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 超,兰润生,冯圆圆
(1.集美大学 体育学院,福建 厦门361021;2.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361021;3.集美大学 文学院,福建 厦门361021)
畲族人尚武,据传在春秋时期便早已有之。原本用于谋生的简单套路,经由畲民祖辈不断地融会贯通和世代相承,发展成了如今成熟而独具特色的畲族武术。畲族武术不拘一格,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畲族拳。畲族拳又称“畲家拳”,极具代表性的属金斗洋畲家拳。这支拳术产生于清朝雍正至乾隆年间,与南少林寺颇具渊源,是由畲族武术与南少林功夫结合而成。作为历史悠久的传统民间武术流派,福建金斗洋畲家拳与其他畲族武术一样,均奉行古训,即“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从表面上看畲族女性在传统文化面前地位低下,实则这种现象另有其合理的解释。历史事实证明,“传男不传女”的陈规并非难以打破,畲族女性地位之高,自古以来就有定论。
畲族之所以有“传男不传女”的古训,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传内不传外”。自夏朝建立宗法制以来,中国古代社会受到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社会结构的影响,传统武术门派作为一种社会组织,自然也毫不例外,这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事师如父,执役如仆”等俗语上皆能观照。而这种强烈的宗法伦理观念,不仅使得门派内部形成了稳定的团结力量,也极易导致各门派之间形成一种排外性,如师徒之间的传承是保密的,又有“一徒不能认二师”之说,都旨在维护门派内部的正统与权威。畲族作为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少数民族,又兼有一村一派的武术传统,加之生存条件艰难,为了防身自卫,有“传内不传外”的规定是很容易理解的。通过“传男不传女”的规定,在一定意义上避免了因女子出嫁导致本族生存技能外泄。
“传内不传外”也可看作是传统武术中武德观的体现。武德是从事武术活动的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和所应具有的道德品质[1]。少林寺《习武健身武德》有言:“真艺不传非君子,少林戒约切记清。若得真技要谨慎,可教高德有志人。……若欠武德众人厌,良师拒收歹徒弟。此为少林真绝技,切莫轻易向外传”[2]。畲族武术在传承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武德观,如“练拳习武亦修德,一练筋骨、二练技、三打不平、四养性”,又如“练拳重武德,本是英雄色;无德技不高,德厚功亦深。无艺想打人,艺高不打人;四海皆兄弟,友善为守则”[3]。作为一种正派武术,良师要对徒弟的人品进行鉴定,不能轻易将本族武术传给“非君子”,但要如何鉴定一个人是否君子呢?显然,这是很难做到的,基于淳朴的畲民却很了解族人的品性,故宁要“传内”而不“传外”。畲族中同样遵行“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的还有神秘的点穴功夫,因点穴功夫杀伤力太大,历代点穴高手亦要考察弟子德行后再决定是否传授这一功夫,为防弟子滥用,会以“得上天报应”这样的话以作警告,可谓用心良苦。《左氏春秋·宣公十二年》云:“夫文止戈为武”[4]。故“武”有制止战争之意,这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武术文化中“以和为贵”、“化干戈为玉帛”的精神内核。畲家拳既受到传统武术中南少林武功的极大影响,畲族又是自古与汉族为邻,文化上亦受过浸染,因此,畲族武术在传承过程中必然蕴含着“武德”,这是不能撇开的事实。
