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馬灘秦簡《日書》詞語札記四則*

2019-01-19 06:48張國豔
简帛 2018年1期

張國豔

關鍵詞: 放馬灘秦簡;質畫;中閒;屒;扁匜

放馬灘秦簡1986年發掘出土,主體内容是《日書》,根據形制,該批《日書》分爲甲乙兩種。因竹簡斷簡、殘簡較多,字迹也多漫漶,有些内容(如音律占)不見於其他批次的簡牘等原因,使得該批簡牘的整理釋讀難度高,工作量大,進程延緩。《日書》甲種釋文發布較早,1989年已有釋文及考證問世,[注]何雙全: 《天水放馬灘秦簡甲種〈日書〉考述》,《秦漢簡牘論文集》,甘肅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7—28頁。此前何雙全: 《天水放馬灘秦簡綜述》公布了部分《日書》甲乙種、《墓主記》的釋文,《文物》1989年第2期,第23—31頁。不過僅公布了少量《日書》乙種釋文。但該批簡牘的全部圖版與釋文在2009年出版的《天水放馬灘秦簡》一書中才得以公布。[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天水放馬灘秦簡》,中華書局2009年。以下釋文及注釋意見所引出自此書者,簡稱整理者。此後,陳偉、程少軒、劉增貴、吕亞虎、孫占宇、王輝、晏昌貴、楊華等諸先生提出了竹簡編連、文字釋讀等簡牘整理方面的新見解。新近出版的《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和《秦簡牘合集[肆]》《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是釋文整理的最新成果,爲放馬灘秦簡《日書》及相關《日書》的深入研究提供了高質量的釋文版本。[注]張德芳主編,孫占宇撰著: 《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陳偉主編,孫占宇、晏昌貴撰著: 《秦簡牘合集[肆]》,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陳偉主編,孫占宇、晏昌貴等撰著: 《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以下釋文及注釋意見所引出自此三種書者,徑出書名與頁碼。在研習《日書》文獻的過程中,我們發現某些詞語的訓釋尚有商榷的可能。撰文於此,請教方家。

一、 質 畫

“質畫”,放馬灘秦簡有2例,兩處簡文基本相同。

(1) 禹須臾行不得擇日: 出邑門,禹步三,鄉(向)北斗,質畫地,祝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無)咎,爲禹前除道。”[注]祝,整理者(第86頁)釋作“視”。《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89頁)從整理者。吴小强疑“祝”字之誤,參吴小强: 《秦簡日書集釋》,嶽麓書社2000年,第276頁。《秦簡牘合集[肆]》(第31頁)、《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第28頁)改釋爲“祝”。

(放甲66貳-67貳)

(2) 禹須臾行不得擇日: 出邑門,禹步三,鄉(向)北斗,質畫地,視〈祝〉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無)咎,爲禹前除道。”

(放乙165)

