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 许长宾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落地,客观地说,进城务工子女教育现状得到明显改善,学龄前的随迁儿童入园率大幅度提升至83.5%,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儿童在校率也高达98.9%。可见,我国目前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总体上是好的。当然,也存在小部分进城务工子女濒临辍学甚至游荡在外的情况,这是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主要因素。
一是师资力量相对不足,学科不配套,学历职称相对不高,教师资格获取比率和教师待遇相对较低;二是部分学校在校舍、交通、饮食、防疫、消防等方面存在着安全隐患,文体教具和常规教学设备较缺;三是部分学校教育管理不规范,教育总体水平相对较低。
一是学习环境得不到保障。由于进城务工群体常年在外,多数子女是由农村的爷爷奶奶管教,老人家本身知识结构欠缺,有代沟和溺爱,导致家庭教育先天不足。二是性格成长受影响。许多父母疲于工作养家糊口,认为只要创造良好的物质环境就可以了,而忽视了亲子教育,没有意识到父母之爱的不可替代性,一定程度上造成内向、自闭、对周围人际冷淡等不良情绪,影响人格正常发育。
由于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均衡,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加之没有很好解决城镇化的“后遗症”,导致了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时有发生。虽然国家出台众多政策,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投入的教育资源有限,加上流动人口进城加速,给政府财政带来很大压力。因此,部分地方政府对执行有关政策积极性不高,不少有利于教育公平的政策无法得到执行,由此便产生了诸多问题。
一是缺乏落实政策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要把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安排必要经费,对接收进城务工子女就学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这些政策本身是好的,但缺乏强有力的长效落实机制,致使入学难问题无法彻底解决。二是户籍制度的消极影响。目前我国的户籍制度仍带有计划时代气息,依然约束着居民的身份、就业、教育。如果没有取得城市户籍,进城务工子女就很难获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和就业机会。三是公办民办学校均有不足。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丰富、教育环境很好;但公办学校少又相对集中,竞争激烈,“门槛”要求高,这对进城务工子女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民办学校遍布城乡,机制灵活,手续简便;但很多民办学校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缺乏有效监管,部分属于无证办学状态,办学质量和安全性令人质疑。
1.进城务工子女自身问题较为突出。文化背景迥异、教育过程和方式不同,导致进城务工子女身心发展不平衡。他们大多来自经济落后的偏远农村,很多小孩也是因父母背井离乡而相应被迫进城接受教育的,因而无法很好适应新的学习环境,使其容易产生内心自卑、戒备能力强等不良反应。另外,多数进城务工子女具有较强的家庭归属感,又感到父母对自己期望较高,自身压力也较大。
2.来自家长和家庭自身的因素。应该说,大多数家长对子女教育还是很关注的,但迫于生计和自身受教育水平较低,这些家长往往不能投入充足时间也无法提供有效的学习辅导,家庭的学期氛围不足。另外,一些进城务工子女家长在心态和期望值上,更缺乏对子女将来有效融入城市主流文化的准备。
贫困和无奈地随迁,让很多进城务工子女本来就曲折不平的求学之路愈加坎坷。促进教育公平,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因此,我们应该携起手来,在同一片蓝天下,让进城务工子女和城市少年儿童一样,共沐阳光雨露,携手茁壮成长。
1.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对进城务工子女受教育的壁垒。要努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新身份证管理制度,建立自由迁徙、自主定居、籍随人走、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进城务工群体只要在某地居住一定时间,就可以自由申请所在地户口,并享有平等待遇,其子女也能平等享受教育和就业机会。
2.妥善解决进城务工流向地政府法规与实际执行之间的矛盾。流向地政府要公平对待,根据进城务工家庭实际,切实制订合理的收费和分期缴费的标准,减轻负担,真情服务;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督促校园软硬件建设,确保进城务工安心工作、子女安全就读。同时进城务工流出地要积极配合流向地政府的相关教育工作,禁止向进城务工群体收取任何不合理的费用。
3.促进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协调发展。要加大公办学校投入,扩大办学规模,通过教师资格认证等方式,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教师;要建立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机制,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接受就近就地入学。与此同时,在确保有效监管、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出台有关政策,降低民办学校办学“门槛”,鼓励和支持民办公助、公办民助、中外合作办学等多元办学新形式,以接纳尽可能多的进城务工子女上学。
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大教育投入,继续保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及以上的目标。国家要进一步完善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投入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追责,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的逐步增长和教师工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逐步增长。在义务教育阶段,要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必要的补贴支持,地方政府也要确保资金配套投入;在非义务教育阶段,要较为合理地确定政府和家庭分担办学成本的比例;另外,要不断拓宽办学经费筹措渠道,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投入和捐资助学的有效激励机制。
1.在日常教学实践中,应做到教育公平。教师应一视同仁对待各类学生群体,有教无类,体现平等;平时更要关心进城务工子女,多与其沟通,充满信心和希望,而不厚此薄彼。所在学校要努力消除进城务工子女进入公立学校的门槛,克服这一群体因为户籍、房产等原因而产生的自卑、认命心理,培养其自信、自立、自强的心理素质。
2.进城务工家庭应更新观念,主动融入社会。家长们要摒弃只重物质提供,轻视亲子教育的传统理念,尽可能地与子女多交流。子女们要从心理上增强对所在城市的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在自己的人生发展规划中意识地逐步融入。事实证明,进城务工子女能否主动融入,除了学校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家长的引导和自身的努力。因此,在体制机制改革基础上,要不断更新家长观念,唤起其子女主动融入的意愿。
“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通过知识改变命运”这是2015年5月23日,习总书记在致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贺信所提到的内容。我们相信,通过各方不懈努力,进城务工子女花朵定能绚烂绽放,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带来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