综上所述,畲族武术“传男不传女”的根本要义是“传内不传外”,而“传内不传外”不仅反映了畲民对本民族武术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受到畲族崇尚和平的武术道德观念的深刻影响。从这个层面上说,“传男不传女”并非是一种性别歧视。
畲族拳“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的传承观念另有其因,那么,历史上畲族女性与畲族武术是否就毫无关系呢?其实不然。畲族武术中,还有一支拳法精妙、流行甚广的畲家拳,即出自于福建罗源县八井村的八井拳,与金斗洋畲家拳不同的是,八井拳自传世至今,并无“传男不传女”的族规,八井村男女皆可习武的风气蔚然成风,这实际上与畲族女性的生存处境有着很大关系。
根据史料记载及八井村村民口述,畲族民众定居八井时期,至少可以追溯到明朝前期。定居伊始,八井村的畲民虽然维系着男耕女织的传统生活模式,但迫于人口数量不足、傍山而居的危险,在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或为自保,或为护院,出现了“全民皆兵”的现象。此后,随着生存环境的稳定,以及人口数量的增多,“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复苏,女性也就没有了习武的必要。直至清朝康熙年间爆发“迁界事件”[5],导致匪寇肆虐,八井村的和平局面才被打破。为了加强自卫能力,畲族女性才被迫再次习武。据村里老人回忆,当时的“八井”民众发展到60人左右,习武人口比例约为90%左右,社会环境的改变,导致习武人口比例居高不下[6]。可见,历史上的畲族女性并非不能习武,尤其是在恶劣的生存条件下,畲族女性不仅有资格与能力习武,还能承担保卫家园的重任,这不仅从思想上,更是在现实层面打破了传统武术“传男不传女”的铁律。显现畲族女性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畲族女性习武的事例绝非局限于八井村。在清朝咸丰年间就流传着一则佳话,据说,当时宁德的西下山有一名畲族拳手与一名汉族拳手斗拳,两人从上午酣斗到中午时分,始终难分高下。期间,一名畲族女子位居高处一直观看那名汉族拳手的出拳套路,只听她用畲语提醒一句:“给他一件衣服穿。”畲族武力拳拳手顿时领悟,用了一招“双掌鲤鱼斧腹步”,果然击败了对手。那名畲族女性的身份至今已然无考,但她的机敏与武学造诣传为佳话。正是由于畲族先民始终生活于颠沛流离的忧患之中,才造就了畲族女性的勤劳与智慧,故在武艺上的表现毫无逊色。无独有偶,据悉贵州六堡畲族村还有一桩女子偷学武艺的奇事,此事发生于清光绪年间,当时村内有一名女子偷学了畲拳,后偶然在外遇上歹徒,为自卫防身,便使出了畲族拳招数,不想因此被人识破。庆幸的是,即便被人知道偷学了武艺,女子也没有受到族人的惩罚,反而因为此事,人们才觉得女子理应有防身的本领,畲族拳自然也可以传给女子了。因此,至今贵州六堡畲族村内仍有女孩、媳妇习武的现象。
从“传男不传女”到女性尚武,这过程中,畲族女性并未受到社会伦理上的巨大阻碍,而是顺理成章地跻身到习武的队伍中。一方面归咎于畲民对现实状况的考量,畲族女性有义务在必要的时刻加入到战争中去,而她们也正是这样做的。中国历史上从来不乏这样的巾帼英雄,如商王武丁的王后妇好,据甲骨文记载,有一年北方边境发生战争,王后妇好要求率兵前去杀敌,结果大获全胜。又如忠孝节义的花木兰、杨门女将佘赛花等等。在这些女性的身上,有着气吞山河的魄力和伟大人格魅力,在汉族的青史上,从来不吝惜对她们进行赞美。古代畲族是一个以刀耕火种为生而不断迁移的民族。早在隋唐,畲民就在闽、粤、赣交界处谋求生存,参加大量的战争。正是由于长期的军事动荡与被迫迁徙,才培养了畲族女性应对战斗的意识与能力,她们的英勇事迹甚至被载入了史册。如南宋末年畲族女性人物许夫人,身怀武艺,因本领高强被潮州知府封作畲官。当时宋帝为躲避元兵和叛军逃至潮州,张世杰在当地招纳义军,许夫人便率领畲民七千多人应命。后元兵来攻,许夫人身先士卒,英勇无畏援助宋帝,最终不幸中箭而亡。宋帝深为感动,不仅封其为孺人,更是以礼厚葬。《大埔县志》记载:“吾埔妇女受宋帝昺封,世代为孺人,得加银笄,盖由夫人之故”[7]。可见,畲族女性的战斗能力甚至得到了当时汉族朝廷的承认。