研究者一般將“質畫”連讀,如何雙全、劉樂賢、吴小强、中國簡牘集成編委會、吕亞虎、工藤元男、王青、夏德安、孫占宇等先生。[注]何雙全: 《天水放馬灘秦簡甲種〈日書〉考述》(第5頁)釋文作:“禹須臾行,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爲,禹前除,得。”《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中釋文作:“禹須臾臾臾行,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向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五横,今利行,行毋(無)咎,爲禹前除,得。’”參劉樂賢: 《睡虎地秦簡日書研究》,文津出版社1994年,第289頁。吴小强: 《秦簡日書集釋》(第275頁)釋文作“禹須臾,臾臾行,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無)咎,爲禹前除。’得。”《中國簡牘集成(第4册)》中釋文作:“禹須臾行,不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 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咎,爲禹前除,得。”“質畫”無注釋。參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 《中國簡牘集成(第4册)》,敦煌文藝出版社2001年,第268頁。《戰國秦漢簡帛文獻所見巫術研究》中釋文作:“禹須臾行,不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咎,爲禹前除,得。’”參吕亞虎: 《戰國秦漢簡帛文獻所見巫術研究》,科學出版社2010年,第237、247—248頁。《睡虎地秦簡所見秦代國家與社會》中釋文作:“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咎,爲禹前除得。’”參工藤元男著,廣瀨薰雄、曹峰譯: 《睡虎地秦簡所見秦代國家與社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50頁。《禹步史料的歷史民俗文獻分析》中釋文作:“禹須臾。行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向)北斗,質畫地視之日,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爲禹前除,得。”參王青: 《禹步史料的歷史民俗文獻分析》,《西北民族研究》2011年第1期,第59—65頁。《放馬灘日書甲乙種“禹有直五横”與禹治水神話試探》中釋文作:“禹須臾行,擇日出邑門。禹步三,向北斗質畫地,祝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咎,爲禹前除得。’”參夏德安: 《放馬灘日書甲乙種“禹有直五横”與禹治水神話試探》,“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2012: 秦簡牘研究”論文,武漢大學2012年。《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89頁)中《日書》甲種此條釋文作:“禹須臾行不得擇日: 出邑門,禹步三,鄉(向)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無)咎,爲禹前除道。’”《秦簡牘合集[肆]》(第31頁)、《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第28頁)中《日書》甲種此條釋文均作:“禹須臾行不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向)北斗,質畫地。祝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無)咎。爲禹前除道。’”以上著作中的《日書》乙種此條釋文,與甲種釋文基本相同,唯《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視”未標爲“祝”之誤。也有研究者將“質畫”斷讀,如孫占宇、王輝、姜守誠等先生。[注]《放馬灘秦簡日書整理與研究》中釋文作:“禹須臾: 行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咎,爲禹前除得。’”參孫占宇: 《放馬灘秦簡日書整理與研究》,博士學位論文,西北師範大學2008年,第32頁。《〈天水放馬灘秦簡〉校讀記》中釋文作:“禹須臾行,不得。擇日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行毋(無)咎,爲禹前除。’得。”參王輝: 《〈天水放馬灘秦簡〉校讀記》,簡帛網2010年7月30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78。《放馬灘秦簡〈日書〉“行不得擇日”篇考釋》中釋文作:“禹須臾·行不得擇日: 出邑門,禹步三,鄉北斗,質、畫地,視之曰:‘禹有直五横,今利行,=毋咎,爲禹前除得。’”參姜守誠: 《放馬灘秦簡“〈日書〉行不得擇日”篇考釋》,《魯東大學學報》2012年第4期,第68頁。

研究者對“質”的訓讀意見不同,影響到對“質畫”的理解。

吴小强先生將“質畫”句簡文譯作:“面朝天上北斗方向,仿照北斗七星的形狀,在地面上畫出來。畫畢,向禹神祈禱。”[注]吴小强: 《秦簡日書集釋》第281頁。

整理者將“質畫”句簡文解釋爲“在地上畫北斗”,“質”字義無説。[注]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天水放馬灘秦簡》第122頁。

工藤元男先生將“質畫”句簡文譯作“向着北斗,恭敬地畫地”。[注]工藤元男: 《睡虎地秦簡所見秦代國家與社會》第253頁。

胡新生先生疑“質畫地”與睡虎地簡中的“五畫地”意思相近,也是指在地上畫一午貫交叉圖形。“禹有直五横”似爲“禹有職縱横天下”之意。直、職可通。[注]胡新生: 《中國古代巫術》,中國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8頁。

王青先生將簡文意思理解爲“按照‘禹須臾’之術,出行要擇日出發,走出邑門的時候,要行三次禹步,面向北斗即面朝北,審視在地上所畫圖形的日影,然後作出今天利於出行的判斷。這樣,出行的時候,就不必再高喊‘爲禹除道’(替禹開路)的話,也會得到出行的吉利。”[注]王青: 《禹步史料的歷史民俗文獻分析》第60頁。可見將“質”理解爲“審視”,將“畫”看作了名詞“所畫圖形”。

孫占宇先生將“質”理解爲匕首之類的利器,“質畫地”即以匕首之類的利器在地上畫。[注]孫占宇指出:“又,‘質’字或可上讀,訓爲‘對’。”參孫占宇: 《放馬灘秦簡甲種日書校注》,《出土文獻研究》第十輯,中華書局2011年,第132頁。“質”爲匕首之類利器的説法,又見《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89頁。又疑“質”當讀爲“胝”。“質(胝)畫地”的意思是以脚掌長滿繭處畫地。[注]《秦簡牘合集[肆]》第31頁;《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第29頁。

