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亚,李 旺
村史馆,又称村史档案馆、村史博物馆、村史室、村史陈列馆、乡情陈列室、村史陈列室、乡情村史陈列室、村史展览馆、村史文化馆、农民博物馆等。早在1960年代,河北邢台等地就有了建立村史馆的实践[1]。21世纪以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战略等的促进下,伴随着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事业的推进,兴起了村史馆建设热潮。2000年,武汉市汉桥村史陈列馆正式开放,其主体是档案陈列馆[2];2007年,东莞市计划将部分祠堂改造为村史展览馆[3];2009年,位于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的东台村史馆建成开放,展现了我国农村的沧桑巨变和不同历史时期发展的风貌[4];2012年北京提出“十个一”工程,建设农村文明新生活,其中便包括为每个行政村配备“一个乡情村史陈列室”[5];2018年四川百花村、金碑村、碗厂沟村、鹦哥嘴村村史馆组成了村史馆群[6];同年,北京顺义区石家营村网上乡情村史陈列室上线,利用虚拟现实等科技手段展示村史文化,实现实体馆与数字馆线上线下体验相融合的教育模式[7]。2013-2019年3月,北京建成乡情村史陈列室290个,并计划未来3年再建231个[8]。河北、云南、四川、江西、浙江、江苏、河南、山东、陕西、广东、广西等省份也修建了数量可观的村史馆。
随着数量的迅速增长与建设的不断推进,作为公共文化设施的村史馆已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各地实践中,相当一部分省市将其纳入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并在资金、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如北京[9]、陕西韩城[10]、四川巴中[11]。为了加快村史馆建设进程,一些省市还将村史馆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如河南平顶山[12]。各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如《邢台市村史馆(室)规划建设指导意见》(2015)、《北京市乡情村史陈列室建设指导手册》(2018)、《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史馆(农耕文化博物馆)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2018)、《珠海市村史馆建设指引》(2019),促进了村史馆相关规范与制度的建设。
在村史馆研究方面,廖艳彬等从乡村文化建设的视角,分析了村史档案馆在江西的建设现状、不足之处,并提出了持续发展的建议[13];魏志龙等以江西村史馆建设为考察对象,分析其建设理念与工作经验,并从制度保障、财政保障、模式探索等方面提出建议[14];田丽等总结了韩城市村史馆建设的理念、模式与流程[15];陈菊萍等以滁州市黄牌村为例,探讨了如何在村史馆展示设计中体现地域性文化元素[16];何敏等提出了建设古田县常坝村移民博物馆的构想,并希望将其打造为该村社区博物馆建设的核心内容[17];欧阳勇锋等以田东县远街屯村史馆和书院改造设计为例,探讨如何通过废弃建筑的更新利用实现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延续[18]。此外,相关研究还涉及村史志编纂[19]、乡村记忆档案开发[20]。
村史馆对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乡村文化、丰富乡村文化生活都具有现实意义。然而,与村史馆建设实践的热潮相比,村史馆相关媒体报道较多,学术研究成果则较为有限。在现有研究文献中,多为着眼于一个或若干个村史馆的个案研究和微观分析,仅有少数研究对省级或市级行政区域内的村史馆建设情况进行分析,而着眼于宏观整体的村史馆理论研究则较为欠缺,对村史馆的概念、性质、定位、价值、功能等基本理论问题缺乏系统深入的讨论。由此,本文采用比较分析等方法,对村史馆的概念、价值与功能进行分析,以期有助于明确村史馆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角色与定位,为实践与发展提供参考。
在现有研究与实践中,对村史馆的概念与性质定位不一。例如,有学者将其定位为档案馆[13,21],有的则认为村史馆属于博物馆[14]。笔者从比较分析的角度,试图理解村史馆这一文化设施的内涵与性质。