畲族对女性习武的宽容,还源于畲族先民对女性个体生命安全的重视,这与畲族女性日常在家庭中担任的重要角色息息相关。南宋范成大《劳畲耕》诗序:“畲田,峡中刀耕火种之地也”[8]。由于古代畲族是以“刀耕火种”方式进行农业生产的“游耕”民族,其生产方式受到环境的极大制约,且呈现出单一的特点,导致其在男女两性社会分工方面与汉族迥然不同。畲族男性始终没有在农业中取代妇女而成为绝对的主力,相反,作为农业劳动另一大主力的畲族妇女,在农耕劳作中却始终占据着社会文化的高地[9]。因此,畲族妇女呈现出一些与汉族女性全然不同的特点,其中,最明显的就是畲族女性多不缠足,这是为了方便她们的日常劳作。唐代时,畲族女性就担负起了家务和农活等主要劳动,她们或与男子一同上山下田,或在耕地少的情况下“女耕男猎”。而早在明代,福安一带的畲族女性就以樵薪为生,直至现在,畲族从事采薪的仍然多为女性。相比之下,畲族男性的劳动形象则较畲族女性逊色了许多。如畲族画作《山樵》,描绘了畲族女性较男性勤劳的事实,画面上是两名畲妇在山上十分忙碌地采薪,而一位畲族男子才刚刚上山。这几乎在汉族的任何一个艺术作品中都不大可能会出现。因此,畲族女性自古以来便享有“健妇把锄犁”、“挑担如飞”的美誉。畲族女性除了在农业劳动上表现出惊人的能力,同时,她们在养蚕、编织、刺绣等女性传统工艺上也是一把好手。畲族歌言《十二看娘》是这样盛赞勤劳多艺的畲族女性的:“二月闲心去看娘,路中都是锄田娘,田头锄转田尾落,脚肚洗白转回乡。三月闲心去看娘,路中都是摘茶娘,日里采来夜里炒,炒出茶叶香喷喷”[10]。
畲族女性不可替代的社会地位,正是在这些出色的劳作中逐步形成。她们以能者多劳的姿态,不仅活跃于日常生活与种族战争中,更活跃在传统武术继承与发展的辉煌历史之中。
畲族女性之所以能影响本民族武术“传男不传女”这种由来已久的传承观念,不仅要归咎于她们所面临的残酷现实和不可推卸的责任,还应当追溯到有文字记载的神话故事——盘瓠传说。盘瓠传说在畲族中世代相传,畲族多称其为“忠勇王”,且盘瓠之“忠勇”精神直接促成了畲族最早的盘瓠功夫,以至于后世才有可能将盘瓠功夫与少林功夫结合,形成畲族武术。可以说,盘瓠传说是畲族武术精神的最早源流。但鲜为人知的是,盘瓠之所以成就其“忠勇王”的美誉,与一个女性有很大关系,这个女性就是他的妻子,也就是畲族最早的女性始祖——三公主。
关于盘瓠传说与三公主信仰,《山海经》中有最早的故事雏形,其中记载:“犬封国曰大戎国,状如犬。有一女子,方跪进柸食”[11]。这短短两句话翻译成白话文就是:“犬封国又叫大戎国,国中人人都长得像狗。有一名女子,正跪着向她的丈夫进献食物。”晋代郭璞注《山海经》时所作的《玄中记》,对这个故事进行了较为详实地叙述:“狗封氏者,高辛帝有美女,未嫁。犬戎为乱,帝曰‘有讨之者,妻以美女,封三百户。’帝之狗名盘护,三月而杀犬戎,以其首来。帝以为不可训民,乃妻以女,流之会稽二万一千里,得海中土,方三千里而封之。生男为狗,生女为美女。封为狗民国。”[12]结合两则故事可以得知,《山海经》所记载的那名“女子”正是高辛帝的最小女儿——三公主,而她的丈夫原本是高辛帝身边的一只名叫“盘护”的犬。当时犬戎作乱,高辛帝甚为苦恼,于是说“如果有人能替我讨伐犬戎平息祸乱,我就将我的爱女嫁给他,并赐给他三百户的封地。”于是盘护用了三个月就杀了犬戎,高辛帝便把女儿嫁给了他,夫妻俩所生的孩子,男的为狗,女的为美女。事实上,关于盘护娶三公主的故事在不同的版本中显得更为曲折,但无论在哪个版本,三公主都是作为主人翁之一,而与盘瓠传说密不可分。换句话说,盘瓠之所以主动请缨为高辛帝平息犬戎之乱,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娶到三公主。