姜守誠先生訓“質”爲地,認爲“鄉(向)北斗質”之句的含義是: 面向北斗的方向(即北方)清整出一块場地作爲祭壇,並在壇内陳設供品、施予祭拜。同時指出無論是“在地上畫北斗”抑或“審視地上所畫圖形的日影”,類似解説不僅有過度詮釋之嫌,而且多係毫無文本依據的憑空想象,均不足信。放馬灘秦簡所言“鄉北斗質畫地”乃系擇地劃“直五横”,而非北斗或其他圖形。[注]姜守誠: 《放馬灘秦簡〈日書〉“行不得擇日”篇考釋》,《魯東大學學報》2012年第4期,第74—75頁。

夏德安先生將“質”訓爲“清晰地”,用作副詞。[注]夏德安: 《放馬灘日書甲乙種“禹有直五横”與禹治水神話試探》。

朱湘蓉先生訓“質畫”爲“直畫”,並指出《漢語大詞典》未收該詞。[注]朱湘蓉: 《秦簡詞彙初探》,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第121頁。

綜上所述,“質”之訓讀有“仿照”“恭敬地”“職縱”“審視”“利器”“地”“清晰地”“直”“胝”諸多意見。

古代文獻中“質”有“契”的用例。如上博簡《容成氏》:

(3) 舜乃欲會天地而聽用之,乃立質以爲樂正。質既受命,作爲六律六吕,以辨五音,以定男女之聲。

(30+16)

陳偉先生指出《容成氏》簡中的“質”應即契。此字的具體釋定還不能確知,但從多處辭例看,讀爲“竊”或與之通假的字,當無問題。竊、契二字古音韻部爲質月旁轉,或可通假。[注]陳偉: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零釋》,簡帛研究網2003年3月17日,http: //58.194.172.102/jianbo/Wssf/2003/chenwei03.htm。陳劍先生認爲舜臣中的樂正“質”值得特别注意,傳説爲任樂正的“契”,因音近而也可以寫作“質”。[注]陳劍: 《上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説》,“中國南方文明學術研討會”論文,中研院史語所2003年。蔡哲茂先生補充了“契”“竊”“質”通假的音理:“契”字《説文》作“栔”,“栔”从丰聲。从丰字聲系可與“折”(章母月部)或“禼”(心母月部)通用,而“質”字从折聲。[注]蔡哲茂: 《説殷人的始祖——“”(契)》,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10年2月24日,http: //www.gwz.fudan.edu.cn/Web/Show/1090。

《周禮·地官·質人》有“質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珍異,凡賣值者,質劑焉。大市以質,小市以劑”。鄭玄注:“質劑,契約。”《後漢書·張衡傳》引《應間》:“今也皇澤宣洽,海外混同,萬方億醜,並質共劑。”李賢注曰:“質劑,猶今分支契也。”將“質劑”釋爲契約,雖有爭議,不過就古注來看,“質”確有用作“契”之例。

放馬灘秦簡“質畫”中的“質”應通“契”,是“刻”的意思,“畫”也即刻畫,“契畫”同義連文。《日書》處於複音詞逐漸增多的歷史時期,其中出現了不少受複音化影響而産生的複音詞或臨時組合的複音詞語,如:

(4) 凡竷日,不利以□□,利以爲張罔(網)。

(九14下)

(5) 戊子以有求也,必得之。雖求頯(告)啻(帝)必得。

(睡甲153正叁)

(6) 甲子、乙丑,可以家(嫁)女、取(娶)婦、寇〈冠〉帶、祠,不可筑(築)興土攻(功),命曰毋(無)後。

(睡乙125)

例(4)“爲張”,例(5)“求頯(告)”,例(6)“筑(築)興”均爲同義詞並列連文形式,其後均出現賓語。

九店楚簡簡44“來歸”,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簡319“復歸”、簡216“後顧”,孔家坡漢簡《日書》簡360“旱〈早〉殤”等也是複音化的結果。

該時期《日書》之外的其他文獻也存在同義連文的情况:

(7) “詰芮: 芮後知材不得受列,弗敢居,是公列地也。何故詒方曰己受,盗買(賣)于方?已盡用錢,後擾益賈(價),欲令勿取;方弗取,又弗還錢,去往漁,是即盗詒人買公列地,非令。”

(《嶽麓書院藏秦簡(叁)·芮盗賣公列地案》簡80~82)

“擾益賈(價)”中“擾”讀爲“饒”,與“益”同義,此處“擾(饒)益賈(價)”與簡75~76“益賈(價)”表意相同,均指增加物品價格,[注]吴雪飛否認了整理者訓“擾”爲擾亂、阻止,解讀“擾益價”爲“爲擾亂(使買賣不成立)而有意地提高價錢”的觀點,指出“擾”當讀爲“饒”,訓爲“益”,“饒”“益”同義。參吴雪飛: 《讀秦簡雜識七則》,《簡帛》第十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107—108頁。“擾(饒)”“益”同義連文。

“刻”“契”同義,文獻中雖不見“契畫”連用之例,而秦漢代以來“刻畫”則常見。如:

(8) 夫桃人,非荼、鬱壘也;畫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畫效象,冀以禦凶。

(《論衡·亂龍》)

(9) 種人皆刻畫其身,象龍文,衣皆著尾。

(《後漢書·西南夷列傳》)

“契畫”罕見,蓋與複音詞興起之時“契”核心義漸轉指契約、契機等名詞義有關聯,而“刻”動詞義凸顯,“刻畫”則順應複音化趨勢而廣爲使用。

所以,將“質”訓作“契”的通假字,符合音理,“契畫”同義連文的形式也順應該時段複音詞發展的趨勢;簡文的意思是急行不得擇日的情况下,走出邑門,走三個禹步,面向北斗,刻畫於地,並進行祝禱。

二、 中 閒

放馬灘秦簡《日書》“中閒”出現1例。

(1) 占盗: 以亡辰爲式,投得其式爲有中閒,得其前五爲得、爲聞,得其後伍(五)爲不得,不得其前後之伍(五)爲復亡。

(放乙322)

陳偉先生將“有中閒”連讀,其義待考。曾懷疑“閒”屬下讀,作距離、偏離講;但未見這種辭例,疑莫能定。[注]陳偉: 《放馬灘秦簡日書〈占病祟除〉與投擲式選擇》,《文物》2011年第5期,第87—88頁。孫占宇先生將“有中閒(間)”連讀,訓“中閒”爲中間、紹介,似謂有家賊與外盗勾結。[注]《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222頁。又將“中閒”斷讀,釋文作“投得其式爲有中,閒得其前五爲得、爲聞”,認爲“有中”或爲“有得”之義;“閒”爲間隔,距離之義。[注]《秦簡牘合集[肆]》第149、150頁;《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第133、134頁。

《日書》中“閒”可作“姦”義講。

(2) 丙亡,爲閒(姦)者不寡夫乃寡婦,其室在西方,疵而〈不〉在耳乃折齒。

(睡乙255)

(3) 酉,水日。盗者言亂,黄色。臧(藏)之園中草木下。其盗男子也,禾白面,閒在穴中。

(孔376)

例(2)出自睡虎地秦簡《盗》篇,該篇存7枚簡,其餘6枚簡與“爲閒者”對應的詞均爲“盗”,“甲亡,盗在西方睡乙253”“乙亡,盗□□□□□□□□□□方睡乙254”“丁亡,盗女子也睡乙256”“戊亡,盗在南方睡乙257”“己亡,盗三人,其子已死矣,其閒(姦)在室。睡乙258”“庚亡,盗丈夫睡乙259”。己日占辭前用“盗”,後有“閒”,與孔家坡漢簡酉日占辭相近。范常喜先生疑孔家坡漢簡“閒”讀作“姦”,義爲盗竊,《左傳》文公十八年:“竊賄爲盗,竊器爲姦。”古漢語中多名動同詞,此處“閒”亦可表示所盗之物。[注]范常喜: 《孔家坡漢簡〈日書〉札記四則》,簡帛網2006年12月26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92。

