为人民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需要坚定滴水穿石、持之以恒、永不懈怠的意志品质。特别是在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面对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考,亟待集中解决制度性问题、社会矛盾比较尖锐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迫切需要事不避难、勇于担责、开拓进取的精神,需要以身许党、以身许国的品质,需要舍我其谁、毫不信邪的气魄。“党和人民需要我们献身的时候,我们都要毫不犹豫挺身而出,把个人生死置之度外,我们都做不到,让谁去做?”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世人展现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强烈政治担当。

(二)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本领

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本领,自觉地做到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依靠群众,就是要坚信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共产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力量和智慧的源泉,反对命令主义;引领群众,就是要在实践中始终走在群众前面,善于领着群众走,打造各种平台,把群众组织起来,让人民群众做主,反对尾巴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和群众在某种意义上是一对矛盾统一体”。[21]正确处理这一矛盾关系的思想方法,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经验证明,善于“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中解开群众的思想疙瘩,这是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22]

为了提高依靠群众、引领群众的本领,必须要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2017年10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指出: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既要大胆讲政治,又要善于讲政治;既要矢志抓发展,又要善于抓发展;既要勇于抓改革,又要善于抓改革;既要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又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既要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要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针对一些人工作不落实、不扎实、不切实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结合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干成事的方法论。

其一,坚持特殊性和普遍性相统一,上下结合、融会贯通,在抓新上下功夫。抓落实,不能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必须“努力在吃透上情、摸清下情、把握内情、了解外情上下功夫,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所想、所盼、所急,贯注于科学决策、科学规划、科学发展的领导工作实践中”,[23]把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结合中出新的思路、新的特色、新的成效。其二,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在抓准上下功夫。当前,我们在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时往往会面临两难和多难的选择。“因此,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非此即彼,要用辩证法,要讲两点论,要找平衡点。”[24]在此基础上,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明确主攻方向。”[25]抓落实首先要抓到点上,以点带面。要盯住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把力量凝聚到点上,着力解决涉及全局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其三,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统一,步步为营、常抓不懈,在抓紧上下功夫。抓落实,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发扬滴水穿石的精神。“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26]因此,抓落实必须把阶段性工作和长期性目标结合起来,一件一件抓,一年一年抓,有板有眼,常抓不懈。其四,坚持微观和宏观相统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抓细上下功夫。从宏观而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和政府的所有工作都属于为民办实事的范畴;从微观而言,为民办实事,主要是办好一批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具体事项,因此,抓落实重要的是从群众最关心的细事、小事、身边事做起。对于这些事,要坚持具体抓、抓具体,绝不可粗枝大叶,满足于“差不多”。“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要根据群众需求的新变化、新特点,不断拓展实事领域,丰富实事内容,细化实事项目,努力提高为民办实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7]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为不断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方略,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去赢得更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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