且从史料记载中可以得知,盘瓠之所以受封“忠勇王”,是因为他有极高的武艺,是畲族历史上神话般的英难人物,而畲族后世对其“忠勇”的崇拜也主要体现在武术精神的传承上,如有畲族对联道:“不用文章朝圣主,全凭武艺报君皇”、“磨利拳头防守己,练成棍器保安身”[13],正是畲民对盘瓠“忠勇”精神的继承和发扬。可见,三公主作为畲族最早的女性始祖,与畲族武术精神的渊源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也正是由于这个渊源,畲族女性在本民族武术及其精神的继承与发展中,从来就不是置身事外的。
盘瓠传说中的三公主是畲族早期最美好的女性形象。有诗歌赞美三公主说:“你是朝阳来变化,你比月亮更精华”[14]。对三公主的信仰在一定程度上,更是决定了畲族民间文学中以讴歌女性为主的传统。如在创世神话中,一般认为天是由男子创造的,而地则由女子创造,男人在造天时不思进取,眼看女人将地造得直逼上天,男人感到了恐慌,嚷道:“地造大了!”女人一听,便用指抓回造地的土,于是,地留下了五指印,变得凹凸不平,凸的是山岗,凹的是湖海。另有一则神话说的则是女人造天男人造地,当女人因为偷懒而把天造小了之后,却见她用龙宫里的东西把镜子变成了日头、把珍珠变成了星星、把另一面镜子变成了月亮……无论畲族神话故事将女人置于何种情境,勤劳与智慧都是其永恒的品质,这几乎在畲族的大部分涉及女性的传说中都是不能改变的事实。如《拾“毡帽”》、《打官司》、《稻谷和稗子》等等,这些故事的主人翁都是一个叫“蓝聪妹”的畲族女子,人如其名的故事背后,体现了三公主信仰对畲民审美意识的影响,以至于在畲族的文化意识中,畲族女性能拥有如此稳固的崇高地位。这在日常生活中多有体现,如婚礼仪式上有“男跪女不跪”的风俗;畲族妇女可以与男子一样参加祭祖仪式,据说,祭祖后的畲族妇女与未祭祖的女子是有很大差别的,祭祖后的畲族妇女享受着许多特权和礼遇,如死后着“红身”(未祭祖的则着“白身”)、名字可入族谱等等。在畲族的婚姻习惯法中,也能看到三公主信仰带来的影响,如畲族妇女不受封建礼教“三从四德”的束缚;丈夫去世后,畲族女性还可以改嫁;夫妻双方甚至可以签订婚前协议以规定婚后的义务等等。
三公主信仰使得畲族似乎极易接受女性信仰的影响。在浙江的许多畲乡,畲民们还信仰插花娘娘;在福建,畲族还信仰福建女神陈靖姑,她被畲民称为临水夫人。诸如马仙信仰、汤夫人信仰、太姥娘娘信仰等女神信仰,在悠久畲族历史发展过程中,无一不对畲族的女性社会地位产生着重大影响。这些女神在畲民的心目中不仅仅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她们作为畲民生活中不可忤逆的道德标准,更以一种无形的方式守护着现实生活中的畲族女性,使她们免于遭受不公的待遇。这正是畲族武术“传男不传女”的传承观念得以成功转变之较为合理的解释。
畲族武术自古有“传男不传女”的传承观念,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传内不传外”,以及受到传统武德观影响所致。从这个层面上说,畲族武术“传男不传女”并非是一种性别歧视现象,相反,从畲族珍视本族女性的生命甚于珍视族规的事实来看,畲族武术传承观念的转变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女性的社会地位。追源溯流,畲族武术蕴含的“忠勇”精神源于盘瓠传说,而盘瓠之忠勇又直接受到畲族女性始祖三公主的影响,三公主及其他民间女性信仰作为一种维护畲族女性社会地位的精神力量,使传统武术在传承过程中弱化了“传男不传女”及传统武德等观念的约束,以至于后世出现了女子也可习武的历史现象。
纵观历史上畲族武术传承观念的转变,其表现出了有别于封建王朝的一个少数民族先进的性别平等意识,这对少数民族女性体育史的研究,乃至我国女性体育史的研究都有重要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