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甫江·夏木西 (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为了使家庭有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2007年起就加大了对高校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资助力度,奖助学金的发放比率从原先的3%太高到20%[1]。随着资助政策和资助体系的不断改善,再加上地方助学金、国家及地方资助贷款政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资助等,在全国范围内每一百名大学生中平均就有28人能得到资助[2]。在这样强有力的资助体系的支撑下,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的众多学生获得了顺利入学并达成心愿的机会,从而对我国正在提倡的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和校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然而,这样大好的政策在全国各大高等院校全面推行的过程中,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却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问题[3-5],比如不考虑周全的评审方法对学生产生的不公平感、获得助学金的学生的不诚信言行产生的同学关系紧张、激烈的助学金评选竞争产生的学生自尊心坠落、这些对班集体团结和谐产生的影响等等[2][6]。因此,有必要结合班级助学金评选实践,分析探索助学金评定与发放环节,探索公平合理并让学生满意的评选方法,优化奖助学金惠民政策的功效。
对于学生家庭困难情况的认定目前普遍采用以学生当地村镇县政府部门开具的特困证明为依据[7]。本人多年的班主任工作中发现,班级里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能开具此类证明。据了解,很多情况下,开具这样的证明只需要学生自己写申请后直接去相关政府部门盖章即可。如此一来,导致了很多伪贫困生的出现,班主任和辅导员也无法准确掌握学生真实家庭困难情况,直接影响了资助的效果和实施效益。
助学金评选过程中普遍采用的另一个方法是民主投票,即助学金获得者由全班学生或者班级评审小组的学生进行投票决定[8]。这种方法看似合理,但投票往往会有水分即不可避免地出现人情的因素,有些学生的确是家庭贫困,但因人际关系搞不好而无法被评选,有些学生家庭情况还可以,反而因善于搞好人际关系而获得了助学金。
尽管采用较为严密的助学金评选方法[9-11],很难避免出现助学金连续获得者。班级里有些同学既因家庭困难又因平时表现优秀、成绩优良等被连续评上了最高金额的助学金,就会引起与其条件相当但没有获得或获得小额奖助学金的其他同学的不满,影响班集体凝聚力。
班级里有品学兼优的贫困生和懒惰甚至违纪的贫困生,而在评选助学金时对这两者采用相同的标准即以贫困为基本标准[12]。助学金的目的是减轻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以便让其专心学习,而上述做法不但达不到助学金奖勤罚懒的目的,反而导致了有些贫困生的依赖思想——《我是贫困的学生,无论学习成绩和班级表现如何,都能得到助学金,何必辛苦读书》,这与助学金的初衷是不一致的。
不合理的助学金评选会导致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关系的恶化,进一步降低班集体的凝聚力[3]。助学金评选虽然由班主任带头,班委和学生参与,很难保证助学金落到实处,即经常发生助学金落入《假》贫困生或班委手中,而家庭真正有困难的学生则得不到助学金。这就导致同学之间的明争暗斗,同学感情淡化,出现相互不信任,进而恶化班集体的凝聚力。
特困指标应该作为助学金评定的最基本参数,也是评定助学金根本目标。该指标以学生的家庭状况为评价点,在评价参数中可占30%~20%的权重。
在国家大力支持下,我国新疆地区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均可提出低保申请[13]。这说明,新疆地区目前基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贫困家庭,因此将传统的《开局特困家庭证明》不再作为特困指标的凭证,而将下列情况作为该指标的评价依据:①家庭为低保户;②家庭遭受重大灾害;③家庭单亲;④家庭母亲或父亲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中两个孩子同时上大学;⑥学生是否有助学贷款。在认定上述依据时,班级《评选小组》和班主任根据学生出具的证明材料,在全班调查和公示,当场问同学有没有意见等方式进行。
思想政治和纪律表现指标是评定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表现。该指标以学生的上课、班会及集体活动的出勤率、平时班级表现(包括是否对老师有不礼貌行为、是否对班集体有贡献、是否班委)、勤俭节约(是否有抽烟、酗酒、迷网、高档消费等)等作为评价点,在评价参数中可占30%~20%的权重。
如前所述,助学金的目的是减轻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以便让其专心学习并取得较好的学习成绩,为了避免有些贫困生对助学金的依赖思想,应该引入成绩指标作为评定参数之一。可将学生的年度平均成绩作为评价点,在评价参数中可占30%~20%的权重。
鼓励学生训练课外技能、发展个性、激发潜能、增强创新和创业意识,以培养出综合素质较高的大学生是助学金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此,应该引入获奖指标作为评定参数之一。可将学生获得的各类获奖和技能培训证书作为评价点,在评价参数中可占20%~10%的权重。
在助学金评选工作中,通常出现学生对助学金连续获得者意见大等情况,为此可引入累计助学金扣分指标作为评定参数之一。可以根据该学生已经获得累计助学金金额的基础上乘以适当的百分数(如0.4%~0.6%)来换算得出扣除分数。
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处分的学生,虽然他们是可恨的,但也是可怜的,他们需要帮助、关心和挽救。在助学金评选时也不能把他们拒之门外,让他们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为此可引入处分扣分指标,评选时按处分等级的严重程度扣除适当分数。
将上述评价指标编制为表格并填入相应的参数即可对每一位参评者的评选资格以定量的形式评价并排名。与此同时,对排名结果进行公示,以便学生相互监督,对评选结果心服口服、没有异议,做到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表1为该方法的应用实例。
表1 助学金参数化评选实例
在国家强有力的资助体系的支撑下,家庭经济困难的众多学生获得了顺利入学并达成心愿的机会,从而对我国正在提倡的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和校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资助政策和力度的不断加大,助学金评选工作却出现了很多不和谐的问题。本文首先对这些助学金评选工作难以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以《助学金参数化评选》为基本思路的解决方法。此方法通过引入《特困指标》《思想政治和纪律表现指标》《成绩指标》《获奖指标》《累计助学金扣分指标》和《处分扣分指标》,以参数化的形式对参评学生的真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并明确评选对象。多年的应用经验表明,该方法不仅让助学金评选者做到以事实说话,而且还让每一位参评的学生对评选结果心服口服、没有异议,实现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较好地解决助学金评选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将其在各类助学金评选工作中借鉴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