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布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2019年相关安排

2019-01-26 17:21
中国民政 2019年3期
关键词:救助社区服务

2019年1月25日,民政部举行2019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办公厅主任张卫星通报2018年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和2019年相关安排。

2018年民政重点业务工作进展情况

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坚定有力。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深度贫困地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改造。2018年,全国所有县(市、区)的农村低保标准均动态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519.7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833元/人/年;共有特困人员482.3万人,全年累计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34.6亿元。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对象范围和类别、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合理制定救助标准、拓展完善救助方式。2018年,全国共实施临时救助1074.7万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21.6亿元,平均救助水平1131元/人/次。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查处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部署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组织35个试点县(市、区)先行先试,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继续开展社会救助基层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地方开展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

养老服务和福利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报请国务院审议通过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1个省份建立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联合发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继续组织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试点。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分别惠及1000余万困难残疾人和1100余万重度残疾人。深入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启动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深化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放管服改革。印发《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推进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智障与精神病人福利机构236家,床位7.2万余张,有关智障和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围绕脱贫攻坚主题,组织第十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第六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和第三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成立慈善信托120笔,信托合同规模16.7亿元。规范慈善组织行为,登记认定慈善组织5000多个,备案在线募捐7400多项。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创新开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村(居)委会任期调整为5年。贯彻实施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决策部署。指导地方平稳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媒体通气会,扩大社会知晓度,推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指导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总结推广优秀社区工作法和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持续深化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全国街道服务管理等创新实验区工作。加强农村社区治理领军人才库建设,实施两岸农村社区治理人才交流。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联动发展。

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有序发展。圆满完成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试点,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措施,细化企业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减轻全国性社会组织审计费用负担,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支持各地采取购买服务、公益创投、孵化培育等多种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的数量超过80万个。严格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公开募捐违法案件管辖、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等规章制度,出台部直管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范军民融合类社会组织、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规范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联合出台《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组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全国累计有44万多人通过考试评价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各类社工岗位、服务站(室)、服务机构同比增长19.6%、38.9%、32.1%。标识志愿服务组织1.2万个,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超过1亿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2亿小时。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进展明显。行政区划管理立法取得突破,国务院颁布《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明确了行政区划管理的原则方针,优化了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限,明确了城镇型政区设置标准制定权限,细化了行政区划管理制度,增加了法律责任条款。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工作,报请国务院批准25件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普查地名1320余万条,修测标绘标准地名图2.4万多幅,建成了标准时点的国家地名信息库。联合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指导各地加强地名文化建设。

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拓展提升。颁布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全面排查儿童福利机构风险隐患,加强对标整改。成功举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3万多个家庭直接受益。完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制机制,组织全面排查,强化各级各方面责任,截至2018年底共救助约120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9万余人次,帮助6600多名救助对象找到家人。联合有关部门出台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的指导意见,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继续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共享和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收养工作。

2019年相关安排

民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相关工作,坚决守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着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制度措施,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儿童福利工作。持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大力推动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创新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地名管理。强化残疾人福利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研究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婚俗改革,研究制定深化殡葬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完善慈善组织监管机制,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建设,鼓励志愿服务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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