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培训机构乱象时记得寻求法律救济

2019-01-21 08:18张慧聪
法庭内外 2018年12期
关键词:新街口徐先生违约金

张慧聪

随着大家对于子女培养以及对自身技能提升等追求的不断提高,大家见面互相寒暄的标准用语从“你吃了吗?”变成了“你报班了吗?”,周末不去上两节课都不好意思发朋友圈,随之而来的则是开展的红红火火的教育培训行业,当然还有不断涌入法院的教育培训合同类案件。通过这类案件,可以发现教育培训机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常常存在单方不当履行的行为,让消费者感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惊吓”,下面笔者通过案例介绍一下这类合同中常见的教育培训机构调整乱象。

合同之外小调整:老师被换 学生起诉解约获支持

徐先生去年为儿子报了个跆拳道培训班,学了1年后觉得培训效果不错,今年决定续报1年,3月份交了6000元,5月却被通知授课老师要更换,徐先生对此不太满意,遂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起诉,要求培训机构全额退费。培训机构到庭后表示续费是从2月起算的,3月交钱后培训机构应家长们要求调整了老师,如果对现在的老师不满意可以换老师,不同意退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间存在事实上的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双方并未约定不得更换老师,现徐先生据此主张全额退费,没有依据。但是因为此类合同具备一定的人身专属性,不适于强制继续履行,故合同应予以解除。同时,根据徐先生的儿子上课的实际情况及考虑徐先生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对培训班授课的影响,酌定培训班向徐先生退费4000元。

法官提醒

教育培训合同是指受教育者为接受教育向学校等教育服务者交纳学习培训费用,两者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服务合同的一种,但此类合同的标的是一种特定的具备一定智能性的服务行为,因此强调双方具备信任基础,所以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其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以受教育者的配合为条件。因此在接受教育一方明确拒绝继续履行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的情况下,虽然受教育者主张的解约理由不成立,也应当充分考虑合同的人身属性、信任基础及合同目的是否可以实现等因素,不宜强制双方继续履行下去。

合同之内大调整:学校迁址 学生起诉违约获支持

去年,唐女士给自己的孩子就近报了英语培训班,8月交了费后收到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收费单》,显示上课校区为新街口校区,授课地点在新街口北大街。10月拿到《入学须知》显示,至次年4月上学地点均在新街口校区处。但到了今年4月,孩子只完成了一半课程情况下,被告知学校迁址到了西直门北大街上课,距离原来上课的校区有两公里多,唐女士觉得离家太远了,上课太不方便,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未上课的费用。培训机构则认为上课课时已超过50%,不同意退费。

法官审理后认为,《入学须知》与《培训收费单》中的条款双方都应遵守。《培训收费单》中写明了“中心名称”为“新街口校区”,且唐女士的子女入学时的上课地点也是该校区的地址,故应当认为双方约定的上课地点就是新街口校区。培训机构在未与唐女士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上课地点,属于对合同履行地点的变更,构成违约。鉴于合同内容为向未成年人提供课外培训服务,履行地点的变更会对未成年人一方履行合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订立合同时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其有权解除合同。关于退还未上课时的培训费的主张也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法官提醒

教育培训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并未规定此类合同一定要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可以采取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此类案件中,消费者与培训机构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的情况多有发生。但即便如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必然会就合同的实际履行内容存在来往文件或线上沟通记录,上述文件或记录亦需消费者予以关注。本案中,在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就合同基本内容所达成的一致意见,就应当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违反上述合同内容,也会被认定为违约,在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人去楼空无课上:学校停业 要退费还要支付违约金

去年1月,魏女士和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教育课程协议》,约定由该机构为其提供德语培训服务,一共144课时,费用15 000元,其中课时费14 800元,双方还约定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需支付全部学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但4月,魏女士被告知该机构停业无法继续上课。双方就退费等事宜协商未果,魏女士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该机构退费并支付违约金。该机构虽经传唤但并未到庭应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教育课程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义务。该机构因其自身原因关门停业,导致魏女士无法完成德语培训课时,机构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合同自行终止。该机构应退还剩余未培训课时费,按培训课时费14 800元的20%支付违约金。

法官提醒

在教育培训服务合同中,无论是通过线下授课还是线上远程授课,均建议消费者尽量与培训机构签订书面/电子版的正式合同,并予以留存。同时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若合同中对此有约定,则守约方可据此在主张违约基础上向违约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以维护自身权益。但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则就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猜你喜欢
新街口徐先生违约金
新街口街道总工会 学习培训重落实 促建会抓服务
南京新街口商业公共空间景观设计与城市精神探究
违约金约定过高,还能反悔么?
浅析城市商业圈可持续发展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很久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很久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很久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很久
浅论违约金责任
论违约金性质的分析与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