(1)村史馆与祠堂。从祠堂与村史馆的陈设内容来看,二者明显有别。不过,同样作为基层社群的公共空间,祠堂与村史馆也存在着一些相似之处。在我国古代,祠堂承担着祭祀先贤、教化宗亲、商讨公共事务的重要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近于村史馆承担的教育等功能。祠堂中供奉族中历代祖先,而时间久远的先祖故事等内容与今日村史馆所展示的村落生成、变迁的历史沿革又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相似性。另外,从馆舍选址来看,部分村史馆与祠堂存在着物理上的沿革。例如,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22]、陕西省宝鸡市[23]和江西省相关县市[24]等都利用某些文化价值较高的祠堂作为村史馆馆舍。
(2)村史馆与农家书屋。村史馆与农家书屋均属于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承担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繁荣乡村文化的任务,但二者的服务路径存在明显差异。农家书屋是文献信息服务向乡村的下沉,而村史馆则是对乡村历史的上升和总结。由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的局限性,农家书屋的书籍大都来源于外部,通过阅读、学习外部书籍,促使广大农村形成阅读文化氛围;而村史馆则是通过收藏及展示本地的历史传统、文化遗产、人文景观等,传承一个村或者社区的文化精神。因此,可以说,农家书屋是“外师造化”,而村史馆则是“内得心源”。另外,农家书屋所藏书籍文献相比于村史馆馆藏更加扁平化,村史馆则更多是通过图片、展板、实物、影像视频等载体直观立体地展示村史地情。
(3)村史馆与档案馆。今日之村史馆,可能较多地利用照片档案、文书档案、名人档案等各类档案资料进行布展,或将档案资料作为重要收藏内容。徐州贾汪区马庄村村史馆精选了4,500余件文书档案、资料、照片和实物等进行布展,展现了马庄村的历史沿革、乡村建设发展面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等[25]。衡水市北苏闸村史馆完整地保存了该村从1965年至2012年40多年间的财务账目等各种档案[26]。不过,与一般意义上的档案馆不同,村史馆收藏、展陈的内容更为多元,包括大量反映村落历史与经济社会发展演变的生活用品、农具、手工艺产品等实物或模型。此外,村史馆在服务对象、服务方式、社会功能等方面与档案馆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4)村史馆与博物馆。2007年,国际博物馆协会将博物馆定义为“一个为社会及其发展服务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常设机构,为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征集、保护、研究、传播并展出人类及人类环境的物质及非物质遗产”[27]。从该定义所反映的“人”(人类与人类环境)与“物”(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这一角度来看,以征集、保护、展现村落历史和乡土文化遗产为中心、具有教育功能的村史馆可归入到广义的博物馆范畴。实际上,在现实中,有不少村史馆被命名为村史博物馆、农民博物馆或农耕文化博物馆。然而,限于实际条件,当前大多数村史馆在专门工作人员、开放服务的制度化、研究性等方面还无法与各类常规博物馆相比。在博物馆的广义范畴中,来自国外的社区博物馆与本文所讨论的村史馆有极大的相似之处。社区博物馆强调“保存生活记忆,传承文化精神,服务地域居民”[28],其内涵与村史馆较为接近。不过,社区博物馆的概念显然无法准确定位村史馆,更不等同于村史馆。村史馆是基于我国农村特点而产生的文化事物,其文物档案的陈列方式需要遵循当地的历史脉络,将当地村落的历史反映于展品之中。简而言之,“以史志为纲”是村史馆的重要特点。社区博物馆的实践着力于人类、社会、自然的共生关系,将人居环境和生活空间作为“馆区”与“藏品”[28],可以称之为“以空间、环境为纲”。因此,与侧重于空间、环境维度的社区博物馆相比,村史馆更侧重于时间维度。
(5)村史馆与方志馆。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发布的《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方志馆”[29],但此处并未使用“村史馆”的称谓,可见在方志学界,村史馆与方志馆的关系仍较为模糊。从广义上来看,村史馆可视为基层的方志馆,但又与县级以上的方志馆有较大差别。村史馆通过图片、文字、实物等形式直观地展示一村的历史沿革、重大事件、村容村貌、自然生态、风俗民情、人文特色、乡贤名人、工农业生产、生活变迁、教育卫生等村史村情,这近于当代诸多方志馆所定位的展示地情、国情的“地情馆”[30]。然而,村史馆大都缺少方志馆规模化的地方文献收藏。大多村史馆在建馆之初,便已在实质上将其定位为展示村史村情的“地情馆”,其主要服务对象为广大农村群众。相较而言,当代方志馆的核心功能之一仍是地方志等地方文献收藏,并未完全脱离作为“文献馆”的传统方志馆的形态,其主要服务对象仍局限于地方志工作者、学术研究人员等专业群体。可以说,与诸多尚在转型中的方志馆相比,村史馆的“地情馆”化色彩更为明显。此外,当前大多村史馆的服务能力与方志馆“收藏保护、展览展示、编纂研究、专业咨询、信息服务、开发利用、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文化交流等功能”[29]也有很大差距。因此,笔者认为,从现有实际情况来看,当前尚不宜用“方志馆”来统称“村史馆”,以保持后者内涵的独立性与概念的专指性。