睡虎地秦簡也有“奸”作盗竊義的用例,“奸”爲“姦”的異體。

(4) “内(納)奸,贖耐。”今内(納)人,人未蝕奸而得,可(何)論?除。

(法律答問65)

《日書》中“盗賊”有内盗,外盗之别。

(5) 辰,虫殹。以亡,盗者從東方入,有(又)從出。取者臧(藏)谿谷、窌穴中。外人殹,其爲人長頸,小首,小目。女子爲巫,男子爲祝。

(放甲34)

(6) 巳,雞殹。以亡,盗者中人殹。臧(藏)囷、屋屒、糞土中、蹇木下。其爲人小面、長赤目。賤人殹,得。

(放甲35)

(睡乙254)

例(5)中的“外人”即外盗,例(6)中的“中人”即内賊。例(7)簡文有殘缺,不過“方”與“内”不當連讀,“内盗”連讀指内賊的可能性很大。

由此,放馬灘秦簡《日書》“占盗”篇中的“中閒”可讀作“中姦”,義爲内賊。簡文的意思是: 以失亡時間爲據,投得失亡時間,表示有内賊;投得其前五個,表示能抓獲,有綫索;投得其後五個,表示不能抓獲;投擲不在前後五個之内,表示會再次失竊。

三、 屒

放馬灘秦簡《日書》“屒”出現4例。

(1) 巳,雞殹。以亡,盗者中人殹,臧(藏)囷、屋屒、糞土中、蹇木下。[注]屒,整理者(第85頁)釋作“”。施謝捷先生改釋,見施謝捷: 《簡帛文字考釋札記》,《簡帛研究》第三輯,廣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74頁。

(放甲35)

(2) 酉,雞殹。盗從西方入,復從西方出。爯在囷、屋東屒、糞旁。[注]甲乙種《日書》“酉”條中的“糞”,整理者(第85、90頁)釋作“水”,研究者多從之。王輝《〈天水放馬灘秦簡〉校讀記》改釋。

(放甲39)

(3) 巳,雞殹。以是亡,盗者中人殹,臧(藏)囷、屋屒、糞土中、蹇木下。

(放乙71)

(4) 酉,鷄殹。盗從西方入,復從西方出,爯在囷、屋屒、糞旁。[注]屒,整理者(第90頁)釋作“晨”。《天水放馬灘秦簡〈日書·盗篇〉研讀》《天水放馬灘秦簡乙種〈日書〉分篇釋文(稿)》《〈天水放馬灘秦簡〉校讀記》改釋。參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 《天水放馬灘秦簡〈日書·盗篇〉研讀》,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2009年10月24日,http: //www.gwz.fudan.edu.cn/Web/Show/951;晏昌貴: 《天水放馬灘秦簡乙種〈日書〉分篇釋文(稿)》,《簡帛》第5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2頁;王輝: 《〈天水放馬灘秦簡〉校讀記》。

(放乙75壹)

“屒”的訓讀意見不同,有以下三種解釋。[注]何雙全: 《天水放馬灘秦簡甲種〈日書〉考述》將“”釋作“糞”,早期研究者多從此釋。此處所列“”之訓讀不含釋作“糞”的情况。

訓爲“屋檐”。如施謝捷、方勇、孫占宇等先生。[注]施謝捷: 《簡帛文字考釋札記》,《簡帛研究》第三輯第174頁;方勇: 《讀〈天水放馬灘秦簡〉小札(一)》,簡帛網2009年10月17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156;孫占宇: 《放馬灘秦簡甲種日書校注》(第123頁)認爲雞性喜夜栖於屋檐下,此處“屒”當訓爲“屋檐”;又《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80頁。

訓爲“屋宇”。如王輝、王明明先生。[注]王輝: 《〈天水放馬灘秦簡〉校讀記》認爲“屒”爲深邃的房屋,與屋爲近義詞連用。王明明認爲“屒”爲屋宇義,放馬灘秦簡“屒”用例,可補《漢語大詞典》《漢語大字典》書證。參王明明: 《字書收字釋義文獻用例補闕》,《語文月刊》2014年第8期,第83頁。

