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岭法官让每一个判决都成为精品

2019-01-21 08:18邢星王娇
法庭内外 2018年12期
关键词:审理文书裁判

邢星 王娇

从事知识产权审判9年有余,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模范法官”、入选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名单等多项荣誉。然而,面对这些荣誉,现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的刘岭总是会谦虚地笑笑。自2000年进入石景山区法院起,他从书记员、法官助理一步步成长为知产庭法官,工作18年来,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工作在审判一线,用法治匠心成就了自己的无悔青春。

慎思笃行出精品

在石景山区法院,刘岭法官给所有人的印象都是踏实、认真。在他的每个案卷中总有一张纸,上面记满了针对当事人的询问重点、审理思路,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他的判决初稿也总是“花花绿绿”的,写满了案件的审理重点,看得让人眼花缭乱,但这却可以使案件一目了然,在形成判决终稿时不会疏漏任何内容。

“我刚来法院工作的时候,是先从书记员做起的,3年书记员工作让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我觉得要做好一名法官,就要始终严守程序,公平断案,勤勉负责,留心工作每一个环节,注重办案细节,一个疏忽造成的工作失误可能要花10倍的时间精力来弥补。”刘岭法官常常这样说。

对于审理的每一个案子、撰写的每一份判决,刘岭法官都按照“精品”的标准严格对待。在工作中,他总是“书不离手”,遇到问题总会翻翻书,而对于判决的撰写也仔细审阅每一份材料,他常常说:“法律是讲证据的,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甚至标点符号都要讲清楚来源,我们要对裁判文书负责。”

2015年,刘岭法官审理了一起猎豹网络公司和金山安全公司共同起诉麒麟合盛公司涉及手机APP弹窗新闻内容的商业诋毁案,因为此案件中的当事人均为国内行业中的尖端企业,且当事人在国外也提起了互诉案件。刘岭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和助理一起仔细核对每一份证据材料。在经过两次庭审后,他意识到这起新类型案件中,对于证据的认定十分重要,可能影响到对案件的定性以及最后的判决结果。“这起案件我决定采用一证一认的方式来撰写判决,做到让判决书上的每一个证据都有详细的认证和说明,这样对于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刘岭法官所说的“一证一认”就是法官针对每一份证据材料都要撰写相应的认定理由说明,这起案件中涉及技术的证据材料有足足50多份,他对每一份证据材料都进行了仔细的核对和研究,并撰写了认证理由说明,最终撰写完成了2万多字的裁判文书,双方当事人也对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审理结果心服口服。这份裁判文书也因此获得了“2017年度北京法院优秀裁判文书网上互评三等奖”。刘岭法官正是用一份份精雕细琢的判决文书去昭示,公正司法不仅需要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的是一名法官的责任与担当。

勇挑知产审判重担

由于知产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常常会有很多新类型案件出现,常常会遇到新的挑战。作为副庭长和业务骨干,刘岭法官承担了大部分的疑难复杂案件,他总是说“我挺喜欢疑难案件的,通过慢慢梳理证据材料,理清事实,最后写出裁判文书,而这样的判决可以推进小到一个法律适用问题,大到一类技术难题的解决,是一件特别有成就感的事”。

2017年12月,刘岭法官审理了丹麦蓝罐曲奇诉印尼皇冠曲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及虚假宣传纠纷案。这是一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涉外案件,诉争标的额高达1000万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诉争事实及诉讼请求的争议极大。“越是复杂的案件,查明事实越显得尤为重要。”刘岭法官为此进行了3次证据交换、3次开庭,终于查明了事实。然而,撰写裁判文书才是最大的难题。在这起案件中,原告提交证据2400余页,被告提交证据1500余页,且涉及多国语言撰写的涉外公证认证文书材料及大量产品鉴定报告,用法院最厚的卷皮也订了整整50本,摞起来足足有一人多高。面对困难,刘岭法官还是决定一鼓作气把判决写完,他在撰写裁判文书前对每一页证据材料都进行了仔细审阅,其中,公证文书材料和鉴定报告是用十几个国家的语言写成后再翻译成中文,刘岭法官对于公证文书材料中的每一个字都认真核对,为了保证写作思路不受干扰,他坚持3周、每天十几个小时连续撰写,翻阅了几乎所有相关书籍。最终,在历时20多个日夜后,撰写完成了这份4万余字的一审判决书。这份判决书中对原被告的所有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所有争议焦点问题一一给予回应并详细说理,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打击商家利用暗示性且具有歧义的信息攀附“丹麦皇室御用品牌”认证商誉并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具有典型意义。刘岭法官事后告诉记者,“整个案子前后历时要50多天,这份判决是完成的最为困难的一份,但也是最有成就感的一份,我感觉自己仿佛完成了一种蜕变,经历过了,以后遇到再难的案子都不怕。”

在9年的知识产权审判期间,刘岭法官共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176起,2017年共审理453起案件,审结425起,结案率93.8%。

不断攀登成为“行家里手”

在知产审判过程中,刘岭法官得出的最大心得就是不断学习。他常常说“知产审判领域瞬息万变、知识更新快,知产法官一定要不断学习,要成为相关领域的‘行家里手’才行”。尽管他审理了大量各种类型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得到领导、同事及当事人肯定的同时,他还总是谦虚地说“我做的还不够,还是要继续学习”,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2011年,刘岭法官审理了“‘暴风影音’擅播《非诚勿扰》侵害著作权案”。起初接手案件后,他陷入沉思:这起案件中涉及到电视综艺娱乐节目作品的认定问题,如果对于电视媒体行业及节目内容不熟悉,就没法找到审理的切入点,没法做出公正的判决,一定得尽快对相关领域的内容进行学习才行。为此,他在短时间内仔细收看了《非诚勿扰》栏目自播出以来的大部分节目,查阅了关于电视节目的大量书籍,还针对案件相关内容咨询了传媒领域的多位专家学者,等到开庭的时候,他已经能够对电视节目认定的专有名词、相关情况等如数家珍、娓娓道来,俨然成为了一名“专家”。最终,刘岭在判决中认定,《非诚勿扰》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放与电影的摄制过程相似,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这起案件也成为了北京市首例认定婚恋交友类电视娱乐节目作为“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而予以著作权法保护的案件,由于被告未证明其在线播放的涉案电视节目来源,且未经原告的授权许可,故认定其通过软件提供涉案电视节目在线观看服务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这起案件作为北京关于婚恋交友类电视娱乐节目的生效判决,也引起电视行业和知识产权理论界的高度关注,并入选“2017年北京法院首例案件专题展览知识产权篇”。案件审结后不久,北京高院知产庭专门就综艺节目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组织调研,刘岭法官全程参与调研,并在研讨会中发表意见,为全市法院审理类似案件确立审判标准和规范依据作出贡献。

经过这起案件,刘岭法官更是深感不断学习对于知产审判的重要性,慢慢的,他不止自己学习,还带动全庭的成员一起学习,他总会在知产庭的微信群里转发知产新案例、指导意见及新闻报道等内容,并围绕知识产权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梳理问题,整理思路。他经常说,“只有经过漫长学习时间沉淀下来的知产法官,才能真正做到厚积薄发。”

夜幕降临,天边星光点点、月光皎洁,加班撰写完判决书的刘岭法官走出办公楼,今天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因为他又攻克了一件难案。多年知产审判工作的历练,让他拥有了一颗认真严谨、谦卑踏实、不断进取的心,在经年累月的一丝不苟中诠释着对工作的细致与严谨,在时光沉淀的青春岁月中诠释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与坚守。未来,他将用拳拳法治匠心继续书写自己的无悔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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