基于上述比较分析,本文将村史馆暂时作如下界定:村史馆是以文字、图片、图书、实物、多媒体等形式,展现村落的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状况等村史村情,兼具收藏与展陈、教育与娱乐、保护与传承等功能的农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它融合了一般意义上的档案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的某些特点与功能,同时又是具有独立性的文化存在形式。
村史馆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与功能,包括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作为一种公共文化设施,村史馆的文化价值是其核心价值。村史馆主要通过如下功能的发挥,实现其文化价值。
(1)收藏与展陈。收藏与展陈是村史馆的基本功能。其收藏与展览陈列的具体内容包括家谱、村志、村史、乡村档案、自然生态、工农业生产工具、生活用品、手工艺品、地方物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建筑遗迹、人物事迹、村民与村落相关荣誉、发展成就与未来规划等。其具体展示的形式有文字、图片、展板、图书、实物、文物、视频、三维影像等,又可主要归为文献与实物两大类。村史馆展品的展示往往遵循一定的叙事方式与故事脉络。例如,黑龙江平度村史馆新馆以“艰难曲折求发展”“跨越发展谱华章”“血脉相连亲情凝聚”和“展望”为单元,展示了该村60余年的发展历程[31]。村史馆通过对各类文献与实物的收藏与展示,将各个作为“点”的文献与实物连成一村的发展轨迹与历史变迁“线”,实现对村史村情的回溯与直观呈现,从而发挥其“存史”之功用。
(2)教育与娱乐。一方面,带有历史文化色彩与知识性的村史馆发挥着乡村教育的作用,有“育人”之功。在中国文化中,乡土文化与农耕文化是其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乡土历史知识和传统文化遗产,并渗透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与思想灵魂。从这一角度看,村史馆正是乡村历史、传统文化与民族精神的外化,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青少年教育提供了社会课堂,“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可亲、可敬的乡土历史知识教育”[32],对于改善乡风民俗、激励青少年成长成才有潜移默化之功效。得益于其教育之功,一些村史馆被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高井村史馆[33]。另一方面,作为免费开放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村史馆也成为村民、游客等不同群体的休闲娱乐之所,有“娱人”之效。与单纯的文字历史相比,村史馆采用更为多样化和直观的方式展现一村历史和文化,一些有条件的村史馆还利用多媒体、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手段,提升了村史馆的娱乐性。同时,依托村史馆而开展的节日民俗、经典诵读等文化娱乐活动也有助于丰富村民们的文化生活。2019年正式开放的云南省季官社区古滇文化村史博物馆,将文化展示、饮食文化体验、古滇文化传习等项目相结合,让参观者可以现场亲身体验传统饮食的制作流程;还定期邀请专业老师、民间艺人到馆开设特色课程,探索本土文化艺术的传习教育[34],从而达到娱乐性与教育性的统一。