訓爲“趴”。如劉玉環先生。[注]劉玉環指出,據《説文·尸部》“屒,伏皃”,可訓“屒”爲趴,用作動詞。簡文“臧(藏)囷屋,屒糞土中,蹇木下”的意思是: 藏在谷倉裏,趴在糞土中、廢木下。參劉玉環: 《〈天水放馬灘秦簡〉扎零》,《内江師範學院學報》2014年第7期,第53頁。

可以看出“屒”的訓讀,與簡文“囷屋屒”的斷句關聯密切。

“囷屋”連讀,如吴小强、孫占宇、朱湘蓉等先生。[注]吴小强: 《秦簡日書集釋》(第270頁)譯文作“東西隱藏在穀倉房内、糞屎土堆中、爛木頭下面”。孫占宇: 《放馬灘秦簡甲種日書校注》(第121、124頁)認爲巳條斷讀爲“囷屋、屒”,酉條斷讀爲“囷屋、東屒、水旁”。東囷,東向的屋檐;“東”字或可屬上讀。朱湘蓉: 《秦簡詞彙初探》(第109頁)指出:“囷倉”義爲“倉房”,《漢語大詞典》未收該詞。

“屋屒”連讀,如方勇、王輝先生;不過兩位先生對“屋屒”的訓讀意見不一。

“囷、屋、屒”或“囷、屋、東屒”均作斷讀,如孫占宇先生。[注]《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78、122頁。

“囷、屋、屒”或“囷、屋、東屒”不作點斷,如晏昌貴、孫占宇先生。[注]晏昌貴: 《放馬灘、睡虎地、孔家坡三種〈日書〉之比較》,張德芳主編: 《甘肅省第二届簡牘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08頁。《秦簡牘合集[肆]》第19、55頁;《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第18、50頁。

先秦和漢代早期文獻中“屋”的定語,其語義分類有五種: 一是表示所屬,如“我屋、誰之屋、君屋、公屋”;二是表示材質,如“板屋、葺屋、瓦屋”;三是表示形制,如“夏屋、重屋(兩重檐)、小屋、大屋、闊屋、百尋之屋、千鈞之屋”;四是表示性質,如“故屋、隙屋(壞掉)、漏屋、華屋”;五表示所處,如“邑屋、殿屋、廊屋、臺屋、中屋、高屋”。“屋”前定語表示用途,先秦和漢代早期文獻未見用例,至《抱朴子·登涉》才有“牛馬屋”的用例,所以“囷屋”連用的可能性很小。

《日書》中的地支占盗簡文,以十二地支與十二屬物配合,來推斷贜物或盗者的藏匿處,盗者的形貌、品性、性别,乃至姓名,以及能否抓獲等事項。贜物或盗者的藏匿處與各地支所配屬物密切相關。如:

(5) 丑,牛也。盗者大鼻,長頸,大辟(臂)臑而僂,疵在目。臧(藏)牛厩中草木下。

(睡甲70背)

(孔368)

(7) 卯,兔殹。以亡,盗從東方入,復從出。臧(藏)野林、草茅中。

(放甲33)

(8) 卯,兔也。盗者大面,頭櫏,疵在鼻。臧(藏)於草中,旦閉夕啓北方。

(睡甲72背)

(9) 卯,鬼〈兔〉也。盗者大面,短豙(喙),臧(藏)草□□。

(孔370)

(張M249)

放馬灘秦簡巳條、酉條均與“雞”搭配,研究者或認爲其中一個屬物有誤;不過,兩條簡文所言藏匿處有重合,且均與雞之習性有關。兩條簡文所提及的處所中,“雞”活動的場所可以是存放糧食的倉庫、屋檐和樹上。既然“囷屋”連用可能性極低,而雞又一般不在常規室内活動;所以我們認爲“屋屒”當連讀,表示屋檐,而“屋東屒”即房子東面的屋檐。“屋屒”爲偏正結構的詞組。

另,古代文獻中“屋”有屋頂義,如“舜作室,築墻茨屋,辟地樹穀,令民皆知去巖穴,各有家室”。(《淮南子·修務訓》)如將放馬灘簡巳條、酉條中的“屋”理解爲屋頂義,屋頂與屋檐均是雞常見的栖身休息躲藏之處,也符合簡文文意。此時簡文可斷讀作“囷、屋、屒”或“囷、屋、東屒”。