(3)保护与传承。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是诸多村史馆设立的初衷与宗旨。赤峰市东南营子村村史馆筹建人之一潘凤志称,想通过村史馆“让精耕细作的农耕文明在村里传承,让村民把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发扬光大”[35]。一个村子无论其历史长短,往往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积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近些年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许多村落的历史与文化正逐渐变得暗淡、被遗忘甚至消失。在这种背景之下,村史馆的建设为乡村历史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与传承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路径,使“留住乡愁”“文化寻根”成为可能。甚至,一些村史馆本身便是农村历史文化的一部分,如以祠堂、历史建筑、村民旧居等为基础建立的村史馆。在村落面临拆迁、易地搬迁建设时,村史馆在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重要性则更为突出。例如,四川巴中等地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在集中安置的聚居点建设村史馆已成为文化扶贫的重要手段,“建在聚居点的村史馆,把乡村的根留住了”[36]。云南省甚至规定每个县城集中安置点建设一个村史馆,已建成的县城集中安置点需要补建村史馆[37]。这些聚居点的村史馆保存了已经拆除的旧村落的历史与生活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怀旧和找寻“失落的故乡”提供了精神慰藉。
社会价值是建立在村史馆文化价值基础之上的衍生价值,主要通过如下功能得以实现。
(1)公共空间。作为一种独特的物理存在形式(虽然当前已有一些数字化村史馆,但主流仍是实体馆),村史馆为农村社会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公共文化空间。该类公共空间带有明显的文化属性与地域特性,主要面向所在村的村民、游客以及其他来访者。得益于各地严控新建馆舍、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场所的常见做法[38],这种公共空间的形成往往并不是由于建筑和实体馆舍的出现,而更多是来源于对空间内容的重新设计与布置。许多村史馆的选址都位于村子中心或辐射范围广的位置,如村委会、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有助于这一公共空间的利用。
(2)认同构建。历史文化对于认同的形成与构建具有重要的作用。“村史馆就像一个纽带,让村民享受美丽环境的同时,从内心深处把对故乡的热爱和认同建立起来,从而会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39]村落共同的历史以及习俗、服饰、饮食、工艺等文化要素,通过村史馆这一实体空间的收藏与展示,将村落的群体记忆以可观可感的方式呈现出来。由此,有助于增强村民对于本村的归属感、认同感与爱乡之情,以及对于地方文化的自豪感与荣誉感。例如,昌邑市姜泊村建成村史馆以后,“村里不少群众惊呼原来我们村还有这么辉煌的历史,在四乡八邻面前挺直了腰杆,大家伙儿心齐了劲也足了”[40]。村史馆所带来的对于乡村的地域认同与文化认同,又转化为对村民投身或支持家乡建设的激励,从而促进乡村经济与社会发展。
(3)乡村治理。村史馆有助于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与人心凝聚,是乡村治理体系中的文化力量。实践中,可从多个途径推动和完善乡村治理:第一,作为文化教育设施,村史馆通过对优秀道德风尚、法律规范、乡风民俗、模范人物事迹等的宣传与表彰,为村落营造遵纪守法、崇文尚贤、尊老爱幼、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从而以文化人,有助于减少家庭与邻里矛盾、违法犯罪等的发生。第二,村史馆在内容选择上的相对客观性和包容性有助于消弭同村不同宗族之间的矛盾,增进人心凝聚与村民团结。例如,黑河市青泉村村史馆注意排除原有的地方家族观念,注重从历史、客观、真实的情况出发[41]。又如,瑞安市各村史馆对于人物事迹的选择,遵循群众“公认度”标准与口碑业绩,而并非按人物所属的宗族,从而“消除了宗族间的隔阂,淳朴的民风又回到了乡村”[32]。第三,作为公共空间,村史馆为发布村务进展、讨论公共议题、调解人际纠纷等事务活动提供了场所;第四,村史馆有利于地域认同与文化认同的构建,也有助于形成和谐的乡村秩序与良性发展的经济社会模式,等等。
在文化价值、社会价值之外,村史馆也有着直接或潜在的经济价值。经济价值是村史馆的附加价值,但并非为村史馆建设与发展的直接目标与终极追求。
村落的历史与文化是体现其自身价值、减少人口外流,以实现内生式发展的重要文化资本。而这些文化资本又有助于带动农村传统工艺、文化创意产品、乡村旅游等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从而将文化资本转化为乡村振兴的经济资本。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村史馆作为村落历史与文化的载体,也因此具备了产生经济价值的可能性。在村史馆的建设实践中,有诸多省市已开始尝试通过村史馆挖掘村史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使其成为“体验民俗、发展旅游的‘精品店’”[42],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
村史馆经济价值的发挥至少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第一,挖掘本地特色文化(如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民族文化、古村落传统文化),或依托本地优势产业与特色物产,建设主题村史馆。例如,南江县南江镇金碑村是南江大叶茶和高山富硒茶的生产地,该村建立了以茶文化为主题的村史馆,并在村史馆里专门设置了品茶区,将其打造为对外推介金碑村的窗口[22]。第二,统筹规划村史馆与乡村旅游发展,将村史馆打造为旅游观光点,深化文旅融合。例如,南宁市蒲庙镇孟连村村史室通过挖掘特色民俗和文化底蕴,为该镇创建南宁市特色旅游名镇做出了积极贡献[43]。为了更好地发挥村史馆对于乡村旅游的促进作用,一些地方在规划村史馆建设时明确指出:“着重选择基础条件较好、文化气息浓郁和以旅游产业为主的传统村落进行建设。”[44]此外,一些地方还通过探索村史馆群建设(以产生集群效应)、朋友圈集赞等方式[36],提高村史馆对游客的吸引力。
经济价值是村史馆的附加价值,而非核心价值。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如村落的历史文化特色较为突出、本地旅游业与交通条件等基础设施已有一定基础,村史馆能够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从而拉动乡村经济的发展。然而,并非所有村史馆所在的乡村都具备这些条件。实际上,由于资金短缺、馆舍空间限制、缺少专业人员、仓促建设、对本地历史文化的挖掘不够深入等原因,许多村史馆存在着展陈内容同质化、人流量少、尚未实现常规化开放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村史馆连基本的文化价值恐怕都难以实现,更何谈其经济价值的发挥?村史馆的基本性质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其所在村的村民和社区成员应是其服务的首要考虑对象。正如高井村史馆负责人所说:“我们的定位是服务本村,将其作为一个教育和实践基地。”[33]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村史馆建设的目的和初衷应该在于对乡村历史文化的展示、保护与传承,而非为了获取直接的经济效益,否则便是“本末倒置”。如果将村史馆建设的主要目标设定为发挥其经济价值,还有可能引起夸大甚至捏造村落历史、破坏原生态文化、过度商业开发等不良后果,从而偏离公共文化服务事业发展的本意,也不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45]中的“合理”这一限定原则。因此,应着力发挥村史馆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对其经济价值的合理适度开发。
本文通过对村史馆与相关文化设施的比较分析,发现村史馆与档案馆、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既有密切联系,同时又具有其独立性。村史馆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作为核心价值的文化价值,主要表现为收藏与展陈、教育与娱乐、保护与传承等功能;第二,作为衍生价值的社会价值,主要表现为公共空间、认同构建、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功能;第三,作为附加价值的经济价值,主要体现在打造主题村史馆、与乡村旅游等文化产业融合等方面。明确其概念、价值与功能,对于村史馆的未来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规范性意义。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应着力发挥村史馆的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度开发其经济价值。同时,由于村史馆的产生植根于我国乡村社会与乡土文化,其文化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受益者也更多的是所在村落与社区的成员。因此,如何在政府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之下,探索村史馆的内生式发展道路,将是其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助力乡村文化振兴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