因“屋”的屋頂義例不多見,因此,我們對放馬灘秦簡《日書》甲種“占盗”篇巳條、酉條簡文作了如上斷句。不管“屋”與“(東)屒”是否連讀,“屒”理解爲屋檐義應大致不差。

四、 扁 匜

放馬灘秦簡《日書》“扁匜”出現2例。

(放甲28)

同樣的簡文又見于《日書》乙種簡61壹。

吴小强先生釋作“其悒(邑)扁(偏)也”,譯作“地方很偏僻”。[注]吴小强: 《秦簡日書集釋》第266、268—269頁。

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釋作“其悒(邑)扁(偏)也”,認爲“悒”爲“邑”字的誤寫,“扁”義爲不方正。[注]中國簡牘集成編輯委員會: 《中國簡牘集成(第4册)》第262—263頁。

復旦大學讀書會指出“序”或指“西厢房”,引蔡偉“扁匜”或可讀爲“偏迆”,表示歪斜的意見。[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 《天水放馬灘秦簡〈日書·盗篇〉研讀》。

宋華强先生認同施謝捷釋爲“序”以及訓“扁匜”爲“匾桍9”的觀點,不過認爲“序”的解釋尚可商榷。“匾桍9”義主在“薄”,房屋似不可稱“薄”。簡文“序”疑即指堂屋東西墻,“其序匾桍9”是説堂屋東西墻的墻體較薄。[注]宋華强: 《放馬灘秦簡〈日書〉識小録》,簡帛網2010年2月14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220。按: 宋華强先生文中引劉釗、方勇二位先生的意見,劉、方二氏均是説墻壁堅硬,堅硬與厚薄有區别。

綜上,研究者多將“扁匜”連讀,對“扁匜”的理解有“低矮窄小”“地方很偏僻”“歪斜”“扁形盥洗器”或器物名稱“卑虒”等幾種不同的意見。

與建築、建築物有關的“匜”字,放馬灘秦簡《日書》還有用例:

(2) 乙亥啻(帝)築室而匜不成。

(放乙118壹)

該簡文中的“匜”,[注]“匜”,整理者(第93頁)釋作“臣”。《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145頁)、《秦簡牘合集[肆]》(第77頁)改釋。孫占宇先生疑當讀爲“阤”。阤,《説文》:“小崩也。”《方言》卷六:“壞也。”[注]《秦簡牘合集[肆]》第77頁;《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第69頁。另《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第145頁)認爲此字或係衍文。

睡虎地秦簡《日書》天干占盗篇“庚”日占辭作:

(3) 庚亡,盗丈夫,其室在西方,其北壁臣,其人棴黑。

(睡乙259)

劉釗先生指出睡虎地秦簡“臣”當讀爲“堅”。[注]劉釗: 《讀秦簡字詞札記》,《簡帛研究》第二輯,法律出版社1996年,第114頁。吴小强先生將“其北壁臣”譯爲“他是北邊鄰居的奴隸”,將“臣”譯爲奴隸。[注]吴小强: 《秦簡日書集釋》第255頁。方勇先生認爲“臣”可訓爲“堅”,即土堅固的意思;“其北壁臣(堅)”的意思是“他房子北面墻壁的土是很堅硬的”,就是説北面墻壁是很堅固的,它應該是形容盗者所在房屋的具體特徵的。[注]方勇: 《讀睡虎地秦簡〈日書〉札記二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9年10月18日,http: //www.gwz.fudan.edu.cn/Web/Show/943。

睡虎地秦簡《日書》“庚日”條與放馬灘《日書》“庚日”條的占辭相類,其占辭中的“臣”與放馬灘秦簡的“匜”對應。我們認爲“匜”“臣”均可作“阤”講,義爲崩塌。“匜”作“阤”講,爲通假;“臣”作“阤”講,爲字形訛誤。“扁匜”之“扁”讀爲“偏”,“偏阤”即歪斜倒塌。房屋歪斜倒塌的貧寒家境是促使盗者爲盗的原因,貼合